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办{2022}151号关于印发2021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的通知(2022.11.19).docx
兴安办〔2022〕151 号 关于印发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 评分标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城市社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 成员单位: 根据《兴国县关于做好对接省市 2022 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实 施方案》(兴综考委字〔2022〕2 号)要求,县安委办、县减灾 办牵头组织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 自然资源局等有关成员单位结合省、市高质量考核办法,制定 1 了《兴国县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评分细则》,现印发给 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兴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兴国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19 日 兴国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2 年 11 月 19 日印发 2 兴国县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安全生产部分) 考核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未专题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扣 2 分;未聚焦“为 何防” “防什么” “怎么防” “谁来防”等四大问题,组织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讨论活动,建立落实安 全风险定期研判制度的,扣 2 分;主要领导未带头精准研判本地、本部门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特点, 组织深入一线排查隐患,协调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未列出问题清单的,扣 1 分;未按要求组织重温 《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的,扣 1 分。 全面落 实安全 生产十 五条措 施 党委 政府 (20 分) 未结合《兴国县应急管理工作“五个全覆盖”工作方案》,制定贯彻落实文件的,扣 1 分;乡镇未按 要求落实“双主任制” ,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本辖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同时担任本级安全生产 委员会主任的,扣 1 分,未按时落实的扣 0.5 分;未制定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 工作清单”的,扣 1 分;未将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责任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报告的,扣 1 分;未 按照每季度至少 1 次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 未按照县安委办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各项任务的,每项扣 0.5 分; 未按照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一部署,推进各项工作的,每项扣 0.5 分;“打 非治违”专项行动期间,安委会各专委牵头单位未按要求每月至少报送 1 起典型案例的,每少一起 扣 0.1 分;未按要求开展“安全风险防范大宣传大实践”活动,并根据情况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 扣 1 分;6 月底前,未组织对建筑施工、矿山、化工、烟花爆竹、交通运输等高危行业领域违法分 包转包行为开展摸排整治的,扣 1 分;12 月底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未落实安全生产领 域举报奖励的,每个扣 1 分;未将举报奖励资金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的,扣 1 分;未在危险化学品、 矿山、烟花爆竹、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安全生产信息员制度的,每少一个行业扣 0.2 分; 未开展与企业主要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的,扣 0.5 分。 3 自评扣分 考核扣分 考核项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聚焦两 大重点 攻坚战 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 (10 分) 未按时间节点要求,正式印发三年行动“巩固提升”攻坚战实施方案的,扣 3 分;方案未结合实际 的,发现一处扣 2 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燃气整治任务的,扣 2 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自建房排查 整治任务的,扣 1 分;未细化制定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的,扣 1 分;目标任务清单未完成 的,每项扣 1 分。 责任落实 全覆盖 (10 分) 风险辨识 全覆盖 (15 分) 深入 推 进应 急 管 理 “五 个 全覆盖” 未严格落实 24 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的,每次扣 0.2 分;节假日和重要时段未落实值班值守 零报告,每次扣 0.2 分;未按要求报送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每次扣 0.2 分;生产安全事故未及时 上报的,每次扣 1 分;未准时按要求上报安全生产各项资料至县安委办的,每次扣 0.5 分。 未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的,扣 2 分 6 月 30 日前,未按照《兴国县安全风险识别全覆盖工作方案》开展各行业领域风险识别的,每少 1 个行业领域扣 0.5 分;未及时报送风险识别进展情况的,每次扣 0.5 分;未绘制风险分布图的,扣 0.5 分;此项最多扣 2 分。 未在 2022 年上半年制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扣 1 分;未按方案要求落 实到位的,扣 0.5 分;覆盖率未达到 100%的,扣 0.5 分;排查出的隐患未按时限要求闭环整改到位 的,每发现一处扣 0.5 分。 