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县民政局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x
2021 年度新宁县民政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新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新财绩〔2022〕20 号)要求,我局 认真组织开展了 2021 年度部门财政预算资金的绩效自评工 作。现将自评工作开展及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新宁县民政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政工作的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国家和省市民政事业和全县经济与社 会发展规划,拟定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 划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社团和县内组织的跨县社团和民办非企业的 登记和年度检查、监督管理;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 查处社团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 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 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流浪乞讨及生 活无着落人员救助工作,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研究 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民委员 会和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作,推动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负责全县婚 姻登记管理和儿童收养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负责全县 殡葬工作。指导全县范围内公墓的管理与建设;负责殡葬执法, 规范全县范围内的殡葬行为;审批殡葬设施及服务项目,负责 对生产、销售丧葬用品进行行业管理,并监督、检查、倡导 殡葬习俗改革。负责全县行政区划工作。研究和修订全县行 政区域规划,负责乡(镇)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 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界工作及勘界成果管 理工作;裁处县辖区域内界线争议等重大问题,提出仲裁建议。 负责地名管理工作。承办地名命名、更名、废名审核报批;负 责地名标志设置和城乡街门牌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孤儿、 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管理社会 福利企业。负责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社会福利彩票 发行、管理工作。负责分配使用福利资金和福利资金使用的 监督检查。负责对民政事业的计划、财务和基本建设工作。 负责民政工作对象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办理过往求救的应 急救助事宜。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 新宁县民政局内设机构包括:内设股室 5 个及直属事业 单位 7 个。5 个内设股室分别是办公室、社会救助股、社会 组织管理股、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股、社会事务和儿童福利 股、养老服务股。 7 个直属事业单位分别是社会救助事务中 心、社会福利院、殡仪服务中心、革命老根据地工作办公室、殡 葬执法大队、婚姻登记处、慈善会办公室。 2、人员编制情况 新宁县民政局 2021 年末编制人数共 50 人,其中行政 编制 9 人,事业单位编制 41 人,2021 年年末实有人数 52 人, 其中行政人员 10 人,事业人员 42 人。 (三)、2021 年的重点工作 一、2021 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成本指标:孤儿生活保障标准不低于 950 元/月,事实 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标准①属建档立卡脱贫户的按 950 元 /月,属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实行补差发放(950 元/月-每 月享受的低保金或特困供养金,如已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的 还需减去残疾人生活补贴金);②不属于低保、特困供养及 贫困户的对象,补贴标准为 475 元/月;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 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低于 70 元/月。 2.时效指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 贴按月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社会化发放率≥90%;困难 群众救助资金按月或按季发放。 3.质量指标:严格按救助申请审核审批程序规范工作, 做到公开公示率 100%,调查审核率 100%,对象认定准确率 ≥98%。 4.效益指标:全县困难群众生活水平情况有所提升,困 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和残疾人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 善,符合条件且已申报的困难群众救助保障率达到 100%, 各项补助政策知晓率≥90%,补助对象满意度≥95%。 二、自评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我局高度重视本年度绩效自评工作,收到县财政局有关 通知后,及时向局领导报告,成立由规财股牵头,相关业务 股室分工负责的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同时,向局机关各股室 和下属单位转发了《新宁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1 年度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绩效自评工作内容、 责任分工和具体进度安排,各项工作均有序开展。 (二)确保评价质量,切实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按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绩效自 评工作,确保相关数据客观、准确、全面、完整。在各股室 和下属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局绩效自评工作小组对上报的自 评材料进行了逐一审核,对自评工作的组织、资金投入、产 出和效益情况进行了详细记录和核查,确保评价质量。 (三)强化数据分析,按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 综合分析局机关各股室和下属单位自评材料和现场评 价情况,注重数据分析、情况比对,总结提炼绩效工作实施 亮点与存在不足,评价小组认真编写绩效自评报告,送呈局 领导审批后按时上报县财政局。