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助领域.docx
(五)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公开事项 序 号 一级 事项 1 综合 二级 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政策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法规 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 文件 件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 定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制定或获取信 区民政局、镇(街 息之日起 10 道) 公开渠道和载 体 公开方式 主 动 √ 依申 请公 开 公开层级 县级 乡、 村级 √ √ √ √ √ √ √ √ √ √ √ √ √ √ √ 政府网站 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业务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 监督 2 公开依据 公开对象 特 全 定 社 群 会 众 检查 地址 社会救助投诉举报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 定 制定或获取信 区民政局、镇(街 社区/村公示栏(电 息 之 日 起 10 道) 子屏) 个工作日内 电话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3 最低 政策 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 法规 保障工作的意见》、 《 最 低 文件 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 生活 (试行) 》、各地 配 保障 套政策法规文件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 4 办事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 指南 请材料、办理流程、办 理时间、地点、联系方 式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 定 制定或获取信 区民政局、镇(街 政府网站 息 之 日 起 10 道) 个工作日内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 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 工 作 的意见》、各 地 相 关 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 区民政局、镇(街 政府网站 息 之 日 起 10 道) 个工作日内 公开事项 序 号 一级 事项 二级 事项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依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5 最低 审核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 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信息 息 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 件 生活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 保障 6 审批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 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信息 息 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 规文件 公开时限 公开主体 公开渠道和载 体 公开对象 特 全 定 社 群 会 众 公开方式 主 动 依申 请公 开 公开层级 县级 乡、 村级 制定或获取信 息 之 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 镇(街道) 社区/村公示栏(电 子屏) 公示 7 个工作 √ √ √ √ √ √ √ √ √ √ √ √ √ √ √ 日 制定或获取信 区民政局、镇(街 息 之 日 起 10 道) 个工作日内 政府网站 社区/村公示栏(电 子屏)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 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 政策 7 特困 人员 8 法规 文件 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 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 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 供养 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区民政局、镇(街 政府网站 息 之 日 起 10 道) 个工作日内 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救助 制定或获取信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 办事 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 指南 料、办理流程、办理时 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 间、地点、联系方式 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 区民政局、镇(街 政府网站 息 之 日 起 10 道) 个工作日内 公开事项 序 号 9 一级 二级 事项 事项 特困 人员 救助 供养 10 11 临时 救助 12 审核 信息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 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审批 信息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 信息 政策 法规 文件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制定或获取信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 息 之 日 起 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10 个 工 作 日 度 的 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 内 , 公示 7 规文件 个工作 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 制定或获取信 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 息 之 日 起 10 度 的 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 个工作日内 规 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面 建立临时救助制度 制定或获取信 的 通 知》、《民政部 财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 息 之 日 起 10 政部关 于 进 一 步 加 强 定 个工作日内 和改进临时救助工 作 的 意 见》、各地配套 政策法 规文件 办事 指南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 救助标准、申请材料、 办理流程、办理时间、 地点、联系方式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 临 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 息 之 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 审核 审批 信息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 象 名单、救助金额、救 助事由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 临 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 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制定或获取信 息 之 日 起 10 个工作日内 临时 救助 13 公开内容(要素) 公开渠道和载 体 公开对象 特 全 定 社 群 会 众 社区/村公示栏(电 子屏) √ √ √ √ √ √ 区民政局、镇(街 政府网站 道) √ √ √ √ 政府网站 区民政局、镇(街 社区/村公示栏(电 子屏) 道) √ √ √ √ √ √ √ √ 公开主体 镇(街道) 政府网站 区民政局、镇(街 社区/村公示栏(电 道) 子屏) 政府网站 区民政局、镇(街 社区/村公示栏(电 道) 子屏) 公开方式 主 动 依申 请公 开 公开层级 县级 乡、 村级 √ 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