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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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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 南 师 范 大 学 教 务 处 海师教函〔2019〕154 号 关于做好 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期末考试将至,为规范考试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期末 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根据《海南师范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 法》、 《海南师范大学校院两级教学管理职责规定》(海师〔2014〕 52 号)等文件规定,现就做好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安 排。 一、明确考试工作职责,实施校院两级管理模式 加强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促进职责、权利、义务清晰的 校院两级教学管理体制建设,充分调动各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积 极性、主动性和灵活性,保证考试工作平稳、顺利有序进行,现 根 据 《 海 南 师 范 大 学 校 院 两 级 教 学 管 理 职 责 规 定 》( 海 师 [2014]52 号),明确组织考试工作中学校和学院的工作职责。 1.学校考试工作职责。负责制定考试工作制度,制订考试工 作相关文件,组织成立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试题库的建立, 督查考试组织过程的各个环节工作;负责审核学生考核的成绩, 组织安排缓考、重修、免修、重考、补考等考试;对全校学生成 绩汇总和管理;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对考试舞弊事件进行处理。 2.学院考试工作职责。负责本学院承担的所有课程的考务工 作,包括:考试命题、命题审批、试卷印刷及管理、考场安排、 监考安排、考试巡视、组织阅卷等工作;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参 加考试的报名、发证等工作;负责学院所开课程成绩的登录与成 绩单的核对、公布及分析和统计工作;负责对学生成绩的查询、 汇总、存档工作。考核方式改革课程可根据考核方式改革方案实 施。为保证学院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全面实施,各学院对考试 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并形成学院考试工作方案,于规定时间内报送 教务处。各学院要按照试卷模板印制试卷。在考试期间,学院教 务办必须有工作人员在办公室坐班,随时处理突发情况。 二、根据考试工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考试工作 1.考试工作流程 根据学校和学院考试工作职责,结合我校本学期考试工作实 际,制订出本学期考试工作流程,明确考试工作时间表、工作项 目以及具体工作要求等(详见附件 1) 。 2.时间安排 因为本学期设置了冬季小学期,故从 2019 年 12 月 30 日 (第 18 周星期一)起,全校停课。所有课室由教务处统筹安排使用。 (1)期末考试在第十九周进行。2019 年 12 月 22 日安排马 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程考试;2019 年 12 月 28 日安排大学计算 机基础课程考试;2019 年 12 月 29 日安排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 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程考试;2019 年 12 月 30 日安排 2019 级大类课考试;2019 年 12 月 31 日安排公共课考试,2020 年 1 月 10、11、12 日安排专业课考试。在此期间,每个班级统排考 试科目最少要有一门,最多不超过 3 门(毕业班除外) 。 (2)根据《海南师范大学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课程考核方 式改革的通知》(海师办〔2015〕33 号)文件要求,学院灵活安 排考试改革课程考试工作,尽量随堂进行,但要规范考试过程管 理。 (3)全校考查课程原则上在课程结束周第 17 周之前(含第 17 周)随堂考核。 在 2019 年 12 月 30、31 日及 2020 年 1 月 10、11、12 日考 试期间,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放假时间和学生考试课程等具体情况 全面协调合理安排。如有申请提前在公共课考试时间内安排专业 课考试的,须在专业课程考试时间内教室全部排满且不影响公共 课考试安排的情况下进行。 每门课程的考核时间一般为 100 分钟, 上午安排两场考试,下午安排一场考试(全校统排考试(考查) 时间安排表详见附件 2)。 3.考场安排 在全校统一考试时间内,全校教室由教务处统筹安排,不得 在教室内擅自安排其他活动,如遇到考场不足的情况,各学院可 与考场协调学院协商解决(各学院考场分配及考场协调信息表详 见附件 3)。 4.座位安排 各学院教务办须根据各班考生(含各类跟班考试考生)及考 场具体情况随机编排各班各场次的考试座位表,并把排好的考试 座位表装入试卷袋内。 跟班考试考生的考试座位要相对集中安排, 以便监考教师核查考生身份和试卷收发管理。学生考试座位表由 开课学院安排,并装入试卷袋内。如遇异常情况,考试巡视员、 监考员有权调整考生座位。 5.命题组织 考试命题工作一般由任课教师负责,公共课程一般实行教考 分离或集体命题,其他有条件的专业课程也应实行教考分离。考 试命题严格执行逐级审批制度,严把命题质量关。各系(教研室) 主任要把好试题质量关, 主管教学副院长是试题质量的责任领导。 任课教师要在考试前两周把试题样卷及评分标准(A、B 卷)报 送学院教务办并送往印刷服务中心制卷。命题要求:试题的覆盖 面、难易程度要基本符合教学大纲要求,题量适中,题型多样, 侧重考核学生应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每门考试(考查) 科目要求命制同等份量的 A、B 两份试题,一份用于期末考试, 另一份用于下学期补考。 6.试卷印制 由各学院教务办指定专人或任课教师将经过审批的试题(A、 B 卷)直接送印刷服务中心印制成卷。笔试试卷的格式必须严格 按《海南师范大学笔试试卷范本》样式印制,各学院教务办从教 务工作群下载试卷范本发给命题教师。打印的样卷(A、B 卷) 由考务人员通知命题教师校对并签名后方可印制期末考试用卷, 另一份样卷由学院派专人妥善保管用于下学期开学初补考。各学 院要兼顾期末考试和下学期补考工作,同时编制 A、B 卷并做好 试卷保密工作。 各学院教务办须根据学校统一要求填写试卷袋面,特别注意 将各类跟班考试学生(重修、跨年级、跨专业、重考等)名单填 写在试卷袋上,并贴密封条。 7.监考安排 所有教师均有参加监考的责任。各学院要选派责任心强的教 师参加监考工作,并对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培训,明确监考要求并 统一配戴监考牌监考。专业课程考试由开课学院安排监考员,实 行学院内部不同专业交叉监考(即监考员不能监考所教专业的学 生)。全校性公共课程考试(含统排考查课) ,监考员由教务处协 调安排,原则上甲监考员从开课学院教师及该课程主讲教师中安 排,在监考人员不足的情况下,乙监考员由学生所在学院指派。 每个考场一般安排两名监考员,超过 63 人安排三个监考员, 如大教室内排两门课程或两个班学生考试须排四个监考员,任课 教师不安排所任课程的监考。监考员一经确定,不得自行找人代 替,如需更改须报学院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各学院教务办要将 具体的监考时间、地点和领卷地点等相关信息提前以书面形式通 知到本单位监考人员。 8.阅卷组织 考试结束后,试卷经监考员密封,由开课学院教务办统一保 存,系(教研室)组织教师评卷,原则上多个教学班的课程必须 实行集体评卷。评分标准必须科学、合理、规范,评卷要统一使 用红笔,严格按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给分,做到公正、无误,宽 严一致,严禁打人情分。评卷时须在试卷上标明各大、小题的得 分分值,并根据评分标准在得分点处标明得分,一律标记正分, 且在“评卷人”处签名。如果分数有改动,评卷教师必须在改动 处签上全名。 9.成绩登录及报送 (1)考试课程统一使用正方教务系统登录成绩,并对课程 考试质量进行全面、深入、具体的分析,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 见。 (2)平时成绩评定要依据学生学习过程的实际表现给分, 实验成绩要由平时实验表现和期末考核两部分组成,成绩登记表 应按《海南师范大学课程成绩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填写。 (3)学生成绩,请任课教师于 2020 年 1 月 16 日中午 12 点 之前,登录并提交成绩到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后向开课学院报送 学生书面成绩单(正方系统导出成绩表 2),2020 年 1 月 17 日前 开课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确认学生成绩,并将书面成绩单装 订成册报送学籍科,学籍科于 2020 年 1 月 16、17 日最后确认各 学院报送的学生成绩。登录、报送、确认成绩前必须保证成绩真 实、准确。为保证学生及时了解课程考试成绩,教师个人不得无 故延迟登录成绩和迟交成绩单,否则按教学事故进行处理并全校 通报。 (4)成绩录入正方系统后原则上不能更改,因错登、漏登 或评卷有误需要更改的, 必须在下一学期第 4 周前提交变更申请, 并提供变更依据,逾期不再受理。 10.试卷复查 学校执行试卷复查制度,要求各学院认真组织试卷复查工作, 包括教师自查和交叉复查两个环节。任课教师要在认真复查试卷 的基础上才登记成绩,各学院应根据全校考试安排表拟定试卷复 查计划,以教研室为单位对本教研室的所有考核课程的试卷进行 复查,系(教研室)主任和分管教学院长必须在审阅试卷复查结 果之后方可审批课程成绩。 11.考试总结归档 考试结束后,各学院对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将考核 过程材料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所有考试科目的 A、B 卷及其评 分标准制成电子版并刻成光盘永久保存,及时报送成绩单。 三、加强考试组织管理,确保期末考试顺利进行 1.加强考试组织领导,成立校院两级考试领导机构 为加强考试组织领导,根据学校和学院考试工作职责,分别 成立校院两级考试领导机构。学校成立以分管教学的校领导为组 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对全校期末考试工作进行全面协调和管 理,并负责对学院考试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保证期末考试工 作顺利有序进行。以下为海南师范大学 2019-2020 学年度第一学 期期末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办公室主任由孙自强同志兼任。 组 长:李 森 副组长:梁 广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习明 王学振 王锐萍 兰 岚 孙自强 孙振范 杨 海 杨树彪 杨蕾达 肖少北 吴丽华 张 梦 张玉成 张新定 张德伟 陈 江 欧阳蔓倍 赵志忠 卿志军 曹时娟 彭鸿雁 蒙激流 廖 波 潘永强 各学院相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院级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其 职责包括:组织和管理本学院期末考试工作,确定主考和副主考, 安排各项考试工作责任人;考前要召开专门的考试工作会议,部 署落实考试的各项工作,对全体师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以多种 方式向全体师生公布考试信息,将考试信息挂在学院主页,并报 教务处备案;处理考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 2.加强考前警示教育,严肃考风考纪,端正教风学风 各学院要在考试前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做好学生考前教 育工作,进行深入细致的考前动员、诚信教育与案例警示教育, 帮助学生熟悉有关政策和规定;要求教师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待 期末考试工作,引导、教育全体学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营造公 平、公正、诚信的考试氛围;并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途径营造诚信 考试的良好氛围,积极推动教风、学风、考风的进一步好转。 3.加强试卷管理,严格执行试卷保密制度 严肃认真做好考试各个环节的试题保密工作,杜绝一切试题 泄漏现象和行为。如果出现试卷(题)泄漏,学校将对泄密者按 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为确保安全、保密,试卷的收集、报批、送印、校对、清点、 装袋等一系列工作由学院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并明确管理人员工 作职责。