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查课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2015.doc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文件 豫医专〔2015〕18 号 关于印发《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考查课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查课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5年1月15日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查课考核管理办法 - 1 - 第一章 第一条 组织管理 为加强系(部)的管理职能,转变管理理念,规范 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依据有序、渐进的原 则将考查课的考核逐步过渡到各个系(部)进行管理,结合学校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系(部)要充分重视考查课的考核工作,成立由 系(部)主任挂帅,以教研室主任和骨干教师为主的领导小组, 加强对考查课考核工作的组织、管理、协调和监督。 第二章 第三条 考核方式 课程考核成绩采取平时考核成绩和卷面考试成绩 双重结合的形式进行记录。平时考核以课堂回答问题的效果、次 数、完成作业的状况、学习态度、出勤、或平时测验等为参照依 据,对有独立见解或创新的学生可以加鼓励分。不同专业、不同 考查课程可以通过不同的考核方式组织考查。 第三章 第四条 考试命题 命题方式 由教研室主任(负责人)会同任课教师,根据课程的特点确 定命题方式。 第五条 - 2 - 命题基本要求 1. 命题范围以课程标准和培养目标为主要依据,覆盖面要 广,应包括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反映本课程的基本要求。既要检 查学生对本门课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情况,也要通过相应难度的试题,检查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分析能 力,应避免出偏题、怪题或尚无定论的内容。每份试卷,题量和 难易程度适中。 2. 试题的类型。可采取客观性试题与主观性试题(包括问 答题、论述题及病案分析等)相结合的形式,也可以根据课程特 点,适当调整试题的类型。 3. 试题的内容科学无误,既能体现知识要求,又能体现能 力要求,特别是对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的要求;知识点、能力训练 点分布合理,难易适度,有层次感和阶梯性;信息广泛,能联系 社会、生活实际,体现知识的应用;叙述要准确、简练、连贯, 不能模棱两可。 4. 考查课闭卷考试时间一般为 60 分钟;非闭卷考试时间可 自行掌握。试题的数量必须与考试时间相适应。 第四章 第六条 试卷印刷 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签字的试卷由教务处 组织印刷。非闭卷考试的课程到教务处领取统一试卷纸。 第五章 考核的组织和时间安排 - 3 - 第七条 任课教师应在课程结束前一周上交考核方案(包括 试卷),经过教研室、系(部)主任签字,教务处审批备案。闭 卷考试可利用随堂或其他时间进行,非闭卷考试可根据教学计划 和教学进程确定考试时间。要求考查课程的考核在课程结束前一 周内进行完毕。 第六章 第八条 监 考 监考人员由各系(部)自行选定,对监考人员的要 求参照《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务管理规定》的标准实施。考 核结束后及时将监考人员名单上报教务处。 第七章 第九条 试卷评阅 平时考核成绩由任课教师自行决定阅卷方式;卷面 考试由教研室集体阅卷。 第十条 教师在评阅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 按照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准确、公正、统一评阅,不得无故提 高或降低学生的成绩,统计分数要细致、正确,累加总分应准确 无误。其他要求按照《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务管理规定》的 标准实施。 第八章 第十一条 成绩录入与成绩分析 考核成绩必须在考试结束后一周以内输入青果 软件并将由教师、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签字或签章的纸质 - 4 - 成绩登记册送交教务处。成绩一经上交,原则上不予更改。其他 要求按照《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考务管理规定》的标准实施。 第十二条 考查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 第十三条 任课教师在考后应及时做好考核成绩统计分析, 总结学生答卷中存在的问题,改进的教学意见应该是有针对性和 可行性的,而不是敷衍塞责。 第十四条 考查课的补考由系(部)及教研室组织实施。 第九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 5 - 河南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办公室 2015 年 1 月 1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