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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__需求及技术规格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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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需求及技术规格 第一节 说明 1、投标人必须对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将项目中的内容拆开 投标,如果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也可以只对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个 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投标人须认真填写第五章的偏离表,偏离 表将作为重要的评标依据。 重点说明:偏离表中“偏离度”由投标人自行判断后填写,内容仅供评委参考,评标 委员会将根据具体响应内容给予是否偏离的认定,并以此作为最终评判。需求中要求提供 证书、检测报告、承诺函或其他证明文件的,如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文件无法证 明对应事项的,该项要求的响应偏离度评委会有权认定为“负偏离”,若该项要求为不可偏 离项或实质性要求,做无效标处理;若该项要求非不可偏离项,则按评分标准做相应扣分 处理。 2、本招标文件要求中,凡标有“★”的地方均被视为不可偏离条款,投标人要特别加 以注意并予以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处理; 凡标有 “▲”的地方均被视为重要要求,若有带“▲”的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的,将按加 重扣分处理。 第二节 需求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控制金额 1 烘培技能培训项目 1 项 21.6 万元 第三节 技术需求明细 一、工作目标 在采购人的指导协调下,为 25 名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属提供烘培技能培训项目,以及满 足培训实施须具备的配套保障服务,服务时长 20 日(120 课时)。培训结业后学员掌握烘培 技能,具备在相关领域就业创业的能力。 二、服务内容 2.1 培训的策划:策划烘培技能培训项目方案; 2.2 培训时间:服务时长不少于 20 日(120 课时) ; 2.3 培训师资: 2.3.1 授课教师具备 2 年以上烘培技能培训实践经历; 2.3.2 培训班至少安排一名主讲教师; 2.4 培训内容: 2.4.1 理论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烘培的历史、文化、发展、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了解和掌握烘培的含义、制作工艺等教学内容; 2.4.2 实操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烘焙基础、调料与配料、原料的准备、加工烘焙设 施的布置、烘焙空间的调整、烘焙技术等教学内容,培训后学员独立完成烘焙作品等; 2.5 培训效果: 2.5.1 培训期间安排不少于 2 场次学员就业见习实践机会; 2.5.2 培训后推荐不少于 5 名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属实现相关领域就业(创业) ; 2.5.3 培训考核:培训结束后安排至少 1 次结业考核,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培训合格证 书与培训结业证书; 2.6 项目管理:建立学员项目档案,内容包括开班通讯稿、考勤记录、项目满意度评价、 项目场景照片资料(含学员操作、老师现场指导、教学全景)、项目结案报告等资料; 2.7 保障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采购人做好如招生宣传、项目运营、后勤保障、 安全保障、档案管理等服务,满足项目开展所需场地、设备、耗材、车辆、用餐、应急药品 等。 三、提交成果 培训项目实施过程监督凭证完善,内容包括:按规范登记考勤记录、教学大纲、培训过 程照片、学员作品、培训结业证书、实习见习佐证材料等资料。 四、人员及车辆要求 针对培训项目实际需求,安排具备相应课程授课能力的师资力量授课,提供培训班运作 所需要的项目管理人员。 第四节 商务需求明细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1 月 30 日内。 二、项目进度安排 2.1 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落实招生组织工作,经筛选确定培训学员达 25 人时可开展 培训工作。 2.2 在满足培训课时及课程内容的前提下,根据培训学员实际情况制定完善的培训实施 工作制度,科学有序推进各项培训服务工作。 2.3 项目所有培训服务内容须在 2023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同时期按要求规范提交项 目结案报告及全套项目档案。 ★三、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协议后且在中标人提供税务发票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首款(协议价格的 70%);项目结束后,采购人根据项目验收完成情况,按合同规定支付尾款。 四、服务质量要求 投标方必须严格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履行职责和义务,在项目执行期间应接受招标方的监 督和业务指导,任何改变合同约定的事项必须预先征得招标方同意。 五、售后服务要求 服务工作结束后,中标机构须在当月 30 日前向中心提供项目服务档案,由采购人验收 中标机构项目服务档案。项目结束一年内,及时响应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保证项目档案完 整规范。 六、违约责任 依照双方中标后签订的服务合同内容执行。 ★七、报价要求 1.人民币报价,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投标报价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 的利润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 标报价总价作为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2.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分项报价明显低 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分项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 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 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第五节 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1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1.2 投标文件未密封的; 1.3 投标人的名称与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不一致的。 