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39公路石料破碎项目环评报告表.doc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S39 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石料破碎 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内蒙古坚峰石料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二零二三年五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1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S39 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石料破碎项目 项目代码 / 建设单位联系人 郝瑞峰 18586107759 联系方式 建设地点 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 地理坐标 (N41°23′45.61″,E108°27′48.48″)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3032—建筑用石加工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56、砖瓦、石材建筑材 料制造 303 中的“建筑用石加 工”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800 环保投资(万元) 79.2 环保投资占比(%) 9.9 施工工期 / 用地(用海) 面积(m2) 54666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 无 规划情况 无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无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 分析 无 1 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根 据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关于核查文件(关于内蒙古坚峰石料有限责任 公司申请临时用地初审意见的函)及关于本项目的情况说明,本项目为 S39 调整公路项目建设辅助设施用地,属重点交通项目,附属设施位于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 本项目位置 其他符合 性分析 图 1-1 巴彦淖尔市生态环保红线范围示意图 根据《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 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和《内蒙古自治 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 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认为活动认定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有关事项 的通知(试行)》(内自然资发[2023]7 号)文件精神,生态保护红线内 允许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严格落实恢复责任。 本项目用地为 S39 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辅助设施用地,属重点交通项 目,用地为临时用地性质,根据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本项 2 目的情况说明和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关于内蒙古坚峰石料 有限责任公司 S39 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石料破碎项目办理草原 作业许可证的说明》,草原所有权单位同意占用,补偿已到位,编写了 植被恢复方案,并已办理了临时草原作业许可证,符合《自然资源部关 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的要求,符合 性分析见下表。 表 1-1 与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 序 号 1 2 3 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要求 本项目情况 符合性 分析 鉴定临时用地使用范围: 1、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 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 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 本项目为 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 S39 高速公 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 路项目建设 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 辅助设施, 符合 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 (渣 ) 主要建设内 容包括办公 场等使用的土地。 2、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 生活区、石 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 料破碎厂、 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 表土堆场 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 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临时用地选址要求和使用期限:建设项目施工、地质 勘查使用临时用地时应坚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 少、恢复多少”,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使用后土地 复垦难度较大的临时用地,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铁 本项目占用 路、公路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应科学组织施工,节 的临时用地 约集约使用临时用地。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 为乌拉特中 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 旗温更镇希 本农田,可以建设用地方式或者临时占用未利用地方 日朝鲁嘎查 式使用土地。临时用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必 的集体用地, 符合 须能够恢复原种植条件,并符合《自然资源部 农业 为基本草原, 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 现状为空地, 知》 (自然资规[2019]1 号)中申请条件土壤剥离、复 基本无植被 垦验收等有关规定。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 覆盖,本项 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 目临时用地 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城镇开 期限为 2 年 发边界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的期限应当与临时用地期限相衔接临时用地使 用期限,从批准之日起算 规范临时用地审批: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临 本项目临时 符合 时用地审批,其中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 用地为基本 3 4 5 由市级或者市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批。不 草原,已办 得下放临时用地审批权或者委托相关部门行使审批 理草原作业 权。城镇开发边界内使用临时用地的,可以一并申请 许可证,发 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临时用地审批,具备条件的 证机关为乌 还可以同时申请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一并出具相 拉特后旗林 关批准文件。油气资源探采合一开发涉及的钻井及配 业和草原局 套设施建设用地,可先以临时用地方式批准使用,勘 探结束转入生产使用的,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 转入生产的,油气企业应当完成土地复垦,按期归还。 申请临时用地应当提供临时用地申请书、临时使用土 地合同、项目建设依据文件、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土地权属材料、勘测定界材料、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及 其他必要的材料临时用地申请人根据土地权属,与县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 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明确临时用地的地点、 四至范围、面积和现状地类,以及临时使用土地的用 途、使用期限、土地复垦标准、补偿费用和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等。临时用地申请人应当编制临时用地土地 复垦方案报告表, 由有关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审核。 其中,所申请使用的临时用地位于项目建设用地报批 时已批准土地复垦方案范围内的,不再重复编制土地 复垦方案报告表。 四、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 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 转让、出租、抵押临时用地。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 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因气候、 公司已编制 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复垦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 临时用地土 长复垦期限。 