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公开说明.docx
2018 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依法向广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提出议案。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区实际, 采取相关措施,完成本区检察工作任务。 3、依法对辖区内的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 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 陷害、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 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4、对辖区内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依法 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并对本区同级人民法 院开庭审理的案件依法派员出席法庭,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 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5、依法对刑事审判实行法律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 裁定,依法提请上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6、依法对民事、行政审判实行法律监督,受理审查单位、 公民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行政判决、 裁定的案件,对确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建议、提请上级院抗 诉。 7、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依 法对看守所、劳教所的监管活动进行监督,并负责本辖区内监外 服刑罪犯的考察工作。 8、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和举报以及犯罪嫌 疑人的自首,办理举报案件、刑事赔偿工作。 9、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进行研究并提出 职务犯罪的预防对策,负责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法制宣传。 10、办理检察技术工作和物证检验、鉴定、审核工作;负责 本院计算机网络的建设和管理。 11、对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适时提出 立法和司法建议,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制定本院检察 工作的规定、办法和实施细则。 12、负责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 检察人员,提请广阳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本院的 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依法任免助理检察员、书 记员和司法警察。 13、协助区主管部门办理本院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作。 14、办理本院检察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 15、办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工作。 16、负责其他应当由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编报单位构成看,纳入 2018 年度本部门决算汇编范 围的独立核算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共 1 个,具体情况如 下: 单位基本性 序号 单位名称 1 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检察院(本级) 质 行政单位 经费形式 财政拨款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第二部分 2018 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收支总计(含结转和结余)6122.84 万元。 与 2017 年度决算相比,收支各增加 407.1 万元,增长 15.34%, 主要原因是我院增加了偿还政府债务资金和消防建设专项经费, 另外还有人员工资上调等原因,支出增加是因为档案升级和涉密 信息改造工程于 2017 年开始,2018 年竣工支付项目款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本年收入合计 2135.44 万元,其中:财政 拨款收入 1987.34 万元,占 93.1%;事业收入 0 万元,占 0%;经 营收入 0 万元,占 0%;其他收入 148.1 万元,占 6.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本年支出合计 2907.54 万元,其中:基本 支出 1829.07 万元,占 62.9%;项目支出 1078.47 万元,占 37.1%;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与 2017 年度决算对比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形成的财政拨款收支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 政拨款,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 1987.34 万元,比 2017 年度增加 494.67 万元,增长 3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 院增加了偿还政府债务和消防建设专项资金,另外,因调资、养 老保险清算等原因;本年支出 1939.85 万元,增加 518.84 万元, 增长 36.5%,主要原因是档案升级和涉密信息改造工程于本年度 竣工并支出项目资金,另外就是人员工资及保险上调造成的。 (二)财政拨款收支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987.34 万元, 完成年初预算的 127.0%,比年初预算增加 419.25 万元,决算数 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院增加了偿还政府债务和消防 建设专项资金,另外,因调资、养老保险清算等原因;本年支出 1939.8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4.0%,比年初预算增加 371.76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档案升级和涉密信息改造 工程于 2017 年开始,2018 年竣工支付项目款项,两个项目共支 出 744 万元,另外就是人员工资及保险上调造成的。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1939.85 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万元,占 0%;公共安全(类)支出 1604.05 万元,占 8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 34.4 万元,占 1.8%;科学技术(类)支出 0 万元,占 0%;社会 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242.8 万元,占 12.5%;住房保障(类) 支出 58.6 万元,占 3.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1611.38 万元, 其中:人员经费 1415.25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 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 196.13 万元,主要包 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 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 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 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 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本部门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共 计 47.55 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 13.05 万元,增长 37.8%,主要 原因是本年度三辆车已出现不同程度毁损,不能正常使用,经请 示区政府同意后已进行处置并新购 3 辆新车;比 2017 年度决算 增加 17.14 万元,增长 56.4%,主要原因是购置了 3 辆公车。具 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本部门 2018 年度未 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较 2017 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7.55 万元。本部门 2018 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年初预算增加 13.05 万元, 增长 38.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辆车已出现不同程度毁损,不 能正常使用,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后已进行处置并新购 3 辆新车; 比 2017 年度决算增加 17.14 万元,增长 56.4%,主要原因是购置 了 3 辆公车。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18.34 万元。本部门 2018 年度公务用 车购置数量 3 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 18.34 万 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三辆车已出现不同程度毁损, 不能正常使用,经请示区政府同意后已进行处置并新购 3 辆新车; 比 2017 年度决算增加 18.34 万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新购 置 3 辆公车造成上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29.21 万元。本部门 2018 年末单 位公务用车保有量 17 辆。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 5.29 万元,增长 15.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三辆车出现不同程 度毁损,不能正常使用,故没有更多公车运行维护支出;比 2017 年度决算减少 1.2 万元,降低 4.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单位 切实压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费用支出, 另外有三辆车出现不同程度毁损,不能正常使用,故没有更多维 护投入。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 0 万元。本部门 2018 年度未发生公 务接待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年初预算无增减变化;较 2017 年度决算无增减变化。