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无效标处理: 2.1 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2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 的; 2.3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 2.4 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 2.5 开标一览表出现无报价或报价为零或有选择性报价的; 2.6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 式投标; 2.7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 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 标处理; 2.8 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 2.9 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10 投标函未按规定填写的; 2.11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12 投标人的投标未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不可偏离条 款)的; 2.13 投标报价有严重缺漏项目的; 2.14 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联合体成员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 及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的; 2.15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投标方案(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 外); 2.16 投标文件只对同一项目包中的部分内容投标,或把同一项目包中的内容拆开的投 标; 2.17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投标人不接受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的; 2.18 投标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否决因素的。 第六节 评标方法及程序 一、本项目评标及定标方法 序号 项目 内容 序号 项目 内容 1 定标方式 ■ 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 2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评标和定标分离 □ 最低价法 1、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接服务,对 其价格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满足多项优惠政策 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多项价格扣除政策。 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 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 价格评审优惠政 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联合体各方均 3 策 为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为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项目,本 条不适用)。 3、优惠主体资格的认定资料为《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等承诺性质的资料(声明函样式见“第五 章 投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如需享受优惠政策,除上述资料外,还 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备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被采购人选用,用“□”标识时表明该选项未被采购 人选用。 二、本项目评标信息 1、符合性检查表 序号 评议内容 评议结果 1 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详细填写“投标函” 合格/不合格 2 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详细填写“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合格/不合格 3 开标一览表未出现无报价、报价为零或有选择性报价 合格/不合格 4 投标总价或分项报价未超过预算控制金额 合格/不合格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 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能在评标现场 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提交的书面 5 合格/不合格 说明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由投标人做出 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 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 ) 序号 评议内容 评议结果 6 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和条件(不可偏离项检查) 合格/不合格 7 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服务期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合格/不合格 8 《技术偏离表》和《商务偏离表》已提交 合格/不合格 9 不存在“否决性条款”列明的其他情况 合格/不合格 10 结论 通过/不通过 2、评分表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 10 投标报价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 评标基准价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2 技术部分 序号 1 2 评分因素 实施方案 项目重点难点 分析、应对措施 及相关的合理 化建议 42 权重 评分准则 13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实施方案,包括下述内容: 1.工作措施; 2.工作方案; 3.工作手段; 4.工作流程。 (二)评分依据: 满足以上四点要求得 7 分,满足任意三点要求得 5 分,满 足任意两点要求得 4 分,满足任意一点要求得 1 分,未满 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 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有具 体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有具体的人员安排及明确的分工; 对突发情况有具体的应对措施;内容具有可操作性)的加 6 分,评审为良(有基本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有基本的人 员安排及明确的分工;对突发情况有基本的应对措施;内 容具有基本的可操作性)的加 3 分,评审为中(有一般的 时间节点和步骤;有一般的人员安排及明确的分工;对突 发情况有一般的应对措施;内容具有一般的可操作性)的 加 1 分,评审为差(未体现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有 具体的人员安排及明确的分工;对突发情况有具体的应对 措施;内容具有可操作性)的不加分。 12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 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具体包括: 1.项目重点难点分析不少于两点; 2.具有针对性及较强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 3.应对措施及相关合理化建议。 (二)评分依据: 满足以上三点要求得 6 分,满足任意两点要求得 4 分,满 足任意一点要求得 2 分,未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 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 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投标文件对项目的重难点分析 透彻,应对措施以及相关建议合理可行,针对性和可操作 性强)的加 6 分,评审为良(投标文件对项目的重难点分 析较透彻,应对措施以及相关建议较合理,针对性和可操 作性较强)的加 4,评审为中(投标文件对项目的重难点 分析水平一般,应对措施以及相关建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 性一般)的加 2 分,评审为差(投标文件对项目的重难点 分析,缺乏系统的分析水平,未能提出有针对性和可行性 的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的不加分。 3 4 5 质量(完成时间、 安全、环保)保 障措施及方案 项目完成(服务 期满)后的服务 承诺 违约承诺 10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 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具体包括: 1.