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抽查事项清单.doc
附件 1 县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统计表 报送时间:2017 年 3 月 14 填报部门:濮阳县司法局(加盖公章) 序 号 抽查事项名 称 1 对公证机构、 公证员执业监 督检查 2 对基层法律服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司法部 务所年度检查。 令第 59 号)第五条 司法行政机关依 抽查依据 抽查主体 《公证机构执业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县司法局 “设区的市和公证机构所在地司法行 政机关对本地公证机构的下列事项实 施监督:(八)司法部和省、自治区、 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要求进行监督检 查的其他事项。”《公证员执业管理办 法》(司法部令第 102 号)第二十一条: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建立健全行 政监督管理制度,公证协会应当依据章 程建立健全行业自律制度,加强对公证 员执业活动的监督,依法维护公证员的 执业权利。” 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进行管理 和指导。《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 法》(司法部令第 60 号)第四条 司法 行政机关依照本办法对基层法律服务 工作者进行管理和指导。 县司法局 是否采用“双随 机一公开”方式 开展了随机抽查 抽查 对象 抽查 比例 抽查 频次 抽查 方式 公证 人员 100% 每 年 至 少 2次 随机抽 查,现 场监督 检查 对公证机构、 是 公证员日常 工作及年度 工作材料的 齐全性、内容 的完整性进 行查验。 律师 工作 者 30% 每 年 至 少 2次 随机抽 查,现 场监督 检查 1. 律 师 的 执 业情况。 2. 律 师 事 务 所的执业情 况及年度工 作材料的齐 全性。 抽查内容 是 日 备注 3 对社区矫正工 作的监督检查 联系人:张志伟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司发通 县司法局 [2012]2 号)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例会、通 报、业务培训、信息报送、统计、 档案管理以及执法考评、执法公 开、监督检查等制度,保障社区矫 正工作规范运行。” 基层 司法 所 30% 每 年 至 少 2次 随机抽 查,现 场监督 检查 对基层的日 常工作及年 度工作材料 的齐全性、内 容的完整性 进行查验 是 电话:0393—3212148 注:需列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检查事项,不能只列出已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开展随机抽查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