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 年县财政局批复我局本部门收入预算 872.95 万元,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839.46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18.49 万元,其他非税收入拨款 15 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 610.37 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 420.35 万元,政 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减少 19.72 万元, 其他非税收入拨款减少 35 万元,社保基金(离退休费)拨款减少 135.3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 2021 年县财政局批复我局本部门收入预算 872.95 万元, 年中追加预算至 5947.88 万元,收入决算数为 6664.41 万元。 预决算收入差异主要原因为:一是我局有新宁县财政局(代 管资金财政专户),其历年结转和结余资金不纳入年初预算 批复数,纳入收入决算数。二是我局上级下拨的困难群众资 金,该项资金未纳入到收入预算。 (三)支出预算情况 2021 年县财政局批复我局本部门支出预算 872.95 万元, 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90.42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7.44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6.6 万元,其他支出 18.49 万元。 支出较去年减少 610.3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 508.92 万元,项目支出减少 101.48 万元。 (四)支出决算情况 2021 年县财政局批复我局本部门支出预算 872.95 万元, 年中追加预算至 5947.88 万元,支出决算数为 6231.95 万元。 全年支出按照支出性质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 1.基本支出 4414.22 万元,占总支出的 70.83%,其中工 资福利支出 524.19 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196.31 万元,对 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693.72 万元。 2.项目支出 1817.72 万元,占总支出的 29.17%,其中民 政管理事务 225.77 万元,社会福利 428.75 万元,残疾人事 业 97.18 万元,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538.51 万元,其他生活救 助 8.73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84.07 万元,公共 卫生 0.19 万元,其他支出 205.32 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支 出 29.2 万元。 (五)结转和结余情况 2021 年我局本年收入 5947.88 万元,调整后的年初结转 和结余 716.52 万元,全年决算收入为 6664.42 万元,全年实 际支出 6231.95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432.46 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系保障我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 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 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 经费。2021 年基本支出 4414.06 万元,较上年减少 1135.54 万元,下降 20.46%。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 4217.92 万元,占 基本支出的 95.56%,人员经费较上年下降 18.45%,主要原 因为 2021 年未预发本年度各项奖金;日常公用经费 196.14 万元,占基本支出的 4.44%,公用经费较上年下降 47.84%。 (二)项目支出情况 1.民政管理事务资金情况 2021 年民政事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民政各项工作专项 经费、儿童之家建设经费、残疾人补贴发放工作经费、基层 政权和社区治理建设、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经 费、民政局专项经费、信息化建设经费、美好生活即开票发 行经费、婚姻登记、民生资金录入经费和支持民政和残疾人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 2.社会福利资金情况 2021 年社会福利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孤儿基本生活补贴、 二院一站、殡仪馆福寿园陵园、养老服务。全年实际支出金 额为 428.75 万元。 3.残疾人资金情况 2021 年残疾人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 贴。全年实际支出金额为 97.18 万元。 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情况 2021 年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特困 人员救助供养。全年实际支出金额为 538.52 万元。 5.其他生活救助资金情况 2021 年其他生活救助资金支出主要用于精减退职。全年 实际支出金额为 8.74 万元。 6.卫生健康资金情况 2021 年卫生健康资金支出主要用于新冠疫苗志愿接种 服务经费。全年实际支出金额为 0.19 万元。 7.其他支出情况 2021 年其他支出主要用于信访维稳、民生资金录入和革 命老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年实际支出金额为 190.32 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用于其他事业发展资金,支出内容 主要为五化民政建设、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牵手计划等。 2021 年本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18.49 万元,全年政府性 基金预算支出 29.2 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21.99 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7.21 万元。 六、资产管理情况 为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我局依据资产管理部门的有 关规定制定了资产购置、使用管理办法。明确了资产购置、 使用及处置应遵循的程序。严格执行国家资产管理部门发布 的资产的管理制度。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账卡、账账、 账表相符。 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 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 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省 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大力实 施“三高四新”战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统筹常态化疫 情防控和各项重点工作, 大力推进全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全省民政系统共同努力,认真履行职责,取得了较好的 成绩,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根据《部门整 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分 90 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 (一)严控运行成本,压减经费开支 “三公”经费支出逐年压减。