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保、保洁服务项目.docx
随县县级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XZC-2022-0006 项目名称: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保、 保洁服务项目 磋商内容:安保、保洁服务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6 月 目录 第一章 邀请函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章 邀请函 项目概况 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保、保洁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县政府电 子采购平台 (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 html)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前提交响应文件并签到。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2022-0006 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6-005038 项目名称: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保、保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5.6 万元 采购需求: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保、保洁服务项目每年预算金额 65.20 万 元,三年合计 195.60 万元。主要采购保障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全保卫、清洁卫生 服务(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采用 1+2 模式,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根据服务质量按月考核, 服务期满 1 年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单位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 不超过 2 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或转包: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 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 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 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节能环保等,具体约定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政 策支持;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2022 年 6 月 17 日至 2022 年 6 月 23 日, 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 下午 12:00 至 24:00。 2、方式:登录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直接获取。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流程如下: 1)未注册账号的供应商。先完成账号注册,经审核通过后办理CA锁。方式:点击 http://jycg.hubei.gov.cn 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采购)平台,点击“供应商” 填写注册信息。供应商注册时应诚信客观、真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不能弄虚作假或假冒 他人名义。否则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在有关网站上公示,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 应商自行承担。注册信息审核通过后,可进行 CA 锁办理。 2)已办理 CA 的供应商。登录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可在获取文件有效时间内直 接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 年 6 月 24 日 08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提交。 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 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2 年 6 月 28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需于截止时间前在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上传 电子响应文件一份。投标过程中如遇系统操作问题可咨询:0722-3325097、全省供应商 QQ 群:463671735 / 966545752,联系电话:4009913966 2、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 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3、为支持扶持中小微企业及推进“政采贷”政策落实,目前随县已开通的“政采 贷”银行有 2 家,联系方式如下:(1)建设银行随县支行:0722-3338009;(2)邮储 银行随县支行:0722-3338922。 4、 质疑: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向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质疑。质疑提出时间以提供书面质疑书记载为准。联系人:万栋;联系电话: 0722-3563205; 联系地址:随县新民主路(随县政府大楼南侧)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随县新民主路 联系人:杨攀 联系电话:0722-35676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随县新民主路(随县政府大楼南侧) 联系电话:0722-3563205 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6 月 8 日 第二章 一、 款号 1 1.2 2.1 2.2 名称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 操作模式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内容 2022-06-005038 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保、保洁服务项目 SXZC-2022-0006 安保、保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195.6 万元人民币 在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化操作运行 期间,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湖北省随州 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熟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 政府采购 随县财政局 监管部门 名称:随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杨攀 采购人 联系方式:0722-3567966 地 址:随县新民主路 2.3 名称:随县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 联系人:万 栋 联系电话:0722-3563205 机构 地 址:随县新民主路(随县政府大楼南侧) 3 磋商文件 (1)供应商应登录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下载。 的获取 (2)下载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 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4 供应商资 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格条件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联合体 □接受 不接受 6 踏勘现场 □集中组织 不集中组织 7 答疑会 □集中组织 不集中组织 8 分包 □允许 不允许 9 备选方案 □接受 不接受 10 11 12 13 15 其他资格 证明文件 无 及资料 响应文件 磋商之日算起 90 日历日内保持有效。 有效期 按综合报价方式,即交钥匙工程。最后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其 报价方式 响应文件无效。 (1)签章。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 商应使用CA 数字证书加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 “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或使用CA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 子签名章,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响应文件无效。 (2)密码保护。供应商应牢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加密密码并严 格保密,该密码将用于解密其电子响应文件。如忘记或输入 电子响应 错误密码超过5次,其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 文件的签 致无法提取数据,致使其磋商失败。 章、加密 (3)递交。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 与递交 间前,通过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的响应文件递 交界面,成功递交电子响应文件(PDF格式)和数据文 件(PDF格式)并签到。电子响应文件提交前,系统会 自动在本地进行加密和数字签名,加密和数字签名后的 文件除上传到系统中之外还会同步保存到本地计算机。 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代表和 2 名评审专家组成,评审专家从省级政府采购 组成 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磋商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16 供应商法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随州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具有 磋商时间 电子签章功能的 CA 锁,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磋商现 和地点 场或线上解密响应文件,参加磋商过程。