未按照《兴国县安全隐患整治全覆盖工作方案》要求,开展各行业领域隐患整治的,每少 1 个行业 领域扣 0.5 分;未及时报送隐患整治进展情况的,每次扣 0.5 分;此项最多扣 2 分。 隐患整治 全覆盖 (15 分) 国务院安委会 2021 年度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2021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2021 年 度安全生产巡查、上级督查检查发现或挂牌督办指出问题和隐患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每条扣 0.2 分, 最多扣 5 分。 未按照省市政府、县政府、县安委办等的文件要求开展燃气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扣 2 分;排 查出的安全隐患未进行闭环整治到位的,扣 2 分。 4 自评扣分 考核扣分 考核项 考核内容 宣传培训 全覆盖 (10 分) 能力提升 全覆盖 (20 分) 加分项 扣分项 评分标准 自评扣分 未按要求积极组织参加教育培训和相关学习任务的,每人次扣 1 分;未按要求完成各项业务培训的, 每项扣 1 分;乡镇(街道)未对从事应急管理领域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业务培训的,扣 2 分;未每个 季度组织村(社区)安全员培训的,每少一次扣 0.5 分。 未按要求开展安全生产月、平安春季行动、119 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五进” 、应急科普等活动的, 每项分别扣 1 分;发生重大负面舆情事件未作妥善处置引起重大不良社会反映的,每起扣 1 分。 未按照“六有”和“三有”标准建立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的,每少一个扣 1 分;乡镇、城市社区 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明确一个机构承担应急管理工作的,扣 1 分;村、社区未设立应急服 务站(点)的,每少一个扣 0.5 分,最多扣 3 分;乡镇、城市社区管委会、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组 建一支不少于 30 人,村、社区未组建不少于 10 人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每少 1 人扣 1 分。 1.代表县级接受省级及以上安全生产类检查,得到表彰的,加 5 分/次; 2.由单位负责牵头的安全生产工作获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或国家部委,市委、市政府(以 上均含办公厅)或省级主管部门表彰及在我县召开现场交流会的,分别加 12 分、8 分、6 分、4 分; 以上各种表彰,均以正式文件为依据,取最高层次积分,不重复积分;加分项得分只计入被表彰单 位或获得荣誉单位,不与其他单位分割共享。 3.县委、县政府在安全生产工作推进过程中对乡镇(区)、单位进行表彰通报的,加 3 分/次。 (一)生产安全事故扣分: 1.事故死亡人数情况,工矿商贸领域每死亡 1 人,扣 3 分,道路交通领域每死亡 1 人,扣 1 分。发 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每起 5 分。此项最多扣 20 分。 2.经查实,地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的,每起扣 5 分,上不封顶。 (二)森林火灾扣分:每发生一起森林火灾扣 0.5 分,上不封顶;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未达到 100% 的,扣 1 分;辖区内被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列为重点管理乡镇的,每个扣 3 分。 (三)防灾减灾扣分:因工作不力导致自然灾害中发生人员伤亡的,每死亡 1 人扣 3 分。 总得分: 5 考核扣分 兴国县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森林防灭火部分) 考评项目 内容及标准 是否召开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年 4 次以上),少一次扣 0.5 分。 是否召开乡、村两级干部会议安排部署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年 3 次以上),少一次扣 0.5 分。 召开会议情况(3 各村是否召开村两委会议,安排布置森林防灭火工作(全年 3 次以上,抽查 3 个村以上),少一次扣 0.5 分) 分。 分值 自评分 考核分 1 1 0.5 各村是否召开村党员、组长、村民代表会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森林防灭火工作精神(全年 2 次以上,抽查 3 个村以上),少一次扣 0.5 分。 0.5 是否落实乡镇领导包村、乡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护林员包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灭火层级责任制,每少 一顶扣 0.5 分。 2 是否与村委会和相关单位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状,少一个村或单位扣 0.5 分。 1 是否更新完善“五类人”监护监管、重点场所监管相关台帐,并落实防范措施,少一项扣 0.5 分 1 防火责任落实情 是否与“五类人”监护人、重点场所负责人签订管护责任书,少一人、一项扣 0.5 分。 况(8 分) 1 各村委会是否与农户签订森林防灭火责任书(抽查 3 个村以上),少一个村扣 0.5 分。 1 是否制订年度本级森林防火工作考核方案,是否更新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及处置流程,并成立森林防灭火工 作领导小组。 1 是否按要求落实(配合)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完善隐患排查整治台账。 1 6 是否向各家各户发放森林防灭火告知书。 0.5 重点防火期是否张贴森林防灭火宣传标语、横幅,高火险时段在林区进山路口设立防火卡点,每少一条扣 0.5 分。 1 宣传教育情况(3 是否在人员相对集中场所、商店张贴《禁火令》,每村至少 10 张以上,每少一张扣 0.5 分。 分) 在重点防火期、高火险时段,是否组织护林员开展巡查宣传(以巡查记录为准,抽查 3 个村以上),每漏 一个村扣 0.5 分。 0.5 0.5 是否组织辖区学校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教育“四个一”活动,发放宣传单册并要求家长签字,每少一项扣 0.5 分。 0.5 高火险时段、节假日和敏感时段是否有乡镇、村干部,护林员巡护安排表和巡山护林详细记录,每缺一项 扣 1 分。 3 进入重点防火期、森林火灾易发时段是否有开展森林火灾隐患排查、野外违章用火查处,对野外违章用火 火源管控情况(10 人落实处罚(见罚款收据)。 分) 是否结合本地森林防灭火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并逐户张贴(抽查 3 个村以上),没制定不 得分,每少一个村扣 0.5 分。 