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公安局交警信息安全监管平台日志采集项目询价文件.docx
许昌市公安局交警信息安全监管平台 日志采集项目 询价文件 采购单位:许昌市公安局 二〇二二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询价文件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评审 六、确认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第六章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1— 第一章 询价邀请 根据工作需要,许昌市公安局交警信息安全监管平台日志采集采取 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交警信息安全监管平台日志采集项 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系统部署。在许昌市交警支队部署日志采集软件,实现公安交通集 成指挥平台日志数据的采集、对高频查询、接口异常调用、用户破解入 侵、异常操作的监管分析。开展公安网内信息安全网上巡查、事件处置、 安全评估和分析研判,全面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御水平,提前预警、主 动发现、有效防范安全入侵、信息窃取、篡改数据等各类信息安全事件, 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预算金额:25万元。 (五)交付(服务、完工)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安 装调试完毕。 (六)交付(服务、施工)地点:许昌市公安局 (七)进口产品:允许□不允许☑。 (八)分包:允许□不允许☑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 —2—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 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 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 单 ) 的 供 应 商 ;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 商。 (三)能够提供投标人资格申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无重大 违法记录声明、信用查询结果、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证明材料等。 (四)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许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gaj.xuchang.gov.cn公示公告 栏自行下载。 四、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必须按以下规定的内容编制并提交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 括: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 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二)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证明材料和信用查询结果; (三)报价表; (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 照。 (五)技术及售后服务方案; —3— (六)供应商认为应附的其他资料。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响应截止时间、询价时间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询价响应截止时间、询价时间: 2022年1月29日10时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 件恕不接受。 (二)响应文件开启时 间 : 同 响 应 文 件 提 交 截 止 时 间 。 六、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询价地点 (一)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二)询价响应文件开启及询价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三)供应商须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本询价公告自公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许昌市公安局 地址:许昌市许由路480号 联系人:王昆麓 联系电话:18637460800 许昌市公安局 2022年1月25日 —4—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交警信息安全监管平台日志采集项 目。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系统部署。在许昌市交警支队部署日志采集软件,实现公安交通集 成指挥平台日志数据的采集、对高频查询、接口异常调用、用户破解入 侵、异常操作的监管分析。开展公安网内信息安全网上巡查、事件处置、 安全评估和分析研判,全面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御水平,提前预警、主 动发现、有效防范安全入侵、信息窃取、篡改数据等各类信息安全事件, 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四)预算金额:25万元;最高限价:25万元。 (五)交付(服务、完工)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安 装调试完毕。 (六)交付(服务、施工)地点:许昌市公安局 (七)进口产品:允许□不允许☑。 (八)分包:允许□不允许☑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5—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重违 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三、项目要求 (一)为构建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障体系,加强信息系统 安全管理,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护水平,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二)技术参数需求: 序 号 货物 名称 类目 技术规格及主要参数 单 位 数 量 核 心 产 品 套 1 是 存量数 未归档日志的数据采集,支持自 定义采集目标库、表、时间、字 据采集 段过滤等信息的配置。 1 将信息系统数据库归档日志文 件、在线日志文件传输到采集软 日志 日志同 件本地服务器。采集提供两种方 式:一是在源端数据库服务器安 采集 步 装客户端程序(Agent);二是 上传 开放 SMB、NFS 等共享方式,并 授予采集软件访问权限。 功能 解析数据库归档日志文件、在线 日志解 日志文件,通过数据库的 SCN、 Sequence 精准定位增量数据,按 析 照操作顺序对增量数据进行还原 (增删改、ddl),支持获取登 录客户端(java,python, —6— sqlplus 等)、登陆用户、操作 时间、登陆机器等信息。 按照事务性、文件大小、数据量 数据封 等规则对解析还原的数据内容进 行封装,增加数据批号、操作时 装 间等信息,生成格式化数据文 件。 对格式化数据文件进行压缩和加 密后,将文件上传至文件交换服 压缩加 务器。同时,将数据文件名称、 大小、类型等信息写入信息安全 密 传输交换系统,由信息安全传输 交换系统承担数据文件交换工 作。 支持存量数据重采(如有时间 数据重 戳,按时间戳进行重采。无时间 戳可依据 rowid 进行重采)。支 采 持增量文件重采(按起始 SCN、 结束 SCN 的位置重采)。 离线解 支持在采集目标数据库离线的情 况下,依据日志文档解析 DML 操 析 作 2 接收统一配置下发的采集策略信 息,并进行解析、更新。包括安 采集策 全监管系统配置下发的日志采集 运行 定义,以及信息安全传输交换系 略更新 统中设置的采集方式、数据资源 管理 地址、文件交换服务器地址等配 功能 置信息。 套 1 是 运行状 将硬件资源使用、关键进程运 行、数据同步流量等运行状态信 —7— 态监控 息上传信息安全传输交换系统, 由信息安全传输交换系统统一实 施监控。支持磁盘的定时日志清 理、数据文件的压缩备份功能。 将网络中断、磁盘空间满、数据 入库失败、任务启停失败、采集 异常情 策略下载更新失败等异常报警信 况报警 息上传信息安全传输交换系统, 由信息安全传输交换系统统一实 施监控。 3 日志采集软件应与目标数据库分 开,以软件形式独立部署并运行 在目标数据库之外的服务器中, 旁路部 对目标数据库的数据库日志文件 署 的解析、封装、加密、传输等处 理过程,均在日志采集软件所在 应用服务器中完成,减少日志采 集软件对目标数据库的干扰。 套 1 支持多 1 套日志采集软件应支持同时对 其他 多个目标数据库进行日志采集, 目标数 并提供多个目标数据库连接方 功能 据库 式、数据库日志文件获取方式等 要求 参数的分别配置功能。 套 1 套 1 是 可支持 Oracle 9i 以上所有版本 目标数据库的数据采集,包括但 不限于 9i、10g、11g、12c 等。 采集支 可支持 RAC 模式的 Oracle 目标 持环境 数据库的数据采集。 可支持 Oracle ASM/RAW/裸设备 存储方式目标数据库的数据采 集。 —8— 可支持标准数据库字段数据的采 集,包括基础类型(字符型、整 数型、浮点形、时间型、XML 型 等)、LOB 类型(CLOB、NCLOB、 BLOB)等、二进制类型(raw、 long raw、binary 等)。 可支持安装在不同操作系统环境 下目标数据库的数据采集,包括 windows Server 2000/2000 R2 /2012/2012 R2016、Red Hat Linux4/5/6、CentOS 5/6/7、 AIX 5/6、HP-UX、SUN Solaris、Oracle Enterpris Linux。 可支持目标数据库 32 位和 64 位 操作系统。 可支持目标数据库多种字符集类 型,包括 GBK、UTF-8 等。 可支持目标数据库无主键且无唯 一索引表数据的采集。 在通过数据库日志文件采集数据 过程中,除采集业务日志数据 库审 数据库 外,还应依据数据库操作的事务 计信 审计信 信息,采集操作的机器名、客户 端类型(SQL Plus、PL/SQL 息采 息采集 Developer、JDBC 等)、操作时 间、事务编号等数据库审计信 集 息。 数据 4 5 日志 日志采 日志采集软件配置管理采用 B/S 架构,全中文图形化界面实现本 采集 集软件 地配置管理、运行监控等功能。 套 1 是 套 1 是 —9— 软件 自身运 为方便日常维护,日志采集软件 自身所用数据库为 Oracle 10g 自身 行环境 及以上,用于存放日志采集软件 运行 自身用户信息、配置参数信息、 从安管系统获取的参数信息,以 环境 及日志采集过程中产生的运行状 态监控信息、审计信息、异常报 警信息等。 在双机互备部署模式下,自动进 行热备切换的最小时间间隔不大 于 30 秒; 单个软件安装节点,可实现不少 性能指 于 2000 张表的数据采集; 性能 要求 标 单个软件安装节点,存量数据采 集性能不低于 20MB/秒。 套 1 是 套 1 是 单个软件安装节点,单个业务数 据库时,日志文件解析性能不低 于 25MB/秒。 6 7 在数据采集过程中,保证数据不 丢失、不错乱 在任务视图界面查看到日志采集 任务视 同步数据的工作情况,点击后可 以针对单个任务进行查看。管理 图 员可自由切换单表策略表名并可 任务 查看对应的任务状态。 管理 功能 增量任 管理员可以对增量任务进行启 停,增量任务的启停不能影响采 务管理 集业务库正常业务。 —10— 8 可展示各类监控信息的统计情 况,包括系统工作状态,例如: 监控 状态监 CPU 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硬盘 功能 控 使用率、系统负载情况;可自定 义日期查询工作情况查询;任务 工作状态。 套 1 是 9 提供查看系统同步数据统计情况 功能,管理员可通过该界面查看 数据统计情况,包括今日数据采 集数量、今日生成文件数量、今 日上传文件数量、待同步文件积 数据 数据总 压数量;周数据同步周期内启动 总览 览 任务数量、完成任务数量、出现 异常任务数量分析;周数据同步 周期内任务处理文件数详情、各 类数据处理统计详情、待同步文 件目录大小变化分析;存量同步 任务新增文件。 套 1 是 (三)目标需求 在许昌市交警支队部署日志采集软件,实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监管系统,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驾驶理论 考试系统等日志数据的采集、对高频查询、接口异常调用、用户破解入 侵、异常操作的监管分析。开展公安网内信息安全网上巡查、事件处置、 安全评估和分析研判,全面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御水平,提前预警、主 动发现、有效防范安全入侵、信息窃取、篡改数据等各类信息安全事件, 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11— (四)质保维保需求 投标方提供一年质保、两年维保的服务,质保、维保期间由投标 方提供技术服务,保证设备正常运转,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由投标方 免费更换同样的合格产品。 四、验收标准 (一)相关设备到货后,投标方应派技术人员会同采购方人员清点 合同范围内的全部货物和资料。 (二)验收阶段根据采购要求的功能逐条测试,如有任意一条不满 足,按照骗取中标处理,取消中标资格,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并追究相 应责任。 (三)按照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并与交 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对接,上报采集数据,接受公安部交通管理信 息安全监管系统统一监管和策略控制。 (四)监管系统正常使用10天后,由采购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 购合同的约定对中标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如合格,则进 入支付流程;如不合格,采购方停止使用,交中标方完善不合格功能。 7天内无法完善,退货处理,所产生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12— 五、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一)供应商须明确货物需求中所响应产品的厂家、品牌、型号、 详细功能,否则为无效响应。 (二)投标人须明确维修点地址、负责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三)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括运输、安装调试、专业培训等一 切费用) 。 (四)报价人所投产品厂家需为云安全联盟(CSA)成员 。 六、采购资金支付 (一)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二)支付时间及条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验 收合格满1年后,系统运行正常无质量问题支付合同总金额5%。 七、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 本次采购评标方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所投设备在满足采购 文件参数要求基础上,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王昆麓 联系电话(手机):18637460800 单位地址:许昌市魏都区许由路480号许昌市公安局 —13— 第三章 序号 条款名称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说明和要求 项目名称:许昌市公安局交警信息安全监管平台日志采集项 目 项目内容:系统部署,在许昌市交警支队部署日志采集软 件,实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日志数据的采集、对高频查 1 采购项目 询、接口异常调用、用户破解入侵、异常操作的监管分析。 开展公安网内信息安全网上巡查、事件处置、安全评估和分 析研判,全面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御水平,提前预警、主动 发现、有效防范安全入侵、信息窃取、篡改数据等各类信息 安全事件,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项目地址:许昌市魏都区文峰路交通管理支队 —14— 名称:许昌市公安局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许由西路480号许昌市公安局 2 采购人 联系人:王昆麓 电话:18637460800 3 预算金额 25万元,超出预算金额的响应无效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 证明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4 供应商资格 录的声明 3.信用查询结果 4.报价人所投产品厂家需为云安全联盟(CSA)成员 5 评审方法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 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适用范围 1.1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购。 —15— 1.2本采购文件解释权属于“询价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所述的采购人。 2.定义 2.1“采购项目”: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 购人。 2.3“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 文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7“服务”系指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 的全部义务。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 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关于政府 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8.1采购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的,均视 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响应。 2.8.2如响应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 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3.合格的供应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 —16— 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采购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自然人。 3.2符合本项目“询价邀请”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条 件。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 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 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 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 站(www.chinanpo.gov.cn); (2)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经询价小组确认的 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询价小组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 活动。 (5)供应商无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屏。供应商不良信 用记录以询价小组查询结果为准,询价小组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 任何变更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 —17— 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评审依据。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 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响应。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采购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 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 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 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 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 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3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 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 〔2019〕9号)要求,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 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质检总局第117号令)要 求,如供应商所投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 产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国家认监委指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颁发 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CCC 认证)。供应商不能提供超 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4.5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 —18— 合发布《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8]48号) 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 该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 证证书》。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5.询价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询价(包括前期 论证)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 费用。 6.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询价邀请”、“采购需求”、和 “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询价邀 请”、“ 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对响应文件审查与 评审”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采购文件说明 7.采购文件构成 7.1 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询价邀请(询价公告)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5)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6)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 的话) —19— 7.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 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 等),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 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3 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 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 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 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8.采购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8.1 在响应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 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之日1个工作日前,在许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更正公告。 8.3 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 有约束力。当采购文件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 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8.4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个 工作日的,采购人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9.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9.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就有关采购事宜的 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 —20— 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9.2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 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 计量单位。 