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docx
关于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评选活动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 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 义核心价值观,选树辅导员先进典型,宣传辅导员先进事迹, 展示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优秀成果,激励广大高校辅导员 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推进辅导员队伍专业化、职业 化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 物”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 主办单位: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中国教育报 网络支持: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 二、评选时间 即日起至 2016 年 4 月。 三、参评范围 原则上为高校专职辅导员。已获得往届“全国高校辅导员 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评,已获得“全国高校辅 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起三年内不再 参评,上一届产生过“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的高校本届 一般不再参评。 四、奖项设置 本次活动原则上评选“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 10 名,“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和入围奖各 若干名。 五、报名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总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 值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 职业规范,情系学生成长,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够创 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新方式、 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连续从事辅导员工作时间原则上不低于三年。2015 年 在履行《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和《高等学校辅 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相关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受 到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 5.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奖励,参加过省级 以上辅导员工作方面的专业培训。 六、评选程序 1.推荐报名。部委属高校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 事单位负责组织本校辅导员进行报名,并在本校范围内进行初 评,限推荐 1 名辅导员。省级教育工作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地 方院校辅导员报名和进行初评,本地区地方院校 10 所(含 10 所)以下的限报 3 人,10 所以上的按本地区地方院校数量的 30%申报,并注明本地区地方院校数量及申报数量,每校限报 1 人。 2.组织评审。评审分为入围、提名、终评答辩三个阶段,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开展评审工作。 3.结果公示。2016 年 4 月确定最终人选予以公示。优秀 辅导员事迹将在新华网、中国大学生在线上进行展示。 七、申报要求 1. 本次评选申报时间截止为 2016 年 3 月 15 日。逾期不予 受理(以邮戳日期为准)。 2. 部委属高校及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理事单位推荐 人选材料经学校审核后,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将报名表 (附件 1)加盖学校公章后,邮寄至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 会。地方院校推荐人选材料经学校审核并在报名表加盖学校公 章后,由省级教育工作部门统一汇总,汇总表(附件 2)加盖 省级教育工作部门公章后,将报名表、汇总表邮寄至全国高校 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3. 事迹材料要求 3000 字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历、工作 情况、所获省级及以上奖励等部分,主标题要凝练推荐人选事 迹的主要特点,副标题为“XX 学校辅导员 XXX 事迹材料”。 数码照片需提供证件照和生活照各 1 张,每张照片像素要求在 2M 以上。事迹材料和照片只需提供电子版。 4. 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 fdyndrw@163.com,邮件标题 注明“XX 学校辅导员”或“XX 省(区、市)辅导员”。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丹丹,0531—88366713,孙大永,0531— 88362836 传 真:0531—88366713,0531—88362836 电子邮箱:fdyndrw@163.com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 27 号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明德楼 C507 室(邮编:250100)。 附件:1. 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 2. 第八届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 全国高校辅导员工作研究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