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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预算.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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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部 门 预 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1.2020 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2020 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2020 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20 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5.2020 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6.2020 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7.2020 年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8.2020 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9.2020 年部门政府采购支出表 10.2020 年县级部门专项资金清单 11. 2020 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1 2.关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 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 2020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 2020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 2020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 2020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关于 2020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 行国家、省、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 和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标准 化战略和知识产权战略等,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政策规划标 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 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县内资企业(不含 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 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 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 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县 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 管。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 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 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 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等。组织指导食盐经营质量安全监督 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 3 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寿县消费者权 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 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组织 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 监控、监督抽查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 安全追溯制度。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 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组织制定食品安全相关 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 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 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具体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 施,防范区城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 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 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 风险交流工作。 4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 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 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据法定职责对标准的 制定进行指导和监督,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开 展标准化试点、示范和宣传。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 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 检测行业发展。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 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四)拟订严格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 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鼓励新领域、 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推 动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建立知 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十五)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 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 施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 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 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以及鼓励药品、 5 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与服务政策。拟订监 督管理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七)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 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八)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 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 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 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 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 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 制定检查制度,依职权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 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 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二十一)按规定要求,承担对口事业服务机构业务工作的 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责。 (二十二)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编委明确的安全生产职 责。 (二十三)配合县委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做 好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相关党建工作。 6 (二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五)职能转变。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度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 1 个机关本级(行政单位);21 个市场监督管理所(行政单 位派出机构);3 个局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组成。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本级 (行政) 2 寿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 (事业) 3 寿县市场监督检验所 (事业) 4 寿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事业) 5 寿春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6 八公山乡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7 堰口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8 安丰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9 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10 双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11 炎刘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12 小甸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13 瓦埠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7 14 三觉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15 迎河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16 新桥市场监督管理所 (局派出机构) 17 茶庵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派出机构) 18 隐贤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派出机构) 19 众兴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派出机构) 20 丰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派出机构) 21 保义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派出机构) 22 正阳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派出机构) 23 刘岗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派出机构) 24 新城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派出机构) 25 窑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局派出机构) 三、2020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 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 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 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 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 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 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 建设。 8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 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 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加快检验检测机构 市场化社会化改革。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 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大幅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 可证,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 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 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 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 放心、用得放心、吃的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快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 公开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加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统 一执法。强化依据标准监管,强化风险监管,全面推行“双 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 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 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者投诉、质量监督举 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 场主体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 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 务个体户、私有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9 第二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部门预算表附件 1-11 表 第三部分 2020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939 万元。 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919 万元、政府 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0 万元、经 营收入 20 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939 万元,上年结转 0 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 务支出 2331.26 万元,占 79.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7.72 万元,占 8.09%;卫生健康支出 135.84 万元,占 4.62%;住房保障支出 234.18 万元,占 7.97%。 