任课教师不得划定考试范围,不得做任何有针对性的辅 导,一旦发现试卷与学生复习笔记雷同,学校将深入追查并严肃 处理。期末考试期间,任课教师和评卷教师不得接受学生宴请、 个人来访,不能以口头形式告诉学生考试结果。 试卷由各开课学院教务办负责保管、收发,各学院至少在考 试前两天将试卷准备好,并安排专人在指定场地收发试卷。考试 试卷由甲监考员在开考前 30 分钟到开课学院指定地点领取。任 课教师在开考 15 分钟内到考场检查考试试卷,如发现试卷问题 应报学院及时处理。考试结束后 15 分钟内将试卷交回试卷领取 地点,并负责密封试卷,监考教师在分发试卷、收集试卷、密封 试卷时要注意清点试卷份数,做好登记,以免有误。学院考试巡 视员和考试课程任课教师都必须在考场试卷袋封面及考场记录 表上填写有关栏目内容并签字。 4.加强考生准入管理,严格实行考试资格认证制度 本学期学校继续执行考生考试资格的确认制度,教务处组织 学院统一制作在校注册学生和往届生的准考证(欠费和在校未注 册学生一律不得发放准考证,准考证本学期一律用粉色纸 打 印) ,第 16 周由学生所在学院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打印准考证。 各学院应再次核对学生交费、选课等情况,确认学生是否具有考 试资格,并于 2019 年 12 月 17 日前给具有考试资格的学生发放 准考证。从 2019 年 12 月 18 日起,学生凭“身份证或学生证”、 “准考证”参加期末考试和考查。监考老师必须在考前确认学生 的“准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如果是重修学生、缓考学生、 跨年级(专业)学生,考生还须出示经过审批的相关申请材料(证 明)参加期末考试,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参加各类考试。提前考试 的科目,考生资格由各学院按财务处下发的缴费生名单审核,没 有考试资格的学生考试成绩无效。 5.严格履行监考职责,遏制考生违纪作弊现象发生 开考前,监考员要宣读学校的考试纪律,特别要提示不能携 带手机及有存储、上网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场。认真组织考试 清场,认真检查桌椅有无字迹,清理、不留死角。检查考生的有 效证件,证件不全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过程中,监考员要 严格履行监考员的职责,不得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看书、看报、 看手机短信、接电话或办其他事情。违反考试纪律的监考员,一 经发现将通报批评,严重者作教学事故处理,还将追究学院领导 的管理责任。监考员要把各种考试作弊、违纪的现象遏制在萌芽 状态,严肃处理考生作弊或违纪行为。如有考生违纪和作弊现象, 监考员应按照“海南师范大学学生考试违规行为告知书”的要求 填写及操作,务必让当事学生本人签名,并保存作弊或违纪证据, 待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将考场记录表及考生作弊证据于考后 15 分钟内送交教务办,教务办在考后 30 分钟内将违纪和作弊情况 向教务处报告,当天将违纪作弊材料报教务处,任何人、任何单 位不得瞒报、迟报。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组织考生离开考场, 按要求整理试卷并及时报送。 6.实行校院两级考试巡查制度,确保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实行校院两级考试巡查制度,学校成立以教学督导、学生处、 团委和教务处等单位人员组成的考试巡视小组,学院要成立由院 级教学督导为主力的考试巡视小组,从校院两个层面,全面督促、 检查有关考试工作的落实情况。期末考试期间,学校将启用两校 区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对各考场情况进行全面监控,辅助 考试巡查。校、院级巡考员在考试期间巡考须配戴巡考牌。 