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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体育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助学政策,完善学校学生资 助工作体系,保证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 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 13 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 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鲁发字 〔2015〕 22 号)文件中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要 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费减免原则。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实事求 是、突出重点的原则,广泛听取学生意见,严格操作程序,做 好每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学费减免审核工作。 第二章 减免程序及管理 第三条 学费减免对象。普通高校国家计划内招收的,全日 制本科在校学生中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力缴纳学费、借助国 家助学贷款仍无法完成学业的学生。 第四条 学费减免条件。 (一)思想政治表现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尊敬师长, 团结同学,热爱劳动; (二)学习刻苦,成绩良好; (三)生活简朴,无吸烟、酗酒、沉迷网络等不良习惯; (四)积极参加校内外志愿服务及勤工助学活动; (五)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六)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应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 生。 第五条 学费减免标准。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以国家、山东省下发建档立卡 学生名单为准),减免学费 100%,其中财政拨款 4000 元,不足 部分由学校事业收入提取资助资金支付。 第六条 学费减免工作组织。学校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学费减免实施过程的指导和审批。 第七条 学费减免工作程序: 1.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须向所在二级学院提出书面申请, 填写《山东体育学院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如实提供家庭成员 情况和收入情况,同时提供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 门出具的、能证明其家庭困难程度的证明材料; 2. 学生所以在班级辅导员按照规定程序和办法,组织班 级资助工作评议认定小组评议,二级学院研究,提交学校学生 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 报学校财务处。 3.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学院负责对学费减免学生进行回访。 第八条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减免学费: (一)违反国家法律或校规校纪,本学年受过警告及以上 纪律处分的; (二)学习不努力,考试成绩不合格,上一学年内累计有 两门以上(含两门)必修课程考试不及格的; (三)学制规定年限内未完成所学专业而延长学制的(因 病休、停学者除外); (四)只申请减免学费而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原则上 不予减免; (五)思想不求进取,生活铺张浪费的; (六)不愿参加学校安排的勤工助学活动,或因工作不认 真被辞退的。 第九条 被批准减免学费的学生,在享受学费减免的相应学 年内,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学校将追回减免的学费: (一)触犯国家法律,受到法律制裁的; (二)受到纪律处分的; (三)生活铺张浪费的; (四)弄虚作假,欺骗学校的。 第十条 对在学费减免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除收 回全部减免学费外,还将视其情节对有关单位和当事人给予相 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 国家和学校各类学费减免,原则上每生每年只能 享受一次,按高标准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附件:山东体育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 表 山东体育学院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批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学院 专业 班级 学号 民族 政治面貌 家庭地址 邮编 生源地 省 市(县) 身份证号 家 姓名 学费标准 身体状况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庭 成 员 情 况 在当地是否受资助 家庭 收入 (选 一) 联系方式 受资助金额(元) 城镇 家庭人口 人,家庭年收入 元,人均年收入 元。 农村 家庭人口 人,家庭年收入 元,人均年收入 元。 月收入 (元) 备注 入学以来受资助项目(本栏必须如实填写,若有虚假将取消学费减免申请资格) 1、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2、国家/学院奖助学金: - 学年获得 (奖/助学金名称) 元; - 学年获得 (奖/助学金名称) 元; - 学年获得 (奖/助学金名称) 元。 3、学费减免: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4、困难补助: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5、勤工助学: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6、社会资助: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 学年 元。 7、社会实践: - 学年参加学院安排社会实践 天,获得薪酬 元。 入学以来奖励情况 入学以来处分情况 学 生 本人保证以上所填信息真实有效。 申 本人申请减免学费,申请减免额度为 元( - 学年)。 请 学生签字: 年 月 日 该生在校期间受资助情况、获奖情况和受处分情况真实有效。 建议减免额度为: 所在班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建议减免额度为: 所在学院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建议减免额度为: 学生资助管理中 心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 章) 年 月 日 学校意见 (公 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