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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司通〔2021〕8号 附件2:息烽县“八大行动”实施方案子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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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息烽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 “普法利民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以及县委政法委关于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工作安排,根据《 贵阳贵安司法 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普法利民行动”工作方案》,结合司 法行政工作职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组织县、乡两级民法典百人宣讲团专家深入各村、 居开展“法律明白人”定向指导培训,切实提高民法典普法 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依托法律服务工作者、村(居)法律顾问、普法 志愿者、法律明白人等,对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 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 教育医疗、扶贫工程项目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拖欠等法律 关系开展精准普法活动。 (三)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以“送法下乡”为载 体,在全县举办 1 场法治文艺汇演,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 中接受法律文化的熏陶,持续提高居民群众的法律素养。 二、工作措施 (一)举办“法律明白人”线下培训。组建县、乡两级 民法典百人宣讲团专家组,根据市级专家组定点指导的行政 — 1 — 区,对当地乡镇、村(社区) “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 “村 (居)法律顾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对本村(居)“法律明 白人”的培训指导。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前,责任领导: 何波,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 管理科 (二)开展“新时代大讲堂”线上授课。借助“新时代 大讲堂”贵州广电网络视频系统,通过视频讲座的方式协助 完成对“法律明白人”的线上培训工作。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前,责任领导:何波,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 科 (三)举办法治文艺巡演。协助市局举办 1 场法治文艺 巡演。完成时限:2021 年 10 月前,责任领导:何波,责任 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四)围绕服务群众开展精准普法。紧紧围绕服务乡村 振兴、大数据、大生态战略行动,常态化疫情防控,防范化 解重大风险等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农村实际情况,通过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现场解答咨询 等方式,突出宣传好民法典中涉及土地承包、移民搬迁、婚 姻家庭、财产纠纷、赡养继承、教育医疗、扶贫工程项目合 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拖欠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 具有时代特点和反映人民意愿的新规定。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前,责任领导:何波,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 科、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管理科 (五)利用重要节点开展普法工作。根据“谁执法谁普 — 2 — 法”责任制,督促县各相关单位认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社会 责 任 制 , 结 合 自 身 职 能 , 利 用 “ 4 · 15 ” 国 家 安 全 日 、 “6·5 ”世界环境日、 “6·26” 国际禁毒日、 “11·9”消 防宣传日、 “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各专项法律颁布实施 纪念日等契机,使各项宣传活动规范有序的开展。完成时限: 2021 年 12 月前,责任领导:何波,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 治理科 三、推进重点 (一)建立普法为民措施清单。围绕服务导向,结合工 作实际,以工作措施为基础,建立本部门普法利民措施清单, 责任到人、逐项实施,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地、落细。 (二)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围绕结果导向,建立工作台 账,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填报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确保每一 项措施见账、见效。 (三)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群 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在实施普法利民措施中,检视普法工作 环节,优化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补充普法措施,打造普法 为民工作亮点。 (四)评估总结提升能力。围绕建章立制,把教育整顿 与普法利民服务、业务提升结合起来,务实总结利民服务措 施的成效,客观评估工作措施的效果,将专项行动转化为普 法工作常态,用制度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在总结提 升环节形成普法利民措施清单,建立长效机制。 — 3 — 息烽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 “法援惠民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 习教育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贵阳市司法局关于为民办实事 “八大行动”实施方案》之“法援惠民行动”目标任务,进 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责任、优化工作步骤,取得扎 实成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开通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军人军 属、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做到应援 尽援,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并通过发放“法律援助便民联 系卡”等方式,打造针对特殊群体法律援助品牌。 (二)巩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覆盖成果,法律顾问 按照需求每月到村(居)现场提供 4 小时以上的法律服务, 每季度为村(居)举办 1 次法治讲座,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二、具体措施 (一)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军人军属、 残疾人低保人员、特困职工等特殊群体、重度残疾人等困难 弱势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开通法律援助“绿色快速通道”。实 行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提供一次性完成申请法 律援助服务。对情况紧急的案件可以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有 — 4 — 关审批手续。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示, 长期坚持。 (二)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其合法权益在贵阳市 内受到侵害的,可以就近向市及各区(市、县)共 22 个公 共法律服务中心法援窗口、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或在贵州 政务服务网上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由接收法律援助申请的窗 口,按《法律援助条例》等相关规定,直接受理审批或向有 审批权的法律援助机构转交相关受理材料,实现全域通办, 打破原来异地不能办的限制,真正实现申请法律援助“最多 跑一次”。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示,长 期坚持。 (三)公示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材料的情况; 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窗口,并公示绿色通道及“当天办” 、 全域通办服务内容提示。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 成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聂万耘;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 管理和律师工作管理科(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推进重点 (一)建立惠民措施清单。围绕服务导向,结合工作实 际,以上述工作措施为基础,建立法援惠民措施清单,责任 到人、逐项实施,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地、落细。 (二)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围绕结果导向,建立工作台 账,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填报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每一项措 施见账、见效。 — 5 — (三)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群 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在实施惠民措施中,检视法援服务环节, 重塑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补充服务措施,打造服务为民工 作亮点。 (四)评估总结提升能力。围绕建章立制,把教育整顿 与为民服务、业务提升结合起来,务实总结为民服务措施的 成效,客观评估工作措施的效果,将专项行动转化为法援服 务常态,用制度形式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在总结提 升环节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措施清单,建立长效机制。 — 6 — 息烽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 “公证益民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 习教育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贵阳市司法局关于为民办实事 “八大行动”实施方案》之“公证益民行动”、 “减证便民行 动”,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并通过评估总 结不断提升服务能力,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常态,特制定 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针对 70 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病人、孕妇等 行动不便的群体,办理公证提供预约便民上门服务。 (二)对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减收或免收 公证费用。对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 社区人员、志愿者等或在一线抗疫工作中牺牲人员的家属一 律减半收取公证费。 (三)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批速度,努力 做到简单事项立即办、复杂事项限时办,开展预约服务、延 伸服务、上门服务等,在公证服务环节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 位便利服务。 (四)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减公证服务证 明事项。 — 7 — (五)实行公证事项限时办结制度,简单的公证事项做 到当日出证,较为复杂和疑难的公证事项 3-5 个工作日出 证,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对 33 项公证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具体措施 1.针对 70 岁以上老年人、残疾人、病人、孕妇等行动 不便的群体,办理公证提供便民上门服务。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2.对残疾人、低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众,减收或免收公证 费用。对受到市级及以上表彰的医护人员、公安干警、社区 人员、志愿者等或在一线抗疫工作中牺牲人员的家属一律减 半收取公证费。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 示,长期坚持。 3.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批速度。实行公证 事项限时办结制度,简单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较为复 杂和疑难的公证事项 3-5 个工作日出证,对特殊原因确需 延长期限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对 33 项公证事项实现最 多跑一次。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示, 长期坚持。 4.为民营企业提供全方位公证便利服务。完成时限: 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5.在接待场所公示便民措施、服务承诺。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 6.公证机构应当在接待场所公示《贵州省公证事项证明 — 8 — 材料清单(试行)》。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 公示,长期坚持。 7.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申请人申请办理学历公证、学 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公证的,可以向全省范围内 具备以上事项办证资格条件的任一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 应当受理,实现跨省通办;公证书用于涉外或涉港澳台的,应 当由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公证机构受理。能够通过政务信息共 享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互联网数据共享等方式 获取学历、学位、驾驶证、纳税状况等权威数据的,当事人 可不提供原件。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 示,长期坚持。 8.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对于法律关系简单、 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出生、生存、死亡”等 33 项公证事 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 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9.提供多样化文书送达服务。 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 可根据当事人意愿,经协商一致选择由公证处通过邮政、快 递等方式代为投递公证书。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 完成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10.缩短办证时限。