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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污染影响类) 项目名称: 洛阳鸿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年处理 5000 吨废塑料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洛阳鸿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 2021 年 9 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 — 1 —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洛阳鸿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 5000 吨废塑料项目 项目代码 2105-410322-04-01-362327 建设单位联系人 刘磊 联系方式 138****0230 建设地点 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 5# 厂房 地理坐标 东经 112°34′40.793″,北纬 34°47′44.668″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 C4220 非金属废料 和碎屑加工处理 建设性质 ☑新建(迁建) □改建 □扩建 □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 三十九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 业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 422 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 ´首次申报项目 □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 孟津县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 / 总投资(万元) 600 环保投资(万元) 17.1 环保投资占比(%) 2.9 施工工期 1 个月 用地(用海) 面积(m2) 1850 是否开工建设 ´否 □是: 专项评价设置情况 无 《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 规划情况 《孟津县送庄镇总体规划》(2018-2035) 文件名称:《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年)环境影 响报告书》 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 审查机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 (2021-203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豫环函[2020]174号) 1、《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 年)环境影响报告 规划及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 书》 (1)规划范围 根据 2020 年 8 月中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孟津县华阳 — 2 — 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华阳产业集聚 区概况如下: 规划范围: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空间布局结构为“一区两园”。 即华阳园区和循环园区。规划总用地面积 9.21km2。 ´华阳园区规划范围 规划用地面积 8.04km2,在原有范围基础上减少 1.68km2。具体规划 范围为:东至光武路、西至西环路、南至南环路-焦柳大道、北至鹤飞 大道(会小路)。 ´循环园区规划范围 保留原“循环园区”范围和用地面积不变,即范围为:南起送庄镇 梁新路南 300m,北至焦柳铁路,东起洛常路(S238),西到送庄镇新裴路, 面积为 1.17km2。 (2)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 2021-2030 年。 (3)主导产业定位 装备制造和新材料产业。 (4)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情况及相符性分析 根据《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集聚 区环境准入条件见下表 1。 表1 项目 类别 孟津华阳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 环境准入条件 1、入驻项目需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 要求; 2、入驻项目需满足区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 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管控要求; 基本 条件 3、入驻项目需符合河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要求; 4、入驻项目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环境保护标准、清洁生产标准 要求,企业清洁生产水平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要求; 5、入驻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的环保法律和规定做到执行环境 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6、入驻项目正常生产时必须做到达标排放,并做好事故预防 措施,制定必要的风险应急预案。 — 3 — 1、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管理按照《建设项目主要 总量 控制 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4]197 号)要求执行; 2、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项目建设主要污染物排放按现行 环保政策要求实行减排或区域替代。 1、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且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鼓励类项目; 2、符合《洛阳市“一中心六组团”空间发展规划 鼓励 (2017-2030)》中要求孟津承接的产业; 项目 3、符合《产业发展与转移指导目录(2018 年本)》中洛阳市 优先承载发展的产业; 4、高新技术产业、固废综合利用、市政基础设施等有利于节 能减排的技术改造项目。 1、新材料产业 高性能结构材料、功能性高分子材料、特种无机非金属材料、 先进复合材料、超导材料、纳米材料、石墨烯、生物基材料、 高端石化新材料等新材料产业。 优先 发展 2、装备制造产业 电力装备、盾构装备、农机装备、矿山装备、数控机床、机器 人、节能环保装备、轨道交通装备等装备制造产业。 3、相关产业 发展研发设计、信息、物流、商务、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增强 辐射能力。依托华阳集聚区,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 平台。 1、符合集聚区产业定位要求的高质量、高标准搬迁升级改造 项目。 允许 2、在提出的环境准入条件基础上,符合集聚区规划产业定位 发展 或者符合集聚区用地规划要求、有利于促进集聚区循环经济发 展和产业链条完善且通过环保评估当地资源环境均可接受的 项目原则上也可考虑进入。 — 4 — 限制 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项目; 发展 2、严格控制新建涉镉、砷、铅、汞、铬等重点重金属排放的 建设项目; 3、严格控制尿素、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磷铵等过 剩行业新增产能; 4、严格控制氯气生产和使用项目; 5、严格控制高耗水建设项目。 禁止 1、禁止入驻《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淘汰 项目 类项目; 2、禁止入驻《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禁止准入类 项目; 3、禁止入驻采用《河南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 备和产品目录》中落后的生产工艺装备,生产落后产品的项目; 4、禁止入驻列入《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和《禁 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的项目; 5、禁止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砖瓦 窑、耐火材料等行业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项目; 6、禁止新建原油加工、煤制气、煤制油、炸药、焦化、电石、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生产农药的项目,禁止使用剧毒、高毒且无 有效安全防范措施的项目; 7、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和燃煤锅炉; 8、禁止新建独立电镀项目; 9、禁止新建煤化工、传统石油化工等废水排放量大、风险高 的化工项目;禁止新建无机酸、纯碱、烧碱等基础化学品制造 业; 10、禁止新、改、扩建生产和使用高 VOCs 含量的溶剂型涂料、 油墨、胶粘剂的企业项目; 11、禁止新建单一品种合成氨、尿素及传统复合肥制造业; 12、禁止新建涉及光气、氰化钠、氟乙酸甲酯等相关剧毒化学 品以及硝酸铵、硝化棉、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 的建设项目(小试、中试等科研项目除外); 13、禁止已淘汰的落后产能进园入区; 14、禁止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和损害人体健康,公众反对 意愿强烈的项目; — 5 — 15、禁止能源化工片区入驻食品项目。 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允许类项目,不属 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 年版)》禁止准入类项目;不涉及《河南 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目录》中所列及的工艺装 备与产品,项目位于华阳产业集聚区东区中的循环园区,项目用地属于 工业用地,符合集聚区管制要求,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本项目 属于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处理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可满足相关环保标准 要求。根据孟津华阳产业集聚区环境准入条件,允许发展在评价提出的 环境准入条件基础上,符合集聚区用地规划要求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 限制发展和禁止项目,属于允许发展项目,符合孟津华阳产业集聚区环 境准入条件要求。 2.孟津县送庄镇总体规划(2018-2035) 根据《孟津县送庄镇总体规划》(2018-2035),送庄镇规划范围 包括镇区、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原有南园西北部部分及洛阳循环经济园区 南园扩展范围部分。 规划中将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原有南园西北部部分及洛阳循环经济 园区南园扩展范围定为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区。具体的产业定位及发展 重点如下: 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定位:辐射河南、河北、陕西、山西、山东、 湖北、江苏、安徽等省市大中原地区的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将成为 国内装备技术先进、中部地区最大的再生资源产业示范基地。 循环经济示范产业园发展重点:成立中原再生资源交易中心,创立 “城市矿产—电子商务”合作新模式,搭建平台,打造再生金属中原价 格指数,推动地区再生资源行业由传统贸易向电子交易转变,依托交易 中心为企业提供配套的交易交收、仓储物流、资金信息服务。 项目位于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原有南园西北部,在送庄镇规划范围内, 用 地 为 工 业 用 地 , 符 合 孟 津 县 送 庄 镇 总 体 规 划 -- 土 地 使 用 规 划 (2018-2035)。 1、产业结构调整目录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鼓励 其他符合性分析 类、限制类、淘汰类,为允许建设项目。本项目工艺装备和产品不属于 其中淘汰落后条款之列。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 6 — 2、《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工信部公告 2015 年 81 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信部制定的 《废 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2015 年第 81 号公告),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物理机械法对 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 PET 再生瓶片 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本项目 涉及塑料再生造粒,属于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本项目与《废 塑料综合 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2 本项目与《废 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一)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是指采用 物理机械法对热塑性废塑料进行再 生加工的企业,企业类型主要包括 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废塑料破碎清 洗分选类企业以及塑料再生造粒类 企业。 本项目原料为回收的 分拣后的废洗洁精、洗 衣液瓶等,通过破碎清 洗制得塑料片料,之后 以片料进行再生造粒 符合 (二)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所涉及的 热塑性废塑料原料,不包括受到危险 化学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 物、废弃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等塑 料类危险废物,以及氟塑料等特种工 程塑料。 本项目废塑料原料为 周边废品回收站废洗 洁精、洗衣液瓶等,不 含危险塑料,不涉及进 口类废塑料,不涉及任 何农药类、医药类等废 旧包装袋。 符合 (三)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加工 企业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所在地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 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 地,符合送庄镇总体规 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规划。企业建设 划等相关要求。 应有规范化设计要求,采用节能环保 技术及生产装备。 符合 主要内容 一、企业的设立和布局 二、生产经营规模 (七)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新建企 业年废塑料处理能力不低于 5000 吨 (八)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能力相匹配 的厂区作业场地面积。 本项目为新建废塑料 再生造粒类项目,年废 塑料处理能力为 5000 吨。 本项目租用现状生产 厂房 1850m2 ,满足本 项目生产能力需要。 符合 三、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 本项目年耗电量为 140 万 Kw·h,废塑料加工 (十)塑料再生加工相关生产环节的 量为 5000t/a,则综合电 综合电耗低于 500 千瓦时/吨废塑料。 耗 约 为 280Kw·h/ 吨 废 塑料。 符合 — 7 — (十一)PET 再生瓶片类企业与废塑 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的综合新 水消耗低于 1.5 吨/吨废塑料。塑料再 生造粒类企业的综合新水消耗低于 0.2 吨/吨废塑料。 本项目废塑料处理量 为 5000t/a,清洗破碎工 序新水消耗为 0.3t/t 废 塑料,造粒工序新水消 耗为 0.005t/a 废塑料。 符合 四、工艺与装备 (十三)新建及改造、扩建废塑料综 合利用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工艺和装 备,提高废塑料再生加工过程的自动 本项目破碎工序采用 化水平。 减震降噪的封闭式破 2.废塑料破碎、清洗、分选类企业。 碎机,清洗工序为自动 应采用自动化处理设备和设施。 其中, 清洗设备,清洗水循环 破碎工序应采用具有减振与降噪功 使用,不另行添加清洗 能的密闭破碎设备;清洗工序应实现 剂,分选工序为自动化 自动控制和清洗液循环利用,降低耗 分选设备。 水量与耗药量;应使用低发泡、低残 留、易处理的清洗药剂;分选工序鼓 励采用自动化分选设备。 本项目造粒废气经集 3 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应具有与加 气罩收集后,采用过滤 工利用能力相适应的预处理设备和 棉+UV 光氧催化+活性 造粒设备。其中,造粒设备应具有强 炭吸附+催化燃烧措施 制排气系统,通过集气装置实现废气 处理后,经 15m 高排 的集中处理;过滤装置的废弃过滤网 气筒排放;废弃过滤网 应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禁止 收集后由专业单位处 露天焚烧, 理。 符合 符合 五、环境保护 (十四)废塑料综合利用企业应严格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 法》,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环 境保护“三同时”的要求建设配套的 环境保护设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 案,并依法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 收。 本项目目前正在办理 相关环保手续。评价要 求企业严格执行“三同 时”制度。 符合 本项目租用洛阳汉鼎 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现 (十五)企业加工存储场地应建有围 状厂房,与其他企业生 墙,在园区内的企业可为单独厂房, 符合 产车间由隔墙隔开,车 地面全部硬化且无明显破损现象。 间地面全部硬化且无 明显破损现象。 (十六)企业必须配备废塑料分类存 本项目厂房内设有原 放场所。