地复垦方案 严格落实临时用地恢复责任,临时用地期满后应当拆 报告表和临 除临时建(构) 筑物,使用耕地的应当复垦为耕地, 时用地草原 确保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使用耕地以外的 植被恢复实 其他农用地的应当恢复为农用地;使用未利用地的, 施方案,项 对于符合条件的鼓励复垦为耕地。 目实施过程 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监督临时用地使用人履 采取表土剥 行复垦义务情况,对逾期不恢复种植条件、违反土地 离,地块使 复垦规定的行为,责令限期改正,并依照法律法规的 用完毕后进 规定进行处罚按年度统计, 县(市)范围内的临时用地, 行土地复垦 超期一年以上未完成土地复垦规模达到应复垦规模 和生态恢复 20%以上的,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要求所在县 (市) 暂停审批新的临时用地,根据县(市) 整改情况 恢复审批。 严格临时用地监管:部建立临时用地信息系统。自 企业申请临 2022 年 3 月 1 日起,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 时用地材料 在临时用地批准后 20 个工作日内,将临时用地的批 齐全 准文件、合同以及四至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影像 资料信息等传至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完成系统配号,并 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县(市)自然资源主管 部门负责督促临时用地使用人按照土地复垦方案报 4 符合 符合 告表开展土地复垦工作,在信息系统中及时更新土地 复垦等信息。 建立定期抽查和定期通报制度,部和省级自然资源主 管部门负责定期抽查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临时 用地的使用和复垦情况,对不符合用地要求和未完成 复垦任务的,予以公开通报。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 要加强临时用地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地方 政府和部门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整改纠正临时用地 违法违规突出问题。 加强“一张图”管理,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年度 国土变更调查、卫片执法检查中要结合临时用地信息 系统中的批准文件、合同、影像资料、土地复垦方案 报告表等,认真审核临时用地的批准、复垦情况。各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审批、使用 临时用地,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以及临时 用地超出复垦期限未完成复垦等行为,处理结果向社 会公开通报,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问题线索,追究责 任人的责任。 本项目已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和临时用地草原植被恢 复实施方案,项目施工前采取表土剥离,地块使用完毕后进行土地复垦 和生态恢复(详见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章节),符 合《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 管理的通知(试行)》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的要 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5 月发布的《巴彦淖尔市生态环 境状况公报》(2021 年),项目所在区域各污染物均达到《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该区域属于达标区。项目评 价区域环境质量较好,有一定的环境容量,项目建设完成后针对产生的 污染物采取相应的环保治理措施后,污染物排放量小,均能实现达标排 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 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根 5 据《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巴彦淖尔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 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巴政发【2021】9 号)中相关内容,本项目 属于乌拉特中旗生态保护红线-防风固沙,为优先保护单元,单元管控要 求及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分析见下表。 单 元 名 称 乌 拉 特 中 旗 生 态 保 护 红 线防 风 固 沙 表 1-1 本项目与《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 管 生 控 态 编 单 保 管控要求 本项目情况 码 元 护 类 重 别 点 本项目位于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根据《自然资 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 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 知(试行)》(自然资发 【2022】142 号)和《内 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 厅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 草原局关于生态保护红 线内允许有限认为活动 认定和国家重大项目占 1、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 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试 Z 优 生 空 照禁止开发区域要求进行 行)》(内自然资发 H1 先 态 间 管理。 [2023]7 号)文件精神, 50 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 保 保 布 82 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 41 护 护 局 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00 单 红 约 涉及临时用地的, 按照国 线 束 元 30 家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相 关用地手续,并严格落实 恢复责任。本项目属于重 点交通项目辅助设施,属 于临时用地,使用期限 2 年,已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并制定草原植被恢复实 施方案,符合文件管理要 求 2、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在 本项目不涉及 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1) 禁止砍伐、樵采、开垦、放 牧、采药、 6 符 合 性 符 合 符 合 狩猎、勘探、开矿和滥用水 资源等一切破坏植被的活 动;(2)禁止在国家沙化 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安 置移民。 3、林木采伐应当采用合理 方式,严格控制皆伐;对水 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防 风固沙林等防护林只能进 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对采伐区和集材道应当采 取防止水土流失的措施,并 在采伐后及时更新造林。区 内现有不符合布局要求的, 限期退出或关停。对已造成 生态破坏的,应限期治理。 本项目不涉及 符 合 (5)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综合利用采矿废石加工建筑骨料,根据国家发改委《产业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属于其中的“鼓励类”中第 十二条、建材中的第 11 条:利用矿山尾矿、建筑废弃物、工业废弃物、 江河湖(渠)海淤泥以及农林剩余物等二次资源生产建材及其工艺技术 装备开发。根据《关于内蒙古坚峰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料破碎项目无需 备案的说明》(乌拉特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项目为 S39 甘其毛 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所需石料供应企业,属于该公路工程的辅助 项目,没有固定建筑物,用地属于临时用地,无需进行备案。 综上,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6)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用地属于临时用地,用地期限为 2 年,发改委出具了《关于 内蒙古坚峰石料有限责任公司石料破碎项目无需备案的说明》,本项目 无需备案,不纳入发改部门的项目备案管理范围。根据乌拉特中旗自然 资源局、乌拉特中旗林业和草原局、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温更镇人民政府 出具的相关文件,草原所有权单位同意占用,补偿已到位,编写了植被 恢复方案,并已办理了临时草原作业许可证,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 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 号)的要求。项目选址 邻近乌拉特中旗张佳矿业有限公司,原料利用矿区的各采区多年剥离废 7 石及邻近石材加工厂边角废石料,同属于张佳矿业的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项目。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 120 万 m³建筑用砂石骨料,生产车间全封 闭,破碎、筛分等产尘点设置水雾喷淋及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厂区四 周设有防风抑尘网,原料、产品及表土堆场采取抑尘网苫盖、定期洒水 等降尘措施,生产规模达到国家和自治区行业准入要求,生产工艺、设 备水平、清洁生产水平必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符合该负面清单的要求。 (7)选址合理性分析 根据《关于核查 S39 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用地不涉及 占用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林地占用天然草地的复函》 (乌中林草函发[2022]31 0 号),项目用地不涉及占用各级自然保护区和林地,占用温更镇境内 天然牧草地,公司办理了草原作业许可证,由内蒙古乌拉特中旗温更镇 人民政府出具了《关于同意内蒙古坚峰石料有限责任公司使用临时用地 的函》,并与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签订临时用地协议,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对乌拉特中旗自然资源局出具《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承诺保证书》 , 于 20 22 年十月编制完成《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S39 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 速公路项目(碎石厂)临时用地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 本项目原料来自乌拉特中旗张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的各采区多年剥 离废石及邻近石材加工厂边角废石料,考虑原材料及运输距离原因,本 项目拟选地址位于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 距乌拉特中旗张佳矿业有限公司约 2.5km,项目占地面积 54666m2,为乌 拉特中旗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的集体用地,为基本草原,现状为空地, 基本无植被覆盖,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活饮用水水源保 护区,项目所在地位于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本项目用地为临时 用地,使用期限为 2 年,在地块使用完毕按临时用地草原植被恢复实施 方案进行复垦后,对周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因此选址合理可行。 8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1、项目由来 S39 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是 S39 甘其毛都至乌拉特前旗 高速公路中的一段,是自治区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线路总体呈南北 走向,路线起点设置在甘其毛都镇规二路与规七街平面交叉处,经巴音杭盖、 川井镇、海流图镇,终点位于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本项目实施主要是为 S39 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提供石料。本项目为 S39 调整公路项 目建设辅助设施用地,属重点交通项目,考虑原材料及运输距离原因,本项 目拟选定地址位于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本项目用地属于临时用 地,使用期限为 2 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九号, 2015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8 年 12 月 29 日第二次修正)和《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 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令第 建设 内容 16 号)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属于“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0:56、砖瓦、 石材建筑材料制造 303 中的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含干粉砂浆搅拌站)”类别, 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公司在分析工程项目特点及现场勘察的基 础上,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上报审批。 2、建设内容 S39 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石料破碎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原料 堆场 1 座、产品堆场 1 座、生产车间 1 座,同时配套建设相关公辅工程及环 保工程。本项目组成及主要建设内容详见表。 表 2-1 项目组成一览表 项目名称 主体工 程 生产 车间 储运工 程 原料 堆场 产品 堆场 建设内容 全封闭彩钢结构生产车间 1 座,占地面积 1050m2,车间 内布设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筛分机、皮带输送机等 设备,地面采取硬化措施 新建 3 座原料露天堆场,总面积为 20000m2,主要用于原 料废石及废石料等堆存 新建 4 座露天产品堆场,总面积为 20000m2,主要用于堆 存 5-25mm 产品 9 备注 新建 新建 新建 石粉 库房 表土 临时 堆场 辅助工 程 运输 道路 地磅 房 办公 生活 区 供水 公用工 程 排水 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使用厂区外原有道路,本次无需新建 新建 新建 依托 位于厂区出入口,主要用于进厂原料、出厂产品过磅质检。 新建 建筑面积100m2,主要功能为办公及生活,设有食堂、宿 舍。 本项目生活用水为自来水,依托厂区附近牧民现有水井供 给,生产用水为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内蒙古巴彦淖尔乌 拉特中旗蒙源供水有限公司中水,由水车拉运 新建 1 座防渗化粪池,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 环卫部门统一清掏,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 新建 新建 新建 供电 由温更镇供电电网提供,可满足项目需求 新建 供热 生活区采暖为电采暖 新建 废气 环保工 程 新增 150m²石粉库房 1 座,1 层全封闭彩钢结构,地面采 取硬化,用于存放粒径 5mm 以下石粉产品 本项目在建设前期对场地表土进行剥离,剥离量为 14113.87m3,新建表土临时堆场 1 座,占地面积为 3300m2,用于堆存剥离的表土,设计堆存高度为 5m,可 满足表土堆存要求,待地块使用完毕后进行表土回填,恢 复生态。 废水 噪声 固废 生态 恢复 生产车间全封闭,破碎机进料口及出料口设置水雾喷淋装 置,破碎、筛分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 经 15 高排气筒排放。厂区四周采取设置 4m 高防风抑尘 网、采取防尘网苫盖及定期洒水措施抑制原料及产品堆存 新建 产生的无组织粉尘;表土堆存过程逐层堆垫、逐步压实, 同时采取防尘网苫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在大风天气增 加洒水次数抑制无组织粉尘产生及排放,原料及产品运输 道路采取洒水车定期洒水降尘措施 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 新建 掏,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 生产设备置于车间内,选择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等 新建 措施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布袋除尘器 除尘灰及全封闭车间自然沉降粉尘袋装收集储存于石粉 新建 库作为产品定期外运 地块使用完毕后,对场内建筑物进行拆除,废弃物统一运 送至有关部门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内,地面表层杂物进行 新建 清理、平整、覆土,撒播冰草、冷蒿等种子 3、项目产品方案 项目年产 120 万 m³建筑用砂石骨料,废石原料来自乌拉特中旗张佳矿业 有限公司矿区的各采区多年剥离废石及邻近石材加工厂边角废石料,运输距 离约为 2.5km,经破碎、筛分分级后,得到不同粒径的砂石骨料,产品拉运 10 至使用地点,运距约为 40km。具体内容见下表。 表 2-2 项目产品标准一览表 产品名称 粒径 储存位置 0~5mm 石粉库 产品产量(万 t/a) 5~10mm 120 砂石骨料 10~20mm 产品堆场 20~25mm 张佳矿业公司目前有花岗岩矿区和拜兴图矿区 2 个矿区,荒料开采规模 为 21 万 m3/a,5 个石材加工厂生产规模为年产 80 万 m2 花岗岩板材,1#、 2#、3#骨料厂共年产 200 万 m³建筑用砂石骨料。根据乌拉特中旗张佳矿业有 限公司开发利用方案,矿石的成分分析见下表。 表 2-3 矿石化学成分一览表 化学成分 SiO2 Al2O3 Fe2O3 CaO FeO MgO 平均值 49.27 17.61 1.70 9.11 8.11 5.09 化学成分 Na2O K2O TiO2 P2O5 MnO H2O 平均值 3.59 1.74 1.48 0.55 0.15 0.22 4、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见下表。 表 2-3 主要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1 进料仓 2 振动给料机 3 设备型号 单位 数量 台 1 ZZG1449 台 1 颚式破碎机 PE900*1200 套 1 4 中间料仓 CZG1118 套 1 5 高效液压圆锥破 碎机 PYH-5cc 台 1 6 高效液压圆锥破 碎机 PYH-3X 台 1 7 立轴冲击式破碎 VSI-1145 台 1 11 备注 处理能力: 160-450 T/H,最大进 料尺寸: 630 mm,排料口尺寸: 80-140 mm 处理能力: 400 T/H,最大进料尺 寸: 330 mm,排料口尺寸: 25 mm 处理能力: 200 T/H,最大进料尺 寸: 105 mm,排料口尺寸: 22 mm 处理能力: 350-400 T/H,最大进 料尺寸: 50 mm 机 2YK-3072 层数: 2 3YK-3072 层数: 3 8 振动筛 台 1 9 振动筛 台 1 10 皮带输送机 / 套 11 11 布袋除尘器 / 套 1 12 装载机 / 台 1 5、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本项目原料为采矿废石,来自乌拉特中旗张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能源 消耗为水、电等。原辅材料、能源消耗统计见下表。 表 2-4 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一览表 序号 物料 来源 用量 备注 1 采矿废 石 乌拉特中旗张佳矿业有限公司矿区 1202282.28t/a 汽车运输进 场 2 水 生活用水为自来水,依托厂区附近牧民 现有水井供给,生产用水为甘其毛都口 岸加工园区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 旗蒙源供水有限公司中水,由水车拉运 7140m3/a 水车拉运 3 电 温更镇供电电网 25×104kwh / 项目物料平衡见下表。 