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 批速度。简单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较为复杂和疑难的 公证事项 3-5 个工作日出证,对特殊原因确需延长期限的, 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 — 9 — 诺公示,长期坚持。 11.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公证机构对老、弱、病、 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 审查、优先办理,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聂万耘;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 管理和律师工作管理科(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息烽县公 证处。 三、推进重点 (一)建立益民措施清单。围绕服务导向,结合工作实 际,以上述工作措施为基础,建立公证益民措施清单,责任 到人、逐项实施,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地、落细。 (二)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围绕结果导向,建立工作台 账,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填报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每一项措 施见账、见效。 (三)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群 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在实施益民措施中,检视公证服务环节, 重塑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补充服务措施,打造服务为民工 作亮点。 (四)评估总结提升能力。围绕建章立制,把教育整顿 与为民服务、业务提升结合起来,务实总结为民服务措施的 成效,客观评估工作措施的效果,将专项行动转化为公证服 务常态,用制度形式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在总结提 升环节进一步完善为民服务措施清单,建立长效机制。 — 10 — 息烽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 “减证便民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 习教育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贵阳市司法局关于为民办实事 “八大行动”实施方案》之“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细化 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并通过评估总结不断提升服务能 力,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常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精减司法行政服 务事项、公证、法律援助 3 大类政务服务证明事项。 (二)打破申请人地域限制,实现法律职业资格认定、 学历公证、学位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公证等 5 类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三)实行公证事项限时办结制度,简单的公证事项做 到当日出证,较为复杂和疑难的公证事项 3-5 个工作日出 证,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期限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对 33 项公证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 二、具体措施 (一)政务服务事项 1.梳理行政审批类政务服务事项中需要申请人提供证 明的事项和证明内容。选取使用频次较高或者获取难度较大 — 11 — 的证明事项,拟制承诺书模版,实现梳理出的高频服务事项 全面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要求群众提供证明。完成时限: 2021 年 4 月,长期坚持 2.梳理“9+X”政务服务事项,按“应进尽进”原则进 驻“贵州政务网”网上办事大厅和“贵阳市政务服务中心” 实体大厅,实现政务事项“一窗通办”、“全程网办”。完成 时限:2021 年 4 月,长期坚持 3.开展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材料要求规范化、标准 化建设。依托“一云一网一平台”,实现我局“9+X”政务服 务事项“全省通办”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长期坚持 4.围绕全国高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事项清单,将 “法律职业资格认定”纳入清单,规范办理流程、材料要求, 该事项申请人可不受地域限制,就近选择,实现“跨省通 办”。 完成时限:2021 年 6 月,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聂万耘;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 管理和律师工作管理科(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 (二)公证服务事项 5.公证机构应当在接待场所公示《贵州省公证事项证明 材料清单(试行)》。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 公示,长期坚持。 6.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申请人申请办理学历公证、学 位公证、驾驶证公证、纳税状况公证的,可以向全省范围内 具备以上事项办证资格条件的任一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 应当受理,实现跨省通办;公证书用于涉外或涉港澳台的,应 — 12 — 当由具备条件和能力的公证机构受理。公证机构能够通过政 务信息共享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省直有关部门互联网数据共 享等方式获取学历、学位、驾驶证、纳税状况等权威数据的, 当事人可不提供原件。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7.推行公证“最多跑一次”工作。对于法律关系简单、 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出生、生存、死亡”等 33 项公证事 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 当事人“最多跑一次”。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 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8.提供多样化文书送达服务。 对无法当场出具的公证书, 可根据当事人意愿,经协商一致选择由公证处通过邮政、快 递等方式代为投递公证书。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 完成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9.缩短办证时限。在确保公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审批 速度。简单的公证事项做到当日出证,较为复杂和疑难的公 证事项 3-5 个工作日出证,对特殊原因确需延长期限的, 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 诺公示,长期坚持。 10.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公证机构对老、弱、病、 残等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服务,实行优先受理、优先 审查、优先办理,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提供公证法律援助。 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聂万耘;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 — 13 — 管理和律师工作管理科(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息烽县公 证处。 (三)法律援助服务事项 11.县法律援助接待窗口对无需当事人提供经济困难证 明材料的情形进行公示,并严格执行。