考试巡考员的工作职责:(1)认真学习并掌握学校关于考 试的纪律和规定;(2)在考试前 10 分钟到达各自所巡视教学楼, 检查监考教师到岗情况,发现未按时到岗的监考教师应及时通知 相关学院并做恰当处理;(3)检查本楼层所考课程的任课教师 是否到位复查试卷(任课教师须在试卷袋上签名),试卷在印制 过程中是否存在问题;(4)检查各考场是否有“考试座位表” ; (5)检查所负责楼层教室的卫生状况并如实登记;(6)提醒、 监督本楼层监考员检查考生证件携带情况;(7)如遇到个别欠 费学生强行要求参加考试的,可先劝其离场,如确实无效,则允 许其考试,以稳定学生情绪,但要做好登记;(8)督促监考教 师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现监考员有违反《海南师范大学监考员守 则》的,应立即加以制止,并登记、上报教务科;(9)检查考 生是否有舞弊现象,凡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面告诉监考员认 真填写“考试违规行为告知书”,并交考生本人签名;(10)注 意各考场的考试情况, 发现问题及时向教务处或学院教务办报告; (11)认真填写“考场巡视情况登记表”并签名,如实反映考试 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7.认真做好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要做好期末考试任务的后勤保障和服务工作,主要包括考场 准备和校车安排等工作。教室管理中心是教室管理的责任部门, 负责教室环境准备和管理,具体工作包括:教室桌椅的准备,保 证考场座位充足;教室管理员及时开关教室门,加强教室管理等 工作。后勤处配合做好教室卫生和照明等环境准备,全面打扫考 试教室和考场周围公共卫生、提前检修教室的照明、考试期间保 证正常供电、保证考试期间考场内电梯正常使用、协调安排校车, 为期末考试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具体 用车情况另行通知。 各学院及各相关部门,根据考试通知的要求,明确工作职责, 认真做好期末考试的各项工作,保证期末考试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教务处将成立期末考试督查小组对各学院期末考试工作进行督 查指导,期末考试工作以学院自查为主,督查小组重点检查期末 考试工作的准备及安排情况;随机抽查期末考试试题 AB 卷及评 分标准;了解学院期末考试的工作困难和问题等。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流程 2.全校统排考试时间安排表 3.考场分配 4.各考场可安排考生人数列表 5.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格式 教 务 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 附件 1: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流程 序号 时间 工作项目 具体要求 1 2019 年 11 月 25 日-26 日 考试课程核 对 各学院核对期末考试课程统排核对表,并于 2019 年 11 月 26 日将 核对后的电子数据发回教务科。 考试初排 各学院有考试课程安排在最后一天最后一场(2020 年 1 月 12 进 行)。编排专业课考试时,须根据考场数、学生班级等情况合理 安排,尽量注意班级考试时间的均衡性,本学院一个时间段的一场 考试尽量不要安排超过 8 个考场数的科目考试,以避免造成监考 员安排难问题。 2 2019 年 12 月 6 日—13 日 3 2019 年 12 月 16—20 日 公布考试安 排初稿 请各学院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至 2019 年 12 月 20 日按教务处要 求的格式(见附件 5)将考试安排初稿报送教务处教务科,并在学 院的网站和橱窗栏统一公布考试初稿,通知相关班级及任课教师 核对。编排数据如出现冲突、错漏由学生学院负责调整,冲突错 漏调整时间至 2019 年 12 月 23 日止。(提醒:因初稿数据变动大, 此阶段只公布考试场次和时间,考场暂不要对外公布,终稿时再 公布) 4 2019 年 12 月 16 日 报送考查科 目的考试安 排 各学院于第 16 周前把本学期所有考查科目的考试时间、地点和监 考教师报教务科备案,教务处将安排巡查。 5 2019 年 12 月 23 日 公布考试安 排终稿 每个考场至少安排 2 名监考教师,考生超过 63 人的考场要安排 3 名监考教师,如大教室内排两门课程或两个班学生考试须四个监 考员。专业课监考员安排实行专业教师交叉监考(即监考教师不 能监考自己专业课程的考试)。请各学院在学院的网站和橱窗栏 中公布考试安排终稿(格式见附件 5)。终稿发布后,原则上数据 不再做更改,如考试安排出现变动,开课学院教务办应及时更新网 上数据,并通知相关班级、任课教师、监考员和教务处。 各学院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安排,形成考试工作文件,并报教务处。 