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尖政办发〔2023〕3号关于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自评报告.doc
双尖政办发〔2023〕3 号 尖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2 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自评报告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双鸭山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 《2022 年县(区)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方案》的通知,尖山 区食安办认真开展梳理自查,现将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食安办的精心指 导下,我区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出发,深入开展食品安全 工作,压实我区食品监管责任,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 全,现将我区2022年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如下: — 1 — (一)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尖山区食安办严格落实属地化责任管理,建立健全分层分 级、层级对应,执行四级分化、实施“三个清单”,持续推进 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推动全区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 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长效机制,进一步压紧压实“两个责 任”,构建起上下联动、目标一致、有效运转、同向发力的治 理格局,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食品安全环境。2022年,尖山区 共组织407名包保干部对2833个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包保。 区级包保干部23名(其中,区级党委、政府班子成员14名), 乡级包保干部129名,村级包保干部255名;B 级企业4个,C 级 企业61个,D 级企业2768个。建立了责任清单,区级包保干部 全部签订了承诺书,能够按照时间节点抢前抓早,提前完成各 项工作任务。 (二)压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在 检查中严把市场主体准入,按照风险分级管理,加强风险隐患 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力度,完成餐饮 10 个 100%和销售环节 5 个 100%目标,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厉查处销售“三无”食 品、腐败变质食品、过期食品、索证索票不规范、从业人员无 健康证明、保健食品未设立专区、专柜、警示用语、虚假宣传 和违规经营等问题。 (三)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 2 — 一是在学校及校园周边开展专项检查。双鸭山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尖山分局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工 作专班,召开了专题会议,明确工作职责,各所建立监管台账、 问题整改台账,辖区内学校 21 所,其中 4 所有学校自建食堂, 其他学校由配餐公司统一配餐;幼儿园 35 所,配餐公司 1 家, 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 55 家,校园周边小餐饮店 88 家,双鸭 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尖山分局每季度对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 单位、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保健食品经营单位进行一次全覆盖 检查,建立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确保整改到位,实现无 盲区监管。2022 年共出动执法人员 330 人次,执法车辆 60 车 次,对辖区的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了 3 次全覆盖 检查,更换餐饮公示栏 37 张,发放进货台账、消毒台账共 300 余本,发现问题 39 个,下达责令改正 39 份,对检查中发现的 问题已责令限期整改,并对整改结果“回头看”,保证问题整 改 到 位 , 受 理 食 品 投 诉 举 报 146 起 , 办 结 146 起 , 办 结 率 100%。 二是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餐饮食品安全笫一责任人责 任。严格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管理,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 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规定。大型和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 全技术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严格设施设备维护管理。餐 饮服务提供者要配备与餐饮服务相适应的加工、贮存、陈列等 — 3 — 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维护,定期校验保温、冷藏和冷冻设施设 各,确保运转正常;严把原辅料购进质量安全关。学校食堂等 特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建立稳定的 原料供应渠道或供应商,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要定 期检查库存食品及原料,及时处理超过保质期或者变质的食品 及原料;严把餐饮加工制作关。加工用具、容器要明显区分, 实施色标、分类、定位管理,做到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 叉污染;严把餐饮具清洗消毒关。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 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餐具、饮具 清洗消毒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把环境卫生控制关。保持加 工操作区、就餐区和卫生间等区域的清洁卫生。设立卫生间的 要实行定期清洁制度,并做好记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防 蝇、防虫和防鼠工作;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禁止野生 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长江流域禁 捕有关要求,严禁以非法捕捞渔获物及来源不明水产品为原料 加工制作菜肴。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 营许可审查通则 (试行)》《黑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餐饮类) 审查细则(试行)》和《双鸭山市食品小经营核准管理办法》等 规定,认真审查严把食品经营市场准入关。推进食品经营许可 告知承诺制,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今年新办食品经营许可证 496 户,食品小经营许可证 153 户,小作坊 47 户,其中小作坊 承诺办理 8 户;办理食品核查 616 户,其中餐饮类 348 户,销 — 4 — 售类 268 户,不合格通知整改 72 户。深入开展餐饮服务重点 领域专项整治。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检查,网上检查餐饮服 务单位 317 户,及时发现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存在的问题。 