88、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doc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公 开 目 录 第一部分:赫山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益阳市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8 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益阳市赫山区赫山街道办事处系正科级行政机关,下辖 2 个行政村、3 个资管委、13 个社区,辖区面积 27.8 平方公 里,总人口 73692 人。 一、主要职能 赫山街道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 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 产,抓好招商引资和立项争资,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 实施和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 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工 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 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加强街道财政的监督和 管理,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做好税收协控联管和 私房税收征管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赫山街道办事处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 此,纳入 2018 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赫山街道办事处 本级。赫山街道办事处隶属赫山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机 关工作机构设置为社区指导站、劳动办、经济发展办、计生 办、民政办、财政所、水管站、综治办、党政办。 第二部分 益阳市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8 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益阳市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收、支总计 2,248.7 万元,与 2017 年相比, 收、支总计增加 158.12 万元,增长 7.56%。主要原因是文化 体育支出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收入 1,782.3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收入 1745.37 万元,比上年减少 14.43%。占本年总收入 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7 万元,比上年减少 27.45%。占本年总收入 2.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1,782.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532.84 万元,占本年总支出 86%。项目支出 249.53 万元,占本年总 支出 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 2248.7 万元,与 2017 年 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58.12 万元,增长 7.56%。主要原因是文化体育支出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745.3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 的 97.92%。与 2017 年度相比,比上年增加 172 万元,增加 10.94%。主要原因是: 文化体育支出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1745.37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 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43.44 万元,占 42.59%。文化体育 与传媒支出 462.29 万元,占 26.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7.44 万元,占 15.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1 万元, 占 0.52%。城乡社区支出 98.8 万元,占 5.66%。农林水支出 104.32 万元,占 5.98%。住房保障支出 49.98 万元,占 2.86%。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70 万元,支出决算 为 1,745.3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306%。支出决算大于年 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有些项目的经费由区级财政管理没有 纳入乡一级的年初预算,所以造成了决算数大于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 服务支出 743.44 万元,主要用于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 务与财政事务支出;文化体育传媒支 462.29 万元,主要用 于文化体育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77.44 万 元, 主要用于死亡抚恤、临时救助、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9.1 万元;城乡社区支出 98.8 万 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农村基础设施建 设及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支出等;农 林水支出 104.32 万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水利工程 运行信维护、防汛、扶贫、农村综合改革及其他农林水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49.98 万元。 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908.56 万元,比上年增加 37.34%。商品和服务支出 408.44 万元,比上年减少 32.17%。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15.85 万元,比上年减少 16.52%。项 目支出 212.53 万元,比上年增加 316.73%。其中:商品和服 务支出 212.53 万元,比上年增加 316.7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益阳市赫山街道办事处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基本支出 1,532.84 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 1,124.41 万元,主要包括:按国家规定 支出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 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 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 408.4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 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 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 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 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 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 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 28 万元, 支出决算数为 26.8 万元,完成预算的 95.71%,决算数小于预 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 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 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具体情况 如下: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 26.8 万元,占 100%。公务接待 480 批次 2350 人次。2018 年“三公”经费决算比 2017 年减少 0.0999999999999979 万元,我单位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 等要求,厉行节约,继续严控“三公”经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 年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 出。2018 年政府性基金本年收入 37 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 2.08%。比上年减少 27.45%,本年支出 37 万元,占本年支出 合计的 2.08%。比上年减少 27.45%,项目支出 37 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加强项目建设。2018 年,我街 道始终把立项争资及项目建设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对上争 取资金 814.3 万元,有序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重点项目 建设稳步推进,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注重民生保障,服务群众。2018 年发放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 23.43 万元,争取财政一事一议奖补资金 4 万元,筹集 资金 2 万元用于公路建设、道路硬化等方面。 3.推进精准扶贫。对贫困户建档立卡,并在统一的平台 进行信息录入与登记,驻村干部对贫困户进行走访与帮扶, 深入各家各户发放贫困救助资金。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18 年度,赫山街道有关重点项目的实施进展顺利,达 到了预期效果,群众满意,社会效益明显。 (三)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根据《益阳市赫山区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8 年度预算绩 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益赫财绩〔2019〕4 号)精神,赫山 街道办事处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党工 委书记熊立君任组长、办事处主任夏文娟、党工委专职副书 记郑明任副组长、各站办所负责人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 组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勘、查阅财务资料等方式,做出了 评价结论。2018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计分为 98 分。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 年益阳市赫山街道办事处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财政拨 款决算 408.44 万元。比 2017 年减少 193.7 万元。主要原因 是:严格控制各项经费的使用,减少各项经费的支出,压缩 了基建项目。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情况 本年度政府采购无实际采购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本单位年末无车辆。年末无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年末无单价 10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 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 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 “事业 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 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 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 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 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 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 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 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 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 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 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 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 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 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 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