3 1 在重点时段是否按要求组建了有乡镇领导带队的野外用火巡查队伍,建立巡查记录。 3 乡镇半专业队扑火队队员是否达到规定人数(30 人),队员年龄结构是否符合要求,防火年度内是否并开 展业务知识培训及两次以上扑火演练,队员人数每少一人扣 1 分,少 5 人以上此项不得分;培训、演练少 一次扣 1 分。 5 队伍建设情况(13 村级是否有森林防灭火应急小分队,队员是否造册登记,没有的此项不得分(查看记录)。 分) 扑火机具装备是否齐全(风力扑火机 5 台以上、油锯各 2 台以上,砍刀 50 把以上,二号工具 200 把以上, 半专业扑火队员个人防护装备 2 套/人);是否有专门的装备库,每缺一项扣 0.5 分。 7 2 2 是否有半专业扑火队、护林员、应急小分队年度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全年 4 次以上),少一次扣 0.5 分。 2 参加火灾扑救时,是否按要求统一着装,是否携带常用扑火装备,到达指定地点服从现场指挥调度,未统 一着装每人/次扣 1 分,不服从指挥调度的此大项不得分(结合支援扑救现场指挥员反馈情况评分)。 2 是否有森林防火值班安排表,是否落实 24 小时领导带值班制度。 1 值班调度情况(5 发生火灾时,是否有主要领导在现场协调、调度、指挥,积极、科学、安全、有效开展处置,未落实主要 分) 领导一线指挥扣 1 分,指挥扑救不力扣 1 分/场.次(根据扑救实际情况评分)。 3 是否按要求执行了重点时段“零”报告,每缺报一次扣 0.5 分(查看县值班记录)。 1 是否瞒报、迟报、漏报火情火灾,凡迟报扣 1 分/起,漏报、瞒报一起此项不得分。 2 信息上报和资料 是否按规定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数据、总结、报表等资料。 存档情况 (5 分) 是否完善值班记录并规范、详实填写值班情况(无记录不得分,填写不规范每项扣 0.5 分)。 1 2 接异地支援扑救指令后,是否落实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前往支援,凡无副科级以上领导带队的、未按要求 数量携带扑火装备的、不服从现场指挥员指挥调度的、擅自撤离火场的此大项不得分(按现场指挥员反馈 情况为依据)。 到达火场后是否按照指令积极开展扑救,是否有队员存在出工不出力的现象,发现扣 1 分/次.人(以现场 督查为准)。 异地支援情况(10 接支援命令后,是否按指定人数在 20 分钟内完成集结,每迟 5 分钟扣 0.5 分,每少一人扣 0.5 分(以平时 分) 突击点验结合支援组织情况评分)。 支援队伍到达后是否第一时间向现场指挥人员报到,并按现场指挥人员指令积极开展扑救工作,明火扑灭 后及时报告并转战到需要支援火场,凡未征得现场支援员擅自撤离或不服从指挥的,此项不得分。(以现 场指挥员反馈情况评分)。 8 3 3 4 所有森林火灾控制在 4 小时内扑灭,每超过 1 小时,扣 1 分。 5 森林火灾控制率不突破 10 公顷/次,森林火灾受害率不突破.0.5‰,森林火灾发生率不突破 5 次/次 10 万 公顷以内,凡突破一项扣 1 分。 4 火灾发生后,是否按照处置流程有序组织人员引导支援队伍、消除安全隐患、落实后勤保障、配合余火清 守,每缺一项扣 1 分(以现场督查为准)。 3 火灾扑灭后,是否安排足够人员留守余火,是否妥善安排支援扑火人员的后勤保障,每缺一项扣 2 分;凡发 生死灰复燃火灾的,每起(次)扣 2 分。 6 是否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森林火灾原因,协助对火灾肇事者的处理、处罚,缺一项扣 1 分。 2 是否按时、准确、如实上报森林火灾数据、图表,凡未真实、按时或数据失真,每次扣 1 分。 4 火灾发生及处置 每发生一起火情火灾扣 2 分,发现一次卫星热点扣 3 分,每发生一起被上级统计或督办批评的火灾扣 4 分。 5 情况 (34 分) 火灾扑救时,坚持以人为本,安全扑救原则,凡发生扑火人员安全事故的,此项不得分。 5 未按规定时限缴交火灾处罚款和县、乡支援扑救补助费的,此大项不得分 是否将本级森林防灭火工作经费足额纳入年度经费预算,未纳入的此项不得分。 经费保障及拨付 下拨的防火资金、奖励资金是否落实专款专用,未落实的每项扣 1 分。 情况 (9 分) 是否按要求发放半专业扑火队队员扑救补助,未发放的扣 1 分。 4 是否在县财政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半专业队员工资,未及时足额下发的扣 1 分。 2 总分 2 1 100 9 兴国县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气象灾害防御部分) 考核 项目 气 象 灾 害 防御 考核内容 乡(镇) 气象灾害 防御(100 分) 标准分 考核指标 自评 考核 得分 得分 备 注 4分 成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2 分;落实领导分管气象灾害防御日常工作,2 分。 看文件 6分 乡(镇)制定出台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4 分,行政村制定气象灾害应急计划, 2 分。 有文件 10 分 乡镇建立气象灾害防御领导小组工作例会制度,每年开会不少于 2 次,6 分;分管领导组织 气象灾害防御知识专题学习不少于 1 次,4 分。 看会议记 录 8分 向县气象局及时报送人事调整后的乡(镇)分管气象工作领导、气象协理员及所辖行政村书 记(主任)等人员信息及手机号码,8 分。 20 分 完善“六有标准”的气象信息服务站,加强日常管理,6 分;辖区内自动气象站无偷盗及人 为破坏,探测环境未遭到破坏,20 分。 12 分 乡(镇)气象协理员、村级气象信息员积极履职,传播和应用气象信息服务产品并存档,6 分;及时收集气象灾情资料(含照片和文字材料)并报县气象局,6 分。 20 分 乡镇分管领导、乡镇气象协理员、村级气象信息员手机关注“江西微农”用户数达 100%,5 分全乡(镇)“江西微农”用户数 100 人以上,10 分;完成气象灾害防御典型事例、气象信 息员典型案例上报任务,5 分。 抽查 8分 积极派员参加县气象局组织的气象信息员培训,组织开展乡镇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传,4 分; 在气象灾害危险区域设立警示牌,4 分。 现场查看 12 分 乡镇办公楼防雷设施安装到位并进行年度检测,8 分;年内至少新增 1 处农村雷电灾害防御 示范点,4 分。 看防雷检 测报告、 现场查看 10 兴国县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地质灾害防治部分) 考评项目 地质灾害防 考评内容 考评标准 年度防治方案及村 级考核(10 分) 在每年汛前制订了年度工作方案的,得 5 分,未制订不得分。对村级开展 了地质灾害防治考核的得 5 分,未考核不得分。 地质灾害日常巡查 和日报(30 分) 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开展汛前、汛中、汛后地灾隐患点巡排查,并及 时更新隐患点台账,及时发放“地质灾害避险明白卡” ,坚持提前转移群众 等工作制度。汛期及时发现并向县局报告灾情,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 午 2:30 前报告。未组织汛前、汛中、汛后排查扣 10 分,未及时更新隐患 台账和发放明白卡扣 10 分,未按要求报送日报扣 10 分。 严格管控切坡建房 造成的地质灾害隐 患 (50 分) 严控因人为因素造成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年内隐患点数量减少的得 50 分,因切坡建房或工程切坡等人为因素导致隐患点增加并且未对相关当 事人发出整改通知(或函件)的。