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硫短驳汽运招标书.doc
2022 年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液硫汽车运输招标邀请书 为做好公司液硫公路运输工作,现本着公开、公平、公正 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邀标,诚邀具有实力的合格投标人前来 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概述 本招标文件是各投标单位编制标书的依据,也是签定合同 的依据,本招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附件之一,与合同具有同等 的法律效力。运输任务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运输单 位。 2.任务概况 2.1 承运货物:液硫,液硫属于危险品。危险类别:4.1。 危险类别码:R11。主要特性:易燃。 2.2 装货地址:港汇码头液硫罐区。 2.3 卸货地址: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事业部液 硫罐区。 2.4 合同期为一年,本次招标合同从 2022 年 4 月 20 日起 执行。 3.投标方的资格要求 3.1 凡具备合法工商、税务登记和道路运输资质的企业法 人单位允许投标。投标方应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资质认定,持 有合法有效的《道路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包括危 1 险品液硫) 、《营业执照》 、 《税务登记证》 。 3.2 车辆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拥有具备合法手续、安全有 效的车辆,车辆符合国五排放标准及以上,槽罐载货量 30 吨。 3.3 具备良好的运输服务品质与服务配合态度,提供 7×24 小时服务,具有流畅的信息沟通渠道。 3.4 开具增值税运输专用发票,具备抗运输风险能力和运 输质量保障能力,承担在运输中造成的损失。 4.合格投标人的安全管理要求 4.1 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4.2 具备 GPS 卫星定位系统,接入全国道路货运车辆公共 监管与服务平台,并实时监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 全技术检验、维护和保养,保持车辆和设备技术状况完好。 4.3 具有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建立了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制、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急事故处理机制和应急救援 方案。 4.4 购买相应的安全责任险。 4.5 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 路运输证》,并在经营范围栏内按规定注明允许运输危险化学品 类别等内容。罐车必须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紧急切断装置。 4.6 车辆驾驶人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和危险 品运输从业资格证。车辆押运员应取得相应的危险品从业资格 证。运输车辆驾驶人、押运员应当知晓所运输的液硫危险化学 品类别,熟悉危险特性和出现危险情况时的应急处置方法、规 2 程。 5.需提交的材料 5.1 投标报价单、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证明 书,身份证复印件。 5.2《道路危险品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复印件。以上资料按顺序装钉,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 位法人公章,并统一用 A4 纸装订成册。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申 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6.投标及运输要求 6.1 本次招标按照运输路程招标,具体路线为:江苏港汇 化工有限公司-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事业部 6.2 报价包含承运该运输任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保险费 (货物保险)、油费、过路费、人员工资、设备折旧、力资费、 合理利润等,进行合并报价。凡遗漏工作量,以投标价为准, 不予增补相关费用。 6.3 要求:承运方必须安全、及时的完成相关运输任务, 运输量约 400 吨/天,并承担在运输途中因各类原因而产生的一 切经济损失。 6.4 结算数量:以港汇发货磅单数作为运费结算依据。 7.招标方式 7.1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邀请招标形式,中标单位须在接到 中标通知后一周内与招标方签订书面合同。 7.2 中标人不得将业务进行二次分包。 3 8.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为电汇,税率为 9%,运输费用票到次月进行支付。 9.开标、评标、流标及废标 9.1开标 招标人评标小组负责开标工作,开标时间2022年4月12日。 对各投标人报价进行评标,确定中标人。 9.2评标 评标采取第一轮确定两家中标候选人,第二轮根据中标候 选人的二次报价确定中标人的评比方式。 9.2.1评标小组在开标现场电话联系,要求两家中标候选人 进行二次报价,总价低中标。 9.2.2在指定开标时间的当天,请各投标人保持通讯畅通。 中标候选人必须在的接到电话后10分钟内进行第二次报价,否 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如评标小组开标现场电话联系不上 中标候选人,则视为放弃二次报价机会。放弃二次报价机会的 以其第一次报价为准。第二次报价高于第一次报价的,以第一 次报价为准。 9.2.3评标小组不得泄露各投标人的报价。 9.3流标 招标人如发现招标过程中有串标、陪标等扰乱招标人经营 秩序的恶劣情况,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流标处理,并列入 供应商负面清单,一年内不再接受参与招标人招标工作。 9.4废标 4 凡投标人不具备生产经营资质的,或投标文件填写不完整、 报价有空项的,经招标人评标小组评定,作废标处理。 10.中标方式: 评标按公平竞争的原则,组织有关人员组成评标小组评标。 10.1 投标人中标后,一周内我公司与中标人签定正式的运 输服务合同。合同签定后,若中标人出现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 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以后不得参与我公司的任何业务。 10.1.1 无法按照我公司要求完成运输任务的。 10.1.2 连续一个月内发生 3 次或一季度累计达 5 次投诉的。 10.3 为防止合同未到期而因故终止,竞标人的投标结果将 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排位,以作为下一顺位中标人替补的 依据(按顺序依次征询竞标人是否同意依第一中标人的价格承 运,若有竞标人同意,则替补为正式承运商,以此类推,直到 有竞标人愿意在剩余的合同期内与我司签定运输合同为止) 。 10.4 如果运输市场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我公司有权选择重 新招标。 10.5 对未中标的单位,不另发通知,投标资料不予退回, 作为优先备选合作方资料保存。 本标书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所有。 中标后合同履行中的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联系人:岳雪涛 联系电话:13906107702 负责人:钱鸿亮 联系电话:13776472248 5 地 址:镇江市象山长岗求索路 77 号(索普集团五号门)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硫酸事业部 2022 年 4 月 2 日 送货地址报价单 6 送 货 地 址 报价(元/吨) 江苏港汇化工有限公司 (液硫罐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硫酸事业部(液硫罐区)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