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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四政发〔2022〕16 号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四方台区 国防动员委员会(区人民武装委员会)组成 人员的通知 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委办局,太保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区国动委各职能办公室: 根据工作需要,对区国防动员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 将调整后的组织成员通知如下。 主 任:刘 鹏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 主 任:史 鉴 区委副书记 王 斌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 1 — 徐战朝 区人武部上校部长 丁其锐 区委常委、人武部上校政治委员 秘 书 长:关 辉 区委办公室主任 王 芬 区委保密和机要局局长、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员:刘 硕 区人大副主任、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委 — 2 — 赵培强 区人武部中校副部长 秦海波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 范莹莹 区委编办主任 李丹丹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团区委书记 杨 区妇联主席 红 邹亚娟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琳琳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长军 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王 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贺 窦林茹 区民政局局长 刘履洁 区司法局局长 吕金峰 区财政局局长 王晓峰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沈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燕 史凤先 区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 刘玲慧 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曲双翼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新宇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士杰 区统计局局长 罗 区疾控中心主任 妍 张冠华 区林业站站长 张国强 区水暖公司负责人 杨立民 区运管站站长 张广胜 四方台公安分局副局长 李海春 区交警大队队长 于远亮 市自然资源局四方台分局局长 王丽敏 四方台生态环境局局长 丁 峰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郭 阳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曹轩赫 区人武部保障科助理员 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下设综合、人民武装动员、经济动员、人 民防空、交通战备、信息动员、政治动员 7 个职能办公室: 一、综合办公室 主 任:赵培强 区人武部副部长 副 主 任:李锦秀 区统计局主任科员 成 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员:房雪平 刘 野 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 3 — 郭 阳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二、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 主 任:曹轩赫 区人武部保障科助理员 成 员:丁 峰 区人武部军事科参谋 张 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科员 三、经济动员办公室 主 任:邹亚娟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成 员:吕 区人武部保障科职工 琳 王秋实 区财政局科员 四、人民防空办公室 主 任:王晓峰 副 主 任:崔景纯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张志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区人武部保障科职工 五、交通战备办公室 主 任:杨立民 副 主 任:房雪平 区运管站站长 关 英 区发展和改革局科员 区人武部保障科职工 六、信息动员办公室 主 任:王 贺 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局长 副 主 任:龚琳琳 区工业信息科技局科员 吴丽芳 — 4 — 区人武部军事科职工 七、政治动员办公室 主 任:李丹丹 副 主 任:梅 郭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团区委书记 杰 区委宣传部科员 阳 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干事 委员会及各职能办公室职责: (一)国防动员委员会职责 国防动员委员会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平 时是各级国防动员工作的议事、协调机构,战时是组织指挥各级 国防动员工作的主官职权机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2.负责拟制地方性动员规定并提出建立健全国防动员工作 制度和措施,制定本地区国防动员工作规划、计划; 3.指导协调并组织本地区军事、经济、社会等各方面和重大 国防动员工作,检查监督本地区国防动员法规和实施和动员计划 的落实情况; 4.组织领导和协调综合办公室、人民武装动员、政治动员、 国民经济动员、人民防空动员、交通战备、信息动员各办事机构 的工作; 5.负责对各办公室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和领导成员、办事人员 履行职责进行检查考评; 6.行使上级赋予的其他职权。 — 5 — (二)综合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办公室是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在同级国防动员 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国防动员综合计划、组织协调和文秘 服务等工作。主要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国防动员建设规划、计划的制定和国防动员理论 研究; 2.组织拟制地方性国防动员法规建设规划,草拟地方性国防 动员综合性规定; 3.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国防动员的方 针、政策,总结交流国防动员工作经验,督促国防动员工作落实; 4.根据上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指示,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提出 单位加强国防动员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5.