为了确保视频磋商效果, 建议供应商携带安装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平台相关软件,且调试 完好的计算机参加磋商。 17 (1)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落实政府 (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办法按6% 采购政策 的价格扣除。 (4)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 金额30%以上的,价格扣除比例为3%。 18 确定成交 供应商办 法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 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 照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 19 20 其他 公告媒体 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应在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 point.html)下载直接打印 供应商对采购过程、成交结果有询问或质疑的,可在公告期届满 质疑及回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依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向集中采购机构 复 提出询问或质疑,集中采购机构将按政府采购询问或质疑程序处 理。 (1)本项目采用网上操作,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应获得湖北省政 府电子采购平台安全证书(CA 锁)及电子签章,且安全证书 (CA 锁)在有效期内。 (2)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及递交等有关操作见湖北省政府电子采 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请自行下载网址: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 html)及磋商文件;另集中采购机构提供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 咨 询 服 务 , QQ 群 : 463671735/966545752 , 联 系 电 话 : 4009913966/ 027-86620931。 (3)交易平台环境要求: ①操作系统:Windows 7 及以上版本; ①浏览器:360 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 11、10; ①办公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7-2016 完整版、WPS Office 2019 个人版、WPS Office 企业版; 非以上环境可能出现错误影响其磋商,登录交易平台时如提示 更新插件则必须更新,否则将影响其电子化操作。 电子化流 (4)供应商在点击项目参与后,应测试以模拟数据填写响应数 程特别提 据文件,进行电子盖章,进入“我的投标”界面进行文件上传, 示 以检测其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是否正常,如有问题请在供应商电 子采购平台咨询服务 QQ 群中反馈并获得技术支持。如在临近 开标的 48 小时内发现电子投标机器环境有问题,导致技术支 持无法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前解决其问题的,供应商自行承担 相应责任。 (5)响应文件中的相关扫描件应保证清晰度,无法辨认的评审 时受到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供应商若现场参加谈判,需携带 CA 锁和笔记本电脑(操作 系统:Windows 7 及以上版本),以便线上进行谈判操作。 (7)供应商应牢记加密密码,该密码将用于报价时解密其电子 响应文件,如忘记密码或输入错误密码超过 5 次,其递交的电 子响应文件将无法解密,导致无法提取数据和供他人阅读文件, 致使其谈判失败。 (8)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上递交文件会发生的故障风险。 对发生的任何故障和风险造成供应商响应内容不一致或利 益受损或报价失败的,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 二、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见《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 1.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在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 化操作运行期间,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湖北省随州市随县 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熟悉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 2. 定义 2.1“监管部门”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集中采购机构”是指: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文件”是指:竞争性磋商文件。 2.5“供应商”是指:获得该项目磋商小组确定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确 定办法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 应商”。 2.6“货物”是指: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另有规定的除外。 2.7“服务”是指:成交供应商按本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所有服务。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价格、技术、服务和合同草案条款 等所有内容的文件。 3. 磋商文件的获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供应商应具备《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所列资格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未提 供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其响应文件无效,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参加磋 商。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可靠、不得伪造。响应文件正本中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为 复印件的,应加盖公章。 4.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4.2 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书面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书面 承诺书。 4.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书。 4.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5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4.6 如经营、开发或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货物、服务国家有相关资质要求、或强制性规范、 或行业标准的,应已经取得并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 4.7 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4.8 联合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的,联合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磋商; 2)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的,供应商须在报名时向集中采购机构提交相关书面说 明,否则响应无效;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联合体的各成员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 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 级; 4)联合体各方之间须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在联合协议中指定本项目主办人,并将联合协议作为响应文件组成的一部分;本项 目的主体、关键性工作须由主办人完成,并在联合协议中进行说明; 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参加磋商,也不得 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磋商; 6)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 责任。 5. 费用 5.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 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 5.2 集中采购机构不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 6.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 违者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6. 计量单位 6.1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 踏勘现场 7.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7.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供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 件时作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 问询和答疑 8.1 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答疑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 问题。