年内因未严格管控切坡建房每增加一个 隐患点扣 10 分,扣完为止。 材料报送(10 分) 各项地灾防治报表及相关材料能及时报送的得 20 分,每出现一次迟报的扣 5 分,扣完为止。 治 (100 分) 11 自评分 考评 得分 备注 兴国县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防汛抗旱部分) 考评项目 内容及标准 分值 工作体制机制 (20 分) 1、未按照要求调整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人员组成的,扣 5 分; 2、未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按要求运行的,扣 3 分; 3、未明确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工作人员的,扣 2 分; 4、未建立防汛抗旱会商、研判制度的,扣 5 分; 5、未落实国家、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和会议精神的,每起扣 5 分。 20 建立目标责任 (15 分) 1、未落实防汛行政首长责任制的,扣 5 分; 2、未按要求公示防汛重点区域防汛责任人并公示的,每缺 1 起扣 1 分,扣完为止; 3、未实现县下达防汛抗旱目标任务的,每项扣 3 分; 4、未落实山洪灾害五级联户防范责任制、未上报乡村责任人名单的,扣 3 分。 15 预案编制演练 (10 分) 1、未完成本乡镇、本单位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修订的,扣 3 分; 2、未完成本部门专项预案修订的,扣 2 分; 3、未开展预案、队伍实战演练的,扣 2 分; 4、《预案》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报备的,扣 2 分。 10 12 自评分 考核分 应急保障能力 (25 分) 1、未成立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伍,开展防旱抗旱业务培训的,扣 5 分; 2、未按照要求储足防汛抗旱物资的,扣 5 分; 3、防汛抗旱物资管理不到位的,扣 3 分; 4、未落实山洪灾害群测群防员、水库堤防安全管理员的,每项扣 3 分; 5、未及时更新防汛抗旱人员信息的,每起扣 1 分; 6、未及时、全面开展防汛抗旱风险隐患排查的,扣 3 分; 7、对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跟踪整改并逐一销号的,每条扣 1 分,扣完为止。 25 防汛抗旱应对 (30 分) 1、不严格执行防汛抗旱指挥调度的,每次扣 2 分,扣完为止; 2、未严格落实 24 小时防汛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扣 2 分;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未签字的,每 次扣 0.5 分。 3、值班记录不齐全、虚假记录的,每发现 1 起扣 1 分; 4、对防汛监测、预警操作业务不熟悉的,扣 2 分; 5、未按照规定及时报送值班信息的,每少报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6、未按时报送防汛抗旱相关材料报表的,每少报一次扣 0.5 分,扣完为止。 7、未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息的,每次扣 0.5 分; 8、未根据预警信息及时转移人员的,每次扣 0.5 分; 9、未根据上级要求,落实防汛抗旱响应的,每次扣 1 分; 10、在旱期,未及时上报旱情的,每次扣 1 分;扣完为止。 11、对集中供水停水时间每次连续超过 12 小时的,每次扣 1 分; 12、发生旱情时,对群众饮用水应急供水,未采取措施的,每起扣 1 分;扣完为止。 13、发生旱情时,未组织抗旱,因旱对农作物欠收面积超过 30 亩以上的,每亩扣 0.5 分。 30 总分 100 13 兴国县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防灾减灾救灾部分) 考评项目 应急管理能力标 准化建设 (25 分) 防震、防灾减灾救 灾法律法规政策 等宣传落实情况 (30 分) 内容及标准 分值 1、按照要求有分管自然灾害的班子建设和分工的文件(3 分) 。 2、乡镇应急管理有独立办公场所、有配套减灾救灾报灾的办公桌凳、电话、含复印功能的打印机、文 件柜等(5 分) 。 3、有乡镇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6 分) 。 4、开展了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和防灾减灾救灾队伍业务培训演练(5 分)。 5、有 30㎡以上救灾救助物资储备室、储备一定量的救灾救助物资(3 分)。 6.有救灾救助物资出入库台账(3 分) 25 1、在乡镇(区)领导干部会议宣传学习《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 办法》、《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两种以上法律法规(5 分)。 2、各村组织干部宣传学习了《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江西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办法》、 《江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等两种以上法律法规(5 分)。 3、在“5.12”、“7.28”等重要时段开展了防震、防灾减灾等方面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科普宣传 (5 分)。 4、学校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防震避险应急演练等(5 分)。 5、配合创建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村),按时上交创建资料。(5 分) 25 14 自评分 考核分 强化防灾减灾救 灾工作过程档案 资料管理情况 (35 分) 1、乡、村灾害信息员及时通过赣鄱党建云 APP 转发恶劣天气信息至村民(5 分)。 2、能在灾害发生后 2 小时内报灾(5 分)。 3、通过赣鄱党建云 APP 申报救助,完成初审(2)。 4、完整收集当年度个人申报、村评、乡审定程序的救助资料(3 分)。 5、冬春救助资金、倒损房维修补助发放资料规范完整(5 分)。 6、救助资料保存完整、规范,装订美观(检查 2021—2022 年度的)(5 分)。 7、救灾救助物资摆放有序整齐并上架(5 分)。 8、救灾救助物资储存和发放数目清晰,台账资料完整(5 分)。 35 1、在县级规定时间内把冬春救助等救灾资金发放到困难群众社保卡中。(5 分) 自然灾害普查等 工作 (5 分) 2、在 11 月底前完成当年度的倒损房重建、维修加固,(2.5 分) 3、农房保险率大 90%以上(2.5 分)。因保险理赔不及时造成投诉的(扣 2.5 分) 15 2、及时配合县普查办完善和补充普查数据等(2.5 分)。 3、及时上交普查资料(2.5 分)。 总分 100 15 兴国县 2022 年度应急管理综合考核评分标准 (食品安全部分) 第一部分:食安委全体成员单位共同指标(40 分) 被考核 单位 考评项目 1.常态化开展食 品安全公益宣传 工作情况 食安委全 2.野生毒蘑菇中 体成员单 毒防控宣传工作 位 情况 3.