表 2-5 项目物料平衡一览表 投入 t/a 采矿废 石 合计 1202282.2 8 产出 t/a 去向 碎石骨料 1200000 布袋除尘器收集 2037.12 车间地面清扫收集 204.12 作为 产品 外运 使用 车间无组织排放 22.68 排放 粉尘有组织排放 4.08 排放 原料堆场卸料及堆存无组织粉尘 8.846 排放 产品堆场装卸及堆存无组织粉尘 5.437 排放 1202282.2 8 / 6、公用工程 12 1202282.28 6.1、供水 项目生活用水为自来水,依托厂区附近牧民现有水井供给,生产用水为 甘其毛都口岸加工园区内蒙古巴彦淖尔乌拉特中旗蒙源供水有限公司中水, 由水车拉运。其中生产用水主要包括进料口及出料口水雾喷淋用水、堆场喷 淋用水。 (1)生活用水 本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行业用水定额》 (DB15/T385-2019)确定生活用水量按 80L/人·d,则生活用水量为 0.8m3/d (200m3/a)。 (2)水雾喷淋用水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生产车间需要进行水雾喷淋的作业面积约为 5m2(破碎机进料及出料口处),用水量约为 10L/m2d,0.05m3/d,年生产 250 天,则水雾喷淋用水量为 12.5m³/a。 水雾喷淋用水喷洒后约 85%进入到物料当中,其余 15%以水蒸气形式自 然蒸发,不外排。 (3)洒水抑尘用水 原料堆场洒水抑尘作业面积约为 20000m²,产品堆场洒水抑尘作业面积 约为 20000m²,表土堆场洒水抑尘作业面积约为 3300m²,用水量约为 2L/m2, 86.6m3/次,平均每 2 天洒水 1 次,全年洒水约 80 次左右。则洒水抑尘用水 量为 6928m³/a,以水蒸气形式自然蒸发,不外排。 项目总用水量为 7140.5m3/a。 6.2、排水工程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其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0.8m3/d(200m3/a),产污系数以 0.8 计,则生活污 水产生量 0.64m3/d(160m3/a),生活污水排入厂区防渗化粪池后定期清运至 海流图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13 蒸发损失 0.0075 0.05 车间水雾喷淋 27.76 园区供水公司 中水 物料带走 0.0425 蒸发损失 27.71 27.71 堆场洒水降尘 损耗 0.16 新鲜水 0.8 生活用水 图 2-1 0.64 项目水平衡图 化粪池 0.64 海流图镇污水处 理厂 单位:m³/d 6.3、供电 本项目用电由温更镇供电系统供给,可满足本项目的用电需求。 6.4、采暖 生活区采用电暖气供暖,生产车间无需供热。 7、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10 人,年工作 250 天,2 班制,每班工作 8 小时,年工 作小时数 4000 小时。 8、项目平面布置 项目位于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项目区南、西、 北均为空地,东侧 36m 处有牧民 1 户,厂区呈南北布置,南侧为原料堆场, 厂区中间为生产车间,生产车间北侧为石粉库及产品堆场,厂区西侧为表土 堆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 1、工艺流程简述: ℃卸料:原料由自卸式卡车进场直接卸入原料堆场待用,建设单位拟在厂 区周边设置防风抑尘网,采取苫盖、定期洒水降尘,可有效抑制卸料及堆存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逸散。 ℃破碎筛分: 破碎筛分工序分为粗破碎、细破碎、筛分工序,其中粗破碎工序为:采 矿废石用振动给料机经输送皮带送入颚式破碎机,破碎至粒度60~80mm后通 过全封闭输送皮带送至细破碎工序。 14 细破碎工序为:经过粗破碎的物料通过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输送至圆锥、 立轴破碎机等进行细破碎至粒度在 30~10mm 以下后,进入筛分工序。 筛分工序为:经过细破碎的物料通过全封闭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振动筛进 行筛分,产品分为 20-35mm、10-20mm、5-10mm、0-5mm 四种规格。 ℃产品堆存:5-25mm 产品暂存于产品堆场,定期外运。建设单位拟在厂 区周边设置 4m 高防风抑尘网,采取苫盖、定期洒水降尘,可有效抑制产品 堆存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颗粒物逸散。0-5mm 产品暂存于石粉库定期外运。库 房全封闭。 项目生产工艺流程和产污节点见下图。 粉尘 原料废石 设置防风抑尘网、苫 盖、洒水降尘 原料堆场 噪声 振动给料机 颚式破碎机 粉尘 布袋除尘器+15m 高排气筒排放 除尘灰 圆锥破碎机 振动筛 车间内清扫 收集粉尘 暂存于石粉库 定期外运 立轴冲击式破碎机 振动筛 粉尘 石粉库 图 2-2 0-5mm 产品 5-25mm 产品堆场 项目工艺流程示意及产污节点图 15 设置防风抑尘网、 苫盖、洒水降尘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不存在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环境问题。 16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1)基本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及达标判定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相关要求,本项目 环境空气质量现状引用巴彦淖尔市生态环境局 2022 年 5 月发布的《巴彦淖尔市生 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 年),2021 年海流图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见下表。 点位 名称 污染 物 表 3-1 2021 年海流图镇环境空气质量现状统计一览表 现状浓度 最大浓度 年评价指标 标准值(μg/m3) 3 (μg/m ) 占标率%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6 60 10.0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6 40 40.0 达标 年平均质量浓度 37 70 52.86 达标 — 150 — 达标 17 35 48.57 达标 — 75 — 达标 PM10 区 域 环 境 质 量 现 状 海流 第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 图镇 年平均质量浓度 监测 PM 2.5 点 第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 达标情 况 O3 第 90 百分位数 8 小时平均质量浓度 137 160 85.62 达标 CO 第 95 百分位数日平均 900 4000 22.5 达标 根据区域环境空气现状评价表可知,2021 年度海流图镇环境空气质量综合评 价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环境空气质量属 于达标区域。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评价特征因子(TSP)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评价引用《乌拉特中旗张佳矿 业有限公司废料综合利用生产线技改及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的现状监测 数据,监测单位为巴彦淖尔市环保投资公司,监测时间 2021 年 10 月 12 日~14 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排放国家、地方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有标准限值要求的特征污染物时,引用建设 项目周边 5 千米范围内近 3 年的现有监测数据,本次评价引用的监测数据符合编 制技术指南要求,引用该数据可行。引用监测点位基本信息、监测结果见下表。 17 项目 监测 点 点位坐标 1#骨 料厂 N41°22′58.01″, E108°26′27.70″ 表 3-2 环境空气现状监测结果表 相对本 标准限 项目区 监测 监测值 值 3 位置及 因子 (mg/m ) (mg /m3) 距离 0.164~0.20 WS、 TSP 0.3 4 2100m 评价指 数范围 是否超 标 (超标 率%) 0.547~ 0.680 否 由上表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结果统计表可知:监测点位 TSP 现状浓度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环境空气功能区标准限值,环境空气质 量较好。 2、声环境质量现状 本项目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委托巴彦淖尔市洁华环境监测有限公司进行监测, 监测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6 日,昼、夜各监测 1 次。 (1)、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 ①监测点及监测因子 在项目区四周边界各布设 1 个监测点,在厂区东侧敏感点布设 1 个监测点, 共设 5 个监测点。具体布设位置见附图,监测因子为等效连续 A 声级(Leq)。 ②监测时间及频率 监测时间为 2023 年 3 月 6 日,监测 1 天,昼间、夜间各监测 1 次。 ③监测方法 按照《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进行。 (2)、声环境质量评价 ①评价方法 采用等效声级与相应标准值比较的方法,评价标准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 2 类标准。 ②监测与评价结果 监测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表 3-3 声环境现状监测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点位名称 单位:dB(A) 等效声级 dB(A) 3 月 6 日 昼间 3 月 6 日夜间 50.9 46.8 厂界东 18 厂界南 51.4 47.1 厂界西 50.9 46.9 厂界北 52.8 47.7 厂区东敏感点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 50.6 46.5 60 50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区厂界及敏感点噪声监测值昼间为 50.6 ~52.8dB (A),夜间为 46.5~47.7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 类标准要求,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3、地下水、土壤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 项目区地下水、土壤环境原则上不开展现状调查。 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 本次临时占用土地的土壤类型主要是棕钙土,土质为含砾砂土,平均有效土 层厚度约为 0.25-0.5m,土层薄,有机质含量低,土壤 pH 值 8.5-10,有机质含量 6-13g/kg,有益矿物质含量少,风蚀沙化现象严重。 项目区属半荒漠干旱草原类型,以高平原荒漠化草场为主。