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人员守则.doc
面 试 人 员 守 则 一、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 知单(纸质版原件)等,在规定时间内入闱参加面试 (上午面试的,须于 7︰30 以前入闱参加面试;下午 面试的,须于 13︰30 以前入闱参加面试)。请提前到 达考点,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并自觉遵守面 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面试程序和要求参 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入闱后须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 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如电话手表、运动手环、 蓝牙耳机等)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入闱面 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一经发现即取消面试资格。 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包 括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 顺序进行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四、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内工 作人员透露面试人员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 单位和笔试成绩名次信息,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 的服装参加面试。 五、面试人员应在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 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 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 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回答完毕”,不再补 充的,面试结束。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考场,由工 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面试结束后的试题为工作秘密, 不得对外透露、传播面试试题。全体人员面试结束后, 面试成绩将及时在“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录用公 务员专栏”发布。 七、面试人员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 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 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 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 纪律的行为。违反面试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的,将视 情节给予终止面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面试评 分、面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 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的,将 视情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 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