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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用工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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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支持工业园区企业招工 用工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的通知 根据《赣州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缓解工业园区企 业招工难问题的若干举措〉的通知》(赣市府办发〔2018〕32 号)和《赣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延续优化〈关于 支持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用工的补充举措〉的通知》(赣市就办 〔2022〕3号)要求,我局起草了《关于支持工业园区企业招 工用工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 制定工作的社会参与度,更好地反映民意、汇聚民智、凝聚民 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提供宝贵意见建 议。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3年9月7日。意见建议可以通过网 络、信函等方式进行反馈,并注明单位、姓名、通讯地址、联 系方式等。邮寄地址:江西省赣州市龙南市赣州南部中心劳动 力 市 场 大 楼 6 楼 ( 收 ) , 邮 编 : 341700 ; 邮 箱 地 址 : lnjyj2010@163.com,联系电话:0797-3525806。 我们将对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梳理汇总,根据工作需 要充分参考吸纳。 龙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1 — 2023 年 8 月 8 日 关于支持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用工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缓解我市工业园区企业招工难、技能人才短缺等 问题,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给予企业招工宣传补贴。支持工业园区企业向网络中 介机构购买用工信息服务,根据用工信息服务合同金额据实给 予企业招工宣传补贴,对于税收不足 1000 万的企业,给予最高 不超过 3000 元/年补贴;对于税收超过 1000 万(含)的企业, 给予最高不超过 5000 元/年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 财政局) 二、给予企业招工补贴。支持园区企业采取以工招工、定 点招工等方式开展自主招工,对与企业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 同、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按当年新招员工人数给予企业 500 元/人招工补贴。新招员工属脱贫户或监测户劳动力的,再 增加 200 元/人的补贴。所需资金赣州市财政给予 30%补贴,龙 南市财政给予 70%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 工信局、市商务局、市乡村振兴局) 三、给予企业岗前培训补贴。园区企业新招人员与企业签 订 1 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参加企业岗前培训,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给予企业 500 元/人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从就业补 — 2 — 助资金中支出。(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四、给予企业高校毕业生就业生活补贴。园区企业新招录 毕业 5 年内的高校毕业生,按硕士、本科、专科学历分别给予 企业每人每年不高于 10000 元、5000 元、3000 元的就业生活补 贴,就业满一年后申请,最多连续享受 3 年补助。(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五、给予企业务工人员优惠政策。为园区企业管理人员提 供人才住房出租,租金价格不高于同地段市场租金的 80%。非 龙南籍在龙南市入规企业务工人员,工作满 3 个月以上,即可 申请享受国有平台房源购房优惠,按不同地段可售房源市场备 案价的 7.8 折-9 折予以优惠。高校毕业生成功入职符合申报 “新圳花苑”人才住房条件的龙南招商引资企业,可根据《关 于印发〈龙南招商引资企业租购“新圳花苑”人才住房管理办 法〉的通知》(龙开办发〔2019〕8 号)相关规定,由招商引资 企业按申报流程申请租赁或购买“新圳花苑”人才住房。园区 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就近安排在有富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依 据学位情况予以优先安排规上企业务工子女;严格遵守免试入 学规定,对企业务工人员子女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 学生,不得阻挠学生入学;专门设立企业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受 理窗口。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享受《赣州市人才政策清单(2023 年修订版)(赣市才字〔2023〕9 号)》中的住房、子女教育 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博士、硕士、本科毕业生可享受《赣州市 — 3 — 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试行)(赣市公管委字〔2021〕3 号)》规定的不同档次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 住建局、市教科体局、市财政局、市委人才办、龙南城控集团) 六、给予中介机构劳务派遣补贴。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向园区企业开展劳务派遣,为企业输送 10 人及以上、中介机构 与企业签订 1 年及以上劳务派遣合同,在同一企业稳定就业 6 个月以上的,按当年实际新派遣人数给予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500 元/人劳务派遣补贴。新派遣员工属脱贫户或监测户劳动力 的,再增加 200 元/人的补贴。所需资金赣州市财政给予 30%补 贴,龙南市财政给予 70%补贴。(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 局、市乡村振兴局) 七、提高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与产业的契合度。全市职业(技 工)院校要结合我市电子信息、新材料双首位产业对技术技能 人才的中长期需求,扩大对口专业的招生规模。尚未设置与产 业相匹配专业的职业(技工)院校,要抓紧按程序申报新增专 业。(责任单位:市教科体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 局) 八、进一步加大校企合作支持力度。支持园区企业和职业 (技工)院校举办订单班、冠名班培养技能人才,每学年给予 院校 1000 元/人补贴。将公办职业(技工)院校符合实习条件的 学生到园区企业顶岗、跟岗实习和毕业生到园区企业就业情况, 纳入政府对职业(技工)院校考核管理内容,实现职业(技工) — 4 — 院校学生在本地园区企业实习率和就业率逐年提高。(责任单 位:市教科体局、市人社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九、大力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围绕电子信息、新材料双 首位产业,加快企业智能制造进程,在全市规模以上制造业企 业中大力推进智能制造工程,通过重大工业项目投资引导资金、 银行项目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支持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实 施“机器换人”。(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科创中心、市金 融服务中心、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十、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招聘活动。大力推动招商引资、招 工引匠与招才引智深度融合,每年在省内外举办专题推介招聘 活动,在大中专院校联合举办大型招聘会。通过省、赣州市网 络招聘平台,多渠道宣传龙南人才新政,高频率推送企业人才 需求,常态化开展线上招聘活动,打造永不落幕的人才市场。 (责任单位: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十一、打造优质人力资源市场。着力推动企业用工保障服 务向经开区企业延伸,发挥已建成的人力资源市场作用,实时 发布个人求职、企业招聘等信息,开展线上+线下招聘活动, 使园区企业及各类人才“足不出园”便可享受全方位、全流程、 全业态服务。同时,引进外地优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驻我市 人力资源市场,促进我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发展。(责任单位: 市人社局) 十二、压实招工用工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要把招商、招 — 5 — 工、招才放在同等位置,统一谋划,统一调度,缓解企业开工 后产生的招工难问题。继续坚持市领导带队、组团开展、全员 参与的招工招才模式,执行“5+3+2”工作任务机制(正科级 干部招工任务 5 名,副科级干部 3 名,一般干部 2 名),将企 业用工信息精准对接到人,提高招聘实效。要加大政策宣传力 度,主动对接企业,确保企业便捷申报和享受各类奖补政策。 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切实改善生产生活条件,适时提高员工工资 福利水平,培植企业文化,丰富员工的文化生活。(责任单位: 各乡镇) 以上措施,所需资金除赣州市级补助外,其余资金由市财 政统筹解决。按照“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以上措施自印 发之日起 30 日后施行,执行至 2025 年 4 月 14 日。 附件:1.赣州市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关于缓解工业园区企 业招工难问题的若干举措的通知 2.赣州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延续优化关 于支持工业园区企业招工用工的补充举措的通知 — 6 — 附件 1 — 7 — — 8 — — 9 — — 10 — — 11 — — 12 — — 13 — 附件 2 — 14 — — 15 — — 16 — — 17 — — 18 — — 19 — — 20 — — 21 — — 22 — — 23 — — 24 —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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