原料、产品、本企业不能利 料堆存区及成品分类 用废塑料及不可利用废物贮存在具 堆存区,无露天堆放情 符合 有防雨、防风、防渗等功能的厂房或 况,具有防雨、防风、 加盖雨棚的专门贮存场地内,无露天 防渗等功能。 堆放现象。 (十七)企业对收集的废塑料中的金 本项目对分拣工序产 符合 — 8 — 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 生的金属、橡胶等杂物 物等夹杂物, 应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置入包装袋内,暂存于 如企业不具备处理条件,应委托其他 生产车间内一般固废 具有处理能力的企业处理,不得擅自 暂存间内,定期外售。 丢弃、倾倒、焚烧与填埋。 纤维、渣土、木块等与 生活垃圾一同交由市 政环卫部门处理。 (十八)企业应具有与加工利用能力 本项目设置絮凝气浮 相适应的废水处理设施,中水回用率 机对清洗废水进行预 必须符合环评文件的有关要求。废水 处理,预处理后废水通 处理后需要外排的废水,必须经处理 过厂区管网排入厂区 后达标排放。企业应采用高效节能环 内污水处理站处理,经 符合 保的污泥处理工艺,或交由具有处理 处理后尾水 60%回用 资格的废物处理机构,实现污泥无害 于清洗工艺,40%通过 化处理。除具有获批建设、验收合格 市政管网排入送庄镇 的专业盐卤废水处理设施,禁止使用 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 盐卤分选工艺。 处理。 撕碎机上方设置集气 罩,粉尘经收集后引入 1 套袋式除尘器处理达 标后通过 15m 高排气 (十九)再生加工过程中产生废气、 筒排放。造粒产生的非 粉尘的加工车间应设置废气、粉尘收 甲烷总烃通过集气罩 符合 集处理设施,通过净化处理,达标后 收集后,引入 1 套 UV 排放。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 设施后通过 15m 排气 筒排放。 本项目撕碎机、破碎机、 (二十)对于加工过程中噪音污染大 清洗水槽等高噪声设 的设备,必须采取降噪和隔音措施, 备采取厂房隔声等降 企业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措施,厂界可以满 符合 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 噪声排放标准》。 噪声排放标准》中 3 类 标准要求。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废 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15 年第 81 号公告)相关规定要求。 3 、《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65-2007) 根据《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主要 对废塑料的回收、贮存、运输、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程的污染控制和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出相关要求,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企业,主要涉及 废塑料的贮存、预处理及再生利用等。本项目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 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 9 — 表3 序 号 本项目与《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相符性分析 是否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符合 4 废塑料的回收、运输和贮存要求 4.1 回收要求 4.1. 1 废塑料的回收应按原料树脂 种类进行分类回收,并严格区 分废塑料来源和原用途。不得 回收和再生利用属于医疗废 物和危险废物的废塑料。 4.2 包装和运输要求 4.2. 1 废塑料运输前应进行包装,或 用封闭的交通工具运输,不得 裸露运输废塑料。 4.3 贮存要求 4.3. 1 废塑料应贮存在通过环保审 批的专门贮存场所内。 4.3. 2 4.3. 3 本项目回收的废塑料为 洛阳及周边城市的废洗 洁精瓶、洗衣液瓶等废 塑料,不回收和利用属 于医疗废物和危险废物 的废塑料。 符合 本项目外购的废塑料均 已经过打包,使用符合 要求的运输工具,不使 废塑料裸露。 符合 本项目车间设置原料储 存区,目前正在办理相 符合 关环保手续。 贮存场所必须为封闭或半封 本项目废塑料暂存于封 闭型设施,应有防雨、防晒、 闭的车间内,具备防雨、 符合 防渗、防尘、防扬散和防火措 防晒、防渗、防尘、防 施。 扬散和防火措施。 不同种类、 不同来源的废塑料, 本项目废塑料按种类、 符合 应分开存放。 来源分区存放。 5 废塑料的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要求 5.1 预处理工艺要求 5.1. 1 废塑料预处理工艺主要包括 分选、清洗、破碎和干燥。 5.1. 2 5.1. 3 5.1. 4 — 10 — 本项目预处理工艺主要 有分拣、破碎、清洗、 干燥、分选。 废塑料预处理工艺应当遵循 先进、稳定、无二次污染的原 则,应采用节水、节能、高效、 本项目破碎、清洗、干 低污染的技术和设备;宜采用 燥均为机械化作业。 机械化和自动化作业,减少手 工操作。 废塑料的分选宜采用浮选和 光学分选等先进技术;人工分 本项目分选采用静电分 选应采取措施确保操作人员 选机,技术成熟可靠 的健康和安全。 废塑料的清洗方法可分为物 本项目清洗为机械化物 理清洗和化学清洗,应根据废 理清洗,不使用任何化 塑料来源和污染情况选择清 学清洗剂。 洗工艺;宜采用节水的机械清 洗技术;化学清洗不得使用有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5.1. 5 5.1. 6 5.2 5.2. 1 5.2. 2 5.2. 3 5.2. 4 5.3 5.3. 1 5.3. 2 5.3. 3 5.3. 4 毒有害的化学清洗剂,宜采用 无磷清洗剂。 废塑料的破碎宜采用干法破 本项目撕碎工序设置有 碎技术,并应配有防治粉尘和 除尘装置,破碎工序采 噪声污染的设备。 用湿法破碎。 废塑料的干燥方法可分为人 工干燥和自然干燥。人工干燥 本项目采用离心式机械 宜采用节能、高效的干燥技术, 甩干机进行干燥脱水处 如冷凝干燥、真空干燥等;自 理。 然干燥的场所应采取防风措 施。 符合 符合 再生利用技术要求 废塑料应按照直接再生、改性 再生、能量回收的优先顺序进 行再生利用。 宜开发和应用针对热固性塑 料、混合废塑料和质量降低的 废塑料的新型环保再生利用 技术。 含卤素的废塑料宜采用低温 工艺再生,不宜焚烧处理;进 行焚烧处理时应配备烟气处 理设备,焚烧设备的烟气排放 应符合 GB18484 的要求。 不宜以废塑料为原料炼油。 本项目废塑料进行直接 再生利用。 符合 本项目不涉及。 / 本项目不涉及。 / 本项目不涉及。 / 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要求 废塑料的再生利用项目必须 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环 保审批。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 价和“三同时”制度。未获环 保审批的企业或个人不得从 事废塑料的处理和加工。 进口废塑料作为生产原料的 企业应具有固体废物进口许 可证,进口的废塑料应符合 GB16487.12 要求 新建废塑料再生利用项目的 选址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不 得建在城市居民区、商业区及 其他环境敏感区内;现有再生 利用企业如在上述区域内,必 须按照当地规划和环境保护 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限期搬 迁。 再生利用项目必须建有围墙 并按功能划分厂区,包括管理 本项目目前正在办理相 关环保手续,评价要求 符合 企业严格执行“三同时” 制度。 本项目原料不涉及进口 废塑料。 符合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 于华阳产业集聚区循环 园区,周边无居民区及 商业区,位于邙山陵墓 符合 群遗址保护区范围内, 孟津县文物管理局已于 厂区建设时出具证明, 地下无文物遗迹。 本项目厂区设有围墙, 符合 厂内分管理区、原料区、 — 11 — 区、原料区、生产区、产品贮 存区、污染控制区(包括不可 利用的废物的贮存和处理 区)。各功能区应有明显的界 线和标志。 5.3. 5 所有功能区必须有封闭或半 封闭设施,采取防风、防雨、 防渗、防火等措施,并有足够 的疏散通道。 5.4 污染控制要求 5.4. 1 5.4. 2 5.4. 3 5.4. 4 — 12 — 生产区、成品区等,功 能分区明确。 项目各功能区均位于封 闭式车间内部,安装相 关消防设施,具备防风、 符合 防雨、防渗、防火等措 施,各功能区间有足够 的疏散通道。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员工 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等过 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 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厂区产生 产废水设置絮凝气浮机 的生活废水,企业应有配套的 对清洗废水进行预处理, 废水收集设施。废水宜在厂区 预处理后废水通过厂区 内处理并循环利用。处理后的 符合 管网排入厂区内污水处 废水排放应按企业所在环境 理站处理,经处理后尾 功能区类别,应执行 GB8978; 水 60%回用于清洗工艺, 并入市政污水管网集中处理 40%通过市政管网排入 的废水应符合 CJ3082 要求。 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 深度处理。外排废水满 足 CJ3082 要求。 本项目破碎工序产生的 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 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中产生 15m 高排气筒排放,非 的废气,企业应有集气装置收 甲烷总烃废气经 UV 光 集,经净化处理的废气排放应 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符合 按企业所在环境功能区类别, 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 应执行 GB16297 和 GB14554。 过 15m 排气筒排放,经 净化处理后的废气可以 满 足 GB16297 相 关 要 求。 采用焚烧方式对废塑料进行 能量回收时,焚烧设施应具有 / 本项目不涉及。 烟气处理设备,焚烧设施的烟 气排放应执行 GB18485。 / 能量回收过程中,除尘设备收 本项目不涉及。 集的焚烧飞灰一般应按危险 废物管理。其他气体净化装置 收集的固体废物和焚烧炉渣, 应按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进行鉴别,属于危险废物的按 照危险废物管理,否则按一般 工业固体废物管理。 5.4. 5 5.4. 6 预处理和再生利用过程中应 控制噪声污染,排放噪声应符 合 GB12348 的要求。 根据评价预测,本项目 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噪声 符合 符合 GB12348 的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不宜再生 废塑料预处理、再生利用过程 利用的废塑料,生产过 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分选 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 出的不宜再生利用的废塑料, 符合 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应按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并执 并执行相关环境保护标 行相关环境保护标准。 准。 6 废塑料再生利用制品要求 6.1 6.2 6.3 废塑料再生制品或材料应符 合相关产品质量标准,表面应 标有再生利用标志,具体要求 执行 GB/T16288。 不宜使用废塑料制造直接接 触食品的包装、制品或材料。 原属于食品接触类的塑料包 装、制品和材料,经单独回收 处理,达到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的,可用于制造食品接触类的 包装、制品或材料,并应标明 为再生塑料制造。 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在生产 过程中不得使用氟氯化碳类 化合物作发泡剂;制造人体接 触的再生塑料制品或材料时, 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的化学助 剂。 本项目产品为再生塑料 颗粒,评价建议外包装 符合 表面设置再生利用标志。 本项目不涉及。 / 本项目不涉及。 / 7 管理要求 7.1 7.2 7.3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 业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 责任制度,设置环境保护部门 或专(兼)职人员,负责监督 废塑料回收和再生利用过程 中的环境保护及相关管理工 作。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 业应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环 境保护培训。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 业应建立废塑料回收和再生 利用情况记录制度,内容包括 每批次废塑料的回收时间、地 点、来源(包括名称和联系方 式)、数量、种类、预处理情 况、再生利用时间,再生制品 名称、再生制品数量、再生制 本次评价要求企业建立、 健全环境保护管理责任 制度,设置环境保护部 门或专(兼)职人员, 符合 负责监督废塑料回收和 再生利用过程中的环境 保护及相关管理工作。 评价要求企业对所有工 作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 符合 训。 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废塑 符合 料再生利用情况记录制 度。 — 13 — 品流向、再生制品用途,并做 好月度和年度汇总工作。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 业应建立环境保护监测制度, 不同污染物的采样方法和频 评价要求企业建立环境 7.4 符合 次执行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 保护监测制度。 并做好监测记录以及特殊情 况记录。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 业应建立废塑料回收和再生 评价要求企业建立建设、 利用企业建设、生产、消防、 生产、环保等档案台账, 7.5 符合 环保、工商、税务等档案台账, 设专人管理,资料保存 并设专人管理,资料至少应保 五年以上。 存五年。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 评价要求企业建立污染 业应建立污染预防机制和处 7.6 预防机制和处理环境污 符合 理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染事故的应急预案。 制度。 废塑料的回收和再生利用企 企业承诺认真执行排污 7.7 业应认真执行排污申报制度, 申报制度,按时缴纳环 符合 按时缴纳排污费。 保税。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 范(试行)》相关规定要求。 4、《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 知》(国办发[2007]72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的先进的废 旧商品回收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11]49 号),加强废塑料加工利用 的污染防治,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环境安全,促进循环经济健 康发展,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联合制定《废塑料加工利用 污染防治管理规定》。本项目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4 本项目与《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符性分析 — 14 — 序 号 主要内容 3 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 废塑料加工利用必须符合国家相 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 关产业政策规定及《废塑料回收 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 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控制技术规范》,防止 防止二次污染。 二次污染。 禁止在居民区加工利用废塑料。 项目不在居民区,原料 禁止利用废塑料生产厚度小于 为废旧 PP、PE 塑料, 0.025mm 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 本 项 目 原 料 主 要 是 周 度小于 0.015mm 超薄塑料袋。禁 边 城 市 废 品 收 购 站 收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符合 符合 4 5 6 止利用废塑料生产食品用塑料袋。 集的废旧洗衣液、洗洁 禁止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从事 精瓶,不涉及危险化学 废塑料类危险废物的回收利用活 品、农药等污染的废弃 动,包括被危险化学品、农药等 塑料包装物,废弃的一 污染的废弃塑料包装物,废弃的 次 性 医 疗 用 塑 料 制 品 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如输液 (如输液器、血袋)等; 器、血袋)等。 项目不生产厚度小于 0.025mm 的超薄塑料购 物 袋 和 厚 度 小 于 0.015mm 超薄塑料袋。 项目采用污水处理站 对项目废水进行处理, 无符合环保要求污水治理设施的, 污 泥 经 压 滤 机 脱 水 处 禁止从事废编织袋造粒、缸脚料 理后由环卫部门处置。 符合 淘洗、废塑料退镀(涂)、盐卤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废 编 织 分拣等加工活动。 袋造粒、缸脚料淘洗、 废塑料退镀(涂)、盐 卤分拣等加工活动。 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 废塑料加工利用单位应当以环境 处置。金属、橡胶等杂 无害化方式处理废塑料加工利用 物置入包装袋内,暂存 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滤网;禁 于生产车间内一般固 止交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单位或个 符合 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 人处置。禁止露天焚烧废塑料及 纤维、渣土、木块等与 加工利用过程产生的残余垃圾、 生活垃圾一同交由市 滤网。 政环卫部门处理 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应当符 合《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以 及环境保护部关于进口可用作原 料的固体废物和废塑料环境保护 管理相关规定。禁止进口未经清 洗的使用过的废塑料。禁止将进 口的废塑料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进口许可证载明的利用企业以外 的单位或者个人,包括将进口废 / 塑料委托给其他企业代为清洗。 本项目不涉及。 