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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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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府办函〔2022〕105 号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残疾 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 年)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 年)》已经市人 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 的问题,请径向市残联反映。 市政府办公厅 2022 年 10 月 26 日 — 1 — 深圳市残疾预防行动方案(2022—2025 年)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残疾预防工作,高质量完成“全国残疾预 防重点联系地区”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残疾预防示范引领作用, 助力健康深圳建设,根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国家 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广东省残疾预防行动 计划(2022—2025 年)》,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 2025 年,三级残疾预防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 周期的残疾预防网络更加健全,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 因素得到有效防控,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无障碍城市环境进 一步改善,残疾预防防控能力显著增强,残疾预防主要指标位于 全国前列。 二、主要指标 领域 残疾预防知识普及 行动 出生缺陷和发育障 碍致残防控行动 — 2 — 指标 2025 年 1 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 >85% 2 婚前医学检测率 >70% 3 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目标人群覆盖率 >80% 4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 >90% 5 产前筛查率 >85% 6 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 ≥98% 7 新生儿听力筛查率 >90% 8 3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0% 领域 指标 9 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2025 年 高血压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5% 10 2 型糖尿病患者基层规范管理服务率 ≥65% 11 百万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率 >3000 12 以社区为单位心理咨询室或社会工作室建成率 >80% 13 登记在册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率 >90% 14 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15 控制和消除重大地方病的区(街道、社区) 100% 16 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 查率 ≥95% 比 2021 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17 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起数 年下降 10%以上 18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达到 90% 力争达 19 每 10 万人口康复医师人数 健康服务促进行动 到8人 20 65 岁以上失能老人健康服务率 >80% 21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区(街道、社区) >90% 22 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的区(街道、社区) 居家患者接受社区康复服务比率 >60% 23 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 >95% 24 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 100% 25 公共建筑无障碍设施建设率 100% 三、主要行动 (一)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 1.建立完善残疾预防科普知识资源库。遴选、梳理残疾预 防核心知识,进一步丰富残疾预防知识题库,针对重点人群、主 要致残因素定期更新发布残疾预防核心知识,面向全社会推介一 批残疾预防科普读物。加强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妇幼保健人员、 社会工作者和残疾人工作者等相关从业人员的残疾预防和出生 — 3 — 缺陷核心知识培训,建成强有力的残疾预防科普队伍,确保规范、 有效地传播残疾预防知识。(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 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 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总工会、 团市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面向儿童、青少年、 新婚夫妇、孕产妇、婴幼儿家长、老年人、高危职业从业者等重 点人群开展宣传教育,普及残疾预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以及 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致残防控知识;面向伤病者、残疾人, 加强康复知识宣传普及,着力提高健康意识和能力。建设深圳市 残疾预防服务资源中心,强化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宣传, 提高残疾预防知识普及率,提升公众残疾预防素养,增强全社会 残疾预防能力。(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民 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管理局、 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组织实施重点宣传教育行动。持续开展残疾预防宣传教 育活动,利用世界防治麻风病日、爱耳日、世界孤独症日、全国 助残日、爱眼日、世界人口日、唐氏综合症日、预防出生缺陷日、 残疾预防日、精神卫生日、全国消防日、国际残疾人日等宣传节 点,进行残疾预防知识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地铁公交宣 传栏、电话手机铃声、抖音小视频等宣教方式和途径,加强残疾 预防知识专题宣传,不定期开展线上残疾预防有奖知识答题活动, — 4 — 提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和实效性。