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及方案; 2.安全保障措施及方案; 3.针对可能发生突发事件,对应的应急响应机制。 (二)评分依据: 满足以上三点要求得 5 分,满足任意两点要求得 3 分,满 足任意一点要求得 1 分,未满足不得分。在此基础上,专 家根据各供应商的具体响应内容按照量化的评审因素指 标进一步评审,评审为优(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计划及保 障措施及方案详细、科学合理,包含了进度、安全、资料 收集、与采购人紧密联系等内容,能够很好地保障项目质 量)的加 5 分,评审为良(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计划及保 障措施及方案较详细、较科学合理,包含了质量保障措施 的主要内容,能够较好地保障项目质量)的加 3 分,评审 为中(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及方案完整性 一般,科学合理性水平一般,基本能够保障项目质量)的 加分,评审为差(项目质量、项目进度计划及保障措施及 方案不够全面,科学合理性较差,难以有效地保障项目质 量)的不加分。 4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函,内容应包括:承诺中标后将对照采购人约定的每项要 求履行义务,项目验收后,若采购人有问题需要咨询,将 提供免费的咨询和修改服务。 (二)评分依据: 投标文件中出具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函得 4 分; 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全或提供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一)评审内容: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出具违约承诺函(格式自定) (二)评分依据: 投标文件中出具违约承诺函得 3 分;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 信息不全或提供无法判断的不得分。 3 商务部分 序号 1 2 评分因素 拟安排的项目 负责人情况(仅 限一人) 拟安排的项目 团队成员(项目 负责人除外) 48 权重 评分准则 12 1.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 3 分。 【提供学历证书】 2.有相关专业的培训教学经验,得 3 分。【提供有效经验 证明】 3.有烘培类组织管理经验,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 【提供有效经验证明】 4.有残疾人活动开展组织经验,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最高 得 3 分。 【提供有效经验证明】 有效经验证明是指: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 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 明文件。 评分依据: 1.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人员劳务合同或由社 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处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 2 个月社 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 判断不得分。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劳务合同或由社保部门(或税务 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投标截止前 2 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 证明资料(社保未出月份则往前顺延一到二个月,若入职 未满 2 个月,提供入职至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 立时间不足 2 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 材料亦视为符合) ; 3.提供的相关证书及荣誉颁发机构须是合法设立的机构, 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 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 团” ,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民政部令第 21 号) 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不认可为得分因素。 18 参与本项目团队成员人数不少于 6 人,否则不得分;要求 团队成员项目组织经验丰富,授课讲师资质过硬,具备丰 富的烘培技能培训实施经验: 1.团队成员有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烹饪工 艺与营养、市场营销、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本科 或以上学历的,得 1 分,最高得 6 分;【提供学历证书】 2.团队成员从事 1 年及以上烘培类相关工作,拥有丰富的 烘培技能实战经验。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高得 6 分; 【提供有效经验证明】 3.团队成员具备相关专业的授课能力, 培训授课经验丰富。 每提供 1 项得 1 分,最高得 3 分;【提供有效经验证明】 有效经验证明是指: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 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 明文件。 4.团队成员获得过烘培类行业相关荣誉,具备较强的社会 媒体影响力,相关获奖证明,每提供 1 个得 1 分,最高 得 3 分。 【提供获奖证明】 评分依据: 1.按上述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和人员劳务合同或由社 保部门出具的在投标人处购买的投标截止日前 2 个月社 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 判断不得分。 2.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劳务合同或由社保部门(或税务 部门)出具的本项目投标截止前 2 个月的社保证明及相关 证明资料(社保未出月份则往前顺延一到二个月,若入职 未满 2 个月,提供入职至今;如投标人为新成立企业且成 立时间不足 2 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 材料亦视为符合) ; 3. 同一人员满足多项得分要求的,不重复计分,只计最 高得分项; 4.提供的相关证书及荣誉颁发机构须是合法设立的机构, 且具有颁发相应证书的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 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规定的“离岸社团”“山寨社 团” , 《取缔非法民间组织暂行办法》 (民政部令第 21 号) 规定的“非法社会组织”颁发的证书不认可为得分因素。 3 4 6 投标人同类项 目 服务响应时间 企业诚信 10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 为准)承接过烘培技能培训项目的,每提供 1 个得 2 分, 最高不超过 10 分。 评分依据:提供有效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 章,原件备查,未提供或无法判断不得分 3 (1)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 1 小时(含)内提供服务, 得 3 分; (2)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 6 小时(含)内提供服务, 得 2 分; (3)投标人接到采购人通知 12 小时(含)内提供服务, 得 1 分。 (4)其他情况,不得分。 注:提供服务响应时间承诺(格式自拟)及到场时间的保 障方案作为证明材料,专家应对到场时间的保障方案作的 合理性进行判断,若判断为不合理,此项不得分。 5 投标人存在《诚信承诺函》所列情形但超出法定追诉时效, 或情节轻微未给予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的,本项 得 0 分,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本项得满分。 