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图.doc
财经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图 (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一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班主任召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主题班会,全面宣传《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由全体学生民主推荐产生 7 名学生代表与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共同组 成班级认定评议小组。 学生本人对照《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符合条件者向班主任提 交《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和平时表现情况,对照《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工作实施细则》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成员如果有人申请必须回避),按照班级人数 30%以内的 比例拟定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步人选,根据困难程度进行排序,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 三个等级,并将民主评议结果登记在《安徽科技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有异议 班主任在班级内公示民主评议的结果,如有异议,在 24 小时内向班主任反馈。 无异议 有异议 由辅导员进行分年级汇总并初步审核后,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贫困等级, 并公示 5 日,无异议后报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组审批。 第二阶段: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 班主任召开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主题班会,全面宣传《安徽科技学院国家励 志奖学金评审细则》、《安徽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真对照条件,符合条件者向班主任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国家励志奖学 金申请审批表》和《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 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平时表现情况,对照《安徽科 技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细则》 、《安徽科技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细则》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小组 成员如果有人申请必须回避),按照一定比例评选出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初步人选(符合 国家励志申请条件的均可申请,若超出班级分配名额,则按照综合测评名次排序后上报;分配给班 级的名额是相对的,如果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必须空缺,学院将名额调剂给贫困生较多的班级) 有异议 班主任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如有异议,在 24 小时内向班主任反馈,如无异议,则汇总填写《国 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表》和《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将电子版交至年级辅导员。 无异议 有异议 由年级辅导员进行分年级汇总并初步审核后,报学院分管领导预审。 无异议 有异议 报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并公示 5 日。 无异议 初步人选名单及有关材料报学生处进行复核、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