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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ZCG-DLT2023061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项目门诊楼扩建工程(中)项目(不见面开标)(第一标段)(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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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项目门诊楼扩建工 程(中)项目(不见面开标) 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编号:YZCG-DLT2023061 采购单位:禹州市中心医院 代理机构:许昌丰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 录 第一章 谈判邀请 第二章 采购需求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二、采购文件说明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谈判和评审 六、确认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第六章 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第七章 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第八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1 2 第一章 谈判邀请 项目概况 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项目门诊楼扩建工程(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谈判响应 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 年 07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CG-DLT2023061 2.项目名称: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项目门诊楼扩建工程(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2693041.29 元 最高限价:2693041.29 元 5.采购需求: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项目门诊楼扩建工程(中)项目,共划分一个 标段(详见谈判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50 日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 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类)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3 即日起至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投 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自行免费下载竞争性谈 判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3 年 07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响应,请符合响应条件的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密上传响应 文件。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3 年 07 月 14 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网上开启方式,请响应供应商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点击“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在系 统操作导航栏点击“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 在规定的开启时间内进行解密开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许昌市政府采购网》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 台(河南省·许昌市)》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禹州市中心医院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113 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26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许昌丰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禹州市颍北大道 6 号 联系人:连女士 联系电话:0374-8281999 3.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4-8112523 1 4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编制、提交、解密电子响应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环节,供 应商须使用同一个 CA 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并可正常使用)。 3.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 3.1 供 应 商 登 录 《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许 昌 市 )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 SEARUN 最新版 本”,按谈判文件要求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 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供应商须将谈判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 (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 3.3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谈判文件,按标段制 作电子响应文件,并按谈判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 项目 xx 标段),其中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 子投标使用。 4.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 4.1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规定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河 南 省 ▪ 许 昌 市 ) 》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系 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 。 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供应商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响应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成功提交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 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生成“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 5.远程不见面谈判(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5.1 供应商应熟悉《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并提前设置不见面开标浏览器(设置流程 详见《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 ) 。 5.2 《许昌市不见面操作手册》下载路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资料下载”栏目。 5.3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应登录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 准时参加线上响应文件开启。 5.4 供应商对线上响应文件开启过程和开标记录如有疑义,可在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 1 5 “文字互动”对话框或“新增质疑”处在线提出询问。 5.5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在“文字互动”对话框的通知,供应商选择功能栏“解密环节”按 钮进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供应商解密应自采购代理机构点击“开标”按钮后 120 分钟内完 成)。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6 项目远程不见面响应文件开启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 章。供应商未签章的,视同认可线上响应文件开启结果。 6.评审依据 6.1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不见面谈判)项目,谈判小组以成功上传、解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为依据评审。 6.2 评审期间,供应商应保持通讯手机畅通,并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 (1)最后报价(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 提交方式: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 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ggzy.xuchang.gov.cn:80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 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商未提交最后 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供应商应以工程量 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2)谈判小组如要求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 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供应商提供的书面材 料应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后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供。 1 6 第二章 采购需求 一、本项目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项目门诊楼扩建工程(中)项目. 二、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电子版) 三、采购标的执行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四、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 50 日内完成。 谈判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后未经业主允许,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及主要技术负责人;如果合同 执行期间,现场技术人员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业主有权要求其更换,更换的人员水平不低于 被替换人员水平,且不得影响工程进展。投标供应商需要响应此要求。 五、验收标准 由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成交人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时,按照采 购合同的约定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确认。验收结束后,出具验收书, 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1、按照采购标的相关国家标准规范验收; 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响应和承诺验收。 六、特别提示: 1、投标商须有合理的技术方案,且技术方案需技术负责人审核并签字。否则为无效响应 文件。 2、投标人应就该项目完整投标(报价含运输费、税费等综合费用) ,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3、投标商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网络端参加开标会议,随时接受谈判小组询 问,并予作出相应解答。 4、采购人确定成交人后,中标人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电子档, 并同时通知代理机构。 七、采购资金支付 采购单位采取设定“分批分次”付款方式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50%;对于中 小企业,首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 70%;采购单位采购“货物类及需要供应商垫资”的项 目,在合同履约前向中标成交供应商预付不低于合同金额 40%的启动资金;对于中小企业,预 付不低于合同金额 60%的启动资金。 (一)支付方式: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1 7 (二)支付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合同约定。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文件中凡标有★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响应文件须完全响应,未实质响应的,按照 无效响应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1 采购项目 说明和要求 禹州市中心医院东院区改扩建项目门诊楼扩建工程(中)项目 名称:禹州市中心医院 2 采购人 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 113 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74-8226077 名称:许昌丰元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3 采购机构 地址:禹州市颍北大道 6 号 联系人:连女士 联系电话:0374-8281999 一、中小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中小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特定资格要求:详见谈判公告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提供) 4 ★供应商资格 3、执业许可证。