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 30 日前完成承诺公示,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聂万耘;责任部门:公共法律服务 管理和律师工作管理科(息烽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推进重点 (一)建立为民措施清单。围绕服务导向,结合工作实 际,以上述工作措施为基础,建立为民措施清单,责任到人、 逐项实施,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地、落细。 (二)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围绕结果导向,建立工作台 账,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填报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每一项措 施见账、见效。 (三)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群 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在实施为民措施中,检视减证便民工作 环节,规范工作流程,不断完善、细化服务措施,打造服务 为民工作亮点。 (四)评估总结提升能力。围绕建章立制,把教育整顿 与为民服务、业务提升结合起来,务实总结为民服务措施的 成效,客观评估工作措施的效果,将专项行动转化为减证便 民工作常态,用制度形式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在总 结提升环节形成为民服务措施清单,建立长效机制。 — 14 — 息烽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 “调解和民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 习教育部署要求,全面落实《贵阳市司法局关于为民办实事 “八大行动”实施方案》之“调解和民行动”,切实做到便 民、利民、为民,结合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制定工作方 案。 一、目标任务 (一)组织指导优化升级民商事矛盾纠纷调解组织,围 绕欠薪欠债、土地征收等重点领域指导、督促化解矛盾纠纷。 (二)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促进社会矛盾通过 非诉讼方式解决。 (三)深入推进民事案件人民调解工作,为群众提供专 业调解服务,指导、督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群众诉累。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民商事案件调解中心人民调解员推荐聘任工 作,积极引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具有法律专业知 识的人员担任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提升民商事案件人民 调解委员会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成时限:3 月份启动,6 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二)指导民商事案件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内部管理 — 15 — 制度,进一步完善案件委派、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等流程, 实现人民调解与法院诉讼无缝衔接。完成时限:3 月份启动, 6 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三)建立矛盾纠纷信息推送机制,村(居)人民调解 委员会无法调解或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推送至专业性行 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进一步调解。完成时限:3 月份启动,6 月底完成,长期坚持 (四)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工作,根据本辖区实 际需要,适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完成时限:6 月 底前完成一次集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长期坚持。 上述工作责任领导:王久周;责任部门:人民参与和促 进法治科。 (五)推动本地公证机构参与人民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 机制。根据上级指导开展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 在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公证调解室”,配合人民法 院吸纳公证机构进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委派或委托公证机 构在家事、商事等领域开展调解,发挥诉前引导程序性作用。 完成时限:10 月 31 日前完成,长期坚持。 (六)公证机构通过制作调解宣传手册等方式,引导诉 讼当事人通过公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争议。完成时限:10 月 31 日前完成,长期坚持。 (七)对起诉至人民法院的民间借贷、离婚、继承、房 屋买卖、抚养权等纠纷案件以及其他适宜由公证机构调解的 民商事纠纷,经评估适宜调解的,征得当事人同意后,由人 — 16 — 民法院在受理前可以委派公证机构进行调解;受理后可以委 托公证机构进行调解。完成时限:10 月 31 日前完成,长期 坚持。 上述工作责任领导:聂万耘、王久周;责任部门:公共 法律服务管理和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息烽县公证处。 三、推进重点 (一)建立为民措施清单。围绕服务导向,结合工作实 际,以上述工作措施为基础,建立本部门为民措施清单,责 任到人、逐项实施,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地、落细。 (二)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围绕结果导向,建立工作台 账,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填报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每一项措 施见账、见效。 (三)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群 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在实施为民措施中,检视人民调解工作 环节,重塑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补充服务措施,打造服务 为民工作亮点。 (四)评估总结提升能力。围绕建章立制,把教育整顿 与为民服务、业务提升结合起来,务实总结为民服务措施的 成效,客观评估工作措施的效果,将专项行动转化为人民调 解工作常态,用制度形式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在总 结提升环节形成为民服务措施清单,建立长效机制。 — 17 — 息烽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 “矫正安民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司法局为民办实事 “矫正安民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息烽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 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 彻实施《关于开展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意见》,充分发 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准确把握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新任务、新要求,紧紧围绕把社区矫正对象教育改造成守法 公民的核心任务,从社区矫正对象中的困难群体入手,从最 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社区矫正对 象排忧解难,促进这一特殊群体顺利回归社会。 二、工作任务 以完善强化监督管理、加强教育帮扶为抓手,认真做好 以下工作,实现强化社区矫正工作,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一)全面提升规范执法水平。