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前后矛盾等内容的,应当在响应文件递 交截止日两天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单位作出书面澄清。对于在此时间之后递交的 询问或质疑,不予受理。 8.2 供应商应在答疑会时间的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或集中采购 机构,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8.3 答疑会后,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对供应商所提问题进行澄清答复。 9. 分包 9.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分包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载明分包的具体情 况,应符合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 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条件。 10. 备选方案 10.1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供应商可按要求提交备选方案, 否则,供应商如提交备选方案响应文件将被判定无效。 11. 其他 11.1 响应文件应完全满足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内容和条件。 11.2 磋商文件中如有描述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磋商小组有权按公平、合理的原则 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标准适用于每个供应商。 11.3 响应文件的响应内容应当真实、明确、准确。否则,磋商小组可能将对其作出不利 的评审。 11.4 供应商须对所提供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并对涉及 项目的所有内容可能侵权行为指控负责,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在法律范围内, 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采 购人概不负责,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 供应商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采购人所有。 二、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2.1 响应文件以及与集中采购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 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者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 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2.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 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2.3 供应商应按照客户端的要求上传相应的响应内容,合成响应文件,并通过 CA 上传 电子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照客户端规定要求上传响应内容,其后果及责任由供应 商自行承担;未按要求提供规定格式响应文件的,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12.4 响应文件格式文件要求“盖单位章”的地方,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 盖供应商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字”的地方,供应商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字或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 名章。联合体参与本项目的,响应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上述规定在要求“盖 单位章”的地方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电子印章;在要求“签字”的地方由联 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磋商文件有特别说明的除外,否则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12.5 供应商应当在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进入“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并使用 CA 数 字证书登录,选择所投包号进行响应。响应文件应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 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12.6 响应文件的组成 不限于以下内容,如未提供,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响应文件无效: 1)磋商书(附件 1);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 2);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商务和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 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附件 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 12)。 1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 13);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 (如果有的话)(附件 14)。 15)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12.7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三、响应文件有效期 13. 本项目磋商有效期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间内保持有效,在此期间响应 文件有效。磋商结束后,在有效期内磋商供应商不得改变最后报价、服务期及承诺 的全部义务。响应文件有效期比本文件规定短的,响应文件无效。 14.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满之前,集中采购机构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 商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集中采 购机构的要求。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四、报价要求 15.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 16.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 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 报价中。 17. 报价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五、响应文件的提交及签署 18. 电子响应文件的签章、加密与递交: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8.1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磋商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评估网络影响,尽量避开上 传响应文件高峰时间。系统以收到供应商发出的递交指令的时间作为其递交时间, 如该时间超过截止时间,其响应文件将会被判定为无效。 18.2 当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系统出现不可抗力时,磋商小组可考虑是否启动应急 程序。供应商可将网上递交的已盖章未加密的数据文件和响应文件谨慎保存,以便启 动应急程序时使用。 19. 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 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供应商应充分 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响应文件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的,视为逾期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将拒收。 六、磋商小组的组成 20. 本次磋商由集中采购机构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小组负责制定磋商文件、 确定磋商供应商名单、响应文件的评审、磋商、根据磋商情况编写评审报告,协助 处理质疑等工作。 21. 磋商小组组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七、磋商的步骤 22.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及其商务技术人员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时间和 地点参加本项目磋商。 23.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操作,供应商应按照湖北省政府电子采购平台要求,熟悉 并完成网上所有操作流程,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23.1 投标人可远程参加磋商或到集中采购机构现场参加开标。现场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应携带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具有电子签章功能的 CA 锁到磋商现场解密响 应文件,并参加磋商过程。为了确保视频磋商效果,建议供应商携带安装随县政府 电子采购平台相关软件,且调试完好的计算机参加磋商。 24. 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4.1 磋商小组验证各供应商法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或自然人的身份。供应商法 人(负责人)或委托授权人、或自然人身份与响应文件不符的、响应文件未按要求 加盖电子印章和电子签章的,磋商小组将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24.2 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对供应商提 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 按无效文件处理,不进入磋商,并告知有关供应商。 