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发[2015]7号关于在全校选任党总支副书记的通知.doc
怀院组发[2015]7 号 关于在全校选任党总支副书记的通知 因学校院部调整,经学校研究决定,现面向全校选任文学与新闻 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机械与光电物理学院、风景园林学院党总支 副书记,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任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人员范围 全校在编在岗教职员工 (二)资格条件 除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以外,还 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五年以上工龄。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中共正式党员。提任党的领导职务的,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 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4.在正科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或担任教研室主任、 图书馆部主任、 实验室主任三年以上。 5.年龄要求。男性年龄不超过 57 周岁(1958 年 6 月 31 日以后 出生)。女性年龄不得超过 52 周岁(1963 年 6 月 31 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任方法和程序 1.个人报名。本人填写申报表(申报表附后) 。报名时间:6 月 18 日-6 月 19 日。 2.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根据有关条件、资格的规定,对报名人 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3.民主推荐。在召开的由中层领导干部、教授代表、民主党派代 表、市级以上党代表和人大代表、市级以上政协委员组成的推荐会上 进行民主推荐。 4.组织考察。 5.党委决定。 中共怀化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5 年 6 月 17 日 选任党总支副书记申报人员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岁) 民 族 籍 贯 出生地 入 时 党 间 参加工 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 术职务 现 任 职 务 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及 专 业 任 职 时 间 申 报 职 务 简 历 工 作 业 绩 近三年 年度考 核结果 所在单 位意见 怀化学院党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