进口废塑料分拣或加工利用过程 产生的残余废塑料应当进行无害 化利用或者处置;禁止将上述残 余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售。 进口废纸加工利用企业应当对进 口废纸中的废塑料进行无害化利 用或者处置;禁止将进口废纸中 的废塑料,未经清洗处理直接出 售。 / 进口废塑料加工利用企业发现属 本项目不涉及。 于国家禁止进口类或者不符合环 境保护控制标准的进口废塑料, — 15 — 应当立即向口岸海关、检验检疫 部门和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并配 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废塑料加工利用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相 关规定要求。 5、《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本项目各生产设备均不在《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 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和第四批范围内,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加快淘 汰落后生产能力和落后高耗能设备的政策要求。 6、《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 见》(洛政[2021]7 号) 对照《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 意见》,全市划定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 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并实施分类管控,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 布示意图,本项目位于孟津区送庄镇,属于重点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 元指人口密集、资源开发强度较大、污染物排放强度相对较高的区域, 主要推动空间布局优化和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深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 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排放,防控生态环境风险,守住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与洛阳市“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区送庄镇,根据洛阳市“三线一单”生态环 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分情况,本项目所在区域为“重点管控单元”,项目 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源保 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亦不在洛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域范围内。据孟津县 文物管理局出具的《孟津县地下文物处理证明书》,区域地下未发现文 物遗迹。 故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所在区域孟津区 2020 年环境空气中 SO2、NO2、CO、O3 相 应浓度值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PM10、 PM2.5、相应浓度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 准;项目周边敏感点护庄村非甲烷总烃监测值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 — 16 — 标准详解》中的小时浓度限值 2.0mg/m3 要求。 项目废水最终排入黄河渠,黄河渠监测断面地表水中 COD 、 NH3-N 、 BOD5 、 总 磷 、 石 油 类 均 可 达 到 《 地 表 水 环 境 质 量 标 准 》 (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区域地表水环境较好。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 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生产废水通过车 间絮凝气浮+汉鼎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均满 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及送庄镇污水处理 厂进水指标。 原料撕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袋式除尘器中 进行处理,最终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造粒挤出过程中产生的非 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入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一 体化装置中进行处理后,通过 15m 高的排气筒排放,废气满足《合成 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特别排放限值和《关于 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的要求。本项目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 标排放,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原有功能级别,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控制要求。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位于孟津区送庄镇洛阳循环经济园区内,不在高污染燃料禁 燃区范围内,项目使用能源均为电能,由孟津区电网统一提供;项目用 水由区域供水管网提供,不涉及自备井取水;项目系租用洛阳汉鼎金属 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现状厂房,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 规划要求,不属于河南省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本项目不涉及岸线管控。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洛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0 年 12 月),本项目建设 情况与孟津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对比情况见下表。 表 5 与洛阳市孟津县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 项目 孟津 污染 县送 物排 庄镇 放管 控 文件要求 本项目特点 重点行业二氧化硫、 本项目不排放二氧 氮氧化物、颗粒物、 化硫、氮氧化物,排 VOCs 全面执行大气 放的颗粒物、VOCs 污染物特别排放限 执行大气污染物特 相符性 相符 — 17 — 值。新改扩建设项目 别排放限值,并满足 主要污染物排放应 总量减排要求 满足总量减排要求。 根据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内容与《洛阳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 孟津县送庄镇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要求相符。 7、《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工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 通知》(洛市环[2018]83 号) 为切实加强对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环境监管,深化工业无组织排 放污染治理,进一步明确无组织排放的治理措施和标准,全面提升工业 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印发了关于做好工业无组织排放 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本项目与《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工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工 作的通知》(洛市环[2018]83 号)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6 序号 洛市环[2018]83 号文件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十二 其他行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一)厂容厂貌基本要求 1 厂区道路全部硬化、裸露土地 全部绿化,有专职卫生保洁人 本项目厂区道路全部硬 符合 员和道路洒水保洁车辆和设施, 化、裸露土地全部绿化。 厂区保持清洁和有序。 2 本项目车间布局合理, 厂区布局合理,符合生产流程, 符合生产流程,办公区 生活区和生产区相对分立,各 和生产区相对分立,各 类警示牌、提示牌、引导牌设 类警示牌、提示牌、引 符合 置完善,车间内应划出检查、 导牌设置完善,车间内 参观线路和通道,每个作业区 应划出检查、参观线路 应设置标识牌。 和通道,每个作业区应 设置标识牌。 3 — 18 — 场内基础设施完善,雨污分离, 本项目厂内实施雨污分 符合 管网配套,污水处理设施完善, 离,生活污水经化粪池 生活垃圾定点存放,定时清运。 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 网,生产废水经管网进 入市场污水处理站处理, 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 后尾水60%进入中水回 用系统处理回用,40% 进入市政管网排入送庄 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 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 垃圾桶内,定时清运。 生活领域不使用燃煤,无燃煤 散烧设施,职工食堂餐饮油烟 设施完善。各类物料无露天堆 放,厂房内各类物料分类有序 存放。 本项目不设食堂。各类 物料无露天堆放,于车 符合 间内有序存放。 (二) 工业堆场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本项目不涉及散流体物 符合 料的使用。 4 (三)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通用控制措施 1 物料加工。物料加工(包括鄂 破、粉碎、筛分、球磨、混料、 均化、搅拌、挤压、成型等生 产工艺)应在密闭的空间或容 本项目撕碎机设置有喷 器内作业;铲装作业时采取喷 淋装置,对撕碎过程中 雾、洒水抑尘措施;均化和混 产生的粉尘进行喷淋降 符合 料工艺应在封闭环境中进行, 尘,并设置袋式除尘器 压制成型工艺产生粉尘时应当 处理产生的粉尘。破碎 配备除尘设施;在不改变物料 机采用湿法作业。 特性和不影响生产作业的条件 下物料加工实施湿法作业,禁 止露天作业。 2 窑炉烧制。窑炉烧制(包括进 料、出料、烘干、焙烧、煅烧、 熔炼、烧铸、拉丝、拉平等生 产工艺)的进料和出料产生粉 尘的应配备除尘设备;物料输 送应当全程封闭,受料点、卸 料点采取喷雾抑尘措施或设置 密闭罩,并配备除尘设施;开 启式窑炉上方应建设集气罩, 本项目不涉及窑炉烧制。符合 收集窑炉窑炉废气,配备除尘 设备;各种投料孔不操作时应 当关闭,取消烟气排放的旁路; 生产设备和环保设备应同步运 行,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 时,生产工艺设备应当同步停 运,连续生产型企业(如玻璃、 焦化等行业)应当建设备用的 环保设备。 3 后期加工。后期加工(包括切 本项目片料经过干燥后 符合 割、翻砂、打磨、抛光、淬火、 直接落入吨包内,在封 包装等生产工艺)应在密闭的 闭车间内工作,无露天 空间或容器内作业,切割、翻 作业。 砂、打磨、抛光等产生粉尘的 — 19 — 工艺应配备除尘设备,蘸油淬 火工业应配备油烟收集净化设 施,禁止露天作业。 (四)VOCs无组织排放通用控制措施 — 20 — 1 VOCs物料的储存、转移和输送。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储罐 或密闭容器中;盛装VOCs物料 本 项 目 使 用 的 VOCs 物 的容器应存放于储存室内或至 料主要为PP、PE料,均 少设置遮阳挡雨等设施;VOCs 封闭存放在封闭车间内,符合 物料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 采用传送带或螺旋输送 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VOCs物料 机输送。 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盛装VOCs 物料的容器在非取用状态时应 加盖保持密闭。 2 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过程控制。 以VOCs为原料的生产过程(如 化学反应、分离精制、配料加 工等)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 本项目不涉及该类生产 符合 空间内进行;分离精制、投料、 过程 卸(出、放)料、产品分装(灌装、 包装)等工艺废气应当进行 VOCs收集净化。 3 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控制。 含VOCs产品的使用过程(如混 项目清洗、造粒工艺在 合、涂装、印刷、粘结、清洗、 封闭车间内部进行,且 干燥、成型作业等)应采用密闭 设集气罩+高效净化处 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进行,并 理设施进行处理。同时 符合 配备VOCs收集净化设施;企业 设台账对物料是的使用、 应记录含VOCs产品的名称、使 回收、废弃、排放情况 用量、回收量、废弃量、排放 进行记录。 去向以及VOCs含量,保存原始 记录。 4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生产 设备和环保设备应同步运行, 环保设备发生故障或检修时生 产设备应同步停运,生产设备 本项目生产设备和环保 和环保设备实行“一键式”控制; 设备实行“一键式”控制。 废气收集系统排风罩的设置应 集 气 罩 设 置 符 合 符合GB/T16758《排风罩的分 GB/T16758规定要求, 符合 类及技术条件》的规定;应记 VOCs 收 集 处 理 设 备 设 录废气收集系统、VOCs处理设 运行台账,记录主要运 施的主要运行信息,如运行时 行信息。 间、废气处理量、关键运行参 数(如有机废气燃烧装置的燃烧 温度、吸附装置的吸附剂再生/ 更换周期)等。 6 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与装载设 施。储存VOCs的罐体应采用液 体镶嵌式密封、机械式鞋形密 封、双封式密封等高效密封方 式的浮顶罐;采用固定顶罐,应 安装密闭排气系统,排气至 VOCs处理设施。 7 废水液面VOCs逸散。含VOCs 的废水处理设施应加盖密闭, 对VOCs进行收集净化。 不涉及 符合 本 项 目 不 涉 及 含 VOCs 符合 的废水处理设施。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工业无组织 排放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洛市环[2018]83 号)中的相关规定。 8、《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1 年大气、水、 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 环攻坚[2021]5 号)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循环经济园区内, 在租用汉鼎市场厂房进行建设, 不涉及污染地块的使用,不在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保护范围内。 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属于新建项目,不属于散乱污 企业。 项目不涉及工业炉窑的使用。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水处理设 施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项目与洛环 攻坚[2021]5 号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7 洛环攻坚[2021]5 号相关内容及相符性分析 序号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 是否 性分析 符合 1 严格环境准入。 (1)从严从紧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 设。全市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 产能的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 传统煤化工(甲醇、合成氨)、焦化、铸 造、铝用碳素、耐火材料制品、砖瓦窑、 铅锌冶炼(含再生铅)等高耗能、高排放 和产能过剩的产业项目,严格项目备案审 查、强化项目现场核查,保持违规新增产 能项目露头就打的高压态势。 (2)严格执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生 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 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强化项目环 评及“三同时”管理,国家、省级绩效分 级重点行业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达到 B 级以上要求。 本项目为废 符合 旧资源综合 利用项目, 不属于高耗 能、高排放 和产能过剩 的产业项目 。本项目已 经孟津县发 改委准许备 案。 本项目符合 区域“三线 一单”要求, 正在环评手 续。本项目 — 21 — 行业尚未发 布国家、省 级绩效分级 重点行业要 求。根据项 目产污特点 ,参照塑料 制品行业B 级企业指标 执行。 2 加强工业企业 VOCs 全过程运行管理。巩 本项目无废 固 VOCs 综合治理成效,聚焦提升企业废 气排放系统 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 旁路设施。 鼓励企业采用高于现行标准要求的治理措 涉 VOCs 工 施,取消废气排放系统旁路设置,因安全 序全部在专 生产等原因必须保留的,应将旁路保留清 用封闭车间 单报市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加强日常监管。 内进行,并 强化 VOCs 无组织排放收集,在保证安全 设高效集气 的前提下,实施含 VOCs 物料全方位、全 处理设施对 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实现厂房由开敞 废气进行收 变密闭、由常压变负压、由逸散变聚合、 集治理,可 空气由污浊变清新的“四由四变”目标。 实现厂房的 2021 年 3 月底前,印刷工业、制鞋工业、 “四由四 蘸油热处理等行业完成全过程提标治理。 变”,废气 排放可达到 现行相关标 准要求。 符合 《洛阳市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 (二)分类实施土壤污染源头防治 1 — 22 — 本项目为废 8.