2021 年“三公”经费支出 8.49 万元,人均支出 0.16 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 8.49 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车辆购置费支出 0 万元。公务 接待 85 批次,公务接待人数 849 人。2021 年“三公”经费较 年初预算 24 万元节约 15.51 万元,节约比 64.63%;较 2020 年支出 1.78 万元增加了 6.71 万元,增长 376.97%,主要原因 是增加了全县村委会和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接待费支出。 (二)聚焦民本,落实重点民生实事。 基本民生保障网持续织密筑牢。全面推进“放管服”改 革,出台了《新宁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试点工作实施方 案》,已在全县推开。全年共保障农村低保 7023 户 11564 人,发放农村低保金 3303.87 万元,人平补差达 236.3 元/ 月,超出省定考核指标(229 元)人均救助水平 7.3 元。保 障城市低保 2907 户 4078 人,全年发放城市低保金 2063.9 万元,人均补差达 388.6 元/月。保障城乡特困对象 3412 人, 季发放特困供养资金 535.46 万元,发放安葬费 163 人,发 放金额 80.542 万元,为全县特困对象代缴保险金额 106.77 万元。县级临时救助 1117 人,发放临时救助资金 224.36 万 元,下拨乡镇临时救助资金 450 万元。 扎实做好省定民生实事。残疾人两项补贴纳入省市重点 民生实事,并作为绩效考核内容,我局主动作为,加强与财 政、残联部门的工作对接,并按照上级要求将残疾人两补贴 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 70 元。全年共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人 次为 164241 人次,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1149.687 万元。 扎实做好“一小”关爱保护工作。深入贯彻落实《未成 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牵头出台了《新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宁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 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召开了联 席会议,对全县 16 个乡镇的儿童督导员进行了培训,进一 步提高了乡镇儿童督导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开展留守 儿童关爱志愿者关爱活动 25 场。同时结合党史教育,开展 了“我们共成长——关爱困境儿童帮扶活动”,局党组成员、 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对全县 26 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 童进行了“一对一”结对帮扶。做好了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和 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全年共发放孤儿 基本生活保障 1027 人次 292.22 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 童基本生活补贴 797 人次 168.52 万元。 (三)服务中心,推进各项专项事务工作。 基层政权工作:高标准按程序抓好村(社区)“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持续抓好村规民约修订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清江桥桃花村、安山乡大塘村的村规受到市民政局通报表扬。 开展了边界平安创建活动。会同组织部出台了《新宁县社区 专职工作实施方案》,会同县委组织部、平安办等八部门联 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事项清 单、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和减负工作事项清单(试 行)>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 信息系统,扎实完成国志、国典释文和行政区划简册的撰写。 养老服务工作:一是及时准确发放好高龄津贴和长寿保 健金,并对全县高龄老人和百岁老人进行动态化管理。从 7 月起百岁老人每人每月提标至 500 元、90 岁以上高龄老人每 人每月提标至 100 元,全年发放 90 以上老龄津贴 13920 人 次,发放百岁老人 220 人次,高龄津贴和长寿保健金共计发 放 158.796 万元,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工作全面开展。二是开 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百日行动”和民政系统“打非治违” 三年整治、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共排查出各类一般性安 全事故隐患 200 起,目前已整改 190 起。落实常态化疫情防 控制度,持续抓好养老服务领域的疫情防控,确保养老服务 机构安全,确保服务对象和工作人员平安。三是养老服务基 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今年,我县在 109 个村(社区)建成 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配备了娱乐室、图书室、休息室、 餐厅等场所),建成了新宁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马 头桥镇马头桥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一渡水镇翠峰社区日间照 料中心和金石镇幸福村老年互助活动中心、金石镇松枫亭村 老年互助活动中心、金石镇龙潭桥村老年互助活动中心、清 江桥乡桃花村老年互助活动中心、巡田乡柳山新村老年互助 活动中心 5 个村级互助养老设施,大部分养老设施已投入使 用,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设施村(社区)覆盖率已达到 34%。 四是按程序对 15 家养老机构进行了等级评定。 社会组织登记和管理工作:扎实开展年检工作,全县参 检 104 家,参检率 100%。年检合格 74 家,不合格 30 家。坚 持依法登记管理社会组织 115 个, 新成立登记社会组织 9 个, 变更登记社会组织 2 个,注销登记 1 家。开展行业协会商会 乱收费专项清理整顿和“我为企业减负”专项行动工作,减 免和降低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金额 4.2 万元,惠及 100 余家企 业。规范有序推进“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 13 家。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 组织工作,积极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依法推进民办 幼儿园分类登记和校外培训机构登记工作。乡镇社工站运营 良好,开展活动经常,开展小组活动 17 次、整理个案 17 次 例,为社区服务活动 51 场,举办了社会工作者能力提升培 训班和职业水平考试考前培训班,社工站人员持证比例达 33.3%。 福彩和慈善工作稳步发展。6 月 10 日“美好生活”主题 即开型福利彩票全国首发式活动取得圆满成功。全县现有站 点 26 家,较上年度增加站点 1 家,福彩总销量 1208 万元, 其中电脑票销售 1089 万元,同比增长 212 万,增幅 24% 。 即开票销售 119 万元,同比增长 48 万元,增幅 67%。