充分利用公共教育平 台和深圳市残联继续教育平台,开发并上线残疾预防相关课程。 开展听力视力筛查、残疾预防知识讲座和义诊进社区活动,积极 推进残疾预防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营造社会广泛参与的残 疾预防新气象。(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牵头,市 委网信办、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 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管理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总 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 4.加强婚前孕前保健。推广婚姻登记及婚育健康医学检查 “一站式”服务。加强对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 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加大健康婚育指导力度,指导婚前医 学检查服务机构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加 强“一站式”婚姻健康医学检查场所建设。深入实施孕前优生健 康检查、增补叶酸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导科学备孕,为计划 怀孕夫妇提供健康教育、咨询指导、筛查评估、综合干预等孕前 优生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 负责) 5.做好产前筛查诊断。提供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 广泛开展孕产妇妊娠风险筛查评估,加强对常见胎儿染色体病、 严重胎儿结构畸形、单基因遗传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 — 5 — 诊断。推进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分级和分类管理,落实高危孕产 妇专案管理,规范妊娠危险因素筛查,保证专人专案、全程管理、 动态监管、集中救治、及时转诊。强化市、区、街道、社区妇幼 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网底和转诊网络,进一步畅通危急 重症转诊绿色通道,切实保障孕产妇和新生儿安全。(市卫生健 康委负责) 6.加强新生儿及儿童筛查干预。健全新生儿及儿童疾病筛 查、诊治和康复救治衔接机制。规范开展出生缺陷三级预防免费 筛查项目,强化初筛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一体化服 务模式。全面开展新生儿苯丙酮尿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 G6PD(红细胞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肾上腺皮 质增生症等遗传代谢疾病、唐氏综合症以及新生儿听力、早产儿 致残疾病筛查和早期干预,逐步扩大致残性疾病筛查病种范围, 推进早筛、早诊、早治、早康复服务。加强出生缺陷患儿医疗保 障制度建设,深入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和遗传代谢病、功能性 出生缺陷、先天性结构畸形等出生缺陷干预救助项目。完善婴幼 儿照护服务体系,加强对家庭和托幼机构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指 导,促进婴幼儿早期发展。扎实开展儿童健康管理工作,推进以 视力、听力、肢体、智力及孤独症等多类残疾为重点的 0—6 岁 儿童残疾筛查,建立筛查、诊断、康复、救助相衔接的工作机制。 完善出生缺陷随报和早期干预制度,推进疑似残疾儿童信息共享, 实现儿童残疾筛查、评估和康复等数据信息实时更新共享。(市 — 6 — 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妇联按职责 分工负责) 7.加强生育服务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推进优生优育全 程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建立科学育儿指导团队,通过入户 指导、亲子活动、家长课堂等方式,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 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帮助家长解决在育儿中遇到的营养、 健康、情绪、心理、安全、照护、早期学习等问题。加强婴幼儿 照护服务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国民营养计划的 衔接,为婴幼儿家庭提供新生儿访视、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膳 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保 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提高母乳喂养率, 培养科学喂养行为习惯,提高婴幼儿食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市 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市残联按 职责分工负责) (三)疾病致残防控行动。 8.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构建社会心理健康 服务体系,制定《深圳市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规范》,强化重点 人群心理健康服务、学生心理辅导服务、社会工作服务和个体危 机干预服务,加强群体心理危机管理,将心理援助纳入突发事件 应急预案,为遭遇突发公共事件群体提供心理援助服务。健全心 理疏导与危机干预机制,完善残疾人社会心理服务档案,通过心 理咨询热线、心理健康工作室及残疾人公共心理服务平台等,做 — 7 — 好意外伤害致残等重点人群的个体危机预防服务。探索利用新一 代互联网技术开展心理健康服务,开发个性化的“互联网+心理 健康”服务模式,推动“科技+心理咨询室”示范建设,积极运 用虚拟现实技术、可穿戴减压、心理测评软件、生物反馈仪等科 技手段,提升心理服务的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对抑郁症、 孤独症、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症等主要致残性精神疾病的筛 查识别和治疗。(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9.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规范管理。深化严重精神障碍患 者全程服务管理,完善患者综合风险评估及分级分类服务管理机 制。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社区管理,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 事肇祸应急处置机制,强化基础排查,落实监管责任,及时处置 肇事肇祸突发事件。完善在册精神障碍患者外出流动报告机制, 及时掌握流动信息,防止流浪走失。进一步加强精神障碍患者康 复服务,做好患者的住院、服药管理和中途宿舍服务,完善居家 托养、日间照料、机构集中托养服务体系,持续做好精神障碍患 者救治救助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管尽管”、“应治尽 治”。