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按照《洛阳市加 塑料加工利 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落实相关禁、 用项目,对 限塑政策。强化源头管控,构建塑料制品 废塑料分类 禁限体系,加强产业支撑,构建替代产品 收集、分类 保障体系,规范回收处置,构建废弃物回 处理。企业 收利用体系,加强示范引导,构建绿色低 为新建项目, 碳生活方式,强化执法检查,构建市场监 正在办理环 督管理体系。……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塑 符合 评手续,拟 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处置等环境监管, 在生产过程 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持续推进废塑 中对产生的 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各县(区)政府要 废水、废气、 组织开展联合专项行动,加强对塑料污染 固废采取有 治理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严格取缔废塑 效治理措施, 料加工利用“散乱污”企业及非正规集散 不属于“散 地。…… 乱污”企业。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洛阳市 2021 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及农业农村污 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2021]5 号)相关要求。 9、洛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洛阳市2021挥发 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洛环攻坚办[2021]18号) 本项目设有造粒工序,涉及VOCs 的排放,本项目与洛环攻坚办 [2021]18号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8 序号 1 3 项目与洛环攻坚办[2021]18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 文件内容 相符性分析 全面提升VOCs无组织防 项目塑料造粒工序全部在封闭 治水平。2021年4月底前, 车间内进行,且安装有高效集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塑 气罩+UV光催化氧化+活性炭 料制品、橡胶制品、油墨 吸附+催化燃烧+15m排气筒对 涂料胶粘剂、岩棉制造等 该部分VOCs废气进行收集处 行业完成VOCs无组织排 理并达标排放。 放提升治理。治理标准: 建立原辅料存储间、调配 间;VOCs物料转移运输、 干燥、清洗等生产过程应 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 杜绝废气通过生产车间门 窗、通风口等部位外逸, 整体车间成微负压状态; 对VOCs产生工序实施二 次密闭,并安装收集、净 化处理设施,淘汰收集率 低、风量不达标的集气罩; 按照“一厂一策”要求, 对污染防治设施去除率进 行核算,去除率稳定达标 的,对污染防治设施实施 升级改造。 强化 VOCs 环境监管 本项目在造粒的过程中产生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VOCs,严格按照规定实行区域 提高 VOCs 排放重点行业 内VOCs排放削减替代。本项目 环保准入门槛,严格控制 位于华阳产业集聚区循环园区, 新增污染物排放量。严格 系租用汉鼎市场现状厂房进行 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 建设,位于邙山陵墓群建设控 刷、工业涂装等高 VOCs 制地带,该市场设立时已由孟 排放建设项目,新建涉 津县文物管理局对该市场工程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要 红线范围内进行勘探,并出具 入园区…;严格涉 VOCs 《孟津县地下文物处理证明书》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并同意报批。 实行区域内 VOCs 排放等 量或倍量削减替代,并将 — 23 — 替代方案落实到企业排污 许可证中,纳入环境执法 管理。…城市建成区内不 得新建 VOCs 年排放量在 100 千克以上的工业项目 (集中喷涂中心项目除 外)。…在饮用水水源地 保护区及居民区、医院、 学校、科研、行政办公、 文物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 域建设涉 VOCs 项目,应 当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控制。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洛环攻坚办[2021]18 号相关规定要求。 10、《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发 改[2020]2 号)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发展改革委 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加快 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 [2020]419 号),进一步加强白色污染治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 案。 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相 符性分析见下表。 表 9 本项目与《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相符性分析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 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本项目属 于利用废 塑料加工 再生颗粒 项目,位于 华阳产业 集聚区东 区(循环经 济园),可 减少塑料 垃圾填埋 量。 符合 (三)规范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 2.推进资源化能源化利用。鼓励废旧塑料资源化 利用企业和项目入驻静脉产业园,推动塑料废弃 物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集中化和产业化。鼓励 可降解替代产品供应商建立逆向回收体系,推动 可降解替代材料循环化、资源化利用。推进分拣 成本高、不宜资源化利用的塑料废弃物能源化利 用,加强垃圾焚烧发电等企业的运行管理,确保 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最大限度降低塑料垃 圾直接填埋量。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加快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 行动方案》中的相关规定。 11、洛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 24 — 塑料污染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及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 展,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在 2020 年 1 月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 [2020]80 号),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也于 2020 年 6 月制定了《加快 白色污染治理 促进美丽河南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豫发改环资 [2020]419 号)对我省塑料污染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我市做为河 南省四个试点城市之一先行推进开展了试点示范,于 2020 年 9 月引发 了《关于印发洛阳市加快白色污染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洛发改 [2020]2 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动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根 据“实施方案”重点任务先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表 10 本项目与《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相符性分 析 主要内容 本项目相符性分析 是否 符合 1、严格执法监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 行政处罚方法》、《行政主管部门移送 本项目属于新建利 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 用废塑料加工造粒 等法律法规要求强化执法监管;开展废 项目,正在办理环评 塑料回收利用处置专项执法检查,加强 手续,拟在生产过程 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 中采用有效措施对 符合 管,依法查处违法排污等行为;加强垃 产生的废水、废气、 圾焚烧发电企业运行监管;持续开展废 固废进行治理,可以 塑料回收利用排查,严格取缔废塑料加 实现达标排放,不属 工利用“散乱污”企业及非正规集散地; 于“散乱污”企业。 严厉查处医疗废物非法处理利用及处置 行为;推进废塑料加工利用行业整治。 2、严格环境准入。严格项目环评审批, 本项目为新建废塑 对列入禁止生产的超薄塑料袋、厚度低 料加工造粒项目,位 于 0.01 毫米聚乙烯农膜、含塑料微珠日 于华阳产业集聚区 化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 循环园区,根据预测 料棉签等项目不予环评审批;新上废旧 本项目VOCs排放量 塑料资源化利用项目环评审批执行入驻 为0.385t/a, 实行VOC 产业集聚区、合规的工业园区或循环经 s排放总量等量削减 济园区原则,VOCs 排放量不超过 0.5 吨 替代。VOCs执行《合 /年,并实行 VOCs 排放总量削减替代; 成树脂工业污染物 持续推进废塑料回收利用企业废气提标 排放标准》(GB315 治理,废气污染物全面执行 VOCs 特别 72-2015)特别排放 排放标准限值。 标准限值。 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 — 25 — 知》中的相关规定。 12. 《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1 修订版)》 本项目属于废旧资源综合利用业,本行业尚未发布相应应急减排措 施制定技术指南,鉴于本项目与塑料制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类似,故参 照塑料制品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执行。本项目与指南 B 级以上 要求相符性分析如下。 表 11 项目与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B 级要求相符性分析 差异化指标 原料、能源 类型 生产工艺及 装备水平 废气收集及 处理工艺 — 26 — B 级企业 本项目 能源使用电、天然气、 本项目以电为能源 液化石油气等能源。 1.本项目属于《产业 1.属于《产业结构调整 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指导目录(2019 年 (2019 年版)》允 版)》鼓励类和允许 许类项目; 类; 2.本项目符合废塑 2.符合相关行业产业 料加工行业产业政 政策; 策; 3.本项目符合河南 3.符合河南省相关政 省相关政策要求; 策要求; 4.符合市级规划。 4.本项目符合洛阳 市相关规划要求。 1.投料、挤塑、注塑、 1.本项目涉及挤出 滚塑、吹塑、压延、 工艺,项目挤出工艺 挤出、造粒、热定型、 全部在封闭车间内 冷却、发泡、熟化、 进行,挤出机设集气 罩对废气进行收集 干燥等涉 VOCs 工 序采用密闭设备或在 后处理,集气罩 密闭空间内操作,废 VOCs 控制风速 气有效收集至 VOCs 0.5m/s,可实现车间 废气处理系统,车间 外无异味。 外无异味;采用局部 2.本项目 VOCs 治理 集气罩的,距集气罩 采用 UV 光催化氧 开口面最远处 VOCs 化+活性炭吸附+催 无组织排放位置,控 化燃烧法。 制风速不低于 0.3 米 3.本项目不涉及粉 料使用,撕碎工序在 /秒; 封闭车间内进行,并 2.VOCs 治理采用燃 烧工艺(包括直接燃 采用集气罩+袋式除 烧、催化燃烧和蓄热 尘器对颗粒物收集 燃烧),或静电、吸 治理。 附、低温等离子、生 4.本项目废活性炭 物法等两级及以上组 以密闭桶储存,置于 合工艺处理(采用一 危废暂存间内,设危 次性活性炭吸附的, 废台账。 相符性 相符 相符 符合 无组织管控 排放限值 活性炭碘值 800mg/g 5.本项目不涉及 及以上); NOx 排放。 3.粉状物料投加、配混 应在封闭车间内进行, PM 有效收集,并采 用袋式除尘等高效除 尘技术; 4.废吸附剂应密闭的 包装袋或容器储存、 转运,并建立储存、 处置台账; 5.NOx 治理采用低氮 燃烧、SNCR/SCR 等 适宜技术。 1.VOCs 物料存储于 密闭的容器、包装袋、 储罐、储库、料仓中; 盛装 VOCs 物料的 容器或包装袋存放于 室内;盛装 VOCs 1.项目 VOCs 物料为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 PP、PE 瓶体,全部 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 存放于封闭车间内 盖、封口,保持密闭; 部,常温下无 VOCs 2.粉状物料采用气力 产生和排放。 输送、管状带式输送 2.项目无粉料及液 机、螺旋输送机等自 态 VOCs 物料使用。 动化、密闭输送方式; 3.项目挤出工序设 粒状物料采用密闭的 集气罩收集有机废 包装袋、容器或罐车 气并引至 UV 光催 进行物料转移;液态 化氧化+活性炭吸附 VOCs 物料采用密闭 +催化燃烧设施进 容器或罐车输送; 行处理。 3.产生 VOCs 的生产 4.项目租用车间内 工序和装置应设置有 地面全面硬化,并每 效集气装置并引至 日保洁,确保整洁无 VOCs 末端处理设施; 积尘。 4.厂区道路及车间地 面硬化,车间地面、 墙壁、设备顶部整洁 无积尘;厂内地面全 部硬化或绿化,无成 片裸露土地。 1.全厂有组织 PM、 1.经预测,项目 PM NMHC 有组织排放 有组织排放浓度 浓度分 4.0mg/m3,NMHC 有组织排放浓度 别不高于 10、 3 25.1mg/m3,可满足 30mg/m ; 2.VOCs 治理设施同 相应要求。 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分 2.项目 VOCs 治理设 符合 符合 — 27 — 监测监控水 平 环境 管理 水平 环 保 档 案 台 账 — 28 — 别达到 100%和 80%; 施同步运行率可达 去除率确实达不到的, 100%。去除率达到 生产车间或生产设备 82%,厂界监控点非 的无组织排放监控点 甲烷总烃排放浓度 NMHC 浓度低于 可达到相应要求。 3.本项目无锅炉。 4mg/m³,企业边界 1hNMHC 平均浓度 低于 2mg/m³; 3.锅炉烟气排放限值 要求:燃气锅炉 PM、 SO2、NOx 排放浓度 分别不高于:5、10、 50/30mg/m3 项目有组织排放口 将按生态环境部门 1.有组织排放口按生 要求安装烟气排放 态环境部门要求安装 自动监控设施 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 (CEMS),并按要 施(CEMS),并按要 求联网; 求联网; 项目已制定监测计 2.有组织排放口按照 划,有组织排放口按 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 照排污许可证要求 自行监测; 开展自行监测; 3.涉气生产工序、生产 涉气生产工序、生产 装置及污染治理设施 装置及污染治理设 按生态环境部门要求 施拟按生态环境部 安装用电监管设备, 门要求安装用电监 用电监管设备与省、 管设备,用电监管设 市生态环境部门用电 备与省、市生态环境 监管平台联网。 部门用电监管平台 联网。 1. 环评批复文件和 竣工环保验收文件或 环境现状评估备案证 明; 2. 国家版排污许可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证; 正在办理相关手续。 3.环境管理制度(有组 拟严格按照国家及 织、无组织排放长效 地方规定编制、申报 管理机制,主要包括 并保管相关环保档 岗位度等); 案。 4.废气治理设施运行 管理规程; 5.一年内废气监测报 告(符合排污许可证 监测项目及频次要求) 1.生产设施运行管理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 信息(生产时间、运 尚未开始建设,建成 符合 符合 符合 记 录 人 员 配 置 运输方式 运输监管 行负荷、产品产量 后,拟按照要求建立 等); 相关台账记录 2.废气污染治理设施 运行管理信息; 3.监测记录信息(主要 污染排放口废气排放 记录等); 4.主要原辅材料消耗 记录; 5.燃料消耗记录; 6.固废、危废处理记录; 7.运输车辆、 厂内车辆、 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子 台账(进出场时间、 车辆或非道路移动机 械信息、运送货物名 称及 运量等)。 配备专职环保人员, 项目拟设 1 名专职 并具备相应的环境管 环保人员分管环保 理能力(学历、培训、 相关工作 从业经验等)。 1.公路运输使用国五 及以上排放标准的重 型载货车辆(重型燃 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 标准)或新能源车辆 比例不低于 80%,其 他车辆达到国四排放 标准; 2.厂内运输车辆达到 国五以上排放标准 (重型燃气车辆达到 国六排放标准)或使 用新能源车辆比例不 低于 80%,其他车辆 达到国四排放标准 (重型燃气车辆达到 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 ); 3.厂内非道路移动机 械达到国三及以上排 放标准或使用新能源 机械比例不低 80%。 日均进出货物 150 吨(或载货车辆日进 出 10 辆次)及以上 符合 项目使用公路运输 运载原料及成品,所 有车辆均达到国五 以上排放标准。 项目自身日均进出 货物约 33t,每车 6t,约 6 辆次,未达 符合 符合 — 29 — (货物包括原料、辅 料、燃料、产品和其 他与生产相关物料) 的企业,或纳入我省 重点行业年产值 1000 万及以上的企业,应 参照《重污染天气重 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 理技术指南》建立门 禁视频监控系统和电 子台账;其他企业建 立电子台账。 到电子门禁标准,拟 建立电子台账。 同时项目为租用汉 鼎市场标准化厂房 进行建设,出入使用 汉鼎市场出入口,不 另设出入口,汉鼎出 入口拟设门禁监控 系统。 13.洛阳市邙山陵墓群保护条例 第十二条 邙山陵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分为西段、中段、东段和夹河 段。 (一) 西段:洛阳市北郊、孟津县境内,北魏陵区。 北界孟津县常袋乡酒流凹村至孟津县城关镇缠阳村至孟津县城关 镇水泉村;西界孟津县常袋乡酒流凹村至洛阳市西工区红山乡杨冢村南; 东界孟津县城关镇水泉村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小李村南;南界洛阳市西 工区红山乡杨冢村南至洛阳市邙山镇苗南村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小李 村南。 (二) 中段:洛阳市北郊、孟津县境内,东汉陵区。 北界孟津县城关镇水泉村至孟津县白鹤镇牛庄村至孟津县会盟镇 李家庄村;西界孟津县城关镇水泉村至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小李村南;东 界孟津县与偃师市的分界线;南界洛河河道北堤。 (三) 东段:偃师市境内,东汉、曹魏、西晋陵区。 