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 会团体法人) ,提供本单位: ①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 8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 收凭据。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 会保险凭据。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 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 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 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1 9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https://chinanpo.mca.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注: 1、 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 招标文件第八章格式) ,无需再提交上述第一至七项证明材料。 2、 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 中标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 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违法行为。 5 ★联合体响应 √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 6 ★最高限价 2693041.29元,超出最高限价的响应无效。 √不组织 □ 7 现场考察 □组织,时间: 地点: √不召开 □ 8 谈判前答疑会 9 进口产品参与 □召开,时间: √不允许 □ 地点: □允许 90天(自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0 ★谈判有效期 成交供应商谈判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 行完毕为止。 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 √不允许 □ □允许 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 11 分包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谈 判响应截止及谈判时 12 2023 年07月14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间 13 响应文件 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2 室(地址:禹州市行政服务中心楼九楼) 开启地点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谈判,供应商无须到达现场) 本项目不收取。 14 谈判保证金 1 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承诺函。 10 15 谈判文件费用 0元。 谈判公告、成交公告、变更(更正)公告、现场勘察答复等相关信息同 16 公告发布 时在以下网站发布:《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 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 》 采购人澄清或修改 17 谈判文件时间 供应商对采购文件 18 质疑截止时间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澄清内容可能影响谈判响应文件编制的) 谈判公告期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 √电子响应文件: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 市) 》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响应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 响应文件份数 19 XXX项目编号.file)。 □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使用格式为“投标文件(供打 印).PDF”的文件 电子响应文件和纸质响应文件的内容、格式、水印码、签章应一致。 √电子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 响应文件的 20 签署盖章 □纸质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封面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生成的后缀名为“.PDF”的文件打印的纸质响 应文件) 。 √ 谈判小组 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评审专家2人),评审专家从政 □ 谈判小组组建 21 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由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评审方法 22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 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单位委派代表参加谈判小组的,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函。除 授权函 23 授权代表外,采购单位委派纪检监察人员对谈判过程实施监督的须进入 禹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电子监督室,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授权 函,且不得超过2人。 √无要求 □ 履约保证金 24 □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为合同金额的%。成交供应商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 交。 1 11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 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 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中小企业有关政策 25 3、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 扶持政策)。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 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5、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财库〔2019〕9号)、关 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关于印 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市场监 节能环保要求 26 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 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本次投标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 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无效;属于政府优先 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 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 按照《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 (财库【2010】48号)要 信息安全要求 27 求: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 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1 12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 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 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目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28 政策告知函 前已与部分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中标供应商可持 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 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 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 贷款服务。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 昌市)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融服务平台”查询联系。 根据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 29 加快推广绿色建材发 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要求,该项目应优先 展应用 使用可循可环利用建材、高强度高耐久建材、绿色部品部件、绿色装修 装饰材料、节水节能建材等绿色建材产品。 √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豫招协〔2023〕002《河南 □ 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 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计法计算: 代理服务费 30 成交供应商需提交 31 的资料 电子化采购模式 32 1 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时,须向代理机构发送投标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 表(包含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电子文档,联系电话:0374-8281999,邮箱:xcfyzxgl@126.com。 √是。供应商响应时须成功上传、加密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业 □ 13 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谈判现场不再提供。 □否。供应商响应时须提供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资质、业绩、荣誉及 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根据谈判文件要求提供。 根据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须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http://ggzy.xuchang.gov.cn:80 88/ggzy/)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应包括:①总报价②分项报价。 注: 最后报价 33 ①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时,在谈判小组规定时间内,供应 商未提交最后报价则以其初次提交响应文件报价为最后报价。 ②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中“采购清单”以工程量清单提供的, 供应商应以工程量清单方式提交最后报价。 ③请供应商根据项目情况,可提前准备分项报价。 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 公管办[2019]3号)规定: 不同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 硬盘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 特别提示 34 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投 标无效。 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 评审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 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供应商在成交后,应将由《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替代的 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核验,经核验无误后,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企业提供) 2、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事业单位提供) 3、执业许可证。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提供) 35 供应商资格核验 4、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提供) 5、自然人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供) 6、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 二、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1)供应商是法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 会团体法人) ,提供本单位: 1 14 ①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2)供应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本单位: ①2021 年度或 2022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的证明文件和担保机构出具的 投标担保函。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③其中之一即可。 三、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 收凭据。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依法免税)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 会保险凭据。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 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五、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 ②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或声明(承 诺函或声明格式自拟) 。