发现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及时开展身份信息比 对、护送救治、协助寻亲等工作。做好精神障碍患者“解锁”救 助和报病工作,提升检出率和管理率。(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妇联、市残联按职 责分工负责) — 8 — 10.加强肢体残疾防治。开展肢体残疾患者矫治筛查义诊, 对先天性马蹄内翻足等足畸形、小儿麻痹后遗症、脑瘫导致严重 痉挛、肌养不良、肌腱挛缩、关节畸形及脱位、脊柱裂导致下肢 畸形等肢体畸形和功能障碍等需矫治手术的患者实施矫治手术, 治愈或减轻残疾程度,帮助患者摆脱肢体残疾障碍,提高劳动、 自理能力。(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残联负责) 11.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推广健康生活方式,提倡戒烟限 酒、合理膳食、均衡营养、科学运动,减少每日食用油、盐、糖 摄入量。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患者规范化管理,做好并发 症筛查及干预。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推进慢性病医防综 合管理。持续开展脑卒中等高危人群筛查与干预项目。着力做好 防盲治盲、防聋治聋工作。开展全民健身行动,发挥好体育健身 在主动健康干预、慢性病防治和康复中的作用,加快促进全民健 身与残疾人康复体育深度融合,提高群众生命质量、延长健康寿 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市民政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 继续将脊髓灰质炎、流行性乙型脑炎等致残性传染病疫苗接种率 维持在高水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安全有序 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控,做好传染病报告及患者医 疗救治。坚持“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早防残”原则,开展 麻风病症状监测,加大麻风病早期发现力度。实施重点地方病监 — 9 — 测全覆盖,巩固维持消除碘缺乏病状态,有效控制饮水型氟中毒, 持续消除碘缺乏病、氟骨症等重大地方病致残。推动建设区域传 染病风险预警及快速响应一体化平台,推动传染病防控检疫要求 互通、防控标准互认、检疫装备互联、病媒监测与控制互动,建 立严密、高效的卫生检疫防控体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各区 政府负责) 13.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加强职业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完 善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 督的职业病防治机制。做好重点行业职业健康管理,督促用人单 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升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加强重点 人群职业健康保护,开展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加大职业病危害源 头治理力度,落实防尘、防毒、防噪声、防辐射等职业病危害防 控措施,降低劳动者接触职业危害水平。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 治康复体系,加强严重致残职业病患者救治,减少尘肺病、职业 中毒、噪声等职业病致残。(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总工会按职责 分工负责) (四)伤害致残防控行动。 14.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坚持生命至上,树 牢安全发展理念,拍摄生产安全事故警示片,创新推动安全生产 警示教育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治,防范化解 重大安全风险、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持续改善工矿商贸行业劳动 — 10 — 条件。狠抓重点领域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强化安全生产监管, 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减少事故伤害,预防工伤致残。加 强对客运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儿童福利 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 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完善消防安全设施,提高防范火灾能力。 (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住房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系统 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增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 预测预警能力,强化道路运输指挥调度、路面管控、应急处置, 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性评价体系和评价制度。加强旅游包车、 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等重点营运车辆、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 全管理,大力推进“两客一危一重货”重点车辆智能监控预警融 合平台推广应用。严格落实运输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依法严厉查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和 责任倒查制度。加强道路交通事故现场救援、伤者救治绿色通道 建设,提高救治水平。加大公路治超尤其是“百吨王”治理、货 运乱象整治、打击非法营运等执法力度,支持汽车生产企业提升 产品安全技术标准,加强机动车生产、改装、登记、检验等环节 监管。(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 息化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 — 11 — 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推进儿童伤害防 控智慧化平台建设,建立多部门、多专业参与的数据共享、分析、 评估、利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区、街道儿童伤害和暴力监 测体系和报告制度。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完善儿童伤害预防工 作网络,开展包括提升家长(看护人)看护能力安全教育,推广 “四安全”儿童伤害综合干预模式,开展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 通伤害、跌落、烧烫伤、中毒、暴力等风险的安全教育,强化家 长监管责任,培养儿童避险意识。