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关于准备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doc
关于准备 2015 年国家留学基金-辽宁省地 方合作项目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 一、应提交申请材料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 类) 2.《单位推荐意见表》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 5 页)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 9.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 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 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 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 律使用 A4 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 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申请人需向受理 单位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由其审核留存(留存期限为两 年),受理单位无需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纸质材料。如申 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协议对申请材料 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协议规定执行。 二、申请材料说明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 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 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 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 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 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 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 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 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 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部门(院、系、所等)针对 每位申请人填写。上级批准意见由所在单位负责选拔工作的 主管部门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应加盖推荐单 位公章。 凡来自“985 工程”、“211 工程”建设高校的申请人, 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各校国家留学基金申请 受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来自其他单位的 申请人,其《单位推荐意见表》的电子信息由国家留学基金 申请受理机构负责输入网上报名系统。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 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 A4 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 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 传。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 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 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 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6.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 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 印件不得超过 5 页(含)。如无,可不提交。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 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的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 平考试 (WSK)成绩通知单。 ②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的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 位证书。 ③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留学或工作的证明材料为: 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曾留学单 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 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 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④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 参考框架(CECRL)B2 级包括参加相应语种考试并取得等同 于 CECRL B2 级的证书或成绩,如德语 TestDaF12 分以上, 法语 TEF541 分以上、TCF400 分以上、DELFB2,西班牙语 TELEB2,意大利语 CELI3、CILS Due B2、PLIDA B2 等。 ⑤对赴非英语国家留学的人员,如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 述可使用英语作为工作语言,英语达到国家公派合格标准也 可以申请并派出,派出前可按自愿原则到有关教育部出国留 学人员培训部参加对象国语言初级培训,申报时提交英语水 平证明材料即可;如外方邀请信中明确表述使用英语以外语 种作为工作语言的留学人员(含邀请信中未明确工作语言 者),应达到相应语种合格要求,并提交相应外语水平证明 材料。 8.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 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 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 人提供并签字。 9.其他材料 ①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 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 “国家 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②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 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 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 3 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 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③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 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 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