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双随机” 抽查机制.docx
濮阳县人社局“双随机” 抽查机制 为贯彻落实濮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县推 广随机抽查机制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濮阳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 监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行政执 法行为,特建立我局“双随机”(即: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 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机制。 一、明确“双随机”抽查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明确随机抽查 事项清单为行政检查事项,我局行政检查项目共有四项,分 别是城乡居民养老资格认证、工伤保险享受定期待遇资格核 查、社会保险稽核、定点零售药店与医疗机构检查。 二、建立监管单位目录 根据行政检查项目,确定我局被监管单位共有三个, 分别是濮阳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中心、濮阳县工伤保 险管理所、濮阳县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三、建立执法检查人员目录 执法检查人员目录由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证工作人员 构成,所有随机抽查事项共用 1 个执法检查人员目录。执法 检查人员目录由局纪检监察室和法规调研股负责组建,并根 据执法检查人员变动情况定期更新。 四、组织实施 (一)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每年 4 月底前,明 确“双随机”抽查需求,经局纪检监察室和法规调研股汇总、 局领导审定后,统一公布实施。在加强检查事项事中事后监 管工作中,可根据工作实际,适时提出“双随机”抽查需求, 报局领导审定后予以增补。 (二)“双随机”抽查的启动。根据年度计划,制定具体 实施方案(含抽查项目、实施时间、抽查目的、执法人员数 量、执法检查方式、保密要求以及检查结果运用等),启动 “双随机”抽查。 (三)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局纪检监察 室和法规调研股根据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通过“摇号”等方 式,从相应监管单位目录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按实际需 要人数的 3 倍,从执法检查人员目录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 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无法参加 的,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抽取过程,由局办公 室现场监督。 (四)开展执法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需指派一名股 级干部为执法检查组组长,带领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工作方 案,对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 (五)结果运用及工作总结。检查结束后,应形成执法 检查报告,于抽查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进行备案,并会同 职能股室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通报、处理。职 能股室要加强评估总结,针对普遍性、政策性的问题,要进 一步完善有关政策,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堵塞 漏洞。 五、“双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有关 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每年随机抽查比例为 辖区内机构数的 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 2 次。对涉及安 全和民生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列入经营异常 目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被监管单位,可加大随 机抽查力度。 六、具体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 各级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 署,请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 识,加强研究,切实把“双随机”抽查落到实处。 (二)规范程序,全程留痕。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 能,对同一监管单位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 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抽取过程、 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结 束后,应在 10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进行整理备案。 (三)加强监管,落实整改。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 要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 整改落实到位。同时,结合“双随机”抽查工作,推动系统性 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建设。 (四)及时总结,不断完善。要及时总结“双随机”抽查 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同时,积极探 索建立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第三方评价机构代表等到 现场监督工作机制。 2016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