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报材料详细说明.docx
附件 1: 申报材料 1.《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推荐表》(见附件 2) (1)申报人照片需为近期免冠证件电子照片。 (2)“申报人签名”和“项目申报单位盖章”必须为 原件,不得使用扫描、复印件。 2.必备材料 (1)申报人简历:可叙述申报人学习、社会实践、工 作等情况及取得荣誉、成果等。 (2)申报人身份证明。 (3)申报人学历证明: ①2015 年 6 月 1 日后毕业的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 证书;如毕业证书遗失需提供毕业院校提供的相关证明(内 容需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学历情况、所学专 业等信息)。学信网出具的学历证明不作为申报依据。 ②国(境)外毕业的本科(含)以上大学生,除需提供 国外学历证书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证书, 本科以下学历、未毕业人员不得申报。 ③国内高校全日制在校生(不含非学历教育)需同时提 供高校出具的全日制在读证明(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 在读情况等)、学生证。 ④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校未毕业学生不可申报。 (4)项目实施证明:2018 年 6 月 1 日后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含)期间在徐州市注册,注册时间以营业执照或 民办非企业法人登记证书中成立日期为准,申报人必须为单 位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 书不作为企业成立依据。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等已合一的仅须提供企业营业 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合一的仅须提 供营业执照。 (5)申报人占项目企业出资比例证明:市场监督管理 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股权比例证明,民政部门出具并盖章的出 资比例证明。 (6)项目商业计划书。 (7)企业财务报告。 (8)项目团队成员情况:包括身份证明、学历、简历 等。 (9)经营场所或办公场所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 复印件;入驻园区或租赁房屋的提交入园协议或租赁协议复 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 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办公场地照片 4 张。 3.附加材料 企业参保证明、投融资情况、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 获奖证书等与项目成果、带动就业等相关证明资料(证明材 料必须真实、有效,具有时效性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范围内, 否则视为虚假申报);专家推荐书等。 材料按以上顺序排放。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 4.报送汇总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汇总资料与项目申报资料之间, 信息、内容必须保持一致。 (1)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份, 电子版一份。 (2)徐州市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纸质申报材料均需装订 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