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 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七、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 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供应商;“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 务平台”网站(https://chinanpo.mca.gov.cn)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 1 15 名单的供应商(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 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查询渠道: 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③ “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政 务 服 务 平 台 ” 网 站 (https://chinanpo.mca.gov.cn)(仅查询社会组织); 供应商在评标结果和中标结果公示期间, 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 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已质疑的供应商可以依法向财政部门提起书面投 诉。 36 投诉渠道 受理部门:禹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受理电话:0374-8112523 电子邮箱:yzscgb8112523@163.com 通讯地址:禹州市行政北路2号禹州市财政局1305房间 1 16 第四章 供应商须知 一、概念释义 1.适用范围 1.1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采购项目的采 购。 1.2本谈判文件解释权属于“采购邀请” 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所述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 2.定义 2.1“采购项目”: 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本次采购的采 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3“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处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4“成交供应商”系指成交的供应商。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2.7“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为完成采购项目所需承担的全部义务。 2.8“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 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07]119号)、《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 2.8.1 谈判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响应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 响应。 2.8.2 如响应文件中已说明,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允许部分或全部产品采购进口产品, 供应商既可提供本国产品,也可以提供进口产品。 2.9谈判文件中凡标有“★”的条款均系实质性要求条款。 3.合格的供应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本项目生产、制造、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 并承诺履行本谈判文件各项规定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3.2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所必须具备的 条件。 3.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要求,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 供应商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1 17 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供应商、严重违法失信社会组织名单 (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3.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网站(chinanpo.mca.gov.cn);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响应。违反规定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3.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 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投标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1项 和3.2项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3.6.1 在响应文件中向采购人提交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3.6.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 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6.3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 一方符合采购规定的特定条件; 3.6.4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3.6.5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 连带责任。 3.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当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地方标准,均有标准的以高(严格)者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 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采购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4.2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应当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4.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要求,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 品类别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 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4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信息安全 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 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该产品应具备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 认证证书》。供应商不能提供超出此目录范畴外的替代品。 1 18 5.谈判费用 不论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包括谈判公告、谈判文件澄清或修改公告、成交公告以 及延长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与采购活动有关的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将通过在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公开发布。供应商在参与本采购项目采购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 供应商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及因此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 自行承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7.代理费用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其他 本“供应商须知”的条款如与“采购邀请”、“采购需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 “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的,以“采购邀请”、“ 采购需 求”、“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和“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二、谈判文件说明 9.谈判文件构成 9.1谈判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采购邀请 (2)采购需求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须知 (5)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6)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7)合同书格式及合同条款 (8)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9)本项目谈判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内容(如有的话) 9.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 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按谈判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 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有可能导致响应被拒绝,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3供应商应认真了解本次采购的具体工作要求、工作范围以及职责,了解一切可能影响 响应报价的资料。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项目要求、项目情况等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 1 19 等要求,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成交供应商负责。响应文件须单独提供廉政方案,并由 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10.谈判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0.1在谈判响应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 清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10.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 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在财 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发布更 正公告。 10.3澄清或修改公告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当谈判文件 与澄清或修改公告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内容为准。 10.4如果澄清或者修改发出的时间距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不足3个工作日的,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1.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1.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事宜的所有来 往书面文件均应使用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以外的文字表述的 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11.2响应文件计量单位,谈判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谈判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谈判 文件没有规定的,一律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报价 12.1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 12.2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 服务。 12.3供应商应对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少报漏报将导致其响应为非实质性响应予 以拒绝。 12.4供应商应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服务水平和承受能力进行报价。响应报价应 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除“采购需求”中另有说明外,响应报价应当是供应商为提供本项目 所要求的全部服务所发生的一切成本、税费和利润,包括人工(含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加 班工资、工作餐、相关福利、关于人员聘用的费用等)、设备、国家规定检测、外发包、材料 (含辅材)、管理、税费及利润等。经通知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谈判结束后还有一次最终报 价的机会。 12.5本项目所涉及的运输、施工、安装、集成、调试、验收、备品和工具等费用均包含在 1 20 响应报价中。须单独承诺响应报价包含完整费用,以及对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 否则为无效投标。 12.6报价不得高于本项目预算金额,且不低于成本价。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预算金额 (项目控制金额上限)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予以拒绝。 12.7最低报价不能做为成交的保证。 13.响应文件有效期 13.1响应文件有效期从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详见供应商 须知前附表。响应文件中承诺的有效期应当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 期。响应文件有效期比谈判文件规定短的属于非实质性响应,将被认定为报价无效。 