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本报告由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 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 函〔2021〕30 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 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本报 告电子版可在“中国·任城”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济宁市公 安局市中区分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济宁市任城区常青路 19 号,联系电话: 0537-516229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 年,分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780 条,主要包括工作信息、法律法规、警务要闻、 治安管理、警务动态等,公开渠道和方式有政府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在信 息公开上,突出公安特点,关注群众期盼,聚焦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除了积极通过网 络、报刊和电视等多种渠道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外,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号 等多个媒介,及时主动发布相关信息,进一步丰富了服务公众的功能。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2 年度,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接到 3 条人民群众有关公开信息的申请,均 已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完善了《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信息发布审核管理制度》《济宁市公安局市 中区分局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对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程序和公开方式等作了 进一步的明确,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平台建设 分局现有互联网官方网站、微博、今日头条、抖音号、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平台。 (五)监督保障 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相关规定,提高信 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形成信息公开工作的良好氛围。同时,我局定期对信息公 开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确保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 开。 (六)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 年,市中区公安分局承办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共 6 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 3 件,政协委员提案 3 件。 接到建议后,分局党委非常重视,召开专门会议,对建议议案逐件进行研究;指定 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统一负责,做好落实工作。我们将建议提案对口具体负责部门,各 分管部门结合法律法规和工作实际,对相关建议进行逐条分析研究,在分析研究的基础 上,拿出具体意见和办法,形成答复材料。经分管局领导审阅后,分局安排专人与代表 委员逐人见面,向代表委员汇报办理情况和分局所做的相关工作,作出答复,得到了代 表委员的认可。建议提案均已按要求如期办理完毕,满意度 100%。 代表委员的建议提案贴近当前社会现实,部分建议提案也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 题,如赵劲勇代表提出的“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建议”,冯昌平代 表提出的“关于不文明养犬的建议”,建议既对问题进行分析,又有措施办法,对公安工 作具有一定的指导借鉴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665 行政强制 131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3.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社 法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 自 商 科 会 律 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然 业 研 公 服 其 人 企 机 益 务 他 业 构 组 机 织 构 总 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3 0 0 0 0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 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 三、本 开 年度 (三)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办理 不予公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结果 开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 无法提 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 供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作 (五) 不予处 理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 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 (六)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其他处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 理 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 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 结 其 果 果 他 维 纠 结 持 0 正 0 果 0 尚未 审 结 0 总 计 0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 结 其 尚 结 结 其 尚 果 果 他 未 总 果 果 他 未 总 维 纠 结 审 计 维 纠 结 审 计 持 正 果 结 持 正 果 结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不及时,主动性不够,有延迟现象。 二是对信息公开工作研究不够,专业性不强,信息发布的便民性和多样性还有待改 进。 三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不够,发布信息的规范性欠缺。 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工作实效,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突出公安特点,聚焦群众关注, 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 二是提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作规范化。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学 习,进一步研究改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保障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依法开展, 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坚持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制度,正确处理信息公开与安全保 密的关系。 三是加强学习,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 全面把握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严谨规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2022 年,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没有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用。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2022 年,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严格按照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 年济宁市任城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通知要求,认真对照我局所承担的政务公 开重点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将任务责任到人,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 开能力水平。 (三)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2022 年,市中区公安分局承办任城区人大代表建议 3 件、政协委员提案 3 件,均 已办理并回复完毕。 (四)2022 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没有需要报告的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没有针对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没有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 年,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没有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济宁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2023 年 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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