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doc
关于开展 2016 年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 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鲁学位办〔2016〕6 号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着力培养创新精神和 实践能力,经研究,2016 年继续开展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 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应为省内研究生培养单位在学专业学位博士、 硕士研究生(全日制、非全日制均可),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 超过 3 人。 (二)申报成果须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 主完成的项目,已获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的项 目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成果应体现专业理论在解决实际问题中的进展和 应用;在技术上有创新,并产生经济效益;获得较高社会评价, 产生社会效益。 (四)涉密成果不得申报。 二、成果形式 成果形式分为文艺作品、应用设计、案例报告三类。 (一)文艺作品类:一般适合艺术硕士、翻译硕士,成果包 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翻译 作品等。 (二)应用设计类:一般适合工程硕士(博士) 、建筑学硕士、 风景园林硕士、城市规划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农业硕士、兽医 硕士等,成果包括专利、工程设计、产品研发、技术研发、规划 设计等。 (三)案例报告类:适合其它类别的专业学位博士、硕士, 成果包括调研报告、医案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申报时,可根据成果情况自主选择一种成果形式。 三、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研究生个人自愿申报,填写《山东省专业 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二)单位初审。培养单位根据推荐限额进行初审(推荐限 额见附件 1),各单位的推荐名单要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方能报 送。 (三)专家评审。评审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依靠 专家进行。我办按照各单位申报成果的学位类型分布情况分配评 选指标、遴选专家,成立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评审委员会,评审专家由专业学位指导教师及行业专家组成。评 审委员会下设若干评审组,按照专业学位类别分别进行评选,推 荐入选名单,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入选名单。 (四)结果公示。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入 —2— 选名单由我办公示,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 对拟授奖成果持有异议,可在异议期内,以书面方式实名向我办 提出异议,说明理由与事实依据。我办接到异议材料后,负责对 异议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决定,报评审委员会审核确 定。我办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 (五)公布表彰。获奖名单由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省教 育厅公布并表彰。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于 2016 年 6 月 30 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成果材料报我办, 材料包括: (一)《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附 件 2),《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 件 3)。 (二)成果载体: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应用设计类为 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案例报告类为案例报告书。 (三)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 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 料等。 除附件 3 一式 1 份外,其他纸质材料一律以 A4 纸张印刷,左 侧装订,一式 2 份报我办,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 yjsc@sdedu.gov.cn,成果载体如为光盘的一式 2 份报送我办。 联系人:雷涛、丁彬 —3— 联系电话:0531-81916545、81916536 通讯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 29 号山东省学位办,邮编:250011 附件:1.推荐名额分配表 2.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书 3.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2016 年 6 月 6 日 —4— 附件 1 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名称 推荐名额 1 山东大学 20 2 中国海洋大学 14 3 山东科技大学 11 4 中国石油大学(华东) 11 5 青岛科技大学 4 6 济南大学 4 7 青岛理工大学 3 8 山东建筑大学 3 9 齐鲁工业大学 2 10 山东理工大学 4 11 山东农业大学 4 12 青岛农业大学 2 13 潍坊医学院 3 14 泰山医学院 1 15 滨州医学院 1 16 山东中医药大学 9 17 济宁医学院 1 18 山东师范大学 8 19 曲阜师范大学 5 20 聊城大学 4 21 鲁东大学 2 22 山东财经大学 3 23 山东体育学院 1 24 山东艺术学院 1 25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1 26 青岛大学 12 —5— 序号 单位名称 推荐名额 27 烟台大学 4 28 山东交通学院 1 29 山东政法学院 1 30 中共山东省委党校 1 31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 1 32 海军航空工程学院 1 33 海军潜艇学院 1 34 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 1 合 计 —6— 145 附件 2 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 优秀实践成果奖 申 报 书 申 报 人 姓 名 成 果 名 称 专业学位类别 专业学位领域 成 果 形 式 文艺作品类□ 应用设计类□ 案例报告类□ 申报单位名称 (公章) 申 报 时 间 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制 —7— 承 诺 书 申报人承诺: 1、本申报书中所填写的各栏目内容真实、准确。 2、支撑材料真实、可靠,技术成果事实存在。 3、申报成果为申报人实习实践期间,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研究 完成,知识产权明晰完整,未剽窃他人成果,未侵犯他人的知识 产权。 4、提供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数据及证明客观、真实。 5、申报成果不存在涉密内容。 若发生与上述承诺相违背的事实,由本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字: 校内导师签字: 校外导师签字: 年 年 年 月 —8— 日 月 日 月 日 申报人基本信息 申报人姓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入学时间 校内导师 校外导师 专业学位类别 领域名称 实践实习单位 实践成果信息 成果名称 成果形式 艺术作品类□ 应用设计类□ 案例报告类□ 提交形式 成果主要内容、意义、应用价值或社会影响力等有关情况简介(可加 页)。 成果简介 —9— 院系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公章) 年 月 日 学校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 10 — 附件 3 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单位代码: 单位名称(公章): 申报人 入学 成果 专业学位类别 姓名 时间 形式 填表人: 校内指 导教师 校外指 导教师 联系方式: 成果名称 填表日期: 备注:1、入学时间格式如“201109” ;2、成果形式填写文艺作品或应用设计或案例报告。 —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