13.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征询供应商是否同意延长响应文 件的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须作出书面答复。在延长的报价有效期内,供应商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 1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其有效期至成交供应商全部合同义务履 行完毕为止。 14.响应文件构成 14.1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谈判文件的要求。 14.2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且须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完成施工,并保证验收合格,否则将拒绝其 响应文件。 14.3响应文件由资格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其它材料等组成。 14.4供应商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和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 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 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 14.5供应商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 按谈判文件要求根据所响应标段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 目xx标段),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响应使用。 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技术咨询:0374-2961598。 15.响应文件格式 15.1供应商应按谈判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响应文件。谈判文件未提供标准格式的供应商可 自行拟定。 16.谈判保证金 16.1本项目不收取谈判保证金。 16.2供应商应提供谈判承诺函。 1 21 17.谈判文件的数量和签署盖章 17.1供应商应提交响应文件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7.2在谈判文件中已明示需盖章及签名之处,电子响应文件应按谈判文件要求加盖供应商 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或授权代表电子印章。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8.谈判响应截止时间 18.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邀请”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加 密电子响应文件(.file格式)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 易系统成功上传。在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 18.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谈判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 长谈判响应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谈判响应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 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供应商按采购人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19.迟交的响应文件 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上传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20.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的,须 书面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谈 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响应文件提交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 20.2供应商补充、修改的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或修改应当按谈判文件要 求签署、盖章、提交,并应注明“修改”或“补充”字样。 20.3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否则供应商将承担违背响应承诺函的责任 追究。 21.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五、谈判和评审 22.响应文件解密 22.1采购人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由代理机构 主持,供应商无须到现场。 22.2谈判响应截止时间,由代理机构开通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及开启“文字互动”等功能; 供应商、代理机构进行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解密后供应商选择功能栏“开标记录”按钮可查 看供应商名称、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和谈判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2.1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响应文件采用双重加密。解密需 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1 22 22.2.1.1供应商解密:供应商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远程解密。 22.2.1.2采购代理机构解密:采购代理机构按电子响应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 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22.2.1.3供应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或因供应商原因解密失败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2.3 供应商不足3家的,本项目谈判活动终止。(如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 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22.4 响应文件解密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22.5 供应商对解密过程和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 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提出的询 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6 响应文件解密活动结束时,供应商应在《开标记录表》上进行电子签章。供应商未 签章的,视同认可解密结果。 23. 谈判小组组成 23.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竞争性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 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1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谈判小组,谈判小组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3人以上 单数组成。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1.2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或者服务采购项目,或者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政府采 购工程,竞争性谈判小组应当由5人以上单数组成。 23.1.3 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3.1.4谈判小组成员与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23.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3.1.6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 亲关系; 23.1.7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23.2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 23.3采购人不得担任谈判小组组长。 23.4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成交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4.1资格审查:谈判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 1 23 本项目具体资格审查详见(第六章 资格审查与评审)。 24.2符合性审查: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 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全部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为确保后期项目的实施, 供应商的售后服务承诺须经单位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否则为无效响应。 25. 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 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 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 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3供应商的澄清文件是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修正 26.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6.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6.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 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供应商须知”25.2规定经供应商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为无效报价。 27.响应无效情形 27.1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27.1.1未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提交谈判承诺函的; 27.1.2响应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7.1.3不具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7.1.4报价超过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27.1.5投标文件内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27.1.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7.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谈判,其响应无效: 27.2.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2.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 27.2.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7.2.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1 24 27.2.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 27.3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 [2019]3号)规定,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 序列号)均一致时,视为‘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供应商 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响应事宜’,其谈判响应无效。 27.4法律、法规和响应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8.响应文件评审与谈判 28.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 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谈判。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 处理,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8.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 商平等的谈判机会。 28.3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 他信息。 28.4在谈判过程中, 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 购人代表确认。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 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8.5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 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 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8.6谈判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 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 家。(如符合《《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二十七条第二 款中的情形的,供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谈判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 求,需经谈判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最后报价。 