6 2019 年 12 月 25 日 公布全校考 试(考查)安 排 教务处汇总各学院编排数据,教务处公布全校期末考试(考查) 安排总表 考查实施 全院考查科目考试、机考、口试等 考试实施 全校考试科目考试实施 成绩提交 2020 年 1 月 16 日上午 12 点之前,任课教师登陆并提交成绩到教 务管理系统,打印后向所在教学单位报送学生书面成绩单(统一 用正方系统成绩表 2) 成绩单报送 2020 年 1 月 17 日前开课单位在认真审核的基础上确认学生成绩, 并将书面成绩单按照教务处统一要求装订成册报送教务处学籍科。 7 8 9 2019 年 12 月 23—27 日 2019 年 12 月 30-31 日及 2020 年 1 月 10、11、12 日 2020 年 1 月 16 日止 附件 2:全校统排考试时间安排表 分类 公共课 程考查 公共课 提前 考试 公共、 大类课 程考试 专业课 程考试 开课学 院 时间/场次 考试科目 第十七周 《大学外语(一、 三)》机试和口试; 小语种笔试 外语 2019 年 12 月 22 日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 理课程 马院 2019 年 12 月 28 日 大学计算机基础 信息 2019 年 12 月 29 日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体系概论课程 马院 第 1 场:2019 年 12 月 30 日(08:00-09:40)) 数学分析Ⅰ、基础生 物学、普通地理学 数统、 生科、 地理 第 2 场:2019 年 12 月 30 日(10:20-12:00) 高等数学Ⅰ、文科数 学 数统 第 3 场:2019 年 12 月 30 日(15:00-16:40) 普通化学 化学 第 4 场:2019 年 12 月 31 日(10:20-12:00) 发展与教育心理学 心理 第 5 场:2020 年 1 月 10 日(08:00-09:40)) 专业课程 各学院 第 6 场:2020 年 1 月 10 日(10:20-12:00) 专业课程 各学院 第 7 场:2020 年 1 月 10 日(15:00-16:40) 专业课程 各学院 第 8 场:2020 年 1 月 11 日(08:00-09:40)) 专业课程 各学院 第 9 场:2020 年 1 月 11 日(10:20-12:00) 专业课程 各学院 第 10 场:2020 年 1 月 11 日(15:00-16:40) 专业课程 各学院 第 11 场:2020 年 1 月 12 日(08:00-09:40) 专业课程 各学院 第 12 场:2020 年 1 月 12 日(10:20-12:00) 专业课程 各学院 第 13 场:2020 年 1 月 12 日(15:00-16:40) 专业课程 各学院 监考员 安排说 明 全校公 共考试 (考查) 课程,监 考员由 教务处 统筹安 排,原则 上甲监 考员由 开课学 院从该 课程主 讲教师 中安排, 在监考 人员不 足的情 况下,从 学生所 在学院 中选派。 各班最 后一门 专业课 考试科 目原则 上安排 在 2020 年1月 10-12 日 进行。 附件 3: 考场分配 1.2019 级考试考场分配表(2019 年 12 月 30 日) 考试时间 科目 考场 南校 教 102、103、104、202、302、303、304、 306、402、403、404、406、502 桂校 公共 402、403、404、502、503、504 普通地理学 南校 教 602、603、604、606、702、703、704、 706、802、803、 基础生物学 桂林洋 公共 602、603、604、607、608、609 南校 田家炳 3、4、5 楼 桂林洋 公共楼 4、5、6 楼 南校 田家炳 5 楼 桂林洋 文学楼 南校 田家炳 5 楼 桂林洋 化工楼、信息楼 数学分析Ⅰ 12 月 30 日(08:00-09:40) 高等数学Ⅰ 12 月 30 日(10:20-12:00) 文科数学 12 月 30 日(15:00-16:40) 普通化学 2.各学院考场分配及考场协调信息表(2020 年 1 月 10、11、12 日) 校 区 协调 学院 分组 1 分组 2 桂 林 洋 校 区 分组 3 分组 5 分组 6 分组 7 考场分配 文学院 全天场:文学 303、306、307、308、309、310、 上午场:文 503、508; 新闻学院 全天场:文学 407、408、409; 下午场:文 503、508; 马院 全天场:文学 402、403、406 法学院 全天场:公共 501、502、503、504、508、510; 教育学院 全天场:公共 402、403、404、505、506 外语学院 经管学院 分组 4 南 校 区 学院名称 全天场:文学 105、106、107、410;外语 105、201、202、 303、305、312、403、407、408、409、410、411、501、502、 505、506、508; 全天场:公共 601、602、603、604、605、606、607、608、 609、610; 化工学院 化 