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把好办案关,主动融入党委大局,服务广阳经济社会 发展。 始终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主动把检察工作纳入 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努力提升服务质效。 坚持把打击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 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 261 件 335 人,批准逮捕 217 件 278 人;受 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嫌疑人 377 件 488 人,经审查提起公诉 332 件 470 人。其中批捕“两抢一盗”犯罪嫌疑人 46 件 53 人,起诉 62 人;批捕涉“黄、赌、毒”犯罪嫌疑人 18 件 32 人,起诉 27 人。主动服务发展大局。派员参加广阳区北京新机场噪声影响区 搬迁工作培训会议,为 100 余名工作人员授课。积极投身文明城 市创建工作,深入开展“星期六文明行动”志愿服务。开展“防 范非法集资”系列法治宣传活动,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受理移送起诉 12 件 20 人,起诉 7 件 12 人。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 行动,起诉 3 人。 (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广阳建设 对 2013 年以来办理的 687 件相关刑事案件逐一进行排查, 共摸查线索 17 件,得到市院充分肯定。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 配合村街“两委”换届结合起来,全面细致严格开展对现有村街 “两委”人员、换届候选人资格和违法违纪情况审查确认工作, 对 981 名“两委”干部是否曾被提起公诉或被不起诉进行逐一审 查,共审查出其中 16 人曾被提起公诉,2 人被不起诉,上报有 关部门。与公法机关密切配合,加大办案工作力度,受理公安机 关提请审查逮捕的涉黑涉恶案件 12 件 31 人,批准逮捕 11 件 29 人(其中 1 件 6 人经审查认为不属于涉黑恶案件),不批准逮捕 1 件 2 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涉恶案件 4 件 18 人,依 法提起公诉 3 件 13 人,经审查依法认定涉恶案件 1 件 4 人。 (三)全面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双赢多赢共赢发展理念,用足用好监督手段,维护宪法 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 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依法决定不批捕 59 人,不起诉 16 人,监 督公安机关立案 2 件,书面提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情形 32 件, 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 6 人,纠正漏诉罪行 12 件,纠正遗漏同案 犯 7 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落实《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 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工作办法(试行)》规定,检察长列席 区法律审判委员会 1 次。对法院刑事判决和裁定提出抗诉 5 件, 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5 件次。 加强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及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建 议被法院采纳 1 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被采 纳 39 件。开展行政非诉案件检察监督专项行动,对 2017 年行政 非诉执行案件进行审查,发现案件线索 7 件,向相关行政机关发 出检察建议,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 20 余万元。 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 20 件 20 人,决定立案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10 件 10 人,全被采纳; 受理监外执行审查案件 4 件 4 人,区法院依据审查意见书作出了 暂予监外执行决定。发出检察建议 15 件,开展财产执行专项检 查,核查财产刑案件 81 件 147 人;纳入社区矫正 225 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96.13 万元,比年初预 算数减少 113.15 万元,降低 57.7%。主要原因是 2018 年人大批 复预算公用经费较上年度减少,导致机关运行经费不足,我单位 压缩各项开支,另外较大额支出都待 2018 年下达预算额度后支 出。较 2017 年度决算增加 97.61 万元,增长 99.1%,主要原因是 本年度各项开支均比上年增多。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 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61.54 万元,从采购类 型来看,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70.58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41.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149.46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 0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17 辆,比上年增 加 3 辆,主要原因是有三辆车出现不同程度毁损,不能正常使用, 经请示区政府处置并新购三辆公车。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 领导用车 0 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 0 辆,机要通信用车 1 辆,应 急保障用车 1 辆,执法执勤用车 6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6 辆, 离退休干部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4 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已毁损不 能使用车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比上 年增加 0 套,主要原因是 2018 年未购进超过 50 万元设备资产 , 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比上年增加 0 套,主 要原因是 2018 年未购进单价超过 100 万元资产设备。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本部门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国有资 本经营预算收入无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故公开 08 表和公开 09 表以空表列示。 2、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 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 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 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 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 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 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的资金。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 金。 (六)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 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 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八)基本支出:填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 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九)项目支出:填列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 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资本性支出(基本建设):填列切块由发展改革部门 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对企业补助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一)资本性支出:填列各单位安排的资本性支出。切块 由发展改革部门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不在此科目反映。 (十二)“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 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 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 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 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其他交通费用: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 外的其他交通费用。如公务交通补贴、租车费用、出租车费用、 飞机、船舶等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十四)公务用车购置:填列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 辆购置税、牌照费)。 (十五)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填列单位除公务用车外的其他 各类交通工具(如船舶、飞机)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 费)。 (十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 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 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 费、专用材料以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 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 用。 (十七)经费形式:按照经费来源,可分为财政拨款、财政 性资金基本保证、财政性资金定额或定项补助、财政性资金零补 助四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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