北界孟津县会盟镇李家庄村、小集村至偃师市邙岭乡东蔡庄村至偃 师市山化乡游殿村;西界孟津县、偃师市的分界线;东界偃师市山化乡 游殿村至偃师市山化乡忠义村;南界洛河河道北堤。 (四) 夹河段:偃师市境内伊洛河交汇处,东汉陪葬墓区。 北界洛河北堤;西界洛阳市洛龙区李楼乡潘寨村至洛阳市洛龙区李 楼乡焦寨村;东界偃师市首阳山镇古城村至翟镇镇王七村;南界伊河北 堤。 建设控制地带依法重新划定的,从其新的规定。 第十六条 在邙山陵墓群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符合 邙山陵墓群保护规划,确保邙山陵墓群的安全,并不得破坏邙山陵墓群 — 30 — 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在依法报有关部门批准前,应当征求市文物 行政部门的意见。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经济循环园区,属于邙山陵墓群遗 址保护区范围内,项目选址与邙山陵墓群遗址保护区位置关系详见附图 五。本项目租赁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根据孟 津县文物管理局对河南普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河南普瑞环保科技有限 公司为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情况说明见附件)再生资 源交易项目出具的证明,地下无文物遗迹,且本项目租赁现状厂房进行 建设,不涉及土建,对地下文物的影响较小。 — 31 — 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 我国塑料制品使用范围十分广泛且用量巨大,同样废塑料产生量也极高,因塑料难 于自然降解的特性,如果将废塑料不做处理释入环境,不仅是对资源的极大浪费,还会 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据不完全统计,2020 年河南省废塑料产生量达到 700 万吨,仅我 市年废塑料产生量就可达到 75~80 万吨,其回收率仅约 19%,仍有大量废塑料尚未得到 回收利用,孟津除现有企业中再生洛阳宏润塑业有限公司外,近年陆续通过了洛阳奥腾 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 1 万吨塑料颗粒项目、洛阳杭发废旧塑料回收有限公司年产 6000 吨塑料垃圾桶,14000 吨再生塑料颗粒项目等项目的环评手续办理工作,其他县、 区也陆续通过了多家类似企业的环评手续办理,其废塑料总回收处理量可达到每年 8 万 吨左右,但仍存在约 50 万吨/a 的市场缺口。 针对洛阳市及其周边再生资源市场现状,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提出了再生资 源交易市场项目,该项目于 2020 年 6 月编制完成《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 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 2020 年 7 月取得孟津县环保局批复,环 评批复文号为孟环告知[2020]26 号,据该环评,该项目建设车间 5 座,并配套建设市场 内部雨、污水管网、公共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拟将车间外租给入驻从事再生资源(主 要是废塑料等非金属废料)回收、购销、加工的企业,以图起到规范化、集中化废塑料 建设 内容 回收利用企业经营场所的作用。该项目于 2020 年 8 月开始建设,预计将于 2020 年 9 月 建设完毕,现正在进行招商引资工作。 在此背景下,洛阳鸿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通过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招商引资 进驻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拟投资 600 万元,配置破碎机、挤出机 等设备,进行废旧塑料回收加工造粒工作,项目建成后生产规模可达年处理 5000 吨废 塑料,可有效填补洛阳市及其周边废塑料回收再利用的市场空缺,具有良好的经济、环 境与社会效益。 1、主要工程内容 本项目系洛阳鸿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322MA9GNENE23) 租用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简称“汉鼎市场”)现状厂房 5#厂 房中部 5 跨(面积 1850m2)进行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表 12 工程建设内容 — 32 — 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内容及规模 备注 主体工程 公用工程 废 水 环保工程 废 气 生产车间 钢构,1850m2 租用现状 供水 市政供水 依托现状 供电 接自孟津电网 依托现状 生活废水 化粪池+市政管网 依托现状 生产废水 车间内絮凝气浮机+汉鼎 污水处理站+市政管网 车间新建絮凝气浮预处 理设施+依托汉鼎市场 污水处理站 撕碎机 喷淋降尘+脉冲袋式除尘 器+15m 高排气筒,1 套 新建 破碎机 湿法作业 新建 破碎粉 尘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 造粒非甲烷总烃 附+催化燃烧系统+15m 排 气筒,1 套 厂房隔声 / 生活垃圾桶 若干,收集生活垃圾 新建 一般固废暂存间 3m2,生产车间内 新建 危废暂存间 3m2,生产车间内 新建 噪声 固 废 新建 2、生产规模及产品方案 本项目具体产品方案及规模如下。 表 13 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 单位:t/a 序号 产品方案 产量 备注 1 PP 颗粒 2479 2 PE 颗粒 2479 外售至各大塑料制品厂商, 用于制造各类塑料瓶 3、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 本项目具体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下表。 表 14 序号 年用量 备注 PE 2500t/a / PP 2500t/a / 3 聚合氯化铝(PAC) 3.51kg/a 4 聚丙烯酰胺(PAM) 0.09kg/a 车间内气浮机絮凝剂, 外购成品 5 液压油 0.06t/a 外购成品 6 水 1704m3/a 市政供水 7 电 140 万 kW·h/a 市政供电 1 2 名称 项目原辅材料用量表 废洗洁精瓶、 废洗衣液瓶 PP:即聚丙烯,为丙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化学式为(C3H6)n 熔融温度 164~170´,热解温度 328~410´,比重 0.9~0.91g/cm3,在 80´以下能耐酸、碱、盐液及多 — 33 — 种有机溶剂的腐蚀,能在高温和氧化作用下分解。 PE:即聚乙烯,为乙烯通过加聚反应而成的聚合物,无毒,耐低温,化学稳定性好, 可耐多种酸碱,常温不溶于一般溶剂,熔融温度 115~130´,热解温度 335~450´,比重 0.94~0.96g/cm3。 本项目所用原料主要包括 PP 及 PE 料,来源于河南省内废品收购单位回收的废洗洁 精瓶及废洗衣液瓶,河南省内预估约有 3~5 万吨/a 此类可回收塑料的的市场缺额,可满 足本项目生产需求。同时根据《废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64-2007),本项目承诺不采用以下物料作为本项目生产原料:含卤族元素的塑 料;受到危险化学品、农药、药物等污染的废塑料包装物,废气一次性医疗用塑料制品 等塑料类危险废物,氟塑料等特种工程所述,含金属、橡胶、纤维、渣土、油脂、添加 物的废塑料。 本项目企业将自觉接受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管和社会公众监督,如有违法违规行为, 将配合调查,并依法接受处罚。 PAC:聚合氧化铝即是聚合氯化铝(Polyaluminium Chloride) 简称 PAC。通常也 称作碱式氯化铝或混凝剂等,它是介于 AlCl3 和 Al(OH)3 之间的一种水溶性无机高分子 聚合物。颜色呈黄色或淡黄色、深褐色、深灰色树脂状固体。该产品有较强的架桥吸咐 性能,在水解过程中,伴随发生凝聚,吸附和沉淀等物理化学过程,对水中胶体和颗粒 物具有高度电中和及桥联作用,并可强力去除微有毒物及重金属离子,性状稳定。 PAM:聚丙烯酰胺(PAM)是絮凝剂中的一种,为水溶性的高分子聚合物。外观 为白色颗粒,无臭、无毒、无腐蚀性,温度超过 120℃时易分解。由于其分子链中含有 一定数量的极性基团,它能通过吸附水中悬浮的固体粒子,使粒子间架桥或通过电荷中 和使粒子凝聚形成大的絮凝物,故可加速悬浮液中粒子的沉降,有非常明显的加快溶液 澄清,促进过滤等效果。 4、主要生产设备 本项目生产工艺主要为分拣、破碎、清洗、甩干、分选、挤出、切粒。主要生产设 备见下表。 表 15 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台) 备注 1 撕碎机 1.5x3m 1 对大块物料进行撕碎预处理 2 闸刀机 2x1x2m 1 对大块物料进行切断预处理 3 破碎机 100# 4 / 4 清洗水槽 6x1x1.5m 4 机械自动清洗水槽 5 甩干机 200# 4 离心式甩干机 — 34 — 6 分选机 1000# 1 静电式分选机 7 挤出机 180# 3 / 8 冷却水槽 2x0.3x0.5m 3 物理冷却,不设制冷设备 9 风干机 / 3 / 10 切粒机 26# 3 / 注:所用设备中无《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高耗能落后机电设 备(产品)淘汰目录》中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 5、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 本项目劳动定员 14 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为两班制(6:00-22:00) ,每班 8 小时,年工作 300 天。 6、给排水 本项目系租用汉鼎市场已建成厂房建设,交易市场内设有完善供、排水管网,区域 市政供、排水管网均已建成。 根据汉鼎市场整体设计,市场内为雨污分流,设有专用雨水管网,雨水经地面收集 汇入市场内雨水管网后排入市政雨水管。市场内生活区配套设置化粪池,生活污水通过 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另设市场内污水管网收集系统收集各车间生产废水,配套 设置污水处理站 1 座,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 60%回用,40%进入市政管网。 本项目生活、生产废水均依托以上设施进行处理,新鲜水用水量为 5.68m3/d,即 1704m3/a,其中生活用水量 126m3/a,生产用水量 1578m3/a,项目详细用排水情况如下。 ´生活用水 本项目营运期劳动定员 14 人,分为 2 班,每班 7 人,每班 8h,所有人员均不在厂 内食宿。参考《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生活用水量以 30L/人·班计,年工作 300d。则 本项目生活用水量为 0.42m3/d,即 126m3/a。生活污水排污系数按 0.8 计,则生活污水产 生量为 0.336m3/d,即 100.8m3/a。 ②生产用水 本项目生产用水为喷淋降尘用水,破碎添加水、清洗用水及冷却用水。 A.喷淋降尘用水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分拣、撕碎工序喷淋降尘用水量约为 0.01m3/t-原料,则本项目 喷淋降尘用水量约为 50m3/a,即 0.17m3/d。全部使用新鲜水,该部分用水最终全部自然 损耗。 B.破碎用水 本项目破碎工序采用湿法破碎,每台破碎机均配套设有 0.5m3 循环水池,共 4 套, 总容积 2m3,破碎用水通过该池循环使用不外排,仅添加损耗量,其日损耗量约 10%, — 35 — 为 0.2m3/d,即 60m3/a,补水全部采新鲜水。 C.清洗用水 本项目清洗工序清洗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排放。本项目共设清洗槽 4 台,单台清洗 槽容积为 9m3,总容积 36m3,槽内清洗水每 3d 排放 1 次。排放的清洗废水经车间内絮 凝气浮机预处理后经汉鼎市场污水管网进入汉鼎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之后 60%通过市 场中水回用管网回到车间重新用于清洗工序,40%排入市政管网,经市政管网排放部分 以新鲜水补充。故清洗用水量约为 3600m3/a ,其中新鲜水用量 1440m3/a ,中水用量 2160m3/a,清洗废水排放量 1440m3/a。 D.冷却用水 项目挤出后需经冷却水槽冷却后进入切粒工序。项目设 3 台冷却水槽,单台容积 0.3m3 ,总容积 0.9m3 ,冷却水不排放,仅补充蒸发损耗水,补充量约为水槽总水量的 10%,为 0.09m3/d,即 27m3/a。 本项目水平衡图如下: 新鲜水 5.68 0.42 0.084 生活用水 0.336 清洗用水 4.8 12 化粪池 气浮沉淀机 0.336 12 市政管网 污水处理站 4.8 市政管网 回用 7.2 0.2 0.2 破碎添加水 2 循环水槽 0.17 喷淋用水 0.17 0.09 0.09 图1 冷却用水 0.9 本项目水平衡图 冷却水槽 单位(m3/d) 7、平面布置 本项目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现有厂房进行建设,根据洛阳 — 36 — 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规划布局,整个厂区呈矩形,出入口位于厂区 西侧,厂区内共建设有 5 栋标准化厂房,本项目租用 5#厂房中部 5 跨进行建设。 生产车间出入口位于厂房西侧,车间中部为原材料(废塑料)储存及分拣区,北部 为清洗加工区,东南部为造粒加工区,西南侧为成品区。项目所有设备均位于生产车间 内,在有利于生产和管理的同时避免高噪声设备运行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符合环境保护 要求,布局合理。厂区平面布置见附图 3,生产车间平面布置见附图 4。 8、与汉鼎市场依托关系及可行性分析 (1)供水 本项目用水为包括生活用水及生产用水,项目办公区位于厂区办公楼内,厂内已铺 设有供水管网及中水回用管网,能够满足本项目用水需求。 (2)排水 厂区内设置有化粪池 1 个(容积 30m3 )用于厂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的收集及预处 理,生活污水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另建设有规模为 1000t/d 污水处理站 1 座 用于收集处理各车间生产废水,该部分生产废水经处理后 60%通过中水回用管网回到各 车间再次投入生产使用,4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最终 排入黄河渠。 根据调查,厂区现有项目(已办理或正在办理环评手续)有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 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建设项目,以及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物流信息研发检测培 训中心项目。拟入驻项目除本项目外,还有河南汉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洛阳爱洁塑业 有限公司,洛阳瑞意得塑业有限公司,洛阳灿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洛阳耘盼再生资 源利用有限公司,洛阳凝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洛阳坤都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洛阳星朗 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洛阳冠速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区内企业共用厂区化粪池(容积 30m3) 及污水处理站。 汉鼎市场内已入驻及拟入驻企业排水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6 企业/项目名称 汉鼎市场内排水情况一览表(单位:m3/d) 生活污水 废水产生量 生产废水(以进入污 合计 — 37 — 水处理站废水量计) 汉鼎市场运营部 0.32 / 0.32 汉鼎培训中心 4.52 / 4.52 汉亨科技 0.288 15 15.288 爱洁塑业 0.36 80 80.36 瑞意得塑业 0.288 9 9.288 灿科新材料 0.384 / 0.384 耘盼再生资源 0.192 9 9.192 凝旺再生资源 0.384 12.645 13.029 坤都塑胶制品 0.96 / 0.96 星朗塑胶制品 0.64 / 0.64 冠速再生资源 0.288 3.6 3.888 本项目 0.336 12 12.336 总计 8.96 141.245 150.205 由上表可知,汉鼎市场内上述企业(含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量约为 8.96m3/d, 共用厂区内化粪池(容积 30m3)进行处理,该化粪池停留时间为 24h,故汉鼎市场化粪 池能够满足上述企业(含本项目)的生活污水处理的需要。 厂区内上述企业生产废水排放量约为 141.245m3/d,汉鼎市场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 能力为 1000m3/d,有能力处理以上企业(含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 (3)办公 本项目办公区租用厂区内公用办公用房,不影响其他企业的办公。 1、运营期生产工艺及产污环节 本项目废塑料再生颗粒主要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见下图。 工艺 流程 和产 排污 环节 废塑料 — 38 — 分拣 破碎 清洗 甩干 分选 图例 噪声 废气 固废 废水 图2 外售 切粒 挤出 生产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示意图 生产工艺流程说明: 废塑料:本项目主要原料为废洗洁精及洗衣液瓶,材质为 PP 及 PE,不含危险废物。 分拣:本项目回收塑料已经供应商初步分拣除杂,到厂物料为未经破碎的完整洗洁 精、洗衣液瓶体,无粉料或碎料,项目厂内主要负责将回收的塑料按原料种类、色度进 行人工分拣,分拣过程产生极少粉尘,同时需去除初步分拣中未发现的杂质,主要为一 些非塑料类杂质(废金属、废纸等)。 破碎:经分拣后,大型原料采用闸刀机切开,之后采用撕碎机将其撕碎为小块。闸 刀切开及撕碎过程均设喷淋设施降尘并设集气罩对其粉尘收集处理。之后小块原料经传 送带投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至 3-5cm2 左右的片状塑料。破碎过程采用湿法破碎,破 碎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该过程主要产生设备噪声及撕碎粉尘。 清洗:破碎后的废塑料片直接进入清洗工序,该工序采用机械清洗,废塑料由传送 带投入清洗水槽内进行机械搅拌、漂洗,槽内清洗水循环使用,每 3 天整体更换 1 次。 本项目原料主要为洗洁精及洗衣液瓶,其内部残留洗洁精、洗衣液可发挥洗洁剂效果, 不再另行添加洗洁剂。该工序主要产生设备噪声、清洗废水。 甩干:清洗后片料送入离心式甩干机进行甩干,无加热过程。该工序主要产生设备 噪声。 分选:片料经甩干机出料后传入静电式分选机,在静电作用下,利用 PP、PE 材质 的电性能差异将其分离开来。经物理甩干后物料实际仍有较大的含水率,故该工序基本 无粉尘排放,该工序主要产生噪声。 挤出:经分离后,PP、PE 料首先在装包暂时堆置在厂内,通过自然蒸发待其含水 率降低至 5%以下后,再分批次进行挤出造粒,以防造粒过程中大量水蒸气逸出对造粒 质量产生影响。项目设挤出机 3 台,将原料投入挤出机后,PP 料电加热至 160~170´,PE 料电加热至 120~130´,在该温度下片相应料开始熔融但未达到分解温度,随后经挤出机 前部模块出料为直径 0.2cm 的条料半成品,该模块设有过滤网用于滤去原料中的杂质。 该工序主要污染物为塑料熔融散发的非甲烷总烃和替换的过滤网。 切粒:挤出的条料半成品通过冷却水槽、吹风机 2 次冷却至常温后,经由切粒机切 — 39 — 为 0.5cm 长的柱状再生塑料颗粒,该过程主要产生噪声。 