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室药品管理办法.doc
福 州 职 业 技 术 学 院( ) 后勤管理处 榕职院后〔2016〕26 号 后勤管理处关于关于印发 《医务室药品管理办法》的通知 医务室: 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医务室药品管理工作,我处《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药品法律法规,制定《医务室 药品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后勤管理处 2016 年 11 月 21 日 医务室药品管理办法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 关药品法律法规。 2.必须从正规的医药卫生销售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并 保存购药清单、做好登记、严禁在药贩手中购进药品。药品 采购方式必须符合学院资产采购管理规定。 3.药品种类不得超出闽侯县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药监 局核定的范围,应与所开展的业务相适应。 4.严禁使用麻醉药品及严格控制的精神药品。 5.严格执行药品入库验收和药品盘点,严禁购销“三无 药品”,不得自行加工配制制剂。 6.定期检查药品质量,严禁使用伪劣和过期失效、霉烂 变质药品。 7.坚持合理科学用药,不得滥用抗生素。 8.自觉接受医政、药政有关监督人员的监督检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 2016 年 11 月 2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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