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业园入驻协议书.docx
编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创业园入驻协议书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制 二○二一年三月 甲方 :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以下简称“甲 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 方”) 为促进“让创意变为现实”,打通创新、创造、创业的最后通 道,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按照科技部、教育部等相关部委要求,成立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业园(以下简称“创业园”)。创业园面向全校 师生,鼓励发明创造和技术创新,鼓励知识共享,鼓励研发实用型 项目,将大学生创业创新教育与实践相结合,引导广大师生进行科 技成果转化,帮助创业创新者对接创业投资,将创新成果实现市场 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 议: 第一条 入驻房屋座落于陕西省咸阳市杨凌示范区西农路28号,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业园 层, 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 砖混结构,质量合格。 第二条 配备办公电脑 门铁皮办公柜 台,办公桌 套,办公椅 组。 第三条 双方协议入驻期限为12个月,即从 至 年 月 把,三 年 月 日起 日止。乙方在此入驻协议期满后,其创业项目仍 未成熟,尚不能转化成果或难以实现商业化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 重新提出入园申请,经重新考核通过后,双方重新签订入驻协议。 第四条 进驻期内乙方需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有 关规章管理制度(见附件一、附件二),不得从事有损创业园形象 的活动。若乙方未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制定的有关规 章管理制度,则其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 1 -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乙方须向甲方缴纳入 园保证金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乙方退出创业园时,按照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业园管理办法》的规定,属于期满退出和申 请退出的,在无物品损坏或其他费用拖欠等前提下,甲方向乙方全 额退还入园保证金;乙方属于勒令退出的,入园保证金不予退还。 入园保证金不计息。 第六条 创业园是入驻团队(企业)项目孵化和日常办公场所, 不得从事聚餐、留宿等其他任何无关活动,禁止使用违规大功率电 器。按照学校作息要求,每天晚上所有人员须于11点30分前离开创 业园,如确有加班需求,须向管理办公室申请通过后方可加班。 第七条 创业园采用大门门禁系统、房间钥匙进入等方式进行管 理,门禁准入凭证由创业园统一登记配发,实行一人一卡对应管理 方式,房间门锁不得私自更换。对于汽车入园实行审批制度,仅限 创业团队(企业)备案人员所有车辆进行备案进入(相关手续见《西 北农林科技大学车辆信息登记表》)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乙方的发展计划,对乙方的项目拥有管理、监督和考核 权。 2.有权要求乙方按规定报送相关材料、数据和信息,并结合学 校安排对来访单位进行展示介绍。 3.对乙方未经授权用甲方名义开展的其它工作,有追究其责任 权。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自负。 4.有权督促乙方遵守相关工作规章制度。 5.有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 - 6.若乙方违反协议规定的内容,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场地 及配套设施。 (二)甲方的义务: 1.为乙方提供办公场所、水、电、暖等相关基础设施。 2.为乙方提供力所能及的办公设备、物品。 3.为乙方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交流、创业培训等相 关创业创新能力提升服务。 4.帮助乙方开展市场营销、对接创业投资。 5.入驻期内提供免费预约会议、展示、报告等场地服务。 6.督促保卫处、后勤处提供公共区域治安、保洁服务。 7.特殊情况需终止协议,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有权按规定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2.按照经批准的项目方案自筹资金,自负盈亏,独立承担经济 和法律责任。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甲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接受甲方对其创业项目的计划进展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并积极支持、 配合甲方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 2.负责办公场地内的防火、防盗工作,并协助甲方共同做好园 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持办公场地的环境卫生,爱护公物,确保使 用办公场地的和谐有序。 3.保证甲方所提供的办公场地、办公物品按规定用途使用,自 觉维护办公场所的办公设施的正常运行,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 3 - 4.自觉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遵守公共秩序,积极配合由甲方 开展组织的各项活动。 5.项目活动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乙方实行自 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 项目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积极配合甲方的工作,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统计报表和相关 数据信息等。 7.严格执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业园管理办法》和本协议, 服从园区的管理,支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不得占用公共区域、 通道及非指定空间(如擅自搭建、堆放物品等),若有违反,甲方 有权终止协议,并令其拆除和清理。 8.不得将办公场地转租、分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及 与他人共享,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办公场地。 9.乙方退出时,应注意保护好甲方原有设施,经甲方检查确认 后方可退出。 10.在出现以下情况时自愿接受创业园的处理,直至被清退出创 业园,如同时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的,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①未在规定时间内入驻创业园并开展工作; ②项目组或个人进驻连续一个月未进行有效运行; ③不能妥善处理好学习与项目的关系,学习成绩显著下降; ④未按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业园要求提交各类报表和报告,或 虚报报告、资料及报表; 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业园制定的各项规 章制度; ⑥因违法行为出现责任事故或受有关部门查处; ⑦损坏、浪费学校财产; - 4 - ⑧经营期结束后未按时交还办公场地。 11.对停车场地车辆的停放与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停放车辆必 须遵守甲方相关的停车规定,服从指挥。甲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12.各入驻团队成员需妥善保管各自门禁卡(钥匙),如因门禁 卡(钥匙)遗失或损坏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均由其个人承担。 第十条 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随意变更或解 除。本协议需要变更或解除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新的书面协 议。 2.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使本协议无法完全履行时,须双方协商 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协议。 3.本协议在履行期间,如国家有关政策有重大调整时,双方任 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响,受影响一方可以提出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4.乙方如因操作与入驻项目无关的业务,擅自变更项目内容, 或经专家委员会确认失败的项目,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不负任何 违约责任。 5.本协议期满,双方的权利、义务履行完毕后,本协议自行终 止。 6、乙方在科技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经有关部门核实,甲方 有权终止协议。 7、本协议终止或期满时,双方应履行下列事项: ①乙方立即停止使用甲方授予的一切权限,并将其未完成事项 书面报请甲方。 ②乙方在收到退出通知或退出申请被批准后的7天内,必须结清 应缴费用,撤出自有设备,清理好场地,并办理好有关手续。逾期 - 5 - 不退出者,甲方有权不予退还入园保证金,并自逾期之日起按每日50 元的标准向乙方收取违约金。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 双方均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甲方违约,乙方可向有关部门 提出申诉;如乙方违约,甲方可视情况停止对乙方的服务或终止入 驻关系,同时按实际情况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均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 失。 第十二条 其他 1.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创业园由共青团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委员会 统筹管理,下设常设管理机构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负责创业园日常 管理工作。 2.为尽量达到公平原则,肯定甲方的投入、服务,乙方在培育 期内成功创业的,原则上应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辖下“众创田园” 等企业孵化器内入驻。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有效期内,一方拟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30日以书 面形式告知对方。 5.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创业园管理办公室存 档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共青团西北农林科 乙 (盖章) 技大学委员会 方: (盖章) - 6 -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负 责 人: 年 日 月 签订时间: - 7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