10.报价 10.1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0.2 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 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10.3 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 其响应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0.4 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 力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应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 有说明外,响应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 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 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 定检测、外发包、材料(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 10.5 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 品和工具等费用均包含在响应报价中。 10.6 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供应商的 响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 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0.7 最低报价不能做为成交的保证。 11.响应文件有效期 —21— 11.1 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60天内。响 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文件要求的有效期。响应文件有效期 比采购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11.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供 应商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答 复。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 11.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 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行完毕为止。 12.响应文件构成 12.1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的要求。 12.2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 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12.3 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 成。 12.4 供应商根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 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 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3.响应文件格式 13.1 响应文件应参照采购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有关格式)的 内容要求、编排顺序和格式要求,供应商应按照以上要求将响应文件以 A4幅面编上唯一的连贯页码,并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等字样。 13.2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采购文件未 —22— 提供标准格式的供应商可自行拟定。 14.询价保证金 14.1 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14.2 供应商应提供询价承诺函。 15.采购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5.1 供应商应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一正两副三份)。 15.2 在采购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要求加盖供应商印 章和法人印章或授权代表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6.询价响应截止时间 16.1 供应商必须在“询价邀请”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密 封好的纸质响应文件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递交 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 16.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自行决定 酌情延长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截止期制约 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人修 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17.迟交的响应文件 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18.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8.1 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的,须书面通知采购人。 18.2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提交,可以补 —23— 充、修改或撤回。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 应文件。 18.3 供应商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 或修改应当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 “补充”字样。 18.4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供应商将承 担违背响应承诺的责任追究。 19.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 予退还。 五、评审 20. 询价小组组成 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从许昌市公 安局政府采购信息化装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 单数组成。 21.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1.1 资格审查:询价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 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21.2 符合性审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全 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2. 响应文件的澄清 22.1 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 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24—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2.2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3 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3.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3.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3.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 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3.3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 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 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25.2规定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 商不确认的,为无效报价。 24. 响应无效情形 24.1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4.1.1 未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提交询价承诺函的; 24.1.2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4.1.3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4.1.4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5— 24.1.5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4.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询价,其响应无效: 24.2.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4.2.2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24.2.3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 为同一人; 24.2.4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 异; 24.2.5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4. 6 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5. 响应文件评审 询价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 文件按无效处理,询价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6.评审方法与提出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评审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询价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 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确定一名成交供应商,并编写 评审报告。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27.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 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向成交供 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8. 成交公告 —26— 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在许昌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对评标 过程及结果予以公告。 29. 质疑提出与答复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 到损害的,可以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 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 29.1.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已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且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前1个工作日内 一次性提出,提出后电话联系本项目询价公告中联系人,并同时将符合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纸质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 材料一式两份送采购单位,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29.1.