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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第四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书法类评选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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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第四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书法类评选细则 根据《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章程》规定,按照《第四届海南 省南海文艺奖评奖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和范围 (一)本次南海文艺奖书法类奖项设置作品奖(含书法、 篆刻、刻字);推荐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1名。旨在表彰 在书法艺术创作上取得相当的成就,和具有广泛影响的书法家 和书法工作者。评奖将依据作者近年来的书法篆刻创作、书学 研究工作等方面取得的业绩。 (二)参评入选作品应向创作一线和基层文艺工作者和青 年艺术家及新文艺群体倾斜。 (三)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奖面向国内外文艺家和文艺生 产单位,参评者户籍、地域、国籍不受限制,凡于2019年1月1 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在省级以上专业展览(比赛)中入 选、获奖的,或创作、生产、推出的书法、篆刻、刻字作品可 申报评奖。 (四)在评奖年限内,获得过中宣部、文化和旅游部、中 国文联、中国书协等党群系统中央单位和中央国家机关评比达 标表彰项目的全国性书法奖的作品,以及我省与中国文联、中 国书协等单位联合主办的书法活动的获奖作品,不参加评奖。 二、参评条件与标准 (一)作品奖 - 1 - 1.内容:参评作品以海南题材为主,健康向上的古今 诗词、楹联、文赋等(须标出原作者及篇名),提倡自作诗 词联赋。注重作品的艺术价值,风格的多样性,鼓励探索和 创新。鼓励创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美好新海南的作品, 鼓励创作乡村振兴的作品。 2.规格:书法作品书体不限,竖式作品高度不超过八尺 宣纸。横卷高不超过一尺半宣纸,长不超过八尺宣纸;册页 每页不超过 40×30cm,整件不超过 12 页;篆刻作品在 6-12 方以内,附边款不少于 4 方,粘贴在四尺对开条幅宣纸上, 可自己题签。所有作品请勿装裱(册页除外);刻字作品尺 寸不得小于 35 厘米×35 厘米 (或相当于 0.12 平方米的面积, 不含边框),板厚不少于 3 厘米,载体(作品材质)以木为 主。 3.参评作品须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上角注明作者真实 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详细通讯地址 及邮编(请务必使用正楷登记)。登记姓名必须与身份证姓 名相同,勿用笔名。 4.草书、篆书须附释文。 (二)终身成就奖 推荐德高望重、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对书法事业作出 突出贡献的书法家及文艺组织管理工作者终身成就奖候选 人建议人选条件,应具备: 1.思想素质好,社会责任感强,社会认可度高,具有良 好的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积极投身社会活动,热心服务公 益事业。 - 2 - 2.在书法艺术领域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持久的 影响力、艺术造诣深。本人或其作品曾在国内、国际大型展、 赛中获奖。 3.作品获得过省级以上宣传文化部门表彰、及省级以上 权威书法评审机构所颁文艺大奖。 4.年龄在 75 周岁以上。 5.“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或荣获过省部级以上授予的 “德艺双馨“、“优秀专家”等荣誉称号者优先。 推荐人数可空缺。 获得过第一、二、三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终身成就奖的 艺术家和文艺组织工作者不再参加评选。 三、奖项设置、数额及奖金 书法类设作品奖(含书法、篆刻、刻字)6个,获奖者 各奖励1万元(税后),奖金共计6万元;获奖作品出现数额 空缺,奖金按空缺数扣减。 四、组织机构 (一)根据《评奖实施方案》要求成立第四届海南省南 海文艺奖书法类初审办公室,负责作品初审。 (二)按照《评奖实施方案》要求,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 办公室成立“南海文艺奖书法类专家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工作, 专家评审委员会”由 7 位专家组成,设主任 1 名,专家从“海南 省南海文艺奖书法类评审专家库”中抽选聘任。评审结果报“海 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 - 3 -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实行回避制。凡自身有作品申报、与 申报作品作者有亲情连带关系、以及有师生、上下级关系者,不 得担任评委。 五、申报程序与名额分配 报送作品须经各市县书法家协会、各市县文联、省直各 单位、省属高等院校及各行(企)业文联按分配名额认真推 选,并由推荐及主管单位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各单位原则 上推荐书法作品 1-3 件,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人选 1 名 (可空缺)。省外作品直接报送省书法家协会。 六、报送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参评有关规定和条件填写“第四 届海南省南海文艺奖书法类作品申报表”一式7份(可复印), 提供作品原作2件、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审核盖 章)7份、400字以内作品创作手记(7份)、作者简介及身份 证复印件(各7份)等。 (二)各单位须于2021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所需资料报 送省书法家协会。 七、评选程序与方法 (一)由海南省书法家协会初审办公室对征集的参评作品进 行初审,完成 15 件参评作品的申报。 (二)书法类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实施方案》要求, 对各单位报送的参评作品进行认真、严格、规范的评审,以实名 投票方式产生提名作品 9 件和书法艺术终身成就奖候选人建议 人选 1 名,结果报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进行公示。 - 4 - (三)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按照评奖数额, 以实名投票方式评出拟获奖作品 6 件。 (四)省评审委听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评审结果汇报后,审 定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 (五)根据具体评审标准和情况,奖项名额可空缺。 八、奖项管理 (一)海南省南海文艺奖书法奖由省文联和省书法家协 会联合表彰,获海南省南海文艺奖的所有奖项,均可作为业 绩考核和人才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获奖作品的相关资料收入海南省南海文艺奖档案 库,由省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三)本细则由海南省南海文艺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负 责解释。 地址:省书法家协会地址:海口市美兰区白龙南路38号 琼苑宾馆八角楼 邮编:570203 联系人:陈洪 电话:65228829 陈丽芹 电话:0898-65367473 海南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第四届南海文艺奖评审办公室 海南省书法家协会 2021年9月17日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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