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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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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知识问答 1、在学校录取学生方面,新修订的妇女法有什么新规定? 答:为了制止学校录取学生时的性别歧视行为,妇女法规定: “学校在录取学生时,除特殊专业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取女性 或者提高对女性的录取标准。” 2、在哪些情形下,单位不得单方解除与女职工的劳动关系? 答:(1)女职工结婚、怀孕、休产假、哺乳婴儿;(2)女职工 患职业病或者因公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3) 女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4)法律、法规规定的 其他情形。 3、妇女的劳动就业权益受到怎样的法律保护? 答: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的时候,除了那些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 种或者工作岗位以外,均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 女的录用标准。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与女职工 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并不得在合同或协议中有规定 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和 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 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用人单位应当执行国家退休制度,不得以性别为 由歧视妇女。 4、在农村妇女相关财产权益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答:针对妇女因婚姻状况带来的权益受侵害问题,妇女法强调规 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 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针对因结婚男方到女 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权益受到侵害的突出问题,规定“男方和 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 5、如何保护丧偶儿媳的继承权? 答:丧偶妇女对公、婆提供了主要生活来源或在劳务方面给予了 主要扶助,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就是公、婆第一顺序法定 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子女代位继承的影响。丧偶妇女通过继承获得 的财产,是其合法所有的财产,有权处分,任何人不得干涉。 6、什么是对妇女的性骚扰? 答:国际上一般把性骚扰定义为:“以语言或行动形式,带有黄 色或性要求性质,具有性取向的不受欢迎的身体接触和冒犯,或带有 性色彩的话语。”我国法律没有对性骚扰进行明确界定,不少学者认 为广义的性骚扰包括强奸、猥亵等性侵害犯罪,非直接的、语言文字 或形体上的性暗示、性挑逗、性胁迫等;狭义的性骚扰,例如老百姓 俗称的耍流氓、动手动脚、占便宜以及新出现的发送黄色短信等。 7、妇女受到性骚扰时,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1)向对方所在的单位投诉;(2)到公安机关报案,构成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给予行政处罚;(3)直接向法院起诉;(4) 可以到妇联投诉,请求帮助。值得特别提出的是,受害妇女一定要提 高证据意识,收集一切能够证明对方实施性骚扰行为的证据,包括证 言、书面材料、录音等。 8、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答:按照法定夫妻财产制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期间所得的合法收入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 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的 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9、哪些财产是夫妻一方财产? 答:(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 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 方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法律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 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0、在哪些特殊情况下,女方有权拒绝离婚? 答: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 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 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1、家庭暴力实施者应负哪些法律责任? 答:(1)民事责任。根据新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 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 事责任。 (2)行政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 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 15 日以下拘留、200 元以下罚款或者警 告。(3)刑事责任。当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即当这种暴力 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依法应受刑法处罚的属性时,就触犯了 《刑法》,构成了犯罪。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 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罪。 12、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方面,有关部门负有什么责任? 答:妇女法第 46 条第 3 款规定;“公安、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 以及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团体,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 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依法为受害妇女提供救助。” 对妇女实施家庭暴力的,受害妇女有权提出请求,村(居)委及 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妇女有 权提出请求,村(居)委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并 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对施暴者予以行政处罚。作为司 法机关的法院、检察院,对防治家庭暴力负有重要的职责。受害妇女 可以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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