101、301、302、303、304、305、401、402、403、404; 信息学院 全天场:信息 107、108、109、205、206、信息机房 美术学院 全天场:美术 101、102、103、203、205 体育学院 全天场;体育 112、211、212、404、405 初教学院 全天场:教 501、502、503、504、506 生科院 全天场:教 601、602、603、604、 国教学院 全天场:教 605、606、706 旅游学院 全天场:教 801、802、803、804、805 分组 8 分组 9 物电学院 全天场:教 401、402、403、404、405、406 下午场:教 304、306 音乐学院 全天场:教 301、302 上午场:教 303、304、306 地理学院 全天场:教 701、702、703、704、705 心理学院 全天场:教 706、805 数统学院 全天场:教 101、102、103、104、201、202 表 1:南校区各考场可安排考生人数列表 序号 考场 人数 序号 考场 人数 序号 考场 人数 1 教 101 32 15 教 404 64 29 教 606 64 2 教 102 64 16 教 405 32 30 教 701 32 3 教 103 80 17 教 406 64 31 教 702 64 4 教 104 80 18 教 501 32 32 教 703 64 5 教 201 32 19 教 502 64 33 教 704 64 6 教 202 64 20 教 503 64 34 教 705 32 7 教 301 32 21 教 504 64 35 教 706 64 8 教 302 64 22 教 505 32 36 教 801 32 9 教 303 64 23 教 506 64 37 教 802 64 10 教 304 64 24 教 601 32 38 教 803 64 11 教 306 64 25 教 602 64 39 教 804 64 12 教 401 32 26 教 603 64 40 教 805 64 13 教 402 64 27 教 604 64 14 教 403 64 28 教 605 32 表 2:桂林洋校区各考场可安排考生人数列表 序号 考场 人数 序号 考场 人数 序号 考场 人数 1 公共 401 32 27 外语 305 30 53 文学 409 32 2 公共 402 64 28 外语 403 64 54 文学 410 32 3 公共 403 64 29 外语 407 20 55 文学 503 64 4 公共 404 64 30 外语 408 20 56 文学 508 64 5 公共 405 32 31 外语 409 20 57 化学 101 80 6 公共 501 32 32 外语 410 24 58 化学 301 32 7 公共 502 64 33 外语 411 24 59 化学 302 32 8 公共 503 64 34 信息 107 32 60 化学 303 32 9 公共 504 64 35 信息 108 32 61 化学 304 32 10 公共 505 32 36 信息 109 64 62 化学 305 60 11 公共 506 32 37 信息 205 64 63 化学 401 32 12 公共 508 64 38 信息 206 64 64 化学 402 32 13 公共 510 32 39 文学 105 32 65 化学 403 32 14 公共 601 32 40 文学 106 32 66 化学 404 32 15 公共 602 64 41 文学 107 32 67 美术 101 76 序号 考场 人数 序号 考场 人数 序号 考场 人数 16 公共 603 64 42 文学 303 60 68 美术 102 30 17 公共 604 64 43 文学 306 32 69 美术 103 30 18 公共 605 32 44 文学 307 32 70 美术 203 30 19 公共 606 32 45 文学 308 64 71 美术 205 30 20 公共 607 49 46 文学 309 32 72 体育 112 80 21 公共 608 64 47 文学 310 32 73 体育 210 30 22 公共 609 49 48 文学 402 32 74 体育 211 30 23 公共 610 32 49 文学 403 64 75 体育 404 30 24 外语 201 20 50 文学 406 32 76 体育 405 30 25 外语 202 20 51 文学 407 32 77 26 外语 203 20 52 文学 408 64 78 附件 5:2019-2020 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安排汇总表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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