25. 第一轮磋商 25.1 磋商小组将按照随机抽签的顺序决定磋商供应商的磋商顺序,并与单一磋商供应商 分别进行视频磋商。 25.2 磋商小组对照磋商文件与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分别就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以及合 同草案条款等进行磋商,并了解其报价组成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 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5.3 响应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1)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 文字和计算错误的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在系统平台上以电子形式作出。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采用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CA 锁,在系统 平台上加盖电子印章(自然人电子签章),并提交。 3)供应商可以对参加磋商项目的采购需求提出优化建议,并以电子形式通过随县政府 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磋商小组。 25.4 磋商小组按磋商文件设定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供应商,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该供应 商即为合格的供应商。 25.5 第一轮磋商后,磋商小组可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采购人的实际需求及与各供应商 的磋商情况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变动,并进行下一轮磋商,或直接进入最后报价。 变动后的磋商文件至少有 3 家供应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25.6 合格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磋商小组、采购人在调整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 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后进行下一轮磋商。否则,本次磋商终止。 26. 磋商文件修正 26.1 磋商小组可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 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 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 磋商小组将磋商文件的修改结果在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通知参加磋商 的供应商。 26.3 磋商供应商根据第一轮磋商情况和磋商文件修改书面通知, 对原响应文件进行修正, 并将修正文件通过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 CA 锁盖章后递交磋商小组。逾时 不交的,视同放弃磋商。修正文件与响应文件同具法律效应。 26.4 对无法详细描述需求,需要供应商提供设计或者解决方案的项目,磋商小组可以根 据采购人对需求确认情况,进行多轮磋商,直至采购人代表最终确认采购需求为止。 27. 第二轮磋商 27.1 磋商小组就修正后的磋商文件与磋商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按上一轮磋商程序办 理,以此类推。 28. 最后报价 28.1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在磋商结束后, 所有继续参加磋商合格的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 平台提交最后报价。 28.2 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中不能详细描述和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通过磋 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在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 家以上合格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购平台提交最后报价。 28.3 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活动终止。 28.4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8.5 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供应商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9.综合评议 29.1 磋商小组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办法,对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商务服 务评议、技术服务和价格评议。 29.2 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章评审办法及评审标准”。 3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30.1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见《供应商须知前 附表》。 30.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价格评议 1)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参加磋商 的,给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行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本项所称产品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产品、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 商标的货物或非监狱企业生产的货物。 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的供应商,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 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提供其他 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应出具所提供产品 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等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3)对小型、微型企业与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共同 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 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确定比例进 行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给予联合体按比例进行价格扣除, 不重复享受政策。 4)对于未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等原件,或声明函内容不能说明所提供产品、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 的企业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给予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价格 扣除。 31.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 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计算公式:磋商报价 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重×100。 32.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总 价;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若大写金额与小写金 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正,其响应文件将被 拒绝。 33.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 34.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分前三名以上成交 候选供应商名单,并形成评审报告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4.1 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 应商。 34.2 成交候选供应商因特殊原因放弃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才可依据磋商小 组评审结果次序依次递补。 九、成交公告和质疑 35. 公告媒体。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集中采购机构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供应商应在随州市随县政府电子采 购平台(https://dzcg.hubeigp.gov.cn/assets/special/100/hbenterpoint.html) 下载直接打印。 36.质疑和回复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十、签订合同 37.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供货(服务)合同。 十一、付款方式 38.货物(服务)交付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报随县财政局办理相应金额的支付手续。 十二、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9.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 号)规定,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40. 监狱企业: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 号)规定的企业。 41.