食品安全宣传 周活动情况 分值 具体内容及评价细则 考核方式 自评分 8 围绕《兴国县食品安全公益宣传重点内容》,采用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 查看资料:提供有关文件或 网站、LED 电子屏、电梯内视频、广告牌、墙体、标语、宣传画等载体,充 会议记录、提供与《兴国县 分利用科普基地、窗口单位、培训讲座、食品安全面对面和食品安全进机关、 食品安全公益宣传重点内容》 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等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宣传。有 相关的文字材料或相关图片、 工作方案或会议部署的,得 4 分; 能提供相关宣传资料或活动图片的,得 网页截图等。 4 分。 8 ①有工作文件或会议部署,得 2 分。 查看资料:提供有关文件或 ②利用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或宣传专栏等平台,广泛宣传野生 会议记录,有关视频、截图 毒蘑菇中毒防控知识,得 3 分; 或照片及其它文字宣传资料 ③利用悬挂横幅标语、张贴宣传海报、设立警示牌等形式时刻警示群众勿采 等 勿食野生蘑菇,得 3 分。 8 ①有工作文件或会议部署,得 2 分。 查看资料:提供有关文件或 ②结合各自职能,利用短信、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单或宣传专栏等平台, 会议记录,有关视频、截图 开展世界食品安全日宣传活动、《反食品浪费法》等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或照片及其它文字宣传资料 和食品科普知识宣传,有工作总结及佐证材料,并按时报送到县食安办, 等 得 6 分。 16 考核分 根据县食安委《关于对 2021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结果的通报》(兴 4.上年度食品安全工 查看资料:提供提供整改落 食安委字〔2022〕1 号)中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或落实。全部整改到位 作评议考核存在问题 8 实情况报告,并附相关佐证 的,得 8 分;有 1 个问题没整改到位的,扣 1 分,扣完为止。通报中未涉 整改落实情况 材料。 及问题的单位,不扣分。 ①向县食安委书面报告当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成绩(1 分)、分析问 ①提供 2021 年度食品安全工 5.食品安全年度工作 题(1 分) 、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1 分),按时报送 1 分。 作报告(由县食安办负责核 报告及其它数据报送 8 ②县政府、县食安委(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明确要求按时反馈或汇 实报送情况) 情况 报,按时反馈汇报的,得 4 分;否则,每次扣 0.5 分,扣完本项分值为止。②数据报送情况由县食安办 统计评分。 (2022 年全县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汇报等) 第二部分:食安委各成员单位个性指标(60 分) 被考核 单位 考核项目 分 值 具体内容及评价细则 考核方式 (一) 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预 60 县财政局 算、拔付情况 ①有食品安全监管经费预算(含检验经费、建设经费、举报奖励基金等) , 查看资料:提供相关经费预 得 30 分。 算表、经费拔付凭证等。 ②食品安全监管经费拔付到位,得 30 分。 1.“昆仑 2022”行动 20 开展情况 严厉打击食用农产品非法使用农药兽药、 “瘦肉精”及其他违禁物质,食品、保 提供相关文件、案卷或工作 健食品非法添加等犯罪活动,强化跨区域协同打击,全环节铲除犯罪利益 图片 链条。有方案 5 分,有总结 5 分,有相关案件,得 10 分。 (二) 2.食品安全行刑衔接 20 县公安局 情况 ①对食安、农安监管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或线索有受理,有答复,得 10 分;(若无移送案件,则不扣分) 查看资料:案件受理处置台 ②公安机关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得 10 分。(若 账或相关文件资料 确实未发现,则不扣分) 3.典型案件曝光情况 20 年内至少曝光 2 起以上典型食品安全犯罪案件。(若确实没有食品安全犯罪 查看案件台账 案件,则不扣分) 17 自评分 考核分 (三) 在多种媒介发布食品 县委宣传 安全公益广告工作情 60 况。 部 ①在主管网络平台设立食品安全宣传专栏,适时发布食品安全相关信息, 得 20 分。未设专栏的,不得分,未更新信息的,扣 10 分。 查看资料:提供相关文件和 ②制定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方案,得 10 分。 相关工作记录、图片等 ③组织开展关于食品宣传工作情况检查,得 10 分。 提供公益广告播放截图和播 ④在兴国电视台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广告,得 10 分。 放时间安排表等。 ⑤ 每周播放 2 次以上的毒蘑菇中毒防控宣传,得 10 分;未达到播放频次 的,扣 5 分。 (四) 食品生产经营行业管 60 县工信局 理情况 1. 加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追溯体系宣传推广力度,15 分; 2. 加快推进食盐电子追溯体系建设,15 分; 3.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互联网+食品安全”新模式,15 分; 提供相关文件或工作资料。 4.深入宣贯《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国家标准,积极组织有关部门、 行业协会开展诚信体系培训,15 分。 (五) 校园食品安全开展情 县教科体 60 况。 局 ①开展春、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有工作方案,得 10 分;有工 作总结,得 10 分。每少 1 项扣 5 分 。 ②加强对学生营养餐配送工作监管,有完整的工作记录档案,得 10 分,工 提供相关文件、制度、记录、 作记录档案不完整,扣 5 分。 图片或视频 ③食品安全进课堂,资料档案完整,得 10 分,资料档案不完整的,扣 5 分。 ④ 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到 80%,得 20 分,每少 1 个百分点,扣 1 分。 1.餐厨废弃物专项整 20 治情况 2.城区餐厨废弃物资 (六) 源利用化和无害化处 20 县城管局 理项目建设情况。 3.“智慧农贸”市场 20 建设情况 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资料档案完整,得 20 分。 提供相关文件、记录、图片 或视频 ①成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公司,得 10 分。 ②核心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化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启动或投入使用,看现场和相关文件 得 10 分。 