承办国防动员方面军地有关部门之间、国防动员委员会各 办公室之间需要进行综合协调的工作; 6.承办国防动员委员会的文秘工作,监用、保管国防动员委 员会的印章;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三)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民武装动员办公室,是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 是本地区人民武装力量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 6 — 制定区域内人民武装动员建设的规定和措施; 2.组织拟制本地区后备力量建设发展规划和武装力量动员 计划、方案; 3.负责区域内民兵、预备役部队组织建设、申请、分配、调 拨与管理; 4.负责本地区兵役工作; 5.指导、组织区域内国防动员潜力调查; 6.协调并组织实施人民武装动员指挥自动化建设; 7.组织民兵队伍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会治安; 8.协调地方有关部门与接收部队的工作,确保兵员动员工作 落实; 9.协调组织指挥区域内武装力量,保证军事斗争的需要; 10.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政治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政治动员办公室,是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本 地区国防政治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上级关于国防政治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导; 2.协调地方拟定有关政治动员工作的规定和措施; 3.组织编制本级国防动员委员会政治动员规划、计划; 4.检查监督政治动员法规的实施和政治动员计划的执行; 5.指导本地区全民国防教育和国防宣传; — 7 — 6.组织协调本地区政治动员潜力调查;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五)经济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经济动员办公室,是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本 地区经济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经济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区域 内经济动员工作的规定和措施; 2.结合地方经济建设项目贯彻国防需求,拟制经济动员规划; 3.组织拟制经济动员方案和地方生产企业、军工企业转产方 案,指导检查区域内经济动员规划、计划落实情况; 4.负责本地区经济动员潜力调查统计工作; 5.研究落实地方经济资源储备, 组织协调军民通用物资联储、 联供和联修、联医工作; 6.战时组织领导区域内经济动员和经济支前工作; 7.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六)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职责 人民防空办公室,是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本 地区人民防空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 章,组织拟订人民防空工作的政策、规章和措施: 2.制定人民防空建设规划、计划,提出有关国家要求的意见 — 8 — 和建议,组织指导检查规划、计划的落实,受理所辖地区人防执 法中申请复议的案件; 3.掌握人防战备建设情况,负责人防组织指挥业务建设,组 织制定防空袭预案,抓好人防指挥干部培训和专业队伍组训; 4.负责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和防化工作,拟制人防通信、警报 建设规划,组织人防通信、警报网络拆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 门制定城市核生化等社会突发事故和应急救援方案,实施人民防 空无线电管理; 5.负责本级人防指挥工程和公共掩蔽及疏散干道工程的建 设、维护、管理和使用;负责人防工程质量和己建工程维护管理 的监督检查;负责防空地下室的修建管理工作,审批防空地下室 建设方案并参与验收工作; 6.组织指挥人防宣传和“三防”知识教育; 7.掌握和分配人防建设经费,负责人防战备工作的统计; 8.战时组织指挥人民防空袭斗争; 9.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七)交通战备办公室工作职责 交通战备办公室,是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本 地区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规 章,拟制国防交通战备工作的具体规定; — 9 — 2.规划国防交通网络布局,编报国防交通建设计划,对交通 建设提出有关国防要求的建议,参与交通工程设施的勘察、设计 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3.拟订国防交通保障计划,指导铁路、交通、民航拟订战时 交通保障计划和应急交通保障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部队 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的交通保障; 4.负责拟制交通动员和运力征用计划、方案; 5.制定国防交通保障队伍的组训计划,落实调用国防交通物 资措施; 6.制定和实施国防交通科学技术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 应用, 加强交通战备正规化建设; 7.战时组织领导交通动员、运力征用和交通保障工作; 8.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八)信息动员办公室工作职责 信息动员办公室,是各级国防动员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本 地区信息动员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关于国防动员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规章,会 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本级信息动员工作规定、措施; 2.组织拟制本级信息基本建设贯彻国防要求的规划、计划, 对本级信息工程建设提出国防要求的建议,参加有关信息工程设 施的勘察、设计鉴(审)定和竣工验收; — 10 — 3.掌握本地区信息资源潜力,拟制战时信息动员计划,组织 信息力量为部队军事行动和其他紧急任务提供有关保障; 4.制定地方信息系统建设贯彻国防要求技术标准和规范,监 督检查和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落实;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和实施战区信息装备、物资储备 计划,组织地方信息装备、物资的动员征用; 6.指导、检查、监督本地区信息动员工作,协调处理有关问 题; 7.组织本地区国防信息动员技术研究及其成果推广、应用; 8.战时组织领导本地区信息动员、信息力量征用和有关保障 工作; 9.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 2022 年 3 月 27 日 — 11 — 四方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12 — 2022 年 3 月 2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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