项目区内草群组 成以多年生草本为主,主要草种有芨芨草、驼绒藜、紫羊茅、披碱草、狗牙根、 三芒草、羊草等,植被盖度率约为 20-30%。 图 3-1 项目区植被现状照片 19 图3-2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 本项目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及要求如下: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中关于环境保护目 标的规定,大气环境:明确厂界外500m范围内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 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应符合《环境空气质 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地下水环境:明确厂界外500m范围内 环 境 保 护 目 标 的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声环境: 明确厂界外50m范围内声环境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应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项目评价范围及保护目标分布图见附图。 表 3-8 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环境 要素 保护 对象 大气 环境 居民 坐标 X Y 458502 8 53891 0 人口数量 (人) 环境功能区 相对厂 址方位 相对厂界 距离/m 3 二类环境空 气功能区 E 36 20 声环 境 458502 8 居民 53891 0 2 类声环境 功能区 3 E 36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运营期产生的工艺废气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表 3-8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污染物 污 染 物 排 放 控 制 标 准 最高允许排放 浓度(mg/m3) 120 颗粒物 最高允许排放速率(kg/h) 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排气筒高度 二级 监控点 浓度(mg/m3) 15m 3.5 周界外浓 度最高点 1.0 2、噪声排放标准 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的 2 类功能区标准。 表 3-9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类别 昼间 dB(A) 夜间 dB(A) 2类 60 50 3、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 总 量 控 制 指 标 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现阶段进行总量控制的指标为 SO2、NOX 和 COD、 NH3-N 四项。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及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掏作肥料, 不外排;因此,无需申请总量; 21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施工期主要施工内容为场地表土剥离,生产车间地面硬化,车间的建设和设 备安装等内容。 1、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对于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是暂时性的,会随着 施工结束而消失。为进一步抑制建设期污染物排放,避免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不 利影响,本次环评要求施工单位应采取如下污染防治措施: (1)严禁渣料乱堆乱放,防治场地水土流失,尽量保持场地内的地表平整; (2)对场地裸露地表进行定期洒水,使土壤保持一定水分,抑制地表扬尘; (3)对施工有关的主要运输道路,及时进行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清洁,减 轻路面起尘; 施 (4)要求施工机械和车辆燃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清洁燃料,尽量较少车辆废气 工 期 污染物的排放; 环 (5)加强环境管理,合理安排工作时间,避免在不利气象条件下进行土方施 境 保 工及运输作业。 护 措 由于本项目建设周期短,牵涉的范围也较小,且当地的大气扩散条件较好。 施 项目区最近的保护目标为厂区东侧居民,距本项目 36m,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 可最大限度的降低施工过程对周围大气环境及保护目标的影响。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工人的生活污水。施工期的生产废水主要是路 面、土方喷洒水,建筑材料堆放场地在雨水冲刷下产生的废水等;施工人员的生 活污水废水量很小,约 40~50L/人·d,主要污染物是 SS、CODcr、氨氮。由于生 活污水中含有有机物及大量悬浮物等污染物质,这些污水直接排放,会对项目区 附近的土壤环境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地表植被的正常生长;如果排放量较大形成 地表径流或积存在低洼地带,污水中有机物腐败会造成蚊蝇细菌孳生、污染土壤 及浅层地下水,甚至有可能危害到施工人员健康。 22 根据以上分析,本项目采取以下施工期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1)、在降雨时对某些建筑材料及时遮盖以减少雨水冲刷产生污水,施工车 辆冲洗废水及施工可能产出的泥浆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 (2)、本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由临时旱厕收集外排。 3、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主要的噪声源有机械设备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交通噪声。机械设备 噪声主要由挖土机械、混凝土搅拌机等多种机械设备发出的;施工作业噪声主要 指一些零星的敲打声、装卸车辆的撞击声、拆卸模板的撞击声等;交通噪声主要 是在施工材料运输过程中产生的。机械设备的运作都是间歇性的,施工过程中产 生的噪声具有间歇性和短暂性的特点,随着实施期的结束而消失。此外,交通噪 声还具有流动性的特点。 各类施工机械在不同距离处的噪声值及同时运转叠加噪声值见下表。 表 4-1 施工机械噪声随距离衰减情况 噪声源距离(m) 5 10 20 30 50 100 220 挖掘机 84 70.0 60.5 56.0 51.0 44.5 37.4 装载机 90 76.0 66.5 62.0 56.0 50.5 43.3 运输车辆 84 70.0 60.5 56.0 51.0 44.5 叠加噪声 dB(A) 91.77 77.07 68.27 63.27 58.13 52.27 37.0 45.0 本次评价要求按照以下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合理布置施工场地; (2)选用机械噪声较低的设备,减少高噪声设备的使用; (3)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施工机械管理,规范建筑物料、土石方清运车辆进 出工地高速行驶、鸣笛等,降低人为噪声影响; (4)采取有效的隔音、减振、消声措施,降低噪声级。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施 工机械,如切割机、电锯等,将其设置在专门的工棚内,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 并采取一定的吸音、隔声、降噪措施,控制施工机械噪声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做到施工场界噪声达标排放; 23 (5)严格控制施工车辆运输路线,控制车速,严禁夜间施工,减少对周围敏 感点的影响; (6) 对不同施工阶段,按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2011) 对施工场界进行噪声控制,通过严格的施工管理,使施工场界噪声达到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施工期间固体废物主要来自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 垃圾。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主要是废弃的建筑材料等。 本项目施工期较短,施工场地建筑废料中除可回收再利用的外,其它建筑废 料应作妥善处理,不可利用的及时清理并外运。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垃 圾箱,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施工期产生的污染因素对环境的影响是短期的、局部的,在采取适当控制措 施的情况下,能够减轻污染,施工期影响较小。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过程中占压等活动对原地表土层和水土保持设施的 破坏扰动,降低地表土壤的抗冲蚀能力,将不可避免地造成一些新的水土流失。 项目施工过程应采取如下措施减小对生态的破坏: ℃建设方应该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项目施工负责人应做好施工队伍的思想教 育工作,规范操作; ℃合理选择施工时间,避开雨季和大风天气; ℃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 ℃采用不同的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时间; ℃项目建设初期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对项目区内除表土存放区 以外的地块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总面积 4.9085hm2,剥离厚度 25-30cm,剥离 量 14113.87m3。将剥离的表土堆放于表土存放区,堆存期间,采取密目网苫盖, 待项目建设期结束用于土地复垦表土覆盖。 24 一、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筛分粉尘,原料卸料、堆存粉尘及 产品装卸、堆存粉尘等。 1、破碎、筛分粉尘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 年 6 月 11 日印发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 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砂石骨料”破 碎、筛分工序的产污系数为:破碎、筛分工序工业废气量 1215Nm³/t-产品,颗粒 物产污系数 1.89kg/t-产品。 本项目生产能力为 120 万 t/a 砂石骨料。