出售:根据客户需求将再生塑料颗粒以编织袋或吨包袋装袋后卡车发往客户厂区。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系租用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现状厂房 进行建设,租用车间现为空置,无原有环境污染问题。 与项 目有 关的 原有 环境 污染 问题 — 40 — 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 1、大气环境 (1)空气质量达标区判定 项目所在地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洛阳市环境保护局公开发布的《2020 年洛阳市生态环 境状况公报》(http://sthj.ly.gov.cn/Article/Detail/16102),2020 年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 达标天数为 244 天,达标率为 66.7%。环境空气中主要污染物为 PM2.5 和 PM10,冬季、 春季污染程度最高,秋季次之,夏季最轻。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见下表。 表 17 区域 环境 质量 现状 单位:μg/m3 洛阳市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8 60 13.3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34 40 85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86 70 122.9 超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51 35 145.7 超标 CO 第 95 百分位数年均(mg/m3) 1.3 4 32.5 达标 O3 最大 8 小时第 90 百分位数年均 166 160 103.8 超标 由上表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洛阳市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除 PM10、PM2.5、O3 有所 超标外,其余因子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 环境质量不达标。 根据孟津县环境监测站对孟津区 2020 年环境空气质量常规监测统计结果,孟津区 2020 年环境空气达标天数为 255d,达标率为 70%,具体监测情况如下表所示。 表 18 单位:μg/m3 孟津区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 污染物 年评价指标 现状浓度 标准值 占标率(%) 达标情况 S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7 60 12 达标 NO2 年平均质量浓度 15 40 38 达标 PM10 年平均质量浓度 76 70 109 超标 PM2.5 年平均质量浓度 42 35 120 超标 CO 第 95 百分位数年均(mg/m3) 0.8 4 20 达标 O3 最大 8 小时第 90 百分位数年均 111 160 69 达标 由上表结果可知,孟津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除 PM10、PM2.5 有所超标外,其余因子 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 (2)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 — 41 — 本项目排放的废气其他污染物主要为非甲烷总烃,为了解项目区域非甲烷总烃环境 质量现状情况,评价借用《洛阳程焜再生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塑料颗粒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2019 年 3 月 13 日~3 月 19 日布设于护庄村(本项目西南 485m)处的 环境空气监测点的监测数据进行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具体位置见下表及附图 2。 表 19 其他污染物补充监测点位基本信息 监测点坐标 监测点名 称 经度 污染物 纬度 相对厂址 相对厂界距离 方位 (m) 监测时段 护庄村 112.575746 34.788783 非甲烷总烃 2019.03.13-03.19 485 西南 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20 点位名 称 单位:mg/m3 其他污染物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结果)表 监测点坐标 经度 纬度 污染物 平均时 评价 最大浓度 超标 达标 监测浓度 间 标准 占标率(%) 率(%)情况 非甲烷 23.5 / 时均值 2.0 0.25~0.47 达标 总烃 由上表监测结果可知,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烃时均值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 护庄村 112.575746 34.788783 标准详解》限值要求。 2、地表水环境 本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地表水体为黄河渠,位于本项目厂区北侧 2.18km 处。为了 解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本次评价借用《孟津县华阳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 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监测数据,监测点位为华阳产业集聚区白鹤镇 污水处理厂入口上游 300m 及下游 1000m,监测时间 2019 年 12 月 17 日~19 日,2020 年 1 月 17 日~19 日。黄河渠水质执行地表水´类标准。监测结果见下表。 表 21 监测断面 监测时间 黄河渠水质监测结果汇总表 评价因子 pH COD 氨氮 BOD5 总磷 石油类 华阳产业集 7.78~7.92 12~13 0.159~0.167 2.6~2.8 0.08~0.09 未检出 监测值 聚区白鹤镇 标准指数范围 0.39~0.46 0.6~0.65 0.16~0.17 0.65~0.7 0.4~0.45 0.1 污水处理厂 入口上游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300m 华阳产业集 7.73~7.88 18~19 0.150~0.156 3.5~3.7 0.06~0.08 未检出 监测值 聚区白鹤镇 标准指数范围 0.37~0.44 0.9~0.95 0.15~0.16 0.88~0.93 0.09~0.10 / 污水处理厂 入口下游 最大超标倍数 0 0 0 0 0 0 1000m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6~9 20 1.0 4 0.2 0.05 (GB3838-2002)´类 — 42 — 由上表可知,黄河渠华阳产业集聚区白鹤镇污水处理厂入口上游 300m、下游 1000 断面处各项监测值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要求,区域 地表水环境较好。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现场调查,项目厂界外周边 50m 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无需开展声环 境质量监测。 4、生态环境 本项目系租用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现状厂房进行建设,厂 区已经过开发,车间地面已经过硬化,无需开展生态现状调查。 5、电磁辐射 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项目,不涉及电磁辐射,无需开展电磁辐射现状监测。 6、地下水、土壤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原则上不 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调查。 — 43 — 根据项目特征,本次评价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见下表。 表 22 环境类别 大气环境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一览表 坐标/m 名称 保护 对象 保护 内容 保护级别 相对厂 相对厂 址方位 界距离 X Y 护庄村 -78 钢厂生活区 102 -479 村庄 1530 人 《环境空气质量 西南 标准》 (GB3095-2 居民 -154 150 人 012)二级标准 南 点 声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m 范围内不涉及声环境保护目标 地下水环境 项目厂界外 500m 范围内不涉及地下水环境保护目标 生态环境 项目不涉及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 保护 目标 — 44 — 485m 150m 1、《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 pH:6~9、COD:500mg/L、SS:400mg/L、氨氮:无 2、《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非甲烷总烃:60mg/m3;颗粒物:20mg/m3 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 4.0mg/m3;颗粒物:1.0mg/m3 3、《关于全身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 污染 物排 放控 制标 准 攻坚办[2017]162 号)》附件 1、附件 2 非甲烷总烃(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 80mg/m3,建议去除效率 70%,边界排放建 议值 2.0mg/m3。 4、《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 年修订版)》 塑料制品:全厂有组织 PM、NMHC 有组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 10、30mg/m3。 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3 类:昼间 65dB(A)、夜间 55dB(A) 6、《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7、《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年修改清单 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本项目营运期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排放量 100.8m3/a, 在厂区排口新增总量指标为 COD 0.0202t/a,氨氮 0.0020t/a;生产废水排放量 1440m3/a,在厂区排口新增总量指标为 COD0.2824t/a,氨氮 0.0174t/a; 总排水量 1540.8m3/a 总计 COD:0.3026t/a,氨氮 0.0194t/a。 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经送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推荐总量指标为: COD0.0770t/a,氨氮 0.0123t/a,该部分总量控制指标纳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总量控制指 标管理。 总量 控制 指标 本项目 VOCs 排放量为 0.385t/a,颗粒物排放量 0.032t/a,拟从区域削减的颗粒物及 VOCs 排放量中进行替代,替代源为洛阳榕拓焦化有限公司。 — 45 — 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利用现状生产车间进行建设,施工期仅需进行设备安装,不涉及土建工程。 1、施工扬尘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如下: (1)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利用厂内垃圾桶收集,日产日清。 (2)不得在未实施洒水等抑尘措施的情况下对道路进行清扫。 (3)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于大门口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治理责任公示牌和文明 施工扬尘治理标准。设置巡视保洁制度,保持施工范围内清洁。 2、废水 施工期间的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拟依托厂内 30m3 的化粪池对施 工人员生活污水进行预处理后,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3、噪声 为了降低施工期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评价提出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 期环 境保 护措 施 (1)加强施工队伍的教育,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设备装卸尽可能做到轻拿轻放。 (2)施工车辆安排在白天通行,且尽量安排在上午 8:00-12:00,下午 14:00-20:00 之间,避开居民休息时间,禁止夜间运输。 (3)禁止在午间 12 时-14 时、严禁在夜间 22 时-次日 6 时进行施工。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设备包装等。 (1)生活垃圾 施工期生活垃圾利用厂区内垃圾箱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 (2)设备包装 分类收集后,外售处理或随生活垃圾一同处置。 综上所述,施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暂时的、局部的,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可将其影 响降至最低。随施工期的结束,其影响随之消失。 — 46 —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设备为电加热,无燃煤、燃油及燃气设备,本项目物料因沾有一定量的 灰尘,在分拣过程中会产生粉尘,通过在分拣区设置喷淋降尘装置,经喷淋降尘及车间 沉降后,分拣粉尘产生量极小,可忽略不计,破碎工序为湿法作业。根据生产工艺分析 可知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是废塑料撕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和塑料熔融造粒过 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1.1 废气污染源分析 (1)撕碎粉尘 本项目废塑料在撕碎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粉尘。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 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废 PE/PP 破碎工 艺废气排放系数为:颗粒物排放系数 375g/t-原料。本项目在撕碎工序设置有喷淋降尘装 置,可降低颗粒物排放系数,降尘效率按 40%计,则本项目颗粒物排放系数按 225g/t原料计,本项目需经撕碎工序的废塑料量约占总量的 20%,即 1000t/a,则撕碎粉尘产生 运营 期环 境影 响和 保护 措施 量约为 0.225t/a。 本项目撕碎机为封闭式,仅进料口、落料口开放,故本项目拟于撕碎机进料口及出 料口上方各设置 1 个集气罩收集产生的撕碎粉尘(集气罩尺寸 0.8m*0.4m,高度 0.4m, 控制风速 0.5m/s,以安全系数 1.4 计,则所需风量为 2217.6m3/h),并配套 1 套袋式除 尘器,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考虑风道损失,总废气量设计为 5000m3/h,要求集气罩 尽量靠近废气产生部位,集气罩收集面积覆盖整个撕碎机料口,并在集气罩周围设置软 帘尽量提高集气罩收集效率,形成局部负压,产生的粉尘通过风机进行收集,废气收集 率约 90%,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P1)外排,袋式除尘 器除尘效率 95%。项目撕碎工序有效工作时间约为 500h/a。故本项目撕碎工序粉尘经袋 式 除 尘 器 处 理 后 , 有 组 织 排 放 量 为 0.010t/a , 排 放 速 率 0.020kg/h , 排 放 浓 度 为 4.0mg/m3。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无组织粉尘排放量为 0.022t/a,排放速率 0.044kg/h。 (2)造粒非甲烷总烃 根据《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4 大气污染物排放要求, 本项目采用原料为 PP(聚丙烯)及 PE(聚乙烯),不属于含苯系物、含氟或聚氨脂类 树脂,故选取评价因子为非甲烷总烃。本项目废塑料在熔融造粒过程中会产生少量非甲 烷总烃。参考《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 非金属废料和 碎屑加工处理行业”,废 PE/PP 再生塑料粒子造粒工艺废气排放系数为:挥发性有机 — 47 — 物排放系数 350g/t-原料。本项目原料量 5000t/a,则造粒产生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 总烃计)产生量约为 1.75t/a。造粒工序运行时间为 4800h/a。 本项目造粒挤出机为封闭式,生产过程中非甲烷总烃散逸点位主要为前部出料口, 拟针对废气散逸位置设置顶吸式集气罩,集气罩尺寸 0.4m*0.5m,高度 0.5m,控制风速 0.5m/s,以安全系数 1.4 计,则该集气罩所需风量为 2268m3/h。每台造粒机各设置 1 个 集气罩(共 3 个)收集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并配套设置一套过滤棉+UV 光催化氧化+活 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对收集的废气进行处理,考虑风道损失,单个集气罩废气量为 2500m3/h,总废气量 7500m3/h,废气收集率约 95%,收集后的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 经 15m 高排气筒(P2)外排,UV 光催化氧化去除效率 20%,催化燃烧装置内设有活性 碳床吸附部及催化燃烧脱附部,其中活性炭吸附部吸收效率 80%,则造粒吸附段非甲烷 总烃有组织排放量为 0.266t/a,排放速率 0.055kg/h,排放浓度 7.3mg/m3,无组织排放量 0.087t/a。 本项目催化燃烧设备脱附部按设定程序对活性炭吸附床进行周期性催化燃烧脱附, 拟为运行 5d 进行 1 次脱附,故脱附次数为 60 次/a,单床脱附时间为 4h,总脱附时间为 240h/a , 催 化 燃 烧 脱 附 部 去 除 效 率 97% , 脱 附 与 吸 附 段 共 用 1 台 风 机 , 废 气 量 7500m3/h,脱附段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量 0.032t/a,排放速率 0.133kg/h,排放浓度 17.7mg/m3。 考虑到工时安排,脱附工序不单独进行,当同时进行吸附及脱附工作时,排气筒 P2 排放情况为废气量 7500m3/h;有组织非甲烷总烃总排放量 0.298t/a,最大排放速率为 0.188kg/h,排放浓度 25.1mg/m3。 