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云南省科技厅关于2021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docx
云南省科技厅关于 2021 年度云南省科学 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 157 号) 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实 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8〕98 号),为做好 2021 年度云南 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 2021 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采取单位(机构)提名和专家提名两 种方式。 (一)单位(机构)提名 州(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省人民政府有关组成 部门和直属机构,省级行业协会,部分省属高校、医院,省科技厅认 可的省属企事业单位和团体、中央驻滇单位、驻滇部队,可以提名本 地区、本行业、本单位(部门)及下属单位(部门)的项目。 上级单位不在提名单位范围或没有直接上级的单位,一律按属地 管理原则,由所在州(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提名。 项目负责人在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科技奖励提名 书时,可在“提名者”栏目下拉列表查看省科技厅认可的提名单位名 单。 (二)专家提名 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获得者,每人可独立提名 1 项所熟悉专 业的省科学技术奖;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每年度可 3 人 及以上共同提名 1 项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 专家提名奖种限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 每位提名专家应独立写出对候选项目的学术、技术水平评价意见。凡 采用联合签名或代签名进行的提名无效。 (三)当提名项目(人)出现异议时,提名单位(专家)有责任 协助处理异议。 二、提名工作要求 (一)提名项目的应用年限 提名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代表性论文、论著需公开发表或出版 2 年以上(即 2019 年 5 月 1 日以前发表或出版);提名技术发明奖、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其整体技术要求已应用 2 年以上(即项目在 2019 年 5 月 1 日以前已经整体应用)。 (二)提名材料填报 1. 实行对等评审,除提名特等奖的项目可降级参与一等奖评审 外,提名其他等级的项目只在对应等级评审。同时,二等奖以上为限 额奖励。请提名单位(人)严格按各等级标准,客观审慎地提名项目 奖励等级。每个提名单位(人)最多可提名 1 项特等奖项目。 2. 提名材料是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从省科技厅网 站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系统于 2021 年 2 月 1 日 正式开放奖励提名权限。2021 年 1 月 11 日后,在云南省科技管理信 息系统首页“申报服务→省科学技术奖励”栏目,开放《2021 年度 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下载,各单位可参考手册提前准备 相关材料。 3. 提名书填写称谓必须规范,单位名称应使用全称并与单位公章 一致,人名与身份证或护照一致,名称中间禁止加空格。 4. 有以下情况的提名项目,应上传相应的书面说明材料。 (1)候选(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其所在单位应提交书面 说明。 (2)被提名的项目(人)对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 家回避申请书,并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申请书由完成单位提出 的需加盖单位公章,由候选(完成)人提出的需本人签名。 (三)提名材料上传 2021 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无纸化申报,所有提名材料均从奖励 提名系统上传。其中,提名书主件的签名、盖章,在省科学技术奖励 办公室形式审查通过后,由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和时限,从提名系 统打印相关页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 (四)提名项目公示 提名 2021 年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的非涉密项目(人),应在提 名材料正式上报前,先在所有完成单位和提名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 间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已处理完毕的项目(人)方可提名。 提名后有异议的,退回提名单位处理。公示内容要求详见《2021 年 度云南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五)提名材料报送时间 2021 年 5 月 31 日 12:00 截止开放提名单位提名权限,逾期项目 将无法提交。请各项目完成单位根据提名单位工作要求,提前提交提 名书,以便提名单位在时限前完成审核和公示。 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在提名截止后进行形式审查。为尽快反馈 形式审查意见,以便项目完成单位及时补充、修改材料,请各单位合 格 1 项提交 1 项,不要等到截止期限才集中提交。形审通过的项目会 通过系统发送通知。 (六)提名注意事项 1. 经国家有关机构批准的涉密项目,请提前与省科技奖励办公室 联系,只提交纸质材料,派专人送达省科技奖励办公室,不得邮寄和 通过网络传送电子版材料。 2. 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尚未解决的,不得提名。 3. 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外产生的科技成果,不得提名。 4.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部门行政审批而未取得,或取 得时间未满 2 年(即 2019 年 5 月 1 日以后取得)的不得提名。同时, 项目涉及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植物新品种证书、新药证书等须满 2 年(即 2019 年 5 月 1 日以前取得)。 5. 同一项目(内容)不得在同一年度同时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和省科学技术奖。已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 科学技术奖的项目,不得提名云南省科学技术奖。 6. 在 2020 年度提名但未获奖的项目,2021 年度不得继续提名。 未进入 2020 年度专家评审程序的项目除外。 7.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不得同时参加 2 项以上项目提名。 8. 在 2019、2020 年度连续 2 年获奖的人员,需间隔 1 年提名, 不得提名为 2021 年度候选人。 9. 同一内容不得重复提名参加云南省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 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评审。 10. 延续已获奖项目内容的成果如无重大突破不得再次提名, 任务来源、知识产权、论文等不得与之前获奖项目重复。 11. 外国人可以作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 奖项目主要完成人,但必须在中国国内单位连续工作不少于 5 年,每 年在华工作时间不少于 6 个月。 12. 要客观、真实填写提名书,创新和应用情况应有客观佐证材 料。不要求提供第三方应用证明,强化诚信建设,以项目负责人和完 成单位自身承诺和原有材料为主。如自行提供,应有应用单位公章和 法人签字。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项目提名。 违反以上提名要求的,形式审查一票否决,不予修改机会。 三、联系方式 (一)提名书填报系统技术支持 1. 系统软件问题,请联系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客服。 联系电话:400-161-6289。 2. 单位注册问题,请联系省科技厅信息中心技术支持人员。联 系人及电话:李俊,0871-63133894。 (二)提名书内容和形式审查相关问题咨询 请根据所选奖项类别和学科(专业)领域,联系省科学技术奖励 办公室相关人员。 1. 管理科学、科技创新团队类,动力与电气、电子信息技术专 业。 联系人及电话:许静,0871-63155414。 2. 科技创业类,农业、林业、畜牧兽医与养殖专业。 联系人及电话:高阳一,0871-63168766。 3. 杰出贡献奖,数理与天文、水利土木建筑、环境保护与气象、 交通运输专业。 联系人及电话:龙向东,0871-63168766。 4. 地球科学国土资源与利用、冶金与材料、化学及化学工程、 机械轻工专业。 联系人及电话:王雪升,0871-63135817。 5. 医疗卫生、医药与基础医学专业。 联系人及电话:黄红伟,0871-63135817。 6. 科普项目类,根据项目自身专业领域,请与上述相关专业联 系人联系。 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主任及联系电话:和振远,0871-63137002。 省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地址:昆明市北京路 542 号,云南省科技 厅 9 楼。邮政编码:650051。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1 年 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