二、关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939 万元 2,543.78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拨款增加 395.22 万元,增长 15.54%,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人员增加;二是人员工资 调增;三是机构改革后新增职能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1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331.26 万元,79.32%;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 237.72 万元,占 8.09%;卫生健康支出 135.84 万元, 占 4.62%;住房保障支出 234.18 万元,占 7.97%。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 运行(项)2020 年预算 1706.26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减少 79.15 万元,下降 4.43%,下降原因主要是 2019 年该项目预 算数在统计时包含社会保障缴费支出,而 2020 年则不包含。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 政管理事务(项)2020 年预算 140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增 加 115 万元,增加 460%,主要原因是高铁站建设拆迁八公山 乡市场监管所业务用房,同时开展新成立的新城、窑口市场 监管所建设等。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 序执法(项)2020 年预算 120 万元,该项目是机构改革成立 市场监督管理局新设科目。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 全监管、质量安全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事务经费(项)2020 年预算 65 万元,该项目为机构改革成立市场监督管理局新 设科目。 11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 行(项)2020 年预算 200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增加 20 万元。 该项目实际支出为市场监督检验所定额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 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0 年预算 10.6 万元, 9.95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增加 0.65 万元,增长 6.5%,原 因主要是离休人员增加离休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 疗(项)2020 年预算 135.84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增加 56.64 万元,增长 71.52%,增长原因主要是将以前非部门预 算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纳入部门预算, 同时机构改革人数增加, 工资调增。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0 年预算 234.18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增加 17.96 万元, 增长 8.3%,增长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人数增加、工资调增。 三、关于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2314 万 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2015.33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 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33.62 万元,主要 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 12 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 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65.05 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 家庭的补助等。 四、关于 2020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 2020 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 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 2020 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 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收支总 预算 2939 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 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 七、关于 2020 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收入预算 2939 万元,其中:一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2919 万元,占 99.32%,比 2019 年预算 增加 375.22 万元,增长 14.75%,增长原因主要是机构改革 人数增多,职能增多,加之人员工资调增和公用经费增加。 八、关于 2020 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支出预算 2939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增加 395.22 万元,增长 15.54%,增长原因主要是机 构改革人数增多、职能增多、人员工资调增和公用经费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 2314 万元,占 78.73%,主要用于保障机构 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 625 万元,占 21.27%,主要用于市场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工作和市场监督 检验所。 九、关于 2020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没有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0 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28 万元,由于 机构改革人员增加、职能增多所以没有变动。主要用于接待 上级、外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 用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 30 条规定和 市委 40 条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 例》(中发〔2013〕13 号)和《中共淮南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坚决整治三种“顽症”切实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规 定(暂行)的通知》(淮纪〔2013〕27 号)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 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11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了 23 万,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4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比上年 15 万元增加了 25 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更换购置 14 的 4 辆执法办案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70 万元, 比上年减少 2 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督管理局所需的执法用 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 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市场经济违法 违规案件等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依据《行政处罚法》》《食品安全法》《产 品质量法》《标准化法》《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 等法律、法规。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市场经济违法 违规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 合同欺诈、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活动,保护经营者 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场经济健 康发展。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90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80 万元;国库管理非税收入安排 10 万 元)。 15 (6)绩效目标和指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市场经 济违法违规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 法广告、合同欺诈、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活动,保 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市 场经济健康发展。 指标预算资金 90 万元。 2.“市场监督检验所定额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市场监督检验所人员包干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依据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财税[2017]20 号、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皖办发[2013]24 号、省财政厅财预 [2014]166、676 号、县委、县政府寿办[2014]31 号等有关 文件规定。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规定:停征收费后,有 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相关经费由财政预算予以 保障。机构改革后,新体制明确市场检验所为全额拨款事业 单位,但由于历史原因,无法证明个人经费性质,暂对检验 所人员经费实行包干。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200 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0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规定:停征收费 后,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所需的相关经费由财政预算 16 予以保障。机构改革后,新体制明确市场检验所为全额拨款 事业单位,但由于历史原因,无法证明个人经费性质,暂对 检验所人员经费实行包干。 指标预算资金 200 万元。 3.“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并查处生产经营活 动中违法、违规行为。 (2)立项依据。根据《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特种 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质监部门承担监管产品 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职能。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依法履行计量、标准化管理,监察特种设 备安全、高能耗节标工作,监管和检验生产、经营活动并查 处违法违规行为。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8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8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依法履行计量、标准化管理,监察 特种设备安全、高能耗节标工作,监管和检验生产、经营活 动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指标预算资金 8 万元。 4.“市场秩序监督管理经费”项目。 17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市场秩序进行监督管 理工作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根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行 政处罚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市 场秩序进行监督管理工作职能。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依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标准化管 理,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监管,依法对食品药品、产品质量、 标准和计量等市场秩序进行监督管理。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18 万元(其中:国库管 理非税收入安排 10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依法食品药品、产品质量、计量、 商标广告、知识产权等市场秩序进行监管。 指标预算资金 18 万元。 5.“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抽检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依法履行监管药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安 全等工作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戒监督管理 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食药监部门承担市场药品、 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的职能。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18 (4)项目内容。依法履行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 产品质量安全职能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付,保证人民群 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2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2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依法履行监管药品、医疗器械、化 妆品等产品质量安全职能工作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付,保证 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指标预算资金 2 万元。 6.“基本药物和省补充药品检测”项目。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市场基本药物 及省补充药品安全职能工作的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依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规范》《药品质量监督抽检检验管理规定》等,食药监部门 承担药品安全监管的职能。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依法履行监管市场基本药物及省补充药品 安全职能工作,对基本药品及补充药品进行抽检所发生的各 项费用支付,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3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3 万元)。 19 (6)绩效目标和指标。依法履行监管市场基本药物及省补 充药品安全职能工作,对基本药品及补充药品进行抽检所发 生的各项费用支付,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指标预算资金 3 万元。 7.