注:提供《诚信承诺函》盖投标人公章(详见“诚信承诺 函格式” ),投标人应对提供的《诚信承诺函》负责(格式 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格式要求,不得作出任何调整或修订, 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 说明:1、本评分表中每一栏的得分最高不得超过该项评审指标的分值。2、表中要求提 供相关计分证明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中须明确加以说明,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或说明不 清楚的按不符合要求处理。 三、评标及定标程序 (一)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的方式  综合评分法 1、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检查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核查的投标 文件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的对象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 的情况进行审查。 (3)符合性检查的结果是“通过”或“不通过”,只有逐条通过《符合性检查表》各项检查 的投标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废标。 2、商务、技术及价格评议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表》的内容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 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议。 (2)评标委员会将对照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需求条款和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 条款响应进行评议;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按照《评分表》确定的分值独立对每个投标的商务、 技术及价格部分以打分的方式进行评议。 3、中标单位的确定 3.1 候选中标供应商推荐 (1)每个投标单位的评标总得分以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汇总后确定,评标 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 (技术部分)得分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技术部分)得分仍然相同的,则采用抽签方 式确定排序,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2)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的排名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前三的投标单位 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 3.2 定标 采购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确定评标总得分最高且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 单位。  最低价法 1、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检查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核查的投标 文件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的对象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 的情况进行审查。 (3)符合性检查的结果是“通过”或“不通过”,只有逐条通过《符合性检查表》各项检查 的投标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废标。 2、中标单位的确定 2.1 候选中标供应商推荐 (1)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述检查且最终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 并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仍然相 同的,则采用抽签方式确定排序,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在参与政 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在该企业投标报 价的基础上上浮 10%后参与价格评比。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本项目评审委员会 在评标时通过深圳市政府采购网系统查询。 (2)评标委员会按照上述投标报价的排序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前三的投标 单位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 2.2 定标 采购方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单位,确定投标报价最低且排名第一的投标供应商为 中标单位。 (二)评标和定标分离的方式 1、符合性检查 (1)评标委员会根据《符合性检查表》的内容和标准,对所有通过资格性核查的投标 文件进行审查。 (2)符合性检查的对象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只就投标文件中所载明 的情况进行审查。 (3)符合性检查的结果是“通过”或“不通过”,只有逐条通过《符合性检查表》各项检查 的投标方能进入下一阶段的评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废标。 2、商务、技术及价格评议 (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分表》的内容和标准,对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进 行商务、技术及价格评议。 (2)评标委员会将对照招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需求条款和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 条款响应进行评议;评标委员会成员将按照《评分表》确定的分值独立对每个投标的商务、 技术及价格部分以打分的方式进行评议。 3、中标单位的确定 3.1 候选中标供应商推荐 (1)每个投标单位的评标总得分以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汇总后确定,评标 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评标总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 (技术部分)得分优劣顺序排列;如技术指标(技术部分)得分仍然相同的,则采用抽签方 式确定排序,具体操作办法及流程由评标委员会确定。 (2)评标委员会按照综合评分的排名结果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前三的投标单位 作为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排名不分先后) 。 3.2 定标 采购单位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候选中标供应商中,采用自定法自行选择确定一名中标单 位,具体操作程序按照《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 4、质疑投诉处理:确定中标单位后出现质疑投诉的,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中 标单位因质疑、投诉等问题被取消或放弃候选中标资格,候选中标供应商不再替补,如有效 投标供应商满足法定数量,可按相关规定在其他候选中标供应商中另行确定中标单位,或者 重新组织招标;(2)候选中标供应商因质疑、投诉等问题被取消候选中标资格,如有效投 标供应商满足法定数量,则维持原中标结果;如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法定数量,则该项目作 废标处理,重新组织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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