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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高校项目”申请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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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度中国科学院大学 “中国政府奖学金—中国高校项目”申请办法 一、简介 为了资助世界各国优秀学生、教师、学者到中国高校学习或开展 研究,中国政府设立奖学金。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负责中国政府奖学金生的招生录取和在华事 务管理工作。 中国高校项目系中国政府奖学金系列项目之一,用于资助外国优 秀青年到中国高校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通过国 科大推荐,申请中国政府奖学金。 二、奖学金内容及期限 (一)奖学金内容 1. 免交学费、报名费 2. 提供奖学金生活费 中国政府提供奖学金生活费,标准为博士研究生 3500 元人民币 /月,硕士研究生 3000 元人民币/月。另,导师和研究所/学院根据奖 学金生学习和科研情况提供助研奖学金,使博士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 费不低于 5000 元人民币/月,使硕士研究生的奖学金生活费不低于 3500 元人民币/月。 3. 提供基本住宿或住宿费补助 奖学金生在校内住宿(双人间),免交住宿费。经国科大同意在 校外住宿的,国科大按月发放住宿费补助,标准为博士研究生 1000 元/月;硕士研究生 700 元/月。 4. 提供综合医疗保险 由教育部统一购买,保险内容请参阅留学保险网 (www.lxbx.net)的来华留学生保险产品简介。 (二)资助对象和期限 1. 硕士研究生:2-3 学年 2. 博士研究生:3 学年 三、申请办法 (一)申请人资格 1. 符合中国科学院大学外国研究生的入学资格(参阅中国科学院大 学外国留学生招生简章); 2. 得到导师及研究所/学院的推荐; 3. 学习和科研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 申请时未获得其它奖学金资助; 5. 学历和年龄要求: 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 龄不超过 40 周岁; 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者,须具有与中国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年 龄不超过 45 周岁。 中国高校在读生,以及来华留学毕业未满一学年的,不能申请。 (二)申请材料 1. 《中国科学院大学外国来华留学生入学申请表》(附件下载) 该表须申请人本人签名并贴近期护照照片,第二部分须由导师和 研究所完成。 2. 《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及其附表 申请人需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来华留学网上报名系统” (http://laihua.csc.edu.cn)填写和提交电子报名信息,在提交信息后, 请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本人签名并贴照片。 中国科学院大学机构代码为 80001。附表由导师及研究所/学院完成。 3. 未获得其他奖学金资助的书面声明 4. 普通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护照有效期须 2 年以上。 5. 学位证明公证件原件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提交学士学位证明;申请攻读博 士学位研究生的,须提交硕士学位证明及学士学位证明。申请人如为 在校学生,需提交本人就读学校出具的在读预毕业证明,获得学位证 书后需补交。 6. 学习成绩单原件或公证件原件 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须提交本科期间的成绩单;申请攻 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须提交硕士及本科期间的成绩单。 7. 两位教授或相应职称的学者的推荐信 推荐人应为熟悉申请者研究工作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推荐人不 应是拟接收该生的导师。推荐信需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抬头的信纸, 并需推荐人本人签名、注明日期和密封。 8. 个人简历和研究计划 9. 已发表的具有代表性的最多 5 篇学术论文和其他学术成果 如有,申请人应提供论文目录及论文首页复印件。请勿提供未经 发表的论文。 (三)申请程序 1. 申请人联系导师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照上述要求准备入学申请材料,选择和联系 导师,确定申请攻读专业和研究所/学院,并把纸质和电子版的申请 材料寄给导师。招生导师名录见 http://english.ucas.ac.cn/Admissions。 2. 导师确定接收意向 导师参照国科大和研究所相关管理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考评。可 邀请专家若干名进行视频或电话面试,有条件的,可进行笔试。对同 意接收的,在入学申请表及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附表上签署意见, 而后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提交给研究所。 3. 研究所/学院确定拟录取意见 研究所/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拟录取意见。对同意录取的,在入学申请表及中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附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所有纸质版申请材料邮寄到国科大留 学生办公室。 4. 国科大确定录取意见 国科大审核申请材料,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录取意见,公布评审 结果,办理录取手续。 (四)申请时间 2015 年 12 月 1 日至 3 月 31 日。 四、录取及入学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后,国科大将在 6 月底或 7 月初通知奖学 金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奖学金资助证明等相关录取材料。 奖学金生请持入学申请材料所用的普通护照、《中国科学院大学 录取通知书》、《外国来华留学人员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 记录》及所有体格检查报告原件前往中国驻留学生所在国使(领)馆 办理来华学习类签证,并按《中国科学院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 期和指定的地点报到入学。请保存好录取通知书及 JW202/201 表原件, 以供入境后申请居留许可使用。请勿免签或持其他类别的签证入境。 五、注意事项 1. 申请人不得同时向两个研究所/学院提交申请材料,亦不得同时报 考两名或更多的导师。 2. 请慎重选择学习专业和研究方向,应在与导师沟通一致后再提交 申请。入学后,国科大不受理由此造成的变更申请。 3. 奖学金申请所需的各种证明、证书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需附经 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的译文。 4. 申请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要求者,均不予受理。申请材料无论是 否录取,均不予退还。 5. 申请人请勿寄送任何未经导师签字、研究所/学院盖章的申请材料 给国科大留学生办公室。 6. 奖学金资助期限具体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学习时间为准。 7. 奖学金生应按照国科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要求和日期,到指定地 点报到入学。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报到的,应事先征得学校同意。 8. 奖学金资格保留期限自注册截止日算起,不超过当年度 10 月 15 日。超过 10 月 15 日仍未报到的,将被视为放弃奖学金资格。 9. 奖学金生活费自新生入学之日起逐月定期发放。新生当月 15 日 (含 15 日)之前注册的,发给全月奖学金生活费;当月 15 日以 后注册的,发给半个月奖学金生活费。 10.奖学金生来华后须遵守中国政府奖学金有关规定,按照《中国政 府奖学金年度评审办法》要求参加奖学金年度评审。未通过年度 评审的,按规定中止或取消其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六、关于中国政府奖学金其他项目的申请 中国高校项目名额有限,且竞争激烈。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 申请国别双边项目、中国—欧盟学生交流项目、中国—东盟大学组 织奖学金项目,或太平洋岛国论坛项目(各项目详细内容、申请条件、 申请办法详见 http://www.csc.edu.cn/Laihua/)。 申请时间一般为上年 11 月至当年 4 月。各个国家申请截止时间不同,请注意提前查询。申请 时如需国科大提供预录取通知书,请提前与我们联系。 七、联系方式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生部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 457 号 邮政编码:116023 联系人:杨华 Email:yanghua@dicp.ac.cn 电话/传真:+86 411 84379457 网站:http://www.gsc.dicp.ac.cn/body5.php?t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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