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教高办〔2016〕52号).doc
附件: 关于开展陕西普通高校“一流专业”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2016〕52 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有关军队院校: 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 “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一流学院、一流专业”的实施意见》 (陕 办发〔2016〕33 号) ,省教育厅决定启动“一流专业”建设工作。 “一流专业”建设实行项目管理,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本科专业。全省普通本科高校、有关军队院校在招本科 专业。 (二)高职专业。全省普通高职院校在招高职(专科)专业。 (三)专业口径。以教育部普通高校本科、高职(专科)专业 目录为准。 二、申报类型 (一)建设项目。入选专业通过建设,综合实力可达到全国领 先水平。 (二)培育项目。入选专业通过建设,特色鲜明,可达到行业、 区域领先水平。 —1— 三、申报条件 (一)本科高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即可申报: 1. “十二五”期间,列入国家级、省级“本科专业综合改革 试点项目”所属专业。 2. 部属院校,学科评估排名全国前 20%的学科所属专业。省 属院校,学科评估排名全国前 30%的学科所属专业。 3. 战略性新兴专业、人文社会科学相关专业。每校不超过 2 个。 4. 特色鲜明,对行业、区域发展支撑有力,发展后劲持续增 强相关专业。每校不超过 2 个。 (二)高职院校。按照《关于做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 计划(2015-2018 年)任务(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陕教高办 〔2016〕41 号) ,从“骨干专业”建设项目中申报。 四、申报办法 根据管办评分离原则,省教育厅委托中国西部高等教育评估中 心负责本科材料受理与项目审核,陕西省高等教育数据中心负责数 据采集与技术支持;省教育厅委托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负责高 职材料受理与项目审核。 (一)本科高校。 1. 公文报送。请各本科高校将正式公文和申报汇总表(见附 件,一式一份)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前报送至中国西部 高等教育评估中心,并将电子版发至评估中心 pgzx@mail.xjtu.edu.cn。 —2— 联系人:田博,魏华;电话:029—82668941,82668768。 报送地址:西安交通大学钱学森图书馆 10 楼。 2. 材料提交。专业信息网络填报。请各本科高校登录陕西省 “一流专业”建设平台(网址:http://snedc.xjtu.edu.cn/ylzy/index.jsp, 用户名为:学校 5 位代码+sjcj,初始密码为:sjcj2016) ,按要求填 报专业人才培养基本状态数据等内容。 联系人:张蕾,电话:029—82668579。 邮箱:zhanglei19880222@xjtu.edu.cn (二)高职院校。请各高职院校将正式公文和申报汇总表(见 附件,一式一份)于 2016 年 12 月 7 日(星期三)前报送至陕西省 职业技术教育学会,并将电子版发至 sstves@163.com。不再提交专 业信息。 联系人:陈会玲,029—33153731,13152310213。 报送地址:陕西省职业技术教育学会(陕西咸阳文汇西路 12 号,崇文楼 10 楼)秘书处。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6 年 11 月 29 日 (全文公开) 附件 陕西普通高等学校“一流专业”项目申报表 学校名称: (学校公章) —3— 排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专业负责人 所属学科 申报条件 1 2 3 … 注:1. 本科申报条件对照文件正文中“申报条件”填写 1、2、3、或 4。 2. 高职院校不填写“所属学科”和“申报条件”。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4— 2016 年 11 月 29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