年生产 250 天,2 班制,每班生产 8 小时, 年生产小时数 4000h, 则本项目破碎、 筛分工序工业废气产生量为 1215×1200000 运 营 期 环 境 影 响 和 保 护 措 施 =1458000000Nm³/a,颗粒物产生量为 1.89×1200000=2268000kg/a=2268t/a,产生浓 度为 2268000000000/1458000000=1555.56mg/Nm³, 产生速率为 2268/4000=567kg/h。 破碎、筛分工序均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其中各破碎机与筛分机均为全封闭 一体式结构,上料及出料均采用全封闭皮带机进行输送,其产尘点主要为破碎机 和筛分机进料口及出料口与皮带机交汇落料处,建设单位采用在破碎机和筛分机 进料口处进行三面围挡并设置水雾喷淋措施,在抑制上料起尘的同时可增加物料 湿度,同时在破碎机和筛分机顶部设置管道与布袋除尘器连接,将破碎、筛分废 气由管道合并后通过 1 台布袋除尘器进行除尘处理,再经 1 根 15m 高排气筒 (1#)排放。进一步降低物料出料时所携带的粉尘量。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 年 6 月 11 日印发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 算方法和系数手册》(3039 其他建筑材料制造行业系数手册)中相关内容,当项 目采用布袋除尘器及喷雾降尘作为末端治理技术时,其处理效率分别为 99%及 80% ,集气罩收集效率按 90% 计算,则项目破碎、筛分工序颗粒物排放量为 2041.2× ( 1-80% ) × ( 1-99% 4080000000/1458000000=2.80mg/m³ ) =4.08t/a < 120mg/Nm³ , 排 放 浓 度 为 , 排 放 速 率 为 4080/4000=1.02kg/h < 3.5kg/h 。 均 满 足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表 2 中二级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未被收集的粉尘重力沉降至 25 车间地面,清扫收集,沉降率按 90%计算,剩余 10%逸散至车间外无组织排放, 排放量为 22.68t/a。 2、原料卸料及堆存(风蚀)扬尘 本项目采矿废石原料卸料工序由自卸式卡车在原料堆场内进行卸料,厂区四 周拟采用 4m 高防风抑尘网+防尘网苫盖+洒水抑尘措施。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 年 6 月 11 日印发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 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附表 2“固体 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的核算方法,本项目原料堆存颗粒物包 括装卸场尘和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式如下: =+={××(⁄)+2×E×}×10−3 式中:P 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ZCy 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FCy 指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Nc 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 D 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 (⁄)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a 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 见附录 1,b 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见附录 2; Ef 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见附录 3(单位:千克/平方米); S 指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表 4-1 参数 项目 原料堆场 项目原料卸料及堆存(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参数一览表 Nc D (⁄) Ef S 24000 50 0.0017/0.0084 0 20000 根据计算得出,项目原料卸料及堆存(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 242.857t/a。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 年 6 月 11 日印发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 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 和系数手册”附表 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的核算方法, 本项目原料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 =×(1−)×(1−) 26 式中:P 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Uc 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 Cm 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 4; Tm 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 5。 项目 表 4-2 项目原料卸料及堆存(风蚀)扬尘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参数一览表 参数 P Cm Tm 242.857 原料堆场 洒水 74%、编织覆盖 86% 60% 根据计算得出,项目原料卸料及堆存(风蚀)扬尘颗粒物排放量 8.846t/a。 3、产品装卸及堆存粉尘 本项目产品主要为不同粒径的碎石骨料,碎石骨料由皮带机输送至产品堆场 储存。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 年 6 月 11 日印发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 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 法和系数手册”附表 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的核算方 法,本项目碎石骨料堆存颗粒物包括装卸场尘和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公 式如下: =+={××(⁄)+2×E×}×10−3 式中:P 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ZCy 指装卸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FCy 指风蚀扬尘产生量(单位:吨); Nc 指年物料运载车次(单位:车); D 指单车平均运载量(单位:吨/车); (⁄)指装卸扬尘概化系数(单位:千克/吨),a 指各省风速概化系数, 见附录 1,b 指物料含水率概化系数,见附录 2; Ef 指堆场风蚀扬尘概化系数,见附录 3(单位:千克/平方米); S 指堆场占地面积(单位:平方米)。 项目 表 4-3 项目产品装卸及堆存(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核算参数一览表 参数 (⁄) Nc D Ef S 产品堆场 24000 50 0.0017/0.0084 27 0 20000 根据计算得出,项目产品装卸及堆存(风蚀)扬尘颗粒物产生量 242.857t/a。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产品堆场拟采用苫盖+防风抑尘网措施。 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 年 6 月 11 日印发的《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 算方法和系数手册》(环境部公告 2021 年第 24 号)中“工业源产排污核算方法 和系数手册”附表 2“固体物料堆存颗粒物产排污核算系数手册”中的核算方法, 本项目产品堆场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公式如下: =×(1−)×(1−) 式中:P 指颗粒物产生量(单位:吨); Uc 指颗粒物排放量(单位:吨); Cm 指颗粒物控制措施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 4; Tm 指堆场类型控制效率(单位:%),见附录 5。 表 4-4 项目产品装卸及堆存(风蚀)扬尘颗粒物排放量核算参数一览表 参数 P Cm Tm 项目 1#骨料厂 242.857 60%、86% 60% 根据计算得出,项目产品装卸及堆存(风蚀)扬尘颗粒物排放量 5.437t/a。 4、表土堆场扬尘 本次评价采用清华大学霍州电厂起尘公式,计算堆场扬尘产生量,计算公式 如下: Q 11.7U 2.45S0.345e0.5w 式中:Q——堆场起尘强度,mg/s; U——地面平均风速,m/s,3m/s; S——面积,m2,新建表土堆场面积为 3300m2; W——物料含水率,%,取 5%。 根据计算,表土临时堆场扬尘产生量约 231.88mg/s、7.31t/a。表土堆存过程逐层 堆垫、逐步压实,同时采取苫盖洒水抑尘措施,在大风天气增加洒水次数,抑尘效 率按 90%核算。经计算本项目表土临时堆场粉尘排放量为 0.731t/a。堆场粉尘产生及 排放情况见下表。 28 表 4-5 堆场粉尘产生及排放情况 堆场名称 堆场面积 (m2) 表土堆场 3300 粉尘产生量(t/a) 粉尘排放量(t/a) 粉尘排放速(kg/h) 7.31 0.731 0.0834 表 4-6 废气产排污情况一览表 污染 物参 数 项目类别 有组织颗粒物 无组 织颗 粒物 工业废 气量 (Nm³/ a) 145800 0000 原料 卸料 及堆 存 / 产品 装卸 及堆 存 / 表土 堆场 产生浓 度 (mg/N m³) 1555.56 / / / / 产生 速率 (kg /h) 567 / / / 产生量 (t/a) 治理措施 治理 效率 (%) 2268 全封闭车 间、皮带 输送机+ 进料口、 出料口水 雾喷淋抑 尘+布袋 除尘器 +15m 高 排气筒 水雾 喷淋 80%, 布袋 除尘 器 99% 洒水抑尘 +苫盖+防 风抑尘网 洒水 抑尘 74%, 苫盖 86%, 防风 抑尘 网 60% 242.85 7 242.85 7 7.31 洒水抑尘 +苫盖+防 风抑尘网 2761.0 24 合计 排放浓 度 (mg/N m³) 2.8 1.02 4.08 / / 8.846 / / 5.437 / / 0.731 90% 排放速率 排放量 (kg/h) (t/a) 19.55 合计 有组织排放口情况 高度 m 15 排气 筒内 径m 0.3 温度 ℃ 25 编号 及名 称 DA00 1 排放 口类 型 一般 排放 口 地理 坐标 E108.4 632 N41.3 959 本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标准限值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较好,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有敏 感点厂区东侧 36m 处居民点,项目采取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均为技术可行性措施, 可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及敏感点影响较小。 