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8〕141 号)的规定的单位。 十三、适用法律 42.采购当事人的一切活动均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 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相关法规。 第三章 服务技术标准及要求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保、保洁服务项目 2、服务期:采用 1+2 模式,即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根据服务质量按月考核, 服务期满 1 年后,采购人可视情况与成交单位签订下一年度的服务合同,续签年限最多 不超过 2 年 3、最高限价:195.60 万元(三年,每年 65.2 万元) 4、质量目标及验收要求:合格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5、采购项目类别:服务类 二、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大楼安保、保洁范围 1、综合办公区南面以环形路(含)为界、东面以停车场(含)为界,北面以炎帝 大剧院北广场路边(含)为界、西面以机关食堂西路边(含)为界、炎帝大剧院周边以 环绕路(含停车位)为界。 2、综合办公楼内外(含楼顶)、炎帝大剧院内外(含楼顶)、机关食堂周围及楼 顶、综合办公区周边所有道路场地、停车场(绿化除外)、前后广场(综合办公楼、炎帝 大剧院)、公共走道、卫生间、楼梯、电梯、墙面、天花板、灯具、玻璃墙、雨棚顶、 公共窗户窗台、玻璃、楼梯扶手及金属护栏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 3、综合办公区其他临时安排的安全保卫、清洁卫生、疫情防控等工作。 4、综合办公区负一层及周边所有停车位车辆停放指引管理工作。 三、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保、保洁要求 (一)综合大楼、炎帝大剧院保洁要求: 1、保洁要求 综合大楼保障负一层至九层每层一名保洁 10 人、综合办公区周边、停车位、停车 场 2 人;炎帝大剧院内保洁 4 人,共 16 人。 (1)公共区地面要求每天湿拖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必须在上班前、会议前提 前一小时完成湿拖。电梯、楼梯扶手、开水器、卫生间面盆、小便池、垃圾箱、玻璃镜 每天抹擦,脏物及时清理; (2)公共门窗、卫生间墙面、电梯间墙面、大厅装饰物品、灯具、墙面蜘蛛网, 每周须抹洗清扫一次,卫生间随脏随拖,小便池投放卫生球; (3)玻璃墙、立柱、雨棚顶、楼顶、外墙蜘蛛网每半月必须进行清洗清扫一遍。 (4)地面、墙面、玻璃墙、门窗干净整洁,卫生间无污迹、无尿垢、无臭味、无 积水、无长明灯、无长流水的现象,保洁无积尘、无杂物,垃圾每日及时清倒; (5)外围广场、道路:地面无垃圾、油污;垃圾转运区干净无异味(垃圾车未及 时拖运垃圾要及时向后勤部门反映情况。垃圾按规定分放在垃圾桶,不得堆放在地面, 建筑垃圾联系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6)负责办公区院内的道路、花坛等公共区域的日常环境卫生物业保洁; (7)重大节日及大型活动,负责及时组织全面卫生物业保洁;做好其他与环境清 洁有关的事项; (8)每周对公共场所进行消毒; (9)甲方交办的其他工作。 2、保洁人员上岗要求 (1)所有从业人员要求年龄在 60 岁及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保洁需提供 体检证明; (2)有责任心,工作态度认真,遵纪守法; (3)从业人员需经过严格的岗前培训,做到准时到岗,规范着装,佩证上岗,讲 文明、有礼貌,服从甲方管理,听从工作安排; (4)投标人需制定完整的工作流程,并有相应的考核制度。 3、保洁其他要求 所有保洁工具、保洁用品、服装费、垃圾桶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二)综合大楼、炎帝大剧院安保要求: 1、人员要求 (1)安保人员要求:男,55 周岁以下, 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安保人员必须做到仪表端正、精神饱满、着装规范、举止文明。整齐穿戴统 一制式、颜色和标志的工作服,上岗期间禁止抽烟喝酒; (3)安保人员具备基本法律知识及与保安相关的政策、规定,具备一定语言和文 字表达能力,具备使用基本消防设备、通讯器材、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器械的技能。 2、岗位要求 2.1 综合大楼 (1)安全保卫。综合大楼负一层至九层安保工作,重点是大楼门口安保工作。人 员:4 人,确保 24 小时值勤。每天下班后对负一楼至九楼楼顶所有的公共区域巡逻不 少于 4 次并做好巡逻记录; (2)下班后将闲杂滞留人员(包括上访人员)清出大楼。晚上十点后巡逻时关闭每 层楼走廊灯,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报警。负一楼因工作需要随时开门锁门; (3)来客来访登记,对正常办事人员实行登记,对上访人员指引至信访局。做到 文明礼让、耐心指引工作,若发现强行冲门人员,迅速通知警务室警察,协助警务人员 处置应急事件; (4)负责维护车道正常秩序,对庭院内外进行安全巡查,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 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管理所值班领导; (5)保持大门口畅通,保障院内车辆停放整齐,保持院内应急通道畅通,保持值 班室及大门周边的卫生清洁,维护单位的良好形象; (6)负责协助后勤管理人员做好院内安全、消防、会务安排等工作,在值班过程 中发现安全隐患及火情要主动及时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管理所值班领导; (7)负责对公共性安全事件、巡查中发现的突发性安全隐患进行紧急处理,并及 时上报管理所值班领导; (8)严格服从管理所的工作安排及调遣,在接到通知后 5 分钟内一定到位; (9)技防监控及管理。随时监控大楼内各处,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并保证能 随时调阅资料; (10)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2.2 炎帝大剧院 (1)建立日常工作日志。人员:2 人,确保 24 小时值勤。早晚开锁门,所有的公 共区域下班后巡逻不少于 4 次并做好巡逻记录,巡逻时发现会议室、公共区域灯具等设 施设备未关闭及时关闭或报告; (2)每天下班后做好清场工作,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下班后将所有的公共区 域闲杂滞留人员清出剧院。 3.保安人员上岗要求 保安人员持证上岗,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年龄控制在 55 岁以下,身高 1.7 米以 上,统一着装、思想进步、身体健康;养老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由中标方承担。 综合大楼保证门岗门亭 4 人两班倒、负一楼停车库 1 人、综合办公区停车位、停车场 3 人;炎帝大剧院保安 2 人两班倒,共 10 人。 4.保安其他要求 所有安保工具、用品、服装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四、保密服务要求 1、投标人作为安保保洁管理单位,必须要求员工具备安全保密的基本知识,按照 国家保密方面的有关法规,做好保密工作; 2、投标人人员拾到甲方具有秘密性的内部文件、资料,一律上交至采购人有关部 门,由采购人负责废弃资料、文件定点存放、定时销毁。 五、保险 中标人必须为保安、保洁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及工伤保险) 及意外伤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函) 六、工资要求 从业人员月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服务期内因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其它 相关政策性因素调整导致服务单位成本增加的,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 诺函) 七、服务方案编制及其他要求 (一)服务方案 投标人应编制科学、详细的针对本项目需求的一整套实施方案,方案中应分别针对 环境卫生管理;保安、秩序管理;综合维护及巡查、应急管理等采购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等方面进行编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根据本项目特点和用途等因素确定物业服务方法。 2、人员配备及分工情况。 3、制定服务标准与服务方法后,提出服务承诺和具体指标,列出具体落实措施。 4、根据服务标准、服务方法及投标人实际情况,确定组织机构、人员配备,编制 适合本物业服务的岗位责任制、运作方法等。 5、针对周边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日常管理措施。 6、针对各站所举办大型活动的安保、会议服务等服务保障措施以及人员储备调配 措施。 7、人防与技防管理措施。 8、节能降耗管理措施。 9、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措施。 10、提出各种有特色的服务及管理设想和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的措施。 11、费用测算明细。 (二)其他 1、必须提供物业服务质量要求和相应措施的说明。 2、投标人可针对采购人的特点提出合理、可行的特约服务条款。 3、安全、卫生、设施设备及各项物业管理档案资料是物业服务与管理的重要资源, 安全保卫档案资料要保证完整,各项安全记录、隐患整改记录、运行记录、故障记录、 统计分析等都应纳入档案管理,以便应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4、招标文件描述未尽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 八、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具 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需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需为拟派人员购买意外保 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拟派人员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特种 设备作业工作人员证书》;安保人员优先拟派退伍军人;供应商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补贴 福利,并购买“五险”;能够优先拟派大专及以上并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的的项目经理。 2、中标人须提供保洁服务所需服装、工具、耗材(拖把、尘推、扫帚、水桶、抹 布、清洁剂,消毒液等)。低值易耗品及清洁用品设备要保质保量,能够确保清洁的质 量。清洁剂、消毒液需提供品牌产品,如蓝月亮,威猛先生,超宝,84 等;在入场时, 需一次性将所需的工具、耗材、清洁用品交由采购人(采购方)验收保管并登记;需为 安保人员配发制服、警棍、手电筒、巡查日志及来访登记本等安保用品,负责督促安保 人员做好来访登记和巡查工作。 3、中标人需制定完整、科学、合理、可行的保安保洁服务质量标准及措施,每月 月底对从业人员的工作质量、出勤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由所派驻单位负责人确认签字, 汇总后作为结算依据。 