加强对玩具、电子产品的监管, 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进一步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老 年健康服务保障工程,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 发现早诊断早诊疗、失能预防三级预防体系,强化 65 岁以上老 年人健康管理和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推广老年人友好环境建 设,鼓励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推进养老机构无障碍建设,整改 易致跌倒风险隐患。(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 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增强防灾减灾能力。探索推进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 工作机制,提高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 预警能力,加强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车站、工厂等人员 密集场所灾害防御,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继 续推进社区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十个有”建设,积极创建全国综 合减灾示范县(区)、示范社区。依托现有资源,推动建设应急 — 12 — 救援医疗平台,提高突发灾害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完善应 急医疗技能实战训练、救援人员康复治疗技能培训、移动医院和 医疗救援装备储备等。(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 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 康委、市气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聚焦突出问题,防范 化解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现代化。 完善食品生产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和分级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 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监管工作,定期开展风险评估研判,完善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和责任体系,推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属地管 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推进药 品、医疗器械追溯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医疗 器械等违法行为,持续加强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 测。建立安全风险主动监测机制,及早发现并处置质量安全隐患。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9.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系统推进 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提升风险 防范能力,筑牢水环境安全防线。加强供水工程设施配套建设, 提升饮用水水质卫生合格率。加强供水厂出水水质监测,推动供 水设施更新改造,保障供水安全。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化 固定源和移动源综合整治,提高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噪声污 — 13 — 染治理,推动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强化生态环 境与健康管理,减少饮用水、空气、噪声等环境污染致残。(市 生态环境局牵头,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建设局、市水务 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康复服务促进行动。 20.加强康复医疗服务。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 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康复医疗工作发展的意见》,健全康复医 疗服务体系,借助医疗集团、远程医疗等形式完善康复医疗服务 网络。建立一支数量合理、素质优良的康复医疗专业队伍。完善 康复医疗服务指南和技术规范,规范临床康复医疗服务行为。建 立医疗机构与康复机构双向转诊制度,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的 康复医疗服务。推进康复专科医院建设,提升医疗康复服务质量。 探索建立中医特色康复服务模式,积极应用中医技术方法和中医 康复设备,重视中医康复早期介入,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质量。积 极发展社区和居家康复医疗,深入开展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家庭 医生签约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互联网+”、家庭 病床、上门巡诊等方式将机构内康复医疗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 (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 医保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实施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开展全市残疾人基本服务状 况和需求调查,定期掌握残疾人康复需求与服务状况。持续为残 疾人提供康复医疗、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复服务。 — 14 — 落实《深圳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深圳市残疾儿童康 复服务定点机构管理办法》,促进残疾人康复机构规范、健康发 展。加强残疾人康复服务保障,支持社会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 就业衔接服务,鼓励探索智力、精神等类别残疾人就业服务模式。 推动残疾人康复、辅具、无障碍环境以及文体服务进社区、进家 庭,鼓励开展残疾人居家康复服务项目。探索建立残疾人服务专 业技术评价体系,畅通残疾人服务人才职业晋升渠道。(市残联 牵头,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 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开展辅助器具服务。以老年人、残疾人、伤残人为重点, 探索建立覆盖全人群的辅具服务模式。加大政府采购和辅具消费 保障力度,探索完善辅具借用和租赁服务机制,鼓励医院、残疾 人康复机构、养老机构等采购、租赁康复辅具产品。加强辅具宣 传推广,建立辅具技术展示科普体验基地,举办辅具创意设计大 赛及研讨活动。加强残疾人辅具适配服务,适时更新残疾人辅具 补贴目录,推动完善辅具网上购置平台建设,推进“互联网+残 疾人辅具”服务。