“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检测抽检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监管和抽检检测食品药 品、产品质量工作的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依据《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药品抽 检经费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规定,食药监部门 承担市场食品安全监管职能。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市场食品药品 安全职能工作,对食品药品及产品质量进行抽检检测并查处 违法经营活动,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35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35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市场食 品安全职能工作,对食品进行抽检并查处违法经营活动,保 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预算资金 35 万元。 8.“农村药品两网建设”项目。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对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及 网络运行、维护费用。 20 (2)立项依据。依据政府信息化建设和农村药品监管网络 建设的有关规定,药监部门电子政务、局域网建设。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及网络运行、维护 费用,含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及软件的购置、开发应用等方面 的支出。总体目标是实现办公及履行职能的网络化、信息化、 无纸化,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5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5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农村药品监管网络建设及网络运行、 维护费用,含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及软件的购置、开发应用等 方面的支出。总体目标是实现办公及履行职能的网络化、信 息化、无纸化,监管部门信息共享;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指标预算资金 5 万元。 9.“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项目。 (1)项目概述。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工作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依据省政府皖政办[2015]8 号《关于开展食 品药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以及县政府贯彻落实省 政府文件精神寿政办秘[2015]143 号文件,创建食品药品安 全城市工作。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1 (4)项目内容。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和信息化支撑, 力求使示范县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资源保障、创新农村食品 药品监管模式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构建食品药品监 管长效机制以及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机制等方面起到示 范作用。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5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5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进一步强化责任体系建设和信息化 支撑,力求使示范县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资源保障、创新农 村食品药品监管模式食品药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构建食品 药品监管长效机制以及建立食品药品质量追溯机制等方面 起到示范作用。 指标预算资金 5 万元。 10.“乡镇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乡镇基层医疗机构计量 器具免费强制检定。 (2)立项依据。根据淮南市质监局、卫计委、财政局《关 于开展 2016 年淮南市乡镇基层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免费强制 检定工作的通知》淮质[2016]56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2 (4)项目内容。为保障广大乡镇群众就医安全,提高乡镇 基层医疗机构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开展乡镇基 层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5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5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为保障广大乡镇群众就医安全,提 高乡镇基层医疗机构强检计量器具的受检率和合格率,开展 乡镇基层医疗机构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 指 标预算资金 5 万元。 11.“特种设备监管执法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依法对市场特种设备、 成品油、燃煤小锅炉等领域的监管执法职能。 (2)立项依据。根据《标准化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承担依法对市场特种设备、 成品油、燃煤小锅炉等领域的监管执法职能。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随着我县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电梯、 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成倍增长,依据职能,我单位必须对这 些设备定期监管和不定期巡查,以消除隐患,保证人民群众 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其中:一般公共预算 财政拨款 10 万元)。 23 (6)绩效目标和指标。随着我县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 电梯、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成倍增长,依据职能,我单位必 须对这些设备定期监管和不定期巡查,以消除隐患,保证人 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 指标预算资金 10 万元。 12.“基层办公用房建设和大型维修”“办公用房维修”项 目。 (1)项目概述。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办公用房维修费用。 (2)立项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药监财 [2014]218 号、淮南市食药监局淮食药监办[2017]14 号等有 关文件规定和我县基层监管执法单位业务用房标准化建设 需要立项。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通过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完成机关大楼、 新城所、窑口所、三觉所等基层所标准化建设提高监管执法 部门形象,保证基层执法人员的正常工作条件,促进业务工 作开展。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140 万元(其中:一般 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0 万元,国库管理非税收入安排 120 万 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通过基层所标准化建设,完成机关 大楼、新城所、窑口所、三觉所等基层所标准化建设提高监 24 管执法部门形象,保证基层执法人员的正常工作条件,促进 业务工作开展。 “基层办公用房建设和大型维修”指标预算资金 140 万元。 13.“办公、办案装备更新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各类市场经济违法 违规案件等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和国家工商、质监、食药监总 局对基层监管执法、办案装备规范化、标准化配备要求和寿 县编办寿编[2016]40 号《关于增设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及调 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通知》及其他规定立项。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执法车辆等办公、办案装备配备是履行职 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假冒伪劣产 品,打击不正当竞争等监管执法工作必备支出,依法查处各 类经济案件,都需要执法人员大量取证、勘察等工作,同时 基础设施薄弱,办案装备十分陈旧,大量装备(其中 4 辆执 法用车报废更换费用 40 万元)需要更新,必须配备办公、 办案设备,保证正常履行职能。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其中:国库管理非税 收入安排 80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执法车辆等办公、办案装备配备是 履行职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利益,制止假冒 25 伪劣产品,打击不正当竞争等监管执法工作必备支出,依法 查处各类经济案件,都需要执法人员大量取证、勘察等工作, 同时基础设施薄弱,办案装备十分陈旧,大量装备需要更新, 必须配备办公、办案设备,保证正常履行职能。 指标预算资金 80 万元。 14.“知识产权工作”项目。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依规履行知识产权监管 工作的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根据省市人民政府有关文件以及寿县人民 政府寿政[2017]30 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积极推动我县知识产 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能力发展和提升,为实施 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市场监管部门承担知识产 权保护及监管等职能。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依法依规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及监管职能。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2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2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依法依规履行知识产权保护及监管 职能工作。 指标预算资金 2 元。 15.“消费者权益保护”项目。 26 (1)项目概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行受理消费者投诉, 调解、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等工作经费支出。 (2)立项依据。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市场监管 部门承担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 (3)起止时间:2020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4)项目内容。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所发生的各 项费用支付。 (5)年度预算安排。一般预算安排 2 万元(其中:一般公 共预算财政拨款 2 万元)。 (6)绩效目标和指标。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职能所发 生的各项费用支付,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 指标预算资金 2 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233.62 万元,223.02 万元,比 2019 年增加 10.6 万元,增 长 4.75%,增长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1.8 万元,公用定 额增加 8.8 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40 万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更换执法车辆)预算 40 万元, 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四)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7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预 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底,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 27 辆,其中: 执法执勤用车 2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6 辆、其他用车 1 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 值 100 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 0 台(套)。 2020 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 4 辆(为更换已到使用年 限报废的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 40 万元;没有安排购置 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没有安排购置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六)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 目标,其中,部门预算编制了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办案经费、 市场监督检验所定额补助、食品安全及产品质量检测抽检经 费等 13 个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65 万元。 28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县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 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 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 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用途继 续使用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 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 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 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 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 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 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 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 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十、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 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附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1-11.xlsx 附件: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 年部门预算公开 .doc 30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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