4、为提升从业人员职业素质,解决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中标人应每月对外包 人员进行一次业务技能培训或交心谈心活动,并形成文字记录报采购人(采购方)作为 考核及结算依据。 5、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安保、保洁人员为最低人数要求,实际用工情况由采购人根 绝实际需求确定,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未达到标书中承诺的最低人数要求,采购 人(采购方)有权要求中标人限期整改,两次整改仍不能改正的,采购方可用通知方式 解除合同。 6、安保员、保洁员必须定期进行身体检查,并将体检结果报派驻单位存档,有严 重传染病及不符合国家卫生防疫和服务行业要求的病患者不得上岗。(投标人应提供书 面承诺函) 7、进场时间: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的服务人员、设备进场并开始 服务工作。 8、投标人应保证所供的服务指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9、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人身伤亡事故的,全部责任由投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承 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连带责任。 九、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在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一、评审办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满分 100 分,其中商务服务占 25%,技术评议占 65 %,报价占 10%。 二、评审步骤 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磋商、技术(服务)及商务评 议和价格评议; (一)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进行审查,响应文件审查不满足《供应商 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表》中要求的,磋商小组有权拒绝该供应商参加磋商。 序 评审内 说明 号 容 1 磋商书(附件 1) 2 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2) 3 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 《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 《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企业法人(包括合伙 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 法人或 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者 其 他 法人 组织的 事业单位法人 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营业执 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 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其 他 8 照等证 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组织 个体工商户 明文件, 照”。 自然人 自 然 的身份 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中国公民) 人 证明; 提 供 经 第 三 方 审 计 的 2020 或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完整的财务 财务状 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 况报告, 法人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依法缴 财 务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 纳税收 9 状 况 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和社会 报告 明; 保障资 金的相 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 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的, 关材料; 人 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响应供应商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资信证明时, 也可以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 2022 年以来任意一月内缴纳增 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 据; 2022 年以来任意一月内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 2022 年以来任意一月内缴纳税 收的凭据; 2022 年以来任意一月内缴纳社 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 保险缴纳清单)。 依 法 法人 缴 纳 税 收 和 社 会 保 障 资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金 的 证 明 材 料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其依 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10 11 12 13 14 15 1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附件 11)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 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截图;(附件 12)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 13) 《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 明文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 14)。 供应商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 的单位电子印章或扫描上传加盖单位公 章的电子投标文件;要求“签字”的地 供应商需要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盖 方,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 章。如果是分支机构参与采购活 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动,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 或扫描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电 机构的授权书,并加盖总公司(总 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签字人非法定代 所)公章 表人的,提供了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 权书》) 供应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二)商务评议(占 25%) 磋商小组依据“商务服务评分表”中的分值及标准进行评分。 (三)技术评议(占 65%) 磋商小组依据“技术评分表”中的分值及标准进行评分。 (四)价格评议(占 10%) 1. 磋商小组对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响应文件进行价格评议,价格分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磋商报价(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 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磋商报价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 2.1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货物类采购项目,按磋商文件中采购清单确定的货物,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2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工程、服务类采购项目,供应商是小型和微型企业的价 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 鼓励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 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 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3%的价格扣除,不 重复享受政策。 2.4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 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 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5 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出具《声明函》;监狱企业应提供由省级监狱局、戒毒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声明 函》。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 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5%×100 (五)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评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得分前三名的 进入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 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三、评审因素及评分标准 1、商务评议(25 分)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5 5 1 投标人综合 情况 6 5 1 3 评分标准 供应商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有为拟派人员购买意 外保险(包括个人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保安人员 死亡伤残赔付限额﹤40 万元的不得分,赔付限额在 40 万~50 万(含 40 万)的得 3 分,赔付限额在 50 万~60 万(含 50 万和 60 万)的得 5 分。