约谈美团、饿了么两大平台在尖山区的委托代理商,要求美团、 饿了么对平台内经营者进行自查,及时下架经营地点与执照不 符、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平台内商户。 三是强化保健食品监管,按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健食 品经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重点开展对保健食 品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通过专项整治,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秩 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整理保健食品企业信息, 责任到人。根据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分布情况及经营的主要品种, 明确了重点监管企业,各自对负责区域内的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进行摸底检查,对检查情况负责。执法人员对保健食品经营商 户进行检查。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 结合的原则,立足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制度建设。今年共 出动检查人员 89 人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 200 余家次, 检查中发现,多数保健食品经营企业只是经营红牛等功能性饮 料,经营的产品符合要求,未发现其他违法问题。 四是聚焦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梳理农村地区食品问题 多发、易发的重点区域和农村食品生产经营突出的违法违规问 题,并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逐一分析和综合评估,确定风险 隐患性质、产生原因、影响范围、发展规律态势等,有针对性 — 5 — 地提出整治措施并组织落实,及时消除了重大食品安全隐患。 围绕群众日常消费食品等重点品种,以城乡接合部为重点区域, 针对食品标识不符合规定、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再 加工或更换包装再销售等突出问题,强化源头治理,加大监管 力度。同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自查制度,加强对在售和 库存食品的自查及问题整改,及时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加强整 顿,严格准入标准。严格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进一步完善 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日常监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无证生产 经营食品的行为,坚决取缔黑窝点、黑作坊和黑工厂。今年共 检查农村食品经营店 20 余家次,发现问题 5 个,已整改完毕。 根据辖区实际,确定监管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商品,按 照“六查六看六打击”及“五个一律”、“五个一批”的要求,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整治工作。在其他专项整治取得较好的效果 的基础上,对粮食、肉类、水产类、蔬菜、水果、豆制品、奶 制品、调味品等八大类日用消费品进行集中整治,加强对城乡 结合部、边远山村和农村市场等薄弱环节进行监管,防止制假 窝点,以次充好、假冒猥劣商品下乡转移,确保入市上柜食品 的质量。 (四)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2022 年以来结合“昆仑 2022”专项行动,尖山公安分局共 破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 13 起,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 食品案 1 起,抓获人犯 14 人,移送起诉案件 5 起,办理涉及 — 6 — 食品类行政案件 2 起,行政拘留 2 人。2022 年全年无重大食品 安全事故发生。工作中尖山公安分局针对食药环侦领域违法犯 罪实际特点,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多次召开工作部署会 议,深入尖山地区商超、药店、重点场所检查 30 余次,出动 警力 70 余人,在重点打击领域严打严查,实现“四个一批、 四个严防、一个确保”的工作目标。同时广泛线索来源,通过 走访调查、实地检查、摸排暗访等方式大力开展打击工作,与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开展执法活动中端掉食品加 工黑窝点 1 处,疫情期间严厉打击售卖假劣涉疫药品、医疗器 械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制假售假、哄抬防疫物资价格等违法犯 罪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做 到守土有责,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上级下发的 协查 100%做到全部回复,并积极从中查找线索,深入剖析案件 特点,在打击跨区域犯罪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加大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力度 依托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食品安全进学校、进企业、进 机关、等系列宣传活动,促进企业诚信经营,增强自律意识, 引导食品行业市场主体严格自律,树立风险防控意识,提升管 理水平。充分利用“3.15”等活动日进行宣传,向大家讲解如 何正确选购保健食品,通过宣传,提高了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 知能力,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发现问题 — 7 — 一是部分食品行业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尤其小作坊规模小、 设备简陋,造成成本较低,价格低廉。加之其主要集中在居民 区、城郊、农村、偏远地区,有就近优势,能方便一部分群众 生活需要,始终占有一定市场。大多数企业在日常监管和巡查 时,赶紧搞卫生,记台帐,偶尔抽查时就会发现,卫生条件不 好、台帐记不全、工作服不穿等现象发生。二是学校、幼儿园 及周边个别商店还存在着过期或小麻辣食品。虽然没造成重大 事故,但存在安全隐患,个别小吃店从业人员没有餐饮服务许 可证,健康难以保证,校园周边流动摊点卫生较差,市民安全 难以保证。三是缺乏专业食品鉴定技术人才,在行刑衔接工作 中缺乏食品抽检共享机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鉴定时间长、鉴 定机构少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引导农村消费者树立科学理性的食品消费观念, 自觉做到不购买无合法资质小店的食品、不购买不符合食品安 全标准等假冒伪劣食品,避免自身权益受到侵害。 (二)持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 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在案件办理过 程中加大大案、要案的办理力度,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 制,在信息收集上下功夫,拓宽信息收集渠道。 (三)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对学校、 幼儿园周边食品进行长期监督。继续做好学校、幼儿园周边食 — 8 — 品安全监管工作,对存在的问题使其进行限期或当场整改。 加强宣传,增强广大师生和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正确引 导,确保不出问题。 尖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15 日 尖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 年 2 月 15 日印发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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