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 29.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 29. 2 采购人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 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 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29.2.1 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 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 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2.2 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 —27— 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 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 签订合同 30. 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 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 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0. 2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采购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 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采购文件确定的合同 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 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第五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一、资格审查 (一)询价小组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 商不少于2家,将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 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二)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 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序号 资格审查因素 1 报价表 2 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的营业执照等 说明与要求 体现投标人的主要产品以及报价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企业提供) —28— 证明文件,自然 人的身份证明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事业单位提 供) (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 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民办 非企业单位提供) 如无重大违法记录请按照谈判文件提供格 参加政府采购活 3 动前3年内在经营 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声明 式填写。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 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 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 录的具体要求为: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 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4 信用记录查询及 使用 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社会组织公共 服务平台”网站(www.chinanpo.gov.cn)严 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 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9—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③“中国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 (www.chinanpo.gov.cn)(仅查询社会组 织) (2)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 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 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的供应 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 供应商须具备的 特殊资质证书 6 报价 7 询价承诺函 具有相关的资质证书。 投标报价是否超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预算 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是否按要求承诺。 —30—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法人 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 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非法 人提供)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 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法 8 供应商身份证明 人身份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 及授权 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 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应 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 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单位负责 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 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 致。 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 人授权书。 二、评审 由询价小组根据最终报价进行评审,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 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低报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31— 询价报告应当由询价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 第六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此合同仅供参考。以最终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签定的合同条款为准进行公示, 最终签定合同的主要条款不能与询价文件有冲突) 甲方:(采购人全称) 乙方:(成交供应商全称) 根据招标编号为 的(填写“项目名称”)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成交供应商。现经 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 合同条款; 1.2 询价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 1.3 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需要增加 的内容)。 2、合同标的 —32—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3、合同总金额 3.1 合 同 总 金 额 为 人 民 币 大 写 : (¥ 元 )。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 交付时间: ; 4.2 交付地点: ; 4.3 交付条件: 。 5、合同标的应符合询价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 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6、验收 6.1 验收应按照询价文件、乙方响应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 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包括一次性支 付或分期支付等)。 8、合同有效期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9、违约责任 —33—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可以是表格或文字描述)。 10、知识产权 10.1 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 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 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若任何第三方提出 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 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 失。 10.2 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 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成交资格将被取消;甲方 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按照实 际情况编制填写)。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1.1 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1.2 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 12、不可抗力 12.1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 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 15 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 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 —34— 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2.2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 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 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3、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谈判文件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 或调整;谈判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4、其他约定 14.1 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4.3 合同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4.4 本合同一式(填写具体份数)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后生效。甲方、乙方各执(填写具体份数)份,送(填写需要备案的监 管部门的全称)备案(填写具体份数)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 乙方: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地址: 电话: —35— 开户行: 账号: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