28.7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谈判情况退出谈判。 28.9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 [2019]3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 29.评审方法与提出成交候选人 1 25 谈判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 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授予合同 30.确定成交供应商 30.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 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30.2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最后报价最 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1.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形 在谈判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 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3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1.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但《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32. 成交公告、发出成交通知书 32.1采购人确认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人在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 知书。 32.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 成交。 32.3成交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谈判报价及分项报价一览表 (包含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电子文档,并同时电话告 知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33. 质疑提出与答复 33.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按照《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本项目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1.1对谈判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已依法获取谈判文件,且应当在获取谈判文件或 者谈判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 市)》一次性提出,提出后电话联系本项目谈判公告中集采机构联系人查看,并同时将符合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纸质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一式两份送采购单 位,如未提出视为全面接受; 33.1.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 1 26 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3.1.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 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 33.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 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33.2.1对谈判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 者修改谈判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谈判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3.2.2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成 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 动。 34. 签订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成交人投标文 件的规定,与成交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人投标文 件作实质性修改。供应商需对此做出承诺,否决为无效投标。 采购人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进行合同 备案,并登陆“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备案。 35. 履约保证金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 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36.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36.1 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 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市目前已与以下金融机构合作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中标供应 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通过“许昌市政府采购网”向所选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 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号),按 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 36.2 合作金融机构(排名不分先后)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原银行许昌分行(小微金融部) 联系人及电话:陈阳 13137407575 方金龙 1583653990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与紫云路交汇处中原银行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浦发银行许昌分行 1 27 联系人及电话:赵勇 0374-7313569、7313502 18937459920 地址:许昌市许继大道1163号许继花园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交通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宋纪刚 0374-2369912 13733951305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114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光大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李东磊 0374-2928168 18569936868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八一路文峰路交叉口西北角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招商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崔星迪 0374-5376058 18839983051 地址:许昌市建安大道中段新天下AB座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邮储银行许昌市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张彦峰13839001972 武松涛18839902679 徐亚爽15038297574 地址:许昌市莲城大道邮储银行莲城支行二楼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国银行许昌分行 联系人及电话:白炜 13938772680 刘晓飞 0374-3338596 地址:许昌市魏都区建设路1488号 合作金融机构名称: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联系人:韩晨 13253490679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北26号中信银行郑州红专路支行 36.3 “许昌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金融产品推介名录”链接 http://xuchang.hngp.gov.cn/xuchang/content?infoId=1606365368231095&chan nelCode=H711001 1 28 第五章 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 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政府采购项目应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一、节能能源、保护环境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 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采购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 的,该产品必须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采购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该产品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 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不含民办非企业) 1、本项目如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 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规定,对符合该办法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 5%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 持政策。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 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 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5、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 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三、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 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1 29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四、促进残疾人就业 1、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残疾人发布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 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 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三部门联合发布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 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 明函内容的材料。 3、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声明函》 ,接受社会监督。 五、支持脱贫攻坚(物业服务采购) 1、根据《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 〔2019〕27 号有关要求,鼓励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各 级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物业服务的,有条件的应当优先采购注册地在 832 个国家级贫 困县域内,且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2、优先采购有关物业公司物业服务的,除按规定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公开项目采购信息 外,还应公开物业公司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确 保支持政策落到实处,接受社会监督。 1 30 第六章 对响应文件审查与评审 一、资格审查 谈判小组依法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确定符合资格的供应商不少于 3 家,将对响应 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并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如符合《《政府采 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74 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中的情形的,供 应商最低数量可以为两家) 注:(1)资格证明材料(本栏所列内容为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条件,如有一项不符合 要求,则不能进入下一步评审) 。 (2)资格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须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 图片)。 序号 资格审查因素 1 投标函 2 禹州市政府采购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3 中小企业 4 谈判报价 5 谈判承诺函 6 联合体协议 说明与要求 参考谈判文件第八章 3.1 格式填写 按照招标文件第八章 3.4 格式填写 (1)中小企业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出具《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 响应报价是否超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 的报价无效。 供应商以谈判承诺函的形式替代谈判保证金。 谈判文件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供应商为联合体的,供应商应提供 本协议;否则无须提供。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明。 (法人提供) (2)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明(非法人提供) 7 供应商身份证明及授权 注: ①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 、事 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 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②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 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 31 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谈判的, “单位负责人”指代表 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应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载明的一致。 ③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供应商提供与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不为同一人并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承诺函格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式自拟) 。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供应商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 9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 应 二、对响应文件评审 (一)审查响应文件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谈判小组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谈判文件的商务、 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注:审查中所涉及到的证书及材料,均应在电子响应文件中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图片) 。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 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 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及强制性认证 1、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1)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所列的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响应文件 中应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1 32 书,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2)供应商所投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优先采购产品,响应文 件中提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 购。 (3)供应商所投产品若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产品,响应文件中提 供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应当优先采购。 2、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 (1)如供应商所投产品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则 必须承诺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并在有效期内的产品,应在 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承担其投 标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的风险。 (2)供应商所响应产品如被列入《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则响应文件中应根 据本项目谈判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提供: ①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官网(http://www.isccc.gov.cn/index.shtml)产品查询结果 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原 件扫描件(或图片)。 注:仅需提供序号①~②其中之一即可。 三、评审方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 出 3 名成交候选人。根据规定,采购人按照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谈判小组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谈判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谈判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 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谈判小 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谈判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谈判小组成 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注:按照《关于推进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许公管办[2019] 3 号)规定:评审专家应严格按照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 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审报告 中显示“不同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1 33 第七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政府采购工程合同(范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1 34 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所需 采购文件以 (项目名称) 经以 (项目编号) 方式进行采购,确定(承包人)为成交供应商。 发包人、 承包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 等相关法律 以及本项目釆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 政府釆购文件(含釆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 (二) 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 (三) 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 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 中标(成交)通知书; (六) 技术标准和要求; (七) 图纸; (八)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九) 其他合同文件。 二、 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四、 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及以上标准 五、 合同金额 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 签约合同价为: 工程造价:大写:(¥元) 。 人民币(大写:) (¥元) ; 其中: (1) 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元); (2) 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3)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 1 35 (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 ; 2.合同价格形式: 。 六、付款方式 七、 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 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单 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 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八、 施工日期、地点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3. 合同工期日历日。 九、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 十、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份,承包人 份, 代理机构—份。 十一、关于政府釆购合同融资 1. 政府釆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 提前 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 签订政府釆 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成 交供应商和贷款金 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釆购 人。釆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 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 付款账户。 2. 政府釆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 持已 经签订的政府釆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 供应商收款 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 政府釆购合同成功 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 同中的供应商收敖银行账 户,保障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货款银行回款账户 一致。 3. 当成交供应商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 “确认 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 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末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货款银行同意擅自 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 责任。 十二、权利瑕疵担保 .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1 36 2, 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杈, 如抵 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等权 利; 4, 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发包人: (公章) 发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GF-2017-0201)o 第三部分专用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 1. 1 合同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书面确认的,与 工程有 关的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资料。 1. 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 1. 2. 1 监理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37 - ; ; 联系电话: 1. 1. 2. 2 设计人: 名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联系电话: ; 1. 1.3 工程和设备 1.1.3. 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 1. 1. 3. 2 作永久占地包括: - 1. 1. 3. 2 作永久占地包括: 。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1. 4 标准和规范 1.4. 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 : 1. 4. 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 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图纸的数量: ;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 图纸的内容: 。 1. 6. 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 1. 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 书、指示、 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 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38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1.8 交通运输 1.8. 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 。 1.8.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 定: 。 1.8.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担。 1.9 知识产权 1.9.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 编制的技 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 归属: 。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1.9.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 。 1. 9. 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釆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 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 1.10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 2. 发包人 2. 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 姓 名: ; 身份证号: ; 职 务: ; 电子邮箱: ; 通信地址: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 1 提供施工现场 39 ; 联系电话: ;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 2. 