积极推动“智慧农贸”市场建设,提升农贸市场数字化管理水平。 18 看现场和相关文件 (七) 1.重金属企业排查和 县生态环 60 整治工作情况 境局 1.食源性疾病监测情 20 况 (八) 2.餐饮具放心工程实 20 县卫健委 施情况。 开展农田镉等重金属污染治理,按要求完成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工作。 有工作方案 10 分;有涉镉等重金属企业名单,得 10 分; 有检查记录、 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整改通知等工作资料得 30 分:有工作总结得 10 分。 ①完成监测哨点设置并正常监测,得 10 分。 ②按进度完成上级分配的监测任务,得 10 分。 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①开展复用餐用具消毒服务单位整治行动,制定工作方案,得 5 分。 ②认真开展专项整治联合行动,得 15 分。 提供相关文件、原始工作记 录等 3.医院食堂监管情况。 20 对医院食堂开展 1 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至少开展 2 次日常检查,①提供相关工作文件; ②日常检查记录。 得 20 分,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1.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30 建设情况。 提供相关工作文件及网页截 结合兴国实际和特色,积极配合市局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得 30 分。 图; (九) 县商务局 2.示范农贸市场创建 30 情况 ①按照基础设施标准化、经营主体组织化、经营服务规范化的要求开展农 ①提供相关工作文件或会议 贸市场示范创建,有工作文件或会议记录,得 10 分。 记录; ②示范农贸市场有 2 个以上,得 20 分;每少 1 个扣 10 分。 ②现场查看。 1.继续推进受污染耕 10 地安全利用。 完成市级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箜任务的,得 10 分;每少 1 提供相关工作文件、示范点 个百分点扣 1 分。 名单及相关工作文件; 2.农产品质量安全定 10 量检测情况。 按 1.5 批次/千人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检测,完成任务得 10 分,未完 ①提供相关工作文件; ②检测台账。 成的,按比例扣分 3.农产品质量安全案 10 件办理情况。 办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 2 件以上,得 10 分,未完成的按比例扣分。 积极发展绿色食品、 (十) 4. 县农业农 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 10 村局 理标志。 5.食用农产品县级例 10 行监测情况。 案件台账或决定书。 净增 1 个绿色有机、名特优新农产品,得 0.5 分;新增 1 个绿色食品原料 提供相关文件、名单和证书 基地、有机农产品基地、地理标志农产品,得 2.5 分,最高得 10 分。 复印件 县级例行监测不合格率高于 1.3%,得 10 分,否则不得分。 19 提供相关文件和达标企业名 单。 6.省级农产品质量安 10 全智慧监管情况。 查看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大 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大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得分不低于 80 分,得 10 分,否 数据智慧监管平台得分情况; 则,每少 1 分扣 1 分,扣完为止。 1.首要职责落实情况。 25 ①县局党组每季度至少听取 1 次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全县食 品安全监管工作。有 4 次以上会议记录的,得 4 分,少 1 次扣 1 分。 ②县局主要领导每月 1 次带队深入一线视察和指导工作,有 12 次以上一线 ①提供相关文件; 视察工作的记录或现场图片,得 12 分;每少 1 次扣 1 分。 ②提供相关工作资料; ③完成上级下达的食品抽检任务,按要求及时公布抽检信息,得 5 分;未 完成任务数的,扣 2 分; 未按要求公布信息的,少 1 次扣 1 分。 ④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交流,每季度 1 次,4 个季度得 4 分;每少 1 次扣 1 分。 2.食品安全“守底线 查隐患保安全”行动 25 开展情况。 ①有工作方案,得 3 分; ②及时上报工作报表 10 分; ③有案件,并上报和公布典型案例,得 10 分。 ④有工作总结得 2 分。 提供相关文件和案件材料。 3.食安教育 APP 学习 10 任务完成情况。 ①100%完成课时任务的,得 5 分;每少 1%,扣 0.05 分。 ②100%完成考试任务的,得 5 分;每少 1%,扣 0.05 分。 根据上级公布数据统计。 (十一) 县市场监 管局 (十二) 旅游景点食品安全情 60 县文广新 况 旅局 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十三) 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 60 县林业局 工作情况 督促星级饭店(酒店)及旅游景区食品经营企业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规范, 旅游场所监管记录。 配合开展旅游场所食品监督管理,得 30 分。 (十四)县 协调、督促危害食品 委政法委 安全的犯罪活动的惩 60 处情况 ①协调、督促司法机关惩处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活动,有工作文件或记录, 得 30 分; 提供工作文件和工作记录 ②将食品安全列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得 30 分. 完成市级下达的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及产地环境风险监测任务,得 60 分, 提供相关工作档案资料 未完成的,扣 20 分。 20 (十五)县 规划制定情况 发改委 60 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 福利院的食品安全行 40 (十六)县 业管理情况 民政局 行业协会管理情况 20 ①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县十四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得 30 分; ②牵头组织制定兴国县食品安全十四五专项规划,得 30 分。 提供相关文件 对养老服务机构和儿童福利院开展 1 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至少开 提供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记 展 2 次日常检查,得 40 分,否则按比例 扣分。 录 支持行业协会建立行规行约和奖惩机制,对诚信自律的行业协会,购买服 提供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记 务优先;对严重违法失信的纳入“黑名单”管理,得 20 分。 