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流程.doc
附件四: 2023-2024 学年贵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流程图 一:班级评议:以班级(年级)为单位,成立以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 议小组,负责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年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 一般不少于班级(年级)总人数的 10% 生认定工作流程 二:认定工作组评议:班级(年级)认定的结果报由二级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评议、审批、 公示。认定工作组组长由二级学院分管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担任,成员由学生辅导员、班主任等组成。 三:学生网上申报:公示无异议后二级学院通知认定学生按照公示后的认定结果进行网上申报 四:学院网上审核提交:二级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学生辅导员根据二级学院公示的结果进行网上审批、 提交,并导出备案表,由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单位)公章后报送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 时负责收集、整理本学院受认定学生贵州省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 生档案。 五:学校审批: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二级学院报送的备案表进行审批,在尊重二级学院评议结果 的同时保留监督权、复核权,接到举报一经查实我中心有权进行调整或取消。 (注:认定具体方法请见附件一“贵州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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