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评价要求: A、项目造粒工序位于密闭设备内进行操作; B、造粒废气排至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C、企业建立台账,记录含 VOCs 原辅材料(废 PP、PE)的名称、使用量、 回收 量、废弃量、去向以及 VOCs 含量等信息。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 3 年。 本项目废气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参数见下表: — 48 — — 49 — 表 23 项目废气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物产生情况 污染治理设施 序 产污 污染物 排放 号 环节 种类 产生量 产生浓度 形式 (t/a) (mg/m3) 治理 排污许 是否 处理能 收集效 工艺 可废气 为可 排放浓度 排放速 排放量 处理工艺 力(m3/h) 率(%) 去除 可行技 行技 (mg/m3) 率(kg/h) (t/a) 率(%) 术 术 有组织 喷 淋 降 尘 + 5000 (P1) 袋式除尘器 1 撕碎 颗粒物 0.375 非甲烷 1.75 总烃 — 50 — 90 97 48.6 是 布袋 除尘 150 无组织 喷淋降尘 2 造粒 污染物排放情况 / 过滤棉+UV 光催化氧化 7500 有组织 活性炭吸附 +催化燃烧 / 40 95 催化燃 烧,活 82.1 性炭吸 附 是 是 排放标准 限值 名称 浓度 速率 (mg/m (kg/h) 3) 《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 20 标准》(GB315 72-2015)表 5 参照:《河南 4.000 0.020 0.010 省重污染天气 重点行业应急 减排措施制定 10 技术指南》塑 料制品业 B 级 要求 《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 / 0.044 0.022 1.0 标准》 (GB31572-20 15)表 9 《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 60 标准》(GB315 0.188 72-2015)表 5 25.1(吸 (吸附 0.298 参照:《关于 附脱附同 脱附同 时运行) 全省开展工业 时运行) 企业挥发性有 80 机物专项治理 工作中排放建 / / / / / 无组织 / / / / / 0.018 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 非甲烷总烃排 放建议值(其 他行业) 参照:《河南 省重污染天气 重点行业应急 减排措施制定 30 技术指南》塑 料制品业 B 级 要求 《合成树脂工 业污染物排放 4.0 标准》 (GB31572-20 15)表 9 参照:《关于 全省开展工业 0.087 企业挥发性有 机物专项治理 工作中排放建 2.0 议值的通知》 (豫环攻坚办[ 2017]162 号) 非甲烷总烃边 界排放建议值 — 51 — / / 1.2 排放口基本情况 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为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方式包括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 放,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本项目 有组织大气污染物排放口均为一般排放口,无主要排放口。 项目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24 项目大气排放口基本情况 排气筒 排气筒 排气温 排放口 出口内 高度 (m) 度(´) 类型 经度 纬度 径(m) 撕碎粉尘 一般排 1 DA001 0.3 颗粒物 112°34′40.90″ 34°47′48.05″ 15 常温 排气筒 P1 放口 非甲烷总 非甲烷 一般排 2 DA002 烃排气筒 112°34′42.25″ 34°47′46.38″ 15 0.45 40 总烃 放口 P2 1.3 监测计划 序号 排放口 排放口名 污染物 编号 称 种类 排放口地理坐标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及《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大气监测计划见下表。 表 25 项目大气污染源监测计划表 监测点位 监测指标 监测频次 排放口 DA001 颗粒物 1 次/年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 颗粒物 1 次/年 排放口 DA002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无组织排放监测点位 非甲烷总烃 1 次/年 执行排放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5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9 1.4 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环境质量监测数据,洛阳市大气环境质量现状除 PM10、PM2.5、O3 外均满足《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区域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区域非甲 烷总烃质量现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详解 2.0mg/m3 参考 限值要求;项目厂区东侧为洛阳洛钢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南侧为水泥路,西厂界临裴坡村 道,隔路是正太水泥厂(已关停),北侧为洛阳天夫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距离项目最近的 大气环境敏感点为南侧 150m 处的钢厂生活区; 项目排放废气主要为颗粒物及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排放浓 度为 4.0mg/m3,排放速率 0.020kg/h,排放量 0.010t/a,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 标准》(GB31572-2015)表 5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颗粒物 20mg/m3;要求,同 — 52 — 时可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塑料制品业 B 级要求 颗粒物有组织排放不得超过 10mg/m3;无组织颗粒物排放量为 0.022t/a,排放量较小;非甲 烷总烃经 U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设备处理后,有组织最高排放浓度为 25.1mg/m3,排放量 0.298t/a,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 表 5 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 60mg/m3,同时可以满足《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 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 号) 非甲烷总烃排放建议值 (其他行业)80mg/m3 及《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塑料 制品业 B 级要求颗粒物有组织排放不得超过 30mg/m3 的要求。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量 0.087t/a,排放量极低。 本项目非甲烷总烃总排放量 0.385t/a,颗粒物排放量 0.032t/a,排放进行等量替代,替 代源为洛阳榕拓焦化有限公司。 综上所述,本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质量为不达标区,项目排放的污染物需按要求进 行削减替代;周边敏感点距离较远,大气污染物经处理后排放量较小,可达标排放,对周 边环境影响很小。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是工作人员生活污水及清洗产生的生产废水。 2.1 水污染源分析 (1)生活污水 据工程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 100.8m3/a,类比同类企业生活污水水质,生活 污水中污染物主要为 COD 、SS 和氨氮,其产生浓度分别为 COD :250mg/L ,SS : 200mg/L ,氨氮:20mg/L 。则生活污水水污染物产生量约为 COD :0.0252t/a ,SS : 0.0202t/a,氨氮:0.0020t/a。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厂区污水管网排入市政污水管 网进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排放浓度为 COD 200mg/L,氨氮:19.4mg/L, SS:100mg/L。则本项目生活污水污染物排放量为 COD:0.0202t/a,SS:0.0101t/a,氨氮: 0.0020t/a。 (2)生产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清洗工序产生的清洗废水。据工程分析,该废水产生量 量约为 3600m3/a。本项目原料废塑料洗衣液及洗洁精瓶均为 PE、PP 材质,产生清洗废水 中主要主要污染物有 COD、SS、氨氮。 本项目拟于生产车间设置一套絮凝气浮沉淀设施用于生产废水的预处理,该设备为一 体化箱式设备,根据工艺设计,采用 PAC、PAM 作为絮凝剂,自动加药,通过气浮加药 — 53 — 沉淀对废水进行处理,针对 SS 有较好去除效率的同时对 COD 也有一定去除效率(约 20%)。 据《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 处理行业”,以 PP/PE 原料生产再生塑料粒子,清洗工序水污染物产污系数为 COD 420g/t-原料,氨氮 21.2g/t-原料;项目原料用量 5000t/a,同时类比《裕南环科年处理 20 万 吨废塑料项目(一期工程)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该项目以塑料瓶、塑料盒、塑料 膜为主要原料生产塑料片料,生产工艺为开包分拣——湿法破碎——清洗——甩干——分 选打包,采用自动清洗机对原料进行清洗,设混凝沉淀池对清洗废水进行处理后部分回用, 部分排入区域污水处理站深度处理,该企业使用原料与本项目相似,清洗部分生产工艺与 本项目相同,采用污水处理工艺与本项目相似(均自建沉淀预处理设施),故有可比性, 该企业废水经混凝沉淀后,其中 SS 平均浓度为 246mg/L,参考该浓度确定本项目清洗废水 经气浮沉淀处理后,SS 浓度为 250mg/L。 故确定本项目清洗废水经车间内气浮沉淀设施处理后,主要污染物产生浓度为 COD: 466mg/L ,氨氮:29.4mg/L ,SS :250mg/L ,可满足厂区污水处理站的进水水质要求 (COD≤1200mg/L ,氨氮≤60mg/L ,SS≤800mg/L ),产生量:COD :1.6800t/a ,氨氮: 0.1060t/a,SS:0.9000t/a。 项目清洗废水经车间内气浮沉淀处理后排入汉鼎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污水处 理站处理后 60%回用于生产,40%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排放量 1440m3/a。根据厂区污水处理站设计进出水质情况,考虑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效率 与进水水质有一定的关系,本项目各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与原设计效率略有不同,污染物排 放浓度按设计出水浓度计算,项目废水处理信息如下。 表 26 污染物 COD 氨氮 SS — 54 — 进水(mg/L) 出水(mg/L) 去除率(%) 进水(mg/L) 出水(mg/L) 去除率(%) 进水(mg/L) 出水(mg/L) 去除率(%) 项目废水处理信息表 产生浓度 (车间混凝 沉淀池处理 后) 583 466 20 / 29.4 / / 250 / 格栅+气浮沉 淀+初沉池 水解酸化+接 触氧化 466 466 0 29.4 29.4 0 250 71.6 71.4 466 196.1 57.9 29.4 12.1 58.8 71.6 71.6 0 送庄镇污水 处理厂接管 要求 350mg/L 30mg/L 250mg/L 综上所述, 项目清洗废水排放量 1440m3/a,排放浓度为 COD:196.1mg/L,氨氮: 12.1mg/L,SS:71.6mg/L。 则本项目生产废水污染物排放量为 COD:0.2824t/a, SS:0.1031t/a, 氨氮:0.0174t/a。 (3)依托的相关污水处理设施 本项目依托依托汉鼎市场内公共化粪池处理处理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汉鼎市场内公 共污水处理站处理本项目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经该污水处理产处理后,依托市政管网排入 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汉鼎市场现正处于建设阶段,经实地勘察,其厂房主体已经基本完工,正在建设污水 处理站等配套环保设施,据汉鼎市场建设计划,预计 2021 年 9 月汉鼎市场厂房及配套污水 处理站等环保工程可全部竣工投用,本项目预计 2021 年 9 月开始建设,至 2021 年 10 月可 建成投产,届时汉鼎市场配套设施已经投用,故可依托其设施处理本项目废水。 A.化粪池 根据汉鼎市场排水系统设计,该市场内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管网为分离设计,生活污 水由独立生活污水管网收集,不进入生产废水收集管网,不通过市场内污水处理站,收集 后经公用化粪池处置后排放浓度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7-1996)表 4 三级 标准及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浓度要求,该部分废水经排水口 DW002 排入市政管网排入 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该化粪池容积为 30m3,设计停留时间 24h,据工程分析,汉鼎市场内 已建及拟入驻项目(含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放量为 8.96m3/d,故该化粪池满足本项目生 活污水处理的要求。 B.污水处理站 汉鼎市场内设有污水处理站一座,仅用于处理各车间生产废水,该站设计期间已考虑 入驻企业为废塑料处理企业,处理工艺采用“格栅+气浮沉淀+接触氧化”,主要处理入驻 企业产生的生产废水,考虑到实际入驻企业废水可生化性不理想,建议汉鼎污水处理站在 接触氧化工艺前增加水解酸化工艺提高废水可生化性,经过接触氧化处理后的尾水 40%通 过排水口 DW001 进入市政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出水水质可达到《污 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及送庄镇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要求。60% 进入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工艺采用“混凝沉淀+沉淀+石英砂过滤”)后回用于生产,经处 理后回用于各企业清洗工段。根据该污水处理站设计去除效率,经过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 出水水质为:COD:78.4mg/L,氨氮:9.7mg/L,SS:3.58mg/L。可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洗涤用水水质标准。废塑料回收加工类企业清洗工 艺用水水质要求不是很高,可满足清洗工艺用水水质要求。 — 55 — 该站设计处理规模为 1000m3/d,据工程分析,汉鼎市场内已建及拟入驻项目(含本项 目)生产污水总排放量为 141.245m3/d,该站设计进水水质 COD:1200mg/L,氨氮: 60mg/L, SS:800mg/L,本项目生产废水经车间絮凝气浮机处理后排放浓度为 COD:466mg/L,氨 氮:29.4mg/L,SS:250mg/L;故该污水处理站从水量及水质两方面均可接受并处理本项目 所产生的生产废水。 C.市政污水处理厂及市政管网 本项目位于洛阳市循环经济园区内,区域市政管网已建成。送庄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规 模为 3000m3/d,主要收集镇区生活污水和循环园区工业污水。污水处理厂服务范围包括两 部分,送庄镇区收水范围:北至送庄北沟,南至东山头,西至梁跃路,东至护庄;洛阳循 环经济园区(南园)收水范围:东到洛常路,西至新裴路,南到 G30,北至焦枝铁路。送 庄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为 COD:350mg/L,氨氮:30mg/L,悬浮物:250mg/L,污 水二级处理采用 A2/O 生物处理工艺,深度处理采用应用广泛的混凝、沉淀、过滤、消毒 即“机械混合池+连续流动床过滤池”工艺,污泥处理采用污泥浓缩脱水工艺,出水水质 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 A 标准(COD50mg/L, 氨氮 5(8)mg/L,SS10mg/L)后排入黄河渠。 本项目位于该污水处理厂收水范围内,区域市政管网已经建成投用,且项目废水依托 汉鼎市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出水浓度均可满足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 故本项目废水依托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是可行的。 项目废水污染源源强核算结果及参数见下表。 — 56 — — 57 — 表 27 项目废水产排污情况及污染治理设施信息表 污染治理设施 污染 污染物产生情况 废水排 产污 废水 序号 物种 是否为可 放量 产生量 处理能 环节 类别 类 产生浓度 (t/a) 力(m3/d) 治理工艺 行技术 (m3/a) pH 1 2 6~9 / 人员 生活 COD 生活 污水 氨氮 250mg/L 0.0252 20mg/L 0.0020 SS 200mg/L 0.0202 COD 格栅+气浮 150(车 沉淀+水解 29.4mg/L 0.1060 间气浮 酸化(建 机) 议)+接触 250mg/L 0.9000 氧化 清洗 — 58 — 工业 氨氮 废水 SS 583mg/L 30 化粪池 是 100.8 污染物排放情况 排放 浓度 是 1440 排放标准 名称 浓度限值 6~9 / 6~9 200mg/L 0.0202 500mg/L 19.4mg/L 196.1mg/L 0.0020 进入送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0.0101 庄镇污 (GB89787-1996)表 4 400mg/L 水处理 三级标准 0.2824 500mg/L 厂 12.1mg/L 0.0174 / 71.6mg/L 0.1031 400mg/L 100mg/L 2.1000 排放方 排放量(t/a) 式 2.2 排放口基本情况 本项目废水最终全部依托汉鼎市场内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汉鼎市场 废水排放口进行排放,项目自身不设废水排放口。 