二、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不产生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 29 (1)生活污水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0.8m3/d(200m3/a),排水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污水排 放量为 0.64m3/d(160m3/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海流图镇 污水处理厂处理。 类比典型生活污水水质,本项目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及其产生 浓度、排放浓度见表 4-7。 表 4-7 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情况一览表 废水类别 生活污水 污染物 BOD5 COD SS 氨氮 动植物油 产生浓度(mg/l) 250 400 250 30 100 产生量(t/a) 0.04 0.0613 0.04 0.0044 0.0160 治理设施 化粪池 排放浓度(mg/l) ≤200 ≤250 ≤200 ≤30 ≤50 排放量(t/a) 0.032 0.0383 0.032 0.0044 0.0080 排放去向 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掏 排放方式 间接排放 排放口类型 一般排放口 污染防治设施 防渗化粪池 是否为可行性技术 是 排放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 生活污水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可行性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拟排入海流图镇污水处理厂(即洁源污水处理厂),该污水处 理厂采用卡鲁塞尔 2000 氧化沟加 MBBR 流动床生物膜复合工艺,设计处理能力 为日处理生活污水 1 万 m ³,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2021 年排放达标率 100%。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总量为 0.64m³/d,目前实际日处理生活污水 8600t/d,尚 有足够余量接纳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合理可行。 30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污水均能妥善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三、噪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是是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皮带输送机、圆锥破碎 机、筛分机、引风机等机械产生的噪声,其源强在 75-85dB(A)左右。主要噪声源 强及见下表。 表 4-8 主要噪声设备及声源源强表 噪声级单位:dB(A)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噪声源 措施 排放源强 1 振动给料机 台 1 80 基础减振、隔声 70 2 颚式破碎机 台 1 85 基础减振、隔声 75 3 皮带输送机 台 11 75 基础减振、隔声 65 4 圆锥破碎机 台 2 85 基础减振、隔声 75 5 立轴冲击式 破碎 台 1 85 基础减振、隔声 75 6 引风机 台 1 85 基础减振、隔声、消声 75 7 装载机 台 1 80 加强管理,限值车速,禁 止鸣笛 70 为了减轻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 (2)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 (3)高噪声设备均布置于封闭式厂房内,在减振等其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 步利用厂房进行隔声; (5)在总图布置时应尽可能少地将噪声设备布设在厂界附近,以保证厂界噪 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 (6)强加装载机等运载车辆的管理、维护,控制车速、禁止鸣笛,加强保养 维护。 这样可阻挡生产区的噪声传播,把设备的噪声影响限制在厂区范围内,降低 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符合标准。 拟建工程声源对预测点产生的贡献值为(Leqg): 31 M 1 N 0.1L 0.1L Ai Leqg 10lg ti 10 t j 10 Aj T i 1 j 1 式中: tj—在 T 时间内 j 声源工作时间,s; ti—在 T 时间内 i 声源工作时间,s; T—用于计算等效声级的时间,s; N—室外声源个数; M—等效室外声源个数。 根据本项目投产后厂内主要噪声源的位置、声功率级值以及所采取的噪声防 治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预测结果见表 4-5。 表 4-5 厂界噪声预测结果 昼间/夜间 厂界名称 预测值 东厂界 42.0 南厂界 43.2 西厂界 42.6 北厂界 43.0 东厂界 42.6 南厂界 43.5 西厂界 42.3 北厂界 43.5 昼间 夜间 单位: Leq [dB(A)] 标准值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昼间 60dB(A)、夜间50dB(A))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东、南、西、北厂界噪声昼间、夜间厂界预测值均满足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的要求。 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有常住居民住户 1 户,为避免项目对其造成影响,除 加强厂区内设备管理外,还应加强厂界管理,还应考虑在必要时,在厂区敏感点 一侧设置声屏障,将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降到最低。 综上,在采取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32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除尘灰、 车间地面清扫收集灰及生活垃圾,固废污染源排放及处置措施详见下表。 表 4-9 全厂固废污染源排放一览表 序号 固废名称 产生量 t/a 1 生活垃圾 1.25 2 除尘灰 2263.464 3 车间地面清扫灰 204.12 属性 去向 厂区垃圾箱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 统一处理 一般固废 袋装收集储存于石粉库作为产品定期 外运 五、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生态保护及恢复措施 本项目区位于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用地性质为临时用地,用地面积 为 54666m2, 土地现状为天然牧草地。 公司已编制完成 《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 S39 甘其毛都至海流图段高速公路项目(碎石厂)临时用地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 待本项目用地结束后按照本方案进行临时用地的植被恢复。 1、施工前期及服务期结束后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前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对项目区内除表土存放区以外的地 块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总面积 4.9085hm2 ,剥离厚度 25-30cm ,剥离量 14113.87m3。将剥离的表土堆放于表土存放区,堆存期间,采取密目网苫盖,待 项目建设期结束用于土地复垦表土覆盖。 服务期结束后,将场地构筑物拆除运走,对混凝土硬化地面进行混凝土拆除, 将清理出的废弃物集中拉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对原料堆放区、成品存放区、运 输便道、预留用地及通道内土质地面表层杂物进行清理,清理出的废弃物集中拉 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随后对场地进行平整、土地、覆盖表土,使其达到天然土 壤的性状,平整厚度为 0.20m,覆土厚度为 0.20m,土料来源于施工前剥离的表 土。 2、方案植物措施 本方案设计使用适合当地生长的优质牧草种子,冰草、冷蒿作为植被恢复草 种。草原植被恢复区每公顷需种量为 50kg,冰草、冷蒿播种比例为 1:1,采用条 播方式进行播种,播深 2~3cm。在有限条件下,尽可能播后及时浇灌。对植被恢 33 复区监测和管护,管护期为 3 年,每年管护 2 次,共管护 6 次,管护工作主要为 越冬与返青期管护。 项目区相关区域 生产设 施用地 生产车间 设备运作区 办公生活区 原料堆放区 成品存放区 附属设 施用地 表土存放区 运输便道 停车区 地磅硬化区 预留用地及 通道 复垦区 表 4-10 项目相关区域复垦措施统计表 复垦利用方 面积(m2) 相关复垦措施 复垦年份 向 覆土、场地平整、植被恢 1050 天然牧草地 复 混凝土拆除、清运、平整、 300 天然牧草地 覆盖表土、植被恢复 覆土、场地平整、植被恢 100 天然牧草地 复 地表清理、覆土、场地平 20000 天然牧草地 整、植被恢复 地表清理、覆土、场地平 20000 天然牧草地 整、植被恢复 2025 年 4 月 -2026 年 10 月 覆土、场地平整、植被恢 3300 天然牧草地 复 地表清理、覆土、场地平 1319 天然牧草地 整、植被恢复 覆土、场地平整、植被恢 200 天然牧草地 复 混凝土拆除、清运、平整、 90 天然牧草地 覆盖表土、植被恢复 地表清理、覆土、场地平 4252 天然牧草地 整、植被恢复 表 4-11 各复垦分区植被工程措施一览表 损毁面积 (hm2) 生产设施用 地 0.135 附属设施用 地 5.3316 合计 5.4666 工程 草种 芨芨草、驼 绒藜、紫羊 毛、狗牙根 等多种草 类混合 / 种植方式 播深(cm) 播种量 总需种量(kg) (kg/hm2) 撒播 2~3 60 8.1 撒播 2~3 60 319.9 / / / 328 综上所述,本项目在临时用地使用完毕后严格按照草原植被恢复方案实施, 恢复面积 54666m2,恢复率 100%,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六、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对采矿废石进行破碎筛分,根据原辅料及产品情况,同 34 时结合工艺过程,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及工艺危险性。