录 (十七)县 食品安全法规审查、 60 司法局 宣传、监督情况 ①加强对全县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得 20 分; ②开展食品安全法治宣传教育,得 20 分; ③依法对食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得 20 分。 (十八)县 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 60 住建局 全管理情况 ①督促建筑工地食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得 20 分 ②对建筑工地食堂开展 1 次以上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至少开展 2 次日 常检查,得 20 分。 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或视频 ③配合查关部门对建筑工地食品流动经营、占道经营摊贩进行监督管理和 查处,得 20 分. 车站、码头等食品安 30 (十九)县 全管理情况 交运局 冷链物流运输情况 30 提供相关工作文件和工作记 录 配合监管部门加强车站、码头等食品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得 30 分; 提供相关文件、图片或视频 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冷链物流运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 提供相关文件、工作记录、 图片或视频 第三部分:乡镇区指标(100 分) 考核指标 1 .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 委工作重点 分值 3 评价细则 考核方式 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重点工作 查看党委会议记录和年度重点工作 安排(3 分) 。未纳入的,不得分。 安排等有关文件 21 自评分 考核分 ①每年召开 2 次以上党政联席会或专题会议研究食品安 全工作,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汇报,研究食品安全工作重 ①查看乡镇党政联席会议纪要或相 2 . 建立党委研究食品安 全工作制度 大事项,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重点难点问题(3 分)。 关材料; 5 每少 1 次扣 1.5 分。 ②党委主要负责人开展 1 次以上食品安全工作调研,深 ②查看党委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工 入监管部门、生产经营企业、重点区域,听取意见建议, 作调研报告或深入市场巡察的报导 推动解决食品安全突出问题(2 分)。未开展的或不能提 (视频或图片和文字材料) 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乡(镇、区)党委、政府每年 11 月份前要向县委、县政 3 .落实食品安全工作报告 制度 4 府书面报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成绩(1 分 )、 分析问题(1 分) ,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1 分),按时报 查看向县委、县政府报告的书面材料 送的,得 1 分。 ①制定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食品安全重点 计划或工作要点的,得 4 分。 工作(4 分) 。 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的规章制度(2 分)。 ③对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 4 .切实履行食品安全工作 的法定职责 26 ①印发了本年度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部署提出具体举措,并组织推动实施(12 分) 。 ④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防控工作,实施农村集体聚餐 ②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完善,得 2 分; ③查看食品安全公益宣传等资料, 得 4 分;野生毒蘑菇中毒防控宣传有 关资料,得 4 分;食品安全宣传周活 动资料,得 4 分。 报告登记和农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备案工作(4 分)。 ④查看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登记和农 ⑤开展食品小摊贩备案管理(4 分) 。档案信息有更新的,村集体聚餐承办者备案档案。档案信 息有更新的,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得 4 分,否则不得分。 ⑤查看食品小摊贩备案台账。 22 ①成立或及时调整乡镇食安委及其办公室(2 分)。未下 ①查看文件; 发文件调整的,不得分。 ②巩固和提升乡镇食安办规范化建设(10 分) 。 A.政府主要领导亲临食品生产、 经营现场检查调研 2 次 以上得 1 分,少 1 次扣 0.5 分;B.有 1 支社会监督员队 伍,得 1 分,定期开展活动得 1 分;C.制定了食安办职 责和主要工作制度得 1 分;D.有固定办公场所得 1 分;E. 5. 切实发挥食品安全委员 会作用 乡镇食安办配备有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必需办公设 20 备得 2 分;F.挂有区域食品安全网格图得 1 分;G.在乡 镇办公场所、各行政村公共场所设有食品安全宣传专栏 得 2 分。 ③组织召开食安委会议不少于 2 次(4 分) 。每少 1 次扣 2 分。 ④建立乡镇食安工作微信群,成员变动时及时调整(2 分) 。 ⑤乡镇食安办工作人员有 2 人以上加入县食安办微信群 (2 分)。 23 ② A. 看调研报告或现场图片; B. 看名单、活动记录; C. 看现场; D. 看现场; E. 看现场; F. 看现场; G. 看现场。 ③看会议记录或纪要 ④看名单,核对群成员 ⑤县食安办提供数据。 ①查看辖区内所有行政村(社区)协 ①每个行政村(社区)均有协管员、信息员各 1 名(2 管员、信息员基本信息表(包括联系 分) ,发现一个行政村(社区)没有协管员、信息员,扣 0.2 方式等基本信息); 信息员队伍建设和管理,充 ②依据省食安办的通报; 分,扣完为止; 6. 加强食品安全协管员、 10 分发挥“两员”作用。 ②组织辖区内协管员参加“食安教育”培训(6 分)。参 参与率=实际参与学习人数÷辖区内 与率 100%,得 3 分,每少 10 个百分点扣 0.5 分;及格率 应学协管员人数×100% 100%,得 3 分,每少 10 个百分点扣 0.5 分。 (学习任务:及格率=考试及格人数÷辖区内应学 完成学时 20h;考试及格线 60 分) 协管员人数×100%; ③有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记录档案的,得 2 分。 ③查看协管员、信息员工作记录或台 账。 强化经费保障,建立与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相匹配的经费 7.