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1组活泼金属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规程.docx
501 组活泼金属等固体废弃物处置规程(试行) 1. 活泼金属及活泼金属相关的催化剂材料严禁直接丢弃在实验废弃物垃圾桶内。 2. 活泼金属及活泼金属相关的催化剂材料严禁与其他可能发生危险化学反应的 物品和介质接触和混放。 3. 严禁将未完全降至室温温度的催化剂样品直接从反应管内取出后随意丢弃, 应待其冷却并确保无危险可能后再行处理。 4. 废弃的活泼金属及相关催化剂材料应置入专用的广口玻璃瓶内,广口瓶内的 废弃物应按所内废弃物集中处理的时间要求,及时转运到规定地点。 5. 有毒害的固体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做好标识。 6. 发生活泼金属催化剂洒落时,应及时清理周围易燃物,然后以可靠方式收集 到废弃催化剂收集瓶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