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厦门市妇联系统信息采用情况通报.doc
2018 年度厦门市妇联系统信息采用情况通报 得分情况 单位(部门) 总数 国家级 总结 信息 讲话 调研 文章 总数 省级 总结 信息 讲话 调研 文章 总数 市级 总结 信息 讲话 调研 文章 总分 思明区妇联 2 56 1 63 湖里区妇联 3 34 2 46 集美区妇联 1 29 海沧区妇联 3 101 同安区妇联 2 100 翔安区妇联 3 97 市直机关妇工委 1 28 办公室 18 组联部 15 宣传发展部 7 权益部 4 28 1 1 31 1 110 104 1 105 1 32 117 1 1 163 市委信息采用 1 篇 60 2 1 97 厦门通讯采用 1 篇 60 2 1 86 家儿部 1 8 73 机关党总支 1 6 30 6 20 市妇儿工委办 备注 36 7 106 市委信息采用 1 篇 45 2 1 39 厦门通讯采用 1 篇 市妇儿中心 3 3 计分标准: 1.被厦门妇女网采用的信息每篇计 1 分,经验总结、领导讲话每篇计 2 分,调研文章每篇计 3 分;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刊物 单独采用的每篇计 2 分,综合采用的每篇 1 分,市委、市政府领导有批示的信息每篇加 5 分,被市及市以上刊物、网站登载的信息 和文章酌情加 1-2 分。 2.被福建妇女网采用的信息每篇计 2 分,经验总结、领导讲话每篇计 3 分,报送调研文章并被采用的每篇计 5 分。 3.被中国妇女网采用的信息每篇计 3 分,经验总结、领导讲话每篇计 6 分,报送调研文章并被采用的每篇计 8 分。 4.同一信息被不同层面采用的,可以累计加分。未被录用的信息不予计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