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3. 承包人 3. 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 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 3.2 项目经理 3.2. 1 项目经理: ; 姓 名: ; 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 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 项 求: 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 40 -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生一次扣减其合同价款 元,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 合同,因此 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生一次性扣减其合同价款 元,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 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 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 。 3.3.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生一人次扣减其合同价款―元,承包人应立即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 管理人员。 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 包人承担。 3. 4 分包 3.4. 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3.4. 。 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 。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 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4.2 商定或确定 - 41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 事项进 行确定: (1) ; (2) ; (3) 5. 工程质量 5. 1 质量要求 5. 1. 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 关于工程奖励的约定: 。 5. 2 隐蔽工程检查 5. 2. 1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约定: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 1 安全文明施工 6. 1. 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o 6. 1. 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 o 6. 1. 3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o 6. 1.4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 6.1.5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o 7. 工期和进度 7. 1 施工组织设计 7. 1. 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根据现场和承包人人员、设 备等编 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不得突破总工期和阶段性验收计划, 进度计划和方 案作为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施工方案不得作为增加费用的理由; 2.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中釆取可靠的措施减少对相邻工程施工的干扰影响和确保工 程施工安全,并在施工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周边地区的污染影 响;3. 施工单位要对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和安排充分重视,科学组织、管理到位, 劳力资源充足, -42- 农忙及节假日承包人要保证人员投入,并提前上报农忙时劳力保 证措施,否则发包人有 权采取措施;4.项目实施过程中都应配备的机械设备、监 测设备和仪器;5.施工组织设 计的编制包含上述内容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其他未 明确的内容承包人结合项目概况自行 编制。 7.1. 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约定: 。 发包人和 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 2 施工进度计划 7.2. 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7. 3 开工 7. 3. 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 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协商要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 方互不追究 违约责任。 7. 4 测量放线 7.4. 1 发包人通知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线及其书面 资料 的期限: 7. 5 工期延误 7. 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 7. 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期,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技术方式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上限 。 。 7. 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7. 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43 - 。 。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 8 提前竣工的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1 材料与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 8. 2 样品 8. 6. 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 求: 。 8. 6.2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备,关于修建临时设备费用承担的约定: 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试验设备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 。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 。 9. 2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 。 10. 变更 ]0.]变更的范围约定: 。 10.2 变更估价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0. 3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岀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 方法和 金额为: 。 10.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暂估价一览表》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 10. 5 暂列金额 -44 - 。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 。 11. 价格调整 。 12. 合同价格形式 1. 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2. 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的风险范围: 。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 。 3. 其他价格方式: 12. 2 预付款 12. 2. 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预付款支付期限: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 。 。 12. 2 计量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总价合同的计量 。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___ 总价合同釆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 其他 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12. 3 工程进度款支付 付款周期 12. 3. 1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 -45 - 12. 3. 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 关于付款进度申请单编制的约定: 12.3.3 进度付款申请的提交 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46 - 。 13. 2. 2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期的期限: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计算方式: 。 。 13. 3 工程试车 13. 1.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 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 2 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 13. 3. 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13. 4 竣工退场 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在接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 搬迁 费等实际损失由承包人按照 %承担。 14. 竣工结算 14. 1 竣工结算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 内容: 。 14. 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13. 3 最终结清 13. 3.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束申 请单的期限: 。 13. 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申请书的期限: 发包人完成支付 的期限: 。 14. 缺陷责任期限与保修 14. 1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日期: 。 -47 - 14. 2 根据许昌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要求,不能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 15. 3 保修 15. 3. 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15. 3. 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 。 16. 违约 16. 1 发包人违约 16. 1. 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5. L 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 7 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 2. 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 3. 发包人违法变更范围,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 发包 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 5. 因发包人违法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6. 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 -48 - 的违约责任。 15. 2 承包人违约 15. 2. 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 2. 2 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6. 2. 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 由承包人或以其 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 17. 不可抗力 16. 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 其他情形: .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天内 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7. 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 18. 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 19. 争议解决 18. 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19. 1. 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其他事项的约定:/。 19. 1. 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19.2 仲裁或诉讼 19. 2. 1 争议的解決程序 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 30 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 调解的,在以下 方式中选择 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 50 (1) 提交许昌市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 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 向项目所在地的具有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双方解决 争议事项的约定。 51 第八章 响应文件有关格式 (如涉及本项目的提供) 注: 1.以下的响应文件格式为通用的格式,投标人在制作响应文件时应以谈判文件内容要 求为准,选择相应的响应文件格式。 2.没有给定格式的,投标人可以自行设计。 