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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沂大学本科课程备听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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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临沂大学本科课程备听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 临大校办发〔2021〕28 号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大学本科课程备听评审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临沂大学本科课程备听评审管理办法》已经 2021 年第二 十一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1 年 7 月 13 日 1 临沂大学本科课程备听评审管理办法 备听评审是指对课程开出前利用寒暑假组织开展的备课、听 课、评课和审课 4 个环节的教学准备活动。备听评审是教学实施 前的准备环节,是保证教学运行的基本前提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 要保障。为提高本科课程开出质量,规范本科课程备听评审工作, 按照“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结合学校工作实 际,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内容及要求 (一)备课 1.备课要求 (1)了解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课程目标 与毕业要求观测点的支撑对应关系,实施基于 OBE 理念的课程教 学。 (2)按照学校课程教学大纲管理有关要求,结合上一轮课 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结果等,优化课程教学内容,确定教学模式, 选择教学方式方法。 (3)根据课程目标达成评价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考 核方法、评价标准,建立基于学生学习增值的形成性评价机制。 2.备课形式 课程负责人是备课活动的组织者与负责人,主讲教师是备课 2 的直接责任人。 备课采用集体备课与个人备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开学前 1 周为集体备课时间,其他集体备课时间由各学院(校区) 根据情况具体安排。 3.备课内容 (1)备教学内容:认真研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毕业要求, 熟悉课程对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单门课程目标对毕 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关系;明确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以及课 程在课程体系中的地位;熟悉并优化课程内容,吸收国际国内学 术前沿研究成果、行业最新进展,将个人研究成果融入教学内容, 注重提高课程的高阶性、创新性和挑战度。 (2)备学生: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理念和学生是学习 主体的指导思想,通过与先修课程教师交流、调研等方式,了解 学生的知识结构与学习能力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策略。 (3)备方法:根据不同课程特点及课程目标达成需要,设 计教学方案,改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充分运用翻转课堂、线 上线下混合教学、启发式、研究式、讨论式等教学方式方法,重 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备条件:根据课程目标达成需要,梳理图书资料、教 学实验仪器设备、实习实践基地等所需教学资源。不能满足教学 需要的,应制定应对方案或提出建设申请;教师应熟练运用现代 教育技术手段及平台,熟练使用课程所需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 (二)听课 1.听课要求 3 学院(校区)对下学期开出课程及任课教师逐门、逐人听课, 同时开展教学经验交流、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探讨等教研活动, 提高课程建设与教师教学水平。此外,将听课作为集体备课、集 中教研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青年教师帮扶、教师专业发展的渠道。 2.听课形式 (1)根据教师特点及课程建设需要,灵活采用讲课与说课 形式开展听课活动。说课一般采用课程分析形式,对首次承担本 科课程主讲任务的教师应采取听课形式,对首次开出的新课程须 采取说课形式。 (2)在组织形式上,根据不同课程特点,听课以课程或教 研室(系部)为单位进行。此外,可安排本学院(校区)的优秀 教师讲授示范课,组织全体教师集体观摩。 (三)评课 1.评课要求 (1)坚持问题导向,梳理以往教学及课程目标达成评价中 发现的问题,评议上一轮的整改效果及本轮教学拟采取的整改措 施。 (2)通过评课,对每一门课程的建设情况和每位教师的教 学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制定整改提高方案,形成持续改进机制。 2.评课内容 在听课基础上,对下学期开出的课程进行全面评价,重点关 注课程目标对毕业要求指标点的支撑情况、教学内容更新情况、 教学方案设计、教学方式方法选择、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办法 4 及考试考核方法等内容。 (四)审课 1.审课要求 所有课程开出及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由学院(校区)组织专家 组进行审核,审核专家组一般由学院(校区)领导、教授委员会 成员、督导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教研室(系部)主任等组 成,具体组织及实施办法由各学院(校区)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学校鼓励学院(校区)聘请校外同行及行业专家参与审核。 2.审核内容 审核内容由学院(校区)根据不同专业、课程特点确定,主 要包括: (1)课程审核 课程审核范围包括下学期开出的所有课程,含校企合作共建 课程与外聘教师主讲课程。 课程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课程目标制定是否合 理,对毕业要求指标点是否有效支撑;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方法 是否有利于达成课程目标;考试考核方法与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办 法是否科学有效;上一轮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是否得到改进等。 (2)主讲教师资格审核 主讲教师资格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主讲教师的专业对口情况、 教学水平、教学能力、对课程内容的熟悉情况等,因主讲教师资 格审核不通过导致无法开出的课程,及时更换主讲教师或外聘教 师。 5 (3)教学条件审核 教学条件审核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场所、教学实验仪器设备、 实习实践基地等,因教学条件原因导致不能开出的课程,学院 (校区)制定整改方案;学院(校区)无法完成整改的,提出条 件配置需求,报相关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责任建设。 二、组织实施 (一)备听评审工作在教学评估处、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下 进行,各学院(校区)具体组织实施。备听评审工作全部安排在 寒假、暑假进行,全部工作应于开学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 学院(校区)根据工作实际灵活安排。 (二)每学期开学前 1 周,教学评估处会同教务处对各学院 (校区)备听评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三、其他 (一)各学院(校区)根据本办法,针对不同专业、课程特 点,制定适合本单位实际的具体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学评估处负责解释。 附件:不能开出本科课程存在问题汇总表 6 附件 不能开出本科课程存在问题汇总表 学院:(公章) 序号 课程名称 院长签字: 开设专业及年级 临沂大学校长办公室 年 课程 负责人 存在的问题 及解决办法 月 日 备注 2021 年 7 月 24 日印发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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