须提供公司购买此 类保险彩色影印件为依据,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得 5 分;(须提供证书的彩色影印件为证明材料,不提供 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拟派人员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特 种设备作业工作人员证书》,每提供一个得 3 分,最 高得 6 分。(必须提供人员证书彩色影印件和劳动合 同为证明材料,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拟派安保人员是退伍军人,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高 得 5 分。(必须提供退伍军人证明和劳动合同为证明 材料,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员工工资及补贴福利,并购买“五 险”的得 1 分。(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得承诺书扫描 件,不提供的不得分) 供应商拟派经理,标准如下:拟派的项目经理具有大专 及以上文凭得 1 分,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书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 2、技术(服务)评议(65 分) 序 号 1 评审因素 总体模式及 方案 2 机构设置 分值 评分标准 1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总体方案打分,整体方案细 致,运作流程制作科学,管理制度完善的得 15 分, 较完善的得 10 分,基本完善的得 5 分,没有方案的 不得分。 5 ①投标人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搭配安排合理,提供详 细的岗位人员安排表得 1 分; ②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表述清晰、合理、可行的得 4 分,较合理的得 2 分,基本合理得 1 分,未提供不得 分(以安排方案为准)。 5 根据投标人服务质量标准及保证措施打分,措施科学、 合理、可行的得 5 分,较合理的得 3 分,基本合理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5 投标人提供保安、保洁服务培训计划、措施打分,措 施合理有效的得 5 分,较合理得 3 分,基本合理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5 根据投标人物资装备配置方案打分,方案合理可行的 得 5 分,较可行的得 3 分,基本可行 1 分,未提供不 得分。 5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预案打分,方案合理可行的得 5 分, 较合理的得 3 分,基本合理的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5 管理制度 5 针对本项目设定规章管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描述 清晰,工作运作流程清晰、规范,且有检查、有整改, 健全的得 5 分,较健全的得 3 分,基本健全的得 1 分, 未提供不得分。 6 保密措施 5 制定了针对性的安全保密工作流程和措施得 2 分;有 泄露处罚措施得 3 分,未提供不得分。 5 投标人提供配合采购人抽查及制定定期考核方案。方 案合理可行的得 5 分,较合理的得 3 分,基本合理的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5 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特色服务打分,服务可行的 得 5 分,较可行的得 3 分,基本可行的得 1 分,未提 供不得分。 5 根据投标人在未能如约完成项目内容时的惩罚措施 及承诺打分,惩罚措施完善,承诺合理可行的得 5 分, 较可行的得 3 分,基本可行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 具体实 施方案 3 4 应急预案 配合抽查及 7 考核措施 8 特色服务 9 惩罚措施 3、价格评议(10 分) 序号 1 评审因素 价格 分值 评分标准 10 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 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 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最低的投标报价 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报 价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分=(评标基准价/投 标报价)×10 分 第五章 合同书(参考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 照平等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 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合同书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以下简称“需方”)与(以下简称“供方”)签订。 供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需方提供如下货物: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供、需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需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供方到期应付的货款,并承担应负的 责任和义务。 3.供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并承担应 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号: ); 4.2供方成交的响应文件(副本);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随县政府采购中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 4.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及数量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及数量详见磋商文件的要求及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 本合同的付款条件在磋商文件的磋商书中有明确规定。 8.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供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交货时间和交货地点 本合同中货物的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 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供方执 需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报随县财政局采购股壹份备案。 方:供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电 话: 传 真:传 真: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 号:帐 号: 税 号:税 号: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 一、封面: 随 县 县 级 政 府 采 购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磋商内容: (供应商名称) 年月日 二、目录 目录 附件 1:磋商书 磋商书 致:(集中采购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政府采购的磋商邀请,签字代表(姓名和职 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电子响应文件一份。 1.磋商书(附件 1); 2.报价组成情况表(附件 2); 3.货物(服务)清单(附件 3);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附件 4); 5.技术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5); 6.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附件 6);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附件 7);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附件 8); 9.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附件 9);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附件 10);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 11);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附件 12)。 1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附件 13); 14.《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等(如果有的话)(附件 14)。 15.本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在此,我方宣布同意如下: 1. 将按响应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 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证照、证书、资料等复印件均为原件复印,并对真实性、合 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3. 已详细审查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 本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个日历日; 5.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磋商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 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磋商供应商(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磋商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 2:报价组成情况表 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名称(服务) 规格型号 数量 制造商名称 单价 1 2 … 3 4 5 … 6 其它 总计 注:本表仅作为磋商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后成交报价。