加大食品安全工作保障 力度 优先保障机制,将综合监管、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监 6 管装备、科普宣教、信息化建设、风险监测等食品安全 查看相关文件、凭证。 工作经费足额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有食品安全工作 经费财政预算、划拔凭证的,得 6 分。 ①本年度内未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得 6 分; 8.强化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应急处置。 ②发生 1 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及时处置,并未造成重 6 大影响的,扣 3 分; ③发生 1 起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并造成重大影响的或 2 起 以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不得分。 24 查看相关记录或媒体报导,以事实为 依据。 ①根据县食安委《关于对 2021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 核结果的通报》(兴食安委字〔2022〕1 号)中指出的问 题进行认真整改或落实。全部整改到位的,得 5 分;有 1 个问题没整改到位的,扣 1 分,扣完为止。通报中未涉 9. 上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 议考核存问题整改落实情 10 况 及问题的单位,不扣分。 ②根据县食安委《关于对 2021 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 核结果的通报》(兴食安委字〔2022〕1 号)中的要求, ①提供提供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并附 相关佐证材料。 ②检查 9 个档案中的相关内容。 建立完善 9 个工作档案。档案齐全的,得 5 分;档案中 内容不全或应该更新而没有更新资料的, 每少 1 项扣 0.5 分。 10.及时完成县食安委(办) 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县食安委、食安办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有明确要求按时 10 反馈或汇报而没有按时反馈汇报的,每次扣 0.5 分,扣 县食安办提供统计数据,并评分。 完本项分值为止。 总分(100 分) 第四部分:加分减分项目 类别 项目 食品安全工作得到县委或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认可的,每次加 5 分;得到县食安委副主任 加分项 肯定性批示认可的,每次 加 2 分 。 乡 (镇 、区 )党 委 主 要 负 责 人 开 展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调 研 (查 看 调 研 方 案 等 资 料 ),加 1 分 ;协 调 解 决 重 点 难 点 问 题 ,每 解 决一个重点难点问题加 0.5 分,最高加 2 分。 25 自评分 考核分 将食品安全工作法规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的,得 1 分。 因食品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央广、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 正面宣传 的 ,每 次 加 5 分 ;被 江 西 日 报 、 江 西 电 视 台 、 江 西 广 播 电 台 等 省 级 主 要 媒 体 正 面 宣 传 的 ,每 次 加 2 分 。 创 新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被 国 家 级 部 门 推 广 的 ,得 5 分 ;本 省 级 部 门 推 广 的 ,得 3 分 ;本 市 级 部 门 推 广 的 ,得 1 分 。 乡(镇、区)人民政府组织乡镇(社区)、村(居)委会进村入户开展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中毒宣传 防控,群众知晓度较高的,加 2 分;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名义组织农业农村、林业、卫生 健康、城管、教体、民政、住建、交通、文广新旅、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开展有毒动植物及毒蘑 菇中毒宣传防控,辖区内未发生误食有毒动植物及毒蘑菇中毒的,加 2 分 。 ① 因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问 题 被 省 食 品 安 全 部 门 书 面 通 报 ,属 单 独 通 报 的 ,每 次 减 2 分;属 综 合 性 通 减分项 报 的 ,每 次 减 0.5 分 ;被 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书面通报的,每次减 2 分;被市食安委、市 食安办单独通报的,每次减 1 分; ② 因 食 品 安 全 工 作 问 题 被 约 谈 的 ,每 次 减 2 分 26 ① 发 生 学 校 (含 幼 儿 园 )场 所 5 人 以 上 食 物 中 毒 、 其 他 场 所 20 人 以 上 (即 达 到 上 报 标 准 )食 物 中 毒 ,但 未 构 成 等 级 的 群 体 性 食 物 中 毒 事 件 ,每 发 生 一 起 减 2 分 ; ② 发 生 一 般 等 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每 起 减 10 分 : ③ 发 生 较 大 等 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每 起 减 20 分 ; ④ 发 生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每 件 减 30 分 ; ⑤ 发 生 特 别 重 大 食 品 安 全 事 故 ,每 件 减 80 分 ; ⑥ 发 生 造 成 不 良 社 会 影 响 、 引 发 广 泛 关注的其他食品安全事件,视情每起减 1 至 5 分。 ⑦食品安全事件中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未得到依法查处的,每起减 5 分。 ⑧处置疑似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工作不力,视情每起减 5 至 10 分。 在 市 对 县 食 品 安 全 年 度 考 核 等 过 程 中 ,发 生 了 扣 分 、 减 分 的 ,按 上 级 扣 分 、 减 分 标 准 给 予 2 倍减分。 因食品安全问题被人民日报、新华社、央视、央广、光明日报、经济日报等中央主要媒体负面报 道的,每次减 3 分;被江西日报、江西电视台、江西广播电台等省级主要媒体负面报道的,每次减 2 分。 市、县交办或督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未及时上报办理情况,每件减 2 分。规定列入考核的其他事 项,未按规定完成的,每件减 1 分。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