一是健全完善社区矫正 统一规范的工作标准,形成与社区矫正职能配置、权力运行 — 18 — 模式相适应的制约监督机制,建立执法质量考核评议项目及 评查指标。二是强化教育矫正关键核心作用,完善符合实践 要求的分阶段、分类别、分等级教育矫正措施,总结推广实 践成效,探索具有贵阳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经验,积极构建 与《社区矫正法》相适应的工作模式。三是以教育帮扶为切 入点,完善部门协作机制,规范工作方法,提升社区矫正成 员单位之间协作联动效率,为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提 供支撑。 (二)健全完善监管安全机制。一是全面落实总体国家 安全观,建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研 判程序机制,强化研判结果运用,织牢织密防范化解安全风 险防护网。二是围绕重大活动、重要节点开展重点排查整治, 常态化推进社区矫正领域扫黑除恶等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新 冠疫情防控工作。全面清理应收监社区矫正对象,消化存量、 严控增量。三是科学编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围绕防范 化解重大风险问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升社区矫正机 构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水平。 (三)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一是多渠道、多形式引 导专业人员、社区资源、高校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 参与,开展政府购买社区矫正社会服务。推动村(居)委员 会依法协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主动融入“一中心一张网十 联户”社会治理新模式,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向 纵深发展。二是探索司法行政(社区矫正)社会工作专业人 才队伍建设,鼓励非执法类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考 — 19 — 试,努力培育一支稳定、专业的本土司法行政(社区矫正) 社工队伍。三是探索孵化社区矫正社工机构,建立发展一批 具备实务操作能力的社区矫正社工队伍。 (四)帮助社矫对象解决困难。一是积极争取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对有需求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职业技 能培训,为符合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申请享受相关就业扶持 政策提供咨询,协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 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服务,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就业。二是 对于未完成义务教育的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配 合教育部门,协调并督促其法定监护人,帮助其接受义务教 育;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有就学意愿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区 矫正机构协调地方教育部门对其予以鼓励和支持帮助接受 教育。三是做好基本生活帮助,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 难、确实需要救助的社区矫正对象,社区矫正机构积极协调 民政部门依法给予临时助,将生活困难、符合最低生活保障 条件的社区矫正对象家庭依法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进一步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 社区矫正提上重要事日程,认真贯彻《社区矫正法》关于社 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规定,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领导,加 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和衔接配合,做到各负其责、齐抓共管, 落实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政措施。 (二)加强统筹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对社区矫 正工作的管理职能作用,抓好工作统筹,进一步组织社会力 — 20 — 量,整合各方资源,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把为民办实事 “矫正安民行动”与走访回访工作结合起来、与教育整顿活 动各个环节结合起来、与司法行政 2021 年各项重点工作任 务结合起来,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努力形成整体效应。 (三)加强总结宣传。及时总结推广社会力量参与社区 矫正的成功经验,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传播媒介, 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强对司法行政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 社会组织对社区矫正对象帮困解难工作成就的宣传,对有关 工作实施情况、存在问题等汇总分析研判,及时挖掘、总结 素材,大力宣传活动做法成效,进一步营造浓厚舆论氛围。 — 21 — 息烽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 “公服助民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 习教育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贵阳市司法局关于为民办实事 “八大行动”实施方案》之“公服助民行动”,进一步细化 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并通过评估总结不断提升服务能 力,融入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常态,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其中,创建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示范点 1 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示范点 3 个,切实 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二)巩固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覆盖成果,法律顾问 按照需求每月到村(居)现场提供 4 小时以上的法律服务, 每季度为村(居)举办 1 次法治讲座,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 (三)选派律师参与县信访局窗口接待工作,为来访群 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引导群众合法、理性维权。 二、具体措施 (一)巩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场所建设。严格 — 22 — 按照《贵州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 计划(2021-2023 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建设标 准,对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站进行查缺补漏,升级改造,实现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 设。完成时限:2021 年 5 月启动完成 1 个中心、3 个工作站 示范点的打造和申报 (二)合理设置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功能职责。 中心具备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以及公 证、司法鉴定指引等法律服务事项,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的受 理、分流、协调处理和回访等功能;工作站具备法律咨询、 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以及公证、律师、基 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指引,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的受理、分流、协调处理和回访等功能。