原料、产 品及工艺过程不会发生突发性事故。 因此,本次评价不涉及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所在地在雨季可能有暴雨或山洪发生,可能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本项 目在运营期要加强暴雨、山洪等预警监控,必要时在原料堆场、产品堆场设置边坡 防护,在厂区四周修建排水沟,最大限度减少项目区水土流失风险。 七、自行监测计划 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 )及《排污许可申 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总则》(HJ 942-2018)中相关内容,本项目为非重点排污单 位,排气筒均为一般排放口,其自行监测要求见下表。 表 4-10 项目自行监测监测点位、指标及频次一览表 类别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DA001 排气筒 废气 项目区厂界当季主 导风向上风向及下 风向处 噪声 执行标准 1 次/年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 1 次/季度 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颗粒物 四周厂界外 1m 等效连续 A 声级 1 次/季度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2 类标准 八、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 本项目运营期环境保护“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见下表。 表 4-11 项目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一览表 环保措施及要 类别 产污环节 污染源 监测点位 监测因子 验收标准 求 进出料口设置 破碎机进 布袋除尘器 集气罩+水雾 破碎筛分 料口、出料 排气筒进气 颗粒物 喷淋+布袋除 《大气污染物综合 环节及原 口振动筛 口处及排口 尘器处理效率 排放标准》 产尘点 料、产品 99% 废气 (GB16297-1996) 卸料及装 厂界上风向 厂区四周设置 表 2 新污染源大气 颗粒物 卸堆存期 原料堆场 及下风向 防风抑尘网+ 污染物排放限值 间 苫盖+洒水抑 厂界上风向 产品堆场 颗粒物 尘 及下风向 设备基础减震,《工业企业厂界环 设备运行 等效连续 建筑隔声,靠 境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 生产车间 厂界四周 期间 A 声级 近居民一侧设 (GB12348-2008)2 置声屏障 类标准 35 固废 员工生活 生活垃圾 破碎筛分 工序 破碎筛分 车间 垃圾桶 / / 环卫部门统一 《一般工业固体废 清运 物贮存和填埋污染 除尘灰 袋装收集储存 控制标准》(GB 车间地面 于石粉库作为 18599-2020) 产品定期外运 清扫灰 生活垃圾 九、环保投资 本项目环保投资情况见下表。 表 4-12 类别 污染物 有组织废气 破碎筛分粉尘 项目环保投资情况一览表 治理措施 原料卸料及堆存粉尘 无组织废气 产品装卸及堆存粉尘 进出料口设集气罩+水雾喷淋+ 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 99% 原料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 +洒水抑尘 产品堆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 +苫盖,石粉入封闭库 环保投资(万元) 8 40 物料转运粉尘 全封闭输送皮带 10 废水 生活污水 防渗化粪池 1 噪声 等效连续 A 声级 设备基础减震,建筑隔声、靠 近居民一侧设置声屏障 0.1 生活垃圾 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0.1 除尘灰、车间地面清扫 灰 袋装收集储存于石粉库作为产 品定期外运 剥离表土、场地平整、恢复表 土、植被恢复及后期管理 固废 临时占地植 被恢复 / / 20 79.2 合计 36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名 称)/污染源 原料卸料及堆存 粉尘 大气环境 破碎、筛分粉尘 产品装卸及堆存 粉尘 生产废水 地表水环境 生活污水 污染物项目 环境保护措施 厂区四周设置防风 抑尘网+苫盖+洒水 颗粒物 抑尘 集气罩+水雾喷淋+ 布袋除尘器+15m 高 颗粒物 排气筒 厂区四周设置防风 抑尘网+苫盖+洒水 颗粒物 抑尘 生产废水 85%进入 SS 物料中,其余 15% 自然蒸发,不外排 排入防渗化粪池, CODcr、 BOD5、SS、 定期清运至海流图 NH3-N 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选购低噪声设备, 采取厂房隔音、基 等效连续 础减振、靠近居民 A 声级 一侧设置声屏障等 措施 执行标准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 放标准》 (GB16297-1996)表 2 新污染源大气污染 物排放限值 不外排 不外排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 2 类标准限值 声环境 生产及环保设备 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除尘灰、车间 地面清扫灰袋装收集储存于石粉库作为产品定期外运。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无 生态保护措施 1、施工前期及服务期结束后生态保护措施 施工前采用人工和机械相结合的方式分层对项目区内除表土存放区以 外的地块进行表土剥离,表土剥离总面积 4.9085hm2,剥离厚度 25-30cm, 剥离量 14113.87m3。将剥离的表土堆放于表土存放区,堆存期间,采取密目 网苫盖,待项目建设期结束用于土地复垦表土覆盖。 服务期结束后,将场地构筑物拆除运走,对混凝土硬化地面进行混凝土 拆除,将清理出的废弃物集中拉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对原料堆放区、成品 存放区、运输便道、预留用地及通道内土质地面表层杂物进行清理,清理出 的废弃物集中拉运交由环卫部门处置。随后对场地进行平整、土地、覆盖表 土,使其达到天然土壤的性状,平整厚度为 0.20m,覆土厚度为 0.20m,土 料来源于施工前剥离的表土。 2、方案植物措施 本方案设计使用适合当地生长的优质牧草种子,冰草、冷蒿作为植被恢 复草种。草原植被恢复区每公顷需种量为 50kg,冰草、冷蒿播种比例为 1:1, 采用条播方式进行播种,播深 2~3cm。在有限条件下,尽可能播后及时浇 灌。对植被恢复区监测和管护,管护期为 3 年,每年管护 2 次,共管护 6 次, 管护工作主要为越冬与返青期管护。 37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及产品不涉及《建设项目环境风险 评价技术导则》(HJ 169-2018)附录 B 内所列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运营期 环境风险很小。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无 38 六、结论 本项目为 S39 调整公路项目建设辅助设施用地,属重点交通项目,本项目用地 为临时用地,占地面积 54666m2,为乌拉特中旗温更镇希日朝鲁嘎查的集体用地, 为基本草原,现状为空地,基本无植被覆盖,位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范围内。根据 《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 (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 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内蒙古自治区 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认为活动认 定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有关事项的通知(试行)》(内自然资发[2023]7 号)文件精 神,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认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 用地的,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并严格落实恢复责任。 本项目已编制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和临时用地草原植被恢复实施方案, 项目施工前采取表土剥离,地块使用完毕后进行土地复垦和生态恢复。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项目施工期、运营期不可避免的会对周围 环境产生影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的前提下,加 强环境管理,其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能够控制在可 接受范围内。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建设项目可行。 39 附表 1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废气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污染物名称 有组织颗粒 物 无组织颗粒 物 现有工程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以新带老削减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 (新建项目不填)⑤ ② 产生量)① 产生量)③ 产生量)④ 废物产生量)⑥ 变化量 ⑦ 0 0 0 4.08 4.08 +4.08 0 0 0 36.963 36.963 +36.963 生活垃圾 0 0 0 1.25 1.25 +1.25 除尘灰 0 0 0 2263.464 2263.464 +2263.464 车间地面清 扫灰 0 0 0 204.12 204.12 +204.12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40 项目所在地 附图 1:项目地理位置图 41 空 地 空 地 牧 户 1 空 地 附图 2 项目四周情况图 42 附图 3 厂区平面布置图 43 附图 4 项目评价范围及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 44 附图 5 现状监测点位示意图 45 附件 1 项目委托书 46 附件 2 营业执照 47 附件 3 项目无需备案的说明 48 附件 4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附件 5 其他相关核查证明等文件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附件 8 噪声现状监测报告 73 74 75 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