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备注 附件 3:货物(服务)清单 货物(服务)清单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货物(服务)名称 号 制造商名称 生产地 规格型号 数量 1 2 3 4 5 6 7 8 … 说明:提供详细的货物和服务范围,包括货物和服务类别及制造(开发)商、备品 备件等。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附件 4: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对照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响应文件 偏离情况 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内容 备注 号 响应情况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 自评结论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已对磋商文件要求作出 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 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附件 5: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技术(服务)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磋商文件要求部分 号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 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2 3 4 5 6 7 8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技术文件已对磋商文件作出了实质性 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具体数值。 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附件 6: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商务(合同草案条款)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 磋商文件要求部 响应文件的响应部 偏离说明 备注 号 分 分 1 2 3 4 5 6 7 8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响应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磋商文件的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磋商文件的合同草案条款作 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响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应提供具 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足”或简单复制磋商文件要求,将导致响应文件无效。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人(授权代表)或自然人(签字): 时间: 附件 7: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法人(负责人)代表授权书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 (磋商供应商名称)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供 应商名称)的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代表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 目名称、项目编号)的谈判,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签字有效。 特此声明。 委托人名称(公章): 被授权人(签章): 法定(负责人)代表人(签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电话(手机): 传真:办公电话/传真: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 8: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 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是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 附件 9:财务状况报告,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一、参加本采购项目前一年度的财务报表(企业成立时间不足一年不适用),或其 他证明具备实施本项目的财务状况证明材料; 二、参加本采购项目前,近期的纳税证明; 三 、 参 加 本 采 购 项 目 前 , 近 期 缴 纳 社 会 保 障 资 金 证 明 等 。 附件 10: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 证明材料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文件) 附件 1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自行编写) 附件 12:信用记录查询网页打印件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供应商自行打印) 附件 13: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编号(包号): 项目名称: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 称 小型/微型企业 金额 1 2 …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比重(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总报价) 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序号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称 1 2 监狱企 … 业产品 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 比重(监狱企业产品金额/响应总价) 监狱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第 页 序 产品名称 制造商名 制造商企业类型 金额 号 称 1 残疾人 2 福利性 … 单位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金额合计 % 比重(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金额/响应总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证明文件见响应文件第 至 页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金额应与《分项报价表》一致。 2.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 或“微型”。 3.制造商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 4.请供应商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如果填写不完整或有误, 不再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小型、微 型企业 产品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附件 14-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 足以下条件: 1.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单位的__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 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法人(负责人)签字(签章): 日 期: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大型企业 序 号 行业 营业收 从业人 入 员 (万元) (人) 农、林、牧、 ≥20000 渔业 2 工业 ≥40000 3 建筑业 ≥80000 4 批发业 ≥40000 5 零售业 ≥20000 6 交通运输业 ≥30000 7 仓储业 ≥30000 8 邮政业 ≥30000 9 住宿业 ≥10000 10 餐饮业 ≥10000 ≥10000 11 信息传输业 0 软件和信息 12 ≥10000 技术服务业 房地产开发 ≥20000 13 0 经验 14 物业管理 ≥5000 租赁和商务 15 服务业 其他未列明 16 行业 中型企业 总资产 (万元) 1 营业收 从业人 入 员 (万元) (人) 小型企业 总资产 (万元) ≥500 ≥1000 ≥300 ≥200 ≥300 ≥1000 ≥200 ≥1000 ≥300 ≥300 ≥2000 ≥300 或,≥1000 0 ≥1000 ≥300 ≥300 总资产 (万元) ≥20 ≥20 ≥50 ≥300 ≥100 ≥300 ≥100 ≥100 ≥1000 ≥100 ≥1000 ≥100 ≥5000 ≥1000 且,≥5000 ≥300 ≥100 ≥100 从业人员 (人) <20 ≥10 ≥10 ≥20 ≥20 ≥20 ≥10 ≥10 <300 <300 <1000 <100 <2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 <100 <10 ≥50 ≥10 <50 <10 ≥300 ≥100 ≥500 且,≥8000 营业收 入 (万元) 总资产 (万元) <50 ≥300 ≥300 ≥1000 ≥100 ≥200 ≥100 ≥100 ≥100 ≥100 ≥1000 或,≥1200 00 从业人 员 (人) ≥50 ≥2000 ≥5000 ≥5000 ≥500 ≥3000 ≥1000 ≥2000 ≥2000 ≥2000 ≥80000 营业收 入 (万元) 微型企业 且,≥2000 ≥100 ≥10 ≥10 <5 <10 <20 <20 <20 <10 <10 或,< 2000 <100 <500 且,≥100 <300 <100 <10 <10 或,< 100 附件 14-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51 期: 附件 14-3: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 证明文件 5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料 53

随县县委县政府综合办公区安保、保洁服务项目.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