完成时限:2021 年 5 月启动 1 个中心、3 个工作站示范点的打造和申报 (三)合理配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工作人员。 中心设专职 1 人,每周 1、3、5 安排法律服务工作者座班接 待群众咨询。要求工作人员衣着正装、挂牌上岗。完成时限: 2021 年 5 月启动 1 个中心、3 个工作站示范点的打造和申报 (四)充分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平台提供便民法律服务。 通过 12348 贵州法律服务网、村(居)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 微信公众号、手机 APP、QQ 群等现代通信手段为群众提供全 时空公共法律服务,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 满意率。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建立村(居)法律顾问选任培训机制,严把村 — 23 — (居)法律顾问入口关。遴选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 员担任村(居)法律顾问,组织开展新任人员培训和专项培 训,确保村(居)法律顾问的政治合格、业务达标。完成时 限:长期坚持 (六)建立考核评价机制,激励村(居)法律顾问的工 作积极性。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推进情况,取得的效 果、存在的问题、群众满意度等,通过走访群众、听取村 (居)组织意见、查看工作资料等方式,综合考核评价,作 为兑现经费补贴的重要依据。将工作成效明显,工作突出的 法律顾问向省、市推荐表彰,加大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 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增强村(居)法律顾问的成就感、荣 誉感,吸引更多优秀法律服务人才的加入。完成时限:长期 坚持 (七)建立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机制,引导群众合法维权。 与县信访局做好沟通协调及相关对接工作,安排律师参与信 访接待的值班事项,积极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为 信访工作人员提供法律意见建议。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聂万耘;责任部门:县公共法律服 务和律师工作管理科。 三、推进重点 (一)建立为民措施清单。围绕服务导向,结合工作实 际,以上述工作措施为基础,建立本部门为民措施清单,责 任到人、逐项实施,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地、落细。(工作 措施清单) — 24 — (二)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围绕结果导向,建立工作台 账,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填报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每一项措 施见账、见效。(工作台账参考模板) (三)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群 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在实施为民措施中,检视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环节,重塑工作流程,不断完善、补充服务措施,打造 服务为民工作亮点。 (四)评估总结提升能力。围绕建章立制,把教育整顿 与为民服务、业务提升结合起来,务实总结为民服务措施的 成效,客观评估工作措施的效果,将专项行动转化为公共法 律服务工作常态,用制度形式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 在总结提升环节形成为民服务措施清单,建立长效机制。 — 25 — 息烽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办实事 “复议为民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县关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 学习教育部署要求,扎实推进《贵阳市司法局关于为民办实 事“八大行动”实施方案》之“复议为民行动”,进一步细 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依据法定程序对收到的行政复议申请实行一次性 告知制度,行政复议文书按照申请人签署的地址确认书或通 讯地址向申请人邮寄送达服务,切实推进行政复议最多只跑 一次。 (二)将调解、和解工作始终贯穿到行政复议案件办理 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理念,将调解方式作 为处理复议案件、解决争议的首选方式。 二、具体措施 (一)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为方便行政复议申请人, 规范行政复议接待工作,设立行政复议接待室,在接待室中 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流程图等方式公示行政复议申请条件、 — 26 — 受理、审理程序、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行政复议申请人的 权利和义务等,摆放资料方便申请人索取。完成时限:2021 年 5 月,长期坚持 (二)热情规范接待复议申请人。行政复议人员耐心、 细致、热情解答来访人员问题及来电咨询。对符合行政复议 申请条件的应当出具收件清单,签署送达地址确认书,及时 依法受理;对不符合行政复议申请条件的应当说明情况,实 行一次性告知,并引导申请人依法寻求其他救济的途径。完 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开展复议文书邮寄送达服务。行政复议文书按照 申请人签署的地址确认书或通讯地址向申请人邮寄送达,切 实推进行政复议最多只跑一次。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探索线上申请行政复议。按省司法厅试点要求, 探索运用移动复议“APP” 、行政复议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申请 行政复议服务,推进申请人“零跑腿”。完成时限:长期坚 持 (五)推行行政复议案前调解。案件受理前,根据复议 法律法规,结合申请人的复议请求,积极与申请人、被申请 人进行沟通,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或引导申请人依法选择化解 争议的渠道。将案前调解作为处理行政复议申请的重要渠道 之一,促使有关争议在受理前化解。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推动行政复议案中调解。按照平等、自愿原则, 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积极与申请人、被申请人沟通。积极 促进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或自行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撤 — 27 — 回复议申请。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稳定。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以上工作责任领导:聂万耘,责任部门:行政复议应诉 科。 三、推进重点 (一)建立为民措施清单。围绕服务导向,结合工作实 际,以上述工作措施为基础,建立本部门为民措施清单,责 任到人、逐项实施,确保每一项措施都落地、落细。 (二)实行工作台账管理。围绕结果导向,建立工作台 账,每周报送工作进度,填报措施落实情况,确保每一项措 施见账、见效。 (三)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围绕问题导向,全面梳理群 众反映的热点难点,在实施为民措施中,检视行政复议工作 环节,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打造服务为民工作亮点。 (四)评估总结提升能力。围绕建章立制,把教育整顿 与为民服务、业务提升结合起来,务实总结为民服务措施的 成效,客观评估工作措施的效果,将专项行动转化为行政复 议工作常态,用制度形式将好经验、好做法固定下来,在总 结提升环节形成为民服务措施清单,建立长效机制。 — 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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