汉鼎市场废水排放口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28 排放口地理坐标 序 号 排放 口编 号 经度 纬度 DW00 1 112°34´ 55.867" 34°47´3 8.215" 1 2 DW00 2 112°34´ 56.534"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废水 排放 排放 量 去向 (t/a) 送庄 1440 镇污 (本项 水处 目) 理厂 送庄 34°47´4 100.8 镇污 3.502" (本项 水处 目) 理厂 排放 规律 连续 排放, 流量 不稳 定 间歇 排放, 流量 不稳 定 间歇 排放 时段 / 昼间 受纳污水处理厂信 息 浓 污染物 度 名称 种类 限 值 送庄 镇污 水处 理厂 送庄 镇污 水处 理厂 COD 350 SS 250 NH3-N 30 COD 350 SS 250 NH3-N 30 2.3 监测计划 本项目不设自有废水排放口,项目与出租方汉鼎市场签订协议,项目废水全部依托汉 鼎市场建设的化粪池及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后,通过汉鼎市场废水排放口排放,本项目保 证项目污水排入汉鼎污水处理站水质满足该站接水要求,由汉鼎市场保证其运行的污水处 理设施排放水质达到相应排放标准并依法实施自行监测,故本项目不再设置废水监测计划。 2.4 废水环境影响分析 综上所述,本项目废水主要为人员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30m3)预 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生产废水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 处理后,尾水 40%经市政管网排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60%进入污水处理站 深度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企业清洗工艺。本项目废水对周边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高噪声设备主要为撕碎机、破碎机等,类比同类企业设备噪声,其噪声 源强为 80~95dB(A)。 项目所有设备均置于车间内部,经隔声等措施可达到 30dB(A)的隔声量。主要设备噪 声源强见下表。 — 59 — 表 29 主要设备噪声强度、防治措施及效果 单位:dB(A) 治理前噪 治理后噪 持续 序号 设备名称 位置 数量 治理措施 声源强 声源强 时间 1 90 60 闸刀机 1台 厂房隔声 2 90 60 撕碎机 1台 厂房隔声 3 95 65 破碎机 4台 厂房隔声 4 80 50 清洗槽 4台 厂房隔声 昼间 5 80 50 生产车间 分选机 1台 厂房隔声 6 85 55 甩干机 4台 厂房隔声 7 80 50 造粒机 3台 厂房隔声 8 85 55 风干机 3台 厂房隔声 9 80 50 切粒机 3台 厂房隔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声环境》(HJ2.4-2009),将车间面向厂界一侧的外墙 视为噪声面源,声环境影响预测采用多点源叠加及面源预测模式。 表 30 本项目噪声面源源强一览表 距厂界距离(m) 面源名称 a/π b/π 面源长 面源宽 噪声源强 度(m) 度(m) (m) (m) [dB(A)] 西 南 北 东 东侧墙壁 37.65 9.2 11.99 2.93 58.2 / / / 15 西侧墙壁 37.65 9.2 11.99 2.93 47.2 123 / / 南侧墙壁 48 9.2 15.29 2.93 46.8 / 80 / / 北侧墙壁 48 9.2 15.29 2.93 59.3 / / 186 / 本次评价将生产车间设备噪声作为面源进行预测,项目夜间不生产。预测结果见下表。 表 31 本项目昼间噪声预测结果 单位:dB(A) 标准值 达标状况 昼 65 达标 65 达标 厂界 贡献值 东厂界 50.1 西厂界 20.9 南厂界 28.0 65 达标 北厂界 29.4 65 达标 本项目夜间不生产,项目周边无声环境敏感目标,由上表可知,本项目四厂界昼间噪 声贡献值均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要求。 根据《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废弃资源加工工业》(HJ1034-2019)及《排 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本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见下表。 监测点位 表 32 监测指标 厂界环境噪声 噪声 — 60 — 项目噪声监测计划表 监测频次 执行排放标准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 1 次/季度 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 (1)一般固废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劳动定员 14 人,年工作天数 300 天,按人均生活垃圾产生量 0.6kg/d 计算,则 生活垃圾产生量为 2.52t/a(8.4kg/d)。由厂内垃圾桶收集暂存,定期清运至指定垃圾收集 点。 ´分拣废物 本项目原料分拣过程会产生分拣废物,主要为非塑料杂物,如木块、废金属、废纸等, 产生量约 0.3t/a,其中废金属、废纸等可回收利用的收集后外售,其他杂物随生活垃圾一同 处置。 ´沉渣 本项目破碎工序及清洗工序废水中将产生一定量的沉渣,参照《排放源统计调查产排 污核算方法和系数手册》“4220 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废 PE/PP 清洗或湿 法破碎+清洗固废产污系数为 8.3kg/t-原料,本项目原料用量为 5000t/a,则产生的沉淀物为 41.5t/a,依托厂区污水处理站污泥处理设施处理后,同厂区干污泥一同外运。 ④除尘灰 根据工程分析,撕碎工序除尘器除尘灰产生量约为 0.2t/a,定期清理后,与生活垃圾一 同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⑤过滤网 项目挤出造粒机需以过滤网对原料中的杂质进行过滤,该过滤网每日更换 1 次,项目 共设 3 台挤出造粒机,故更换量为 900 套/a,约 1.8t/a,更换的过滤网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 ⑥废催化剂 本项目催化燃烧采用铂置于蜂窝状陶瓷上作为催化剂,该催化剂更换周期 3 年,更换 量 100kg/次,直接由设备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内暂存。 (2)危险废物 ①废过滤棉 项目于非甲烷总烃处置设备前设过滤棉用于过滤废气中的粘性物质,该过滤棉每 2 个 月更换 1 次,每次更换量为 10kg,故总更换量为 60kg/a,该粘性物质主要为油雾,故该过 滤棉属于 HW49 类危险废物。 ②废活性炭 — 61 — 项目活性炭箱内共有 200kg 活性炭,拟每年更换 1 次,更换量 200kg,因吸附非甲烷 总烃,该活性炭属于 HW49 类危险废物。 ③废液压油 项目挤出机设备需定期更换液压油,更换周期为 5 年,单机更换量约 20kg,共 3 台挤 出机,故更换量为 0.06t/5a,废液压油属于 HW08 类危险废物。 本项目固废排放信息汇总见下表。 — 62 — 表 33 项目固体废物排放信息表 处理去向 序 主要有毒有 产生环节 固废名称 固废类别 号 害物质名称 1 员工工作 生活垃圾 一般固废 生活 2 分拣 3 破碎、清 洗 分拣废物 一般固废 物理 性状 环境危 产生量 险特性 (t/a) 贮存方式 自行贮 存量 自行 利用 自行 处置 转移量(t/a) 委托利用 委托处置 排放量 / 固体 / 2.52 生活垃圾桶 / / / / 2.52 0 / 固体 / 0.3 一般固废暂存间 / / / / 0.3 0 沉渣 一般固废 / 固体 / 41.5 不储存 / / / / 41.5 0 4 废气处理 除尘灰 一般固废 / 固体 / 0.3 生活垃圾桶 / / / / 0.2 0 5 一般固废 / 固体 / 1.8 一般固废暂存间 / / / / 1.8 0 6 废气处理 废催化剂 一般固废 / 固体 / 0.1t/3a 不储存 / / / 0.1t/3a / 0 7 废气处理 废过滤棉 危险废物 矿物油 固体 有毒 0.06 危废暂存间 / / / / 0.06 0 8 废气处理 废活性炭 危险废物 非甲烷总烃 固体 有毒 0.2 危废暂存间 / / / / 0.2 0 9 设备维护 废液压油 危险废物 液体 有毒 0.06t/5a 危废暂存间 / / / / 0.06t/5a 0 挤出 过滤网 矿物油 — 63 — 废活性炭及废过滤棉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归类的HW49类危险废 物,废液压油属于HW08类危险废物。企业需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要求在厂区暂存产生的危险废物,评价要求企业于车间内设置3m2危险废物暂存间1处,危废暂 存间以围堰及围墙与车间内其他部分区别开来,并挂设危险废物标识、张贴危险废物标签,地 面以防渗水泥或聚丙烯防渗薄膜加强防渗,危险废物分类以铁桶封闭盛装暂存于该危险废物暂 存间内划分的各存放区,各类危险废物不得混装。暂存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集中处置。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基本情况见下表。 表 34 序 号 贮存场 危险废物 所(设施) 名称 名称 危险废 物类别 废过滤棉 HW49 其他废 物 900-041-49 废活性炭 HW49 其他废 物 900-041-49 1 2 建设项目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基本情况表 危废暂 存间 危险废物 代码 位 置 车 间 内 占地 面积 3m2 贮存 方式 专用 桶封 闭盛 装 专用 桶封 闭盛 装 贮存 能力 贮存 周期 (日) 0.06t 365 0.2t 365 HW08 专用 废矿物 桶封 3 0.06t 365 废液压油 油与含 900-218-08 闭盛 矿物油 装 废物 评价要求企业定期对危废暂存间所暂存的危险废物承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 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暂存的危险废物清运进行安全处置。 危险废物在贮存、运输过程中可能因为操作不当、容器质量问题造成危险废物泄露,造成 环境污染。为了减小环境风险,评价提出以下措施: (1)加强危废管理,确保危险废物安全存放于危废暂存间内。 (2)运输前应先检验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 不坠落、不损坏。 (3)使用危废专用车运输,并按规定路线行驶。 本项目危险废物存在一定的泄露风险,但其产生量较小,在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的 前提下,本项目危险废物风险事故在可控制范围内,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本项目危险废物直接以桶装,密封完毕后以危废专用车运出,沿途危废泄露的可能性很小, 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很小。 通过以上方法处置后,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 64 — 5、地下水 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项目,本项目通过对排水构筑物,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地面进行 分区防渗处理,切断了污染物扩散途径,不会对地下水产生污染。 6、土壤 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项目,本项目通过对排水构筑物,生产车间,危废暂存间等地面进行 分区防渗处理,切断了污染物扩散途径,不会对土壤产生污染。 7、环境风险 本项目所涉及的主要危险物质为油类物质(液压油)。本项目液压油存在于挤出机内部 (0.06t)及车间内备用油(1 桶,0.1t),其总量为 0.16t,液压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 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B 中重点关注的危险物质,临界量为油类物质:2500t。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附录 C 对本项目进行风险潜势进 行初判,项目风险潜势=0.16/2500=0.000064<1,故本项目风险潜势为Ⅰ级,需进行环境风险简 单分析。 表 35 建设项目名称 项目环境风险简单分析内容表 洛阳鸿航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 5000 吨废塑料项目 建设地点 洛阳市孟津县送庄镇洛阳汉鼎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再生资源交易市场内 5# 厂房 地理坐标 东经 112°34′40.793″,北纬 34°47′44.668″ 主要危险物质 及分布 主要危险物质:油类物质(液压油) 分布:挤出机内,车间内 环境影响途径: 油类物质泄漏后直接渗入地下,发生火灾时,燃烧过程产生的 CO 等污染 物以废气的形式进入大气。 环境影响途径 危害后果: 及危害后果 油类物质泄漏后如没有得到有效控制,下渗可能会造成附近的地表水、地 下水体、土壤污染。 油类物质及天然气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产生污染。燃烧产生的 CO 可 引起中毒。 ´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监测,加强设备的安全管理; ´加强火源的管理,进行明火控制、维修用火控制等; ③同时从制度上加强管理,每日进行巡视,如发现泄漏,应及时清理,防 止其流入外环境中,通过垂直入渗造成土壤环境受到污染。 风险防范措施 ´车间全面硬化防渗,液压油设专门存贮区,针对有油桶设防倒装置并在油 桶存贮区周边设围堰防止液压油泄露后漫流; 要求 ´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干粉灭火器)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应急石灰、 沙子),避免遇明火发生风险事故; ´车间内的布置严格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进行防火设计,设置 必要的警示标志。 填表说明(列出项目相关信息及评价说明) — 65 — 本项目为废塑料加工处理项目,涉及的危险物质油类物质为易燃性、有毒有害物质。项 目风险物质的存储量较小,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风险潜势较低。在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 施的前提下,本项目风险事故在可控制范围内,环境风险可以接受。 8、环保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 6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7.1 万元,占总投资 2.9%。环保具体投资估算 见下表。 表 36 项目内容 投资金额(万元) 0.5 生活污水 喷淋降尘 喷淋降尘,集气罩 2 个+覆膜滤袋除 尘器+15m 高排气筒 集气罩 3 个+过滤棉+UV 光催化氧化 +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15m 高排气 筒 依托汉鼎市场 30m3 化粪池 生产废水 依托汉鼎市场污水处理站 / 生活垃圾、除尘灰 设置若干垃圾桶 0.1 分拣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间 3m2 0.5 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 液压油 危废暂存间 3m2 2 设备噪声 厂房隔声 / 分拣粉尘 撕碎粉尘 废 气 造粒 VOCs 废 水 固 废 本项目环保投资估算表 治理措施 噪 声 合计 — 66 — 6 8 / 17.1 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 内容 要素 排放口(编号、 名称)/污染源 污染物项目 DA001/撕碎废 气 颗粒物 DA002/挤出废 气 非甲烷总烃 有 组 织 大气 环境 颗粒物 无 组 织 生产车间 非甲烷总烃 DW002/生活 污水 COD 氨氮 SS COD 地表水环境 DW001/生产 废水 氨氮 SS 声环境 生产设备 噪声 环境保护措施 执行标准 《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 集气罩 2 个+袋式除尘 5 参照:《关于全 器+15m 高排气筒(P1) 省开展工业企业挥 发性有机物专项治 理工作中排放建议 值的通知》(豫环 攻坚办[2017]162 号) 非甲烷总烃 集气罩 3 个+过滤棉+U 排放建议值(其他 V 光催化氧化+活性炭 行业)及《河南省 吸附+催化燃烧+15m 重污染天气重点行 排气筒(P2) 业应急减排措施制 定技术指南》塑料 制品业 B 级要求 《合成树脂工业污 染物排放标准》( 封闭车间,分拣处喷淋 GB31572-2015)表 降尘,撕碎工序处喷淋 9 降尘 参照:《关于全省 开展工业企业挥发 性有机物专项治理 工作中排放建议值 的通知》(豫环攻 坚办[2017]162 号) 封闭车间 企业边界非甲烷总 烃排放建议值(其 他行业)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处理后排入送庄镇污 (GB89787-1996)表 水处理厂 4 三级标准 生产废水经絮凝气浮 设施预处理,经管网排 入汉鼎污水处理站,60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经深度处理后回用, (GB89787-1996)表 40%通过市政管网排 4 三级标准 入送庄镇污水处理厂 处理 《工业企业厂界环 境噪声排放标准》 厂房隔声 (GB12348-2008) 3 类标准 — 67 — 电磁辐射 / / / / 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 土壤及地下水 污染防治措施 / 生态保护措施 / 环境风险 防范措施 制定工艺操作规程;车间地面全面硬化防渗,液压油设存贮区并设围堰; 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车间内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 其他环境 管理要求 — 68 — / 六、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选址符合相关规划要求,总图布置合理,环保措施 可行。项目运营期会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在落实评价要求及采取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 后,从环保的角度来说,该项目是可行的。 — 69 — 附表 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 项目 分类 污染物名称 现有工程 在建工程 本项目 本项目建成后 现有工程 以新带老削减量 变化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许可排放量 排放量(固体废物 排放量(固体废物 全厂排放量(固体废物 ´ (新建项目不填)´ ´ 产生量)´ 产生量)´ 产生量)´ 产生量)´ 颗粒物(t/a) / / / 0.032 / 0.032 +0.032 非甲烷总烃(t/a) / / / 0.385 / 0.385 +0.385 废水排放量(t/a) / / / 1540.8 / 1540.8 +1540.8 COD(t/a) / / / 0.3026 / 0.3026 +0.3026 氨氮(t/a) / / / 0.0194 / 0.0194 +0.0194 分拣废物(t/a) / / / 0.3 / 0.3 +0.3 沉渣 / / / 41.5 / 41.5 +41.5 除尘灰 / / / 0.2 / 0.2 +0.2 过滤网 / / / 1.8 / 1.8 +1.8 废催化剂 / / / 0.1t/3a / 0.1t/3a +0.1t/3a 废过滤棉 / / / 0.06 / 0.06 +0.06 废活性炭 / / / 0.2 / 0.2 +0.2 废液压油 / / / 0.06t/5a / 0.06t/5a +0.06t/5a 废气 废水 一般工业 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 注:⑥=①+③+④-⑤;⑦=⑥-① —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