进一步推进深圳市辅具创新中心和深圳市智能 康复辅具产业园建设,支持智能康复辅具孵化、研发、设计、生 产制造以及展销,打造智能康复辅具产业发展高地。(市残联牵 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3.加强长期照护服务。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 业化长期照护服务体系,改善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质量,努力延 — 15 — 缓残疾发生、发展。落实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加强与 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衔接,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动 态调整机制。鼓励发展商业性长期护理保险产品,为参保人提供 个性化长期照护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 局、市医保局、深圳银保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推进无障碍城市建设。宣传贯彻《深圳经济特区无障碍 城市建设条例》,持续推动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区、公 共服务设施和残疾人服务设施等加快无障碍建设和改造。完善无 障碍城市建设督导验收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无障碍督导评估。 探索制定无障碍社区建设标准,加快推进无障碍社区建设和改造, 完善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服务功能,推进残疾人居家无障碍 改造。推进公共服务无障碍试点,推动文化场馆、电影院、儿童 医院等服务机构开展无障碍展览、观影、医疗服务等。加快“深 圳政府在线”“i 深圳”等政务服务平台以及政务服务自助机、 医院自助就医设备等自助公共服务设施的信息无障碍改造。(市 住房建设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和综合执 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残疾预防科技与制度创新行动。 25.积极推进残疾预防科技和制度创新。聚焦残疾预防工作 重点、难点,制定《深圳市残疾预防科技和制度创新项目目 录》。在全市确定一批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单位,鼓励重点联系单 — 16 — 位依据目录或自行选定残疾预防科技和制度创新项目开展攻关, 结合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以及地方科技发展专项等给 予创新项目支持。重点抓好“应用‘互联网+’技术,提升残疾 康复服务可及性”、“应用创新辅助技术,提升残疾人康复服务 水平”、“残疾儿童早期干预一体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促进政 策”、“孤独症全程服务支持政策”等创新项目的落实。(市残 联、市卫生健康委、市科技创新委牵头,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 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加强创新成果推广和示范应用。建立残疾预防科技和制 度创新协调推进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掌握创新项目进度, 对创新项目实施进行调度协调,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和困难。定期开展项目评估、成果交流和发布活动。制定和完善 相关政策,推动项目成果示范应用。(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牵 头,市政府残工委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残工委负责组织实施本行动方案,指导各区、各有关 部门及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完善市残疾预防工作协调机制,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残疾预防及“全国残疾预防重点联系地区” 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区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 区残疾预防工作方案,健全工作推进机制,保障工作条件,加强 统筹协调,确保实现各项任务目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 — 17 — 将所承担的残疾预防工作任务纳入重点工作安排,落实人员和经 费保障,逐项抓好落实。(市、区政府残工委及其成员单位按职 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技术支撑体系。 成立市残疾预防专家咨询委员会,承担咨询、评估、宣教等 任务,为本行动方案实施提供技术支持。针对残疾预防重点、难 点,推动科技攻关和示范应用。强化残疾预防信息支撑,推动残 疾预防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市教育局、市科技创新委、市 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市生态环境 局、市住房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 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考核评估。 市政府残工委成员单位按照本行动方案积极做好“全国残疾 预防重点联系地区”各项工作,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年 度监测,及时收集分析反映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数据和信息,确 保高质量完成残疾预防各项工作目标。市政府残工委组织开展中 期及终期评估,通过评估了解掌握本行动方案实施进展情况,系 统分析评价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经验做法,查找突出问题, 提出对策建议。各区(新区)政府残工委负责组织做好本区残疾 预防行动方案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市政府残工委秘书处要加强协 调督办,做好年初部署、年中小结、年底总结,对进度滞后、工 作不力的地区、部门和单位,及时督促整改。(市、区政府残工 — 18 — 委及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宣传引导。 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残疾预防宣传,深入宣传介绍实施本行动 方案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 核心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实施。及时宣传报道实 施进展、阶段性成效,做好经验交流分享,营造全社会支持残疾 预防工作的良好氛围。(市残联、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区政 府残工委及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 1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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