52 一、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序 项 号 目 1 供应商应答索引表 2 报价一览表 3 报价函 4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5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6 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7 谈判承诺函 8 联合体协议 供应商应答 响应文件中所 (有/没有) 在页码 供应商与参加本项目响应的其他供应 9 商之间,单位负责人不为同一人并且不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承诺函 供应商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 10 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承诺函 11 分项报价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2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13 后期服务方案 14 业绩情况表 15 中小企业声明函 1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7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CCC 强 18 制性产品 认证 19 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 要求承诺函 其它资料 53 备注说明 54 二、第一次报价一览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单位:元(人民币) 标段 项目名称 响应报价 大写: 供应商名称: (全称) 日期: 月 年 合同履行期限 小写: (公章): 日 注:1、交付日期指完成该项目的最终时间。 2、如谈判公告明确项目交付日期以年为单位,本表应填写完成该项目的年限。 55 备注 三、资格审查证明材料 3.1 报 价 函 致: (采购人)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的竞争性谈判公告及谈判邀请, 职务)被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 责人 (姓名和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 (项目名称、采购编号)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拟派项目负 (签字)。 我方在参与响应前已详细研究了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和所有已提 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谈判文件没有倾向性,也不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供应 商的内容,我方同意谈判文件的相关条款和已完全理解并接受谈判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及资金支付规 定,对谈判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我方已完全明白谈判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下: 一、按谈判文件提供的全部工程与相关服务的响应总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 二、我方同意在本项目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 90 天内遵守本谈判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 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谈判文件“投标人须知”中第十四条第三款关于延长投标有效 期的规定。如成交,有效期将延至供货终止日为止。在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响应截止日有效,如 有在响应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补齐一切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 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三、我方明白并同意,在规定的谈判响应时间截止之后,响应有效期之内撤销谈判响应的,则我方 承担违背响应承诺的责任追究。 四、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谈判响应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信息或资料。 五、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响应报价。 六、我方如果成交,将保证履行谈判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果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 质、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需求》及《合同书》中的全部任务。 七、我方在此保证所提交的所有文件和全部说明是真实的和正确的。 八、我方响应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权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 九、我方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承诺如下: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有效的营 56 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 2. 我方已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社会保险费用,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近六个月内的相 关缴费证明,以便核查。 3. 我方已依法建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 查。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内容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谈判小组可将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十、我方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十一、我方对在本函及响应文件中所作的所有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所有与本项目谈判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请寄: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 务: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57 年 月 日 3.2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本人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就参加贵方项目编号为 (项目编号) 的 (项目名称) 竞争性谈判项目的响应报价,签署上述项目的响应文件及合同的执行、完成、服务和保修, 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手机): 【此处请粘贴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需清晰反映身份证有效期限】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响应的,仅须出具此证明书。 58 3.3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人 法人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名义参加贵方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现委托 姓名,职务 以我方的 项目的谈判响应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谈判、响应文 件澄清、签约等一切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贵方收到我方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 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除我方书面撤销授权外,本授权书自投标截止之日起直至我方的响应 文件有效期结束前始终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名称: (全称) (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和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 (签字和加盖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联系电话(手机):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反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正面)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身份证 (反面) 59 3.4 禹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 单位名称(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地址和电话 : 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我单位(本人) 自愿作出以下承诺: 一、我单位(本人)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 律法规,依法诚信 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本人)郑重承诺,我单位(本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采购文件、本承诺书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七)未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的; (八)未曾作出虚假采购承诺; (九)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我单位(本人)保证上述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自愿按照规定 将违背承诺行为作为失信行为记录到社会信用信息平台,并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按照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七十九条 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 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 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并应依照有关民事法律规定 承担民事责任。 供应商(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本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电子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在谈判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按无 效投标处理。 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60 3.5 谈判承诺函 致:(采购人) 经研究,我方自愿参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 投标,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无条件地遵守本次采购活动 各项规定。我们郑重承诺:我方如果在本次响应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愿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 门给予相关处罚并承诺依法承担相关的经济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一、在响应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二、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谈判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后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四、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 五、法律法规及本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严重违法行为。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61 年 月 日 3.6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 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 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 员 人,营业收入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并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7 其他资格证书或材料 62 四、符合性审查证明材料 4.1 分项报价表 (请按招标工程量清单填报,附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2 技术方案(实施方案)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自身条件编制) 4.3 后期服务方案 (根据谈判文件规定及供应商自身条件编制) 63 4.4 业绩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客户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1 2 3 4 ……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4 合同金额 (万元) 备注 4.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4.6 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承诺函 供应商所投产品涉及国家有属强制性规定的,须承诺其所投产品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如 CCC 认证,格 式自拟) 4.7拟派项目班组成员(格式自拟) 65 五、其他资料(若有) 除谈判文件另有规定外,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或资料加盖供应商公章后应在 此项下提交。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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