慈善事 业促进工作,今年以来共收到社会捐赠款 27.57 万元,引导 慈善力量对接参与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开展慈善公益活动, 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 老区工作:向省老区办申报 2021 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 兴补助资金项目 5 个,完成了麻林瑶族乡竹阳村村道水渠硬 化、水庙镇双阳村村主干道水圳硬化、一渡水镇一渡水村公 路建设、黄金瑶族乡三合村公路建设、崀山镇六坪村鑫华水 产养殖专业合作社虾塘扩建改造 5 个振兴项目;完成了安山 乡花桥村道路硬化、崀山镇船形村革命遗址红军桥修缮、巡 田乡西江村村部附属设施建设等 45 个老区扶建项目。 殡葬工作:积极推进殡葬改革,积极改善殡葬基础设施。 3 月份成立了殡仪服务中心。对殡仪馆进行了改造,火化间 “三通一平”已完工,主体工程招标已完成,在清明节前后, 深入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引导 广大群众积极响应殡葬改革政策,倡导厚养薄葬,争做文明 祭扫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疫情防控工作:一是督促村(社区)全面落实网格化管 理,抓实抓细村(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 入,内防反弹”的要求,筑牢联防联控的第一道防线。严格 按照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摸排出的来自中高风险地 区返乡人员及时进行登记、上报,并对其进行包联,跟进后 续健康管理和宣教服务。二是在张家界疫情发生后,我局迅 速响应,督促村(社区)全面落实网格化管理,抓实抓细村 (社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 的要求,筑牢联防联控的第一道防线。同时,组成三个社区 督导,坚持每天对社区疫情防控情况进行督查,并严格按照 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求,对摸排出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返 乡人员及时进行登记、上报。三是对全县所有养老服务机构 的疫情防控,坚持严防死守,坚决落实“8 个严格”要求, 无一人出现异常情况,局干部职工、敬老院入住人员做到了 疫苗“应接尽接”。 (四)依法行政,优化社会服务。 一是婚姻和收养登记工作更加规范,标准化建设水平进 一步提升,共办理办理结婚登记 2223 对,补发结婚证件 708 对,办理离婚登记 680 对,补发离婚证 176 对,办理离婚冷静 期申请 1091 份,补办结婚登记 14 对,出具证明 347 份,合 格率 100%,婚姻家庭辅导室离婚劝导和调解 232 对,成功 调解 77 对。二是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民政局、县财政 局开展联合督查,切实加强对困难群众的动态帮扶和动态管 理。对全县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全面总结和 “回头看”工作。三是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开展全体公职人员毛发检测,无一人涉毒品。进行了反电诈 骗宣传。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七五”普法学习。 (五)全力以赴,做好县委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 一是乡村振兴工作。根据上级文件要求,我局立足部门 职责,联合县乡村振兴局开展了“巩固社会救助兜底脱贫成 果‘回头看’工作”,对全县 16 个乡镇进行全面摸排核查, 将 181 户 537 名低收入家庭对象全部按程序录入社会救助管 理系统,实行防返贫动态监测动态管理动态调整,符合纳入 兜底保障的全部及时纳入兜底保障,符合临时急难救助的及 时给予临时急难救助,有力保障全面小康路上一户也不能落 下,一户也不能返贫。同时分别向丰田乡马椅村、马头桥镇 白云村选派了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时间为 2 年,工作队员 每月在乡镇村工作时间不少于 20 天。二是积极落实文明城 市、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制定下发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 明确具体要求,确保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积极配合做好 文明卫生城市复审有关工作。三是常态化开展交通志愿服务 活动,组织党员干部社工分批开展文明劝导服务,帮助有需 要的市民过马路,以实际行动参与城市环境提升和交通文明 秩序整治工作。做好了文明城市复检整改工作,并开展了 “无烟单位”创建。四是成立了以局党组班子为成员的联村 建绿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局老区 办承担日常工作,各股室积极配合,联村建绿帮扶点为崀山 镇双江村,安排创建国家森林城市、联村建绿工作专项资金 5 万元。民族团结和统战工作得到有效提升。充分发挥社会 组织综合党委主体作用,积极引导新的社会阶层联谊会、大 邵公益、经销联盟商会等社会组织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关爱 留守儿童、抗击疫情、助力乡村振兴等公益活动 20 余场次, 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助力民族团结进步。指导各村(社 区)将统战、民族团结等内容写进村规民约,完善民主议事 协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各阶层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积极为局联系的黄金乡百宝村提供致富信息,进行技术培训 和创业指导,联合乡民政办撰写的《猕猴桃产业结出致富 “黄金果”》在《人民日报》等国家级、省市媒体刊载,社 会反响良好。做好对困难统战对象的帮扶。黄金、麻林两个 瑶族乡 163 户 264 人享受农村低保,年发放资金 79.59 万元。 金石镇宛旦平村宗教人士李某享受特困供养,月发放供养金 475 元;对困难僧人释某开展送温暖活动。 八、存在的问题 尽管本单位的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进一步认真研究解决。在部 门整体支出的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在科学设 置预算绩效指标上还需进一步加强,使之更加贴近实际工作 需求。比如说在预算执行中,有时难免会出现一些意料不到 的状况,年中时因人员的增加又发生了新的费用,导致年底 需要调剂或者追加经费。预算执行未达标,年度预算执行情 况超过年初预算。 九、改进措施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及整体支出管理工作的需要,拟实 施的改进措施如下: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并严格执行预算。要加强预算 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 综合上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收支预测科学、合理地 编制本年度预算,以避免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 的情况。提升预算编制质量,加强预算执行与控制力度。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 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 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3、加强“三公”经费控制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 费的规模和比例,把关“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审批,杜 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进一步细化“三公”经费 的管理,合理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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