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2014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的通知.doc
关于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 2014 年高等学校优秀 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中心、馆、科、所: 省教育厅 2014 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选 派工作已开始,2014 年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海外高端访问学者项目计 划拟选派全省共 20 名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赴海外研修,我校可推荐名 额为 2 名,请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 2014 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 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闽教人〔2014〕19 号)要求,认真 做好人选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符合高职院校优秀专业带头人海外高端访问学者项目计划规定的选派 条件,具体如下: (一)50 周岁以下,身心健康,具有硕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 术职称(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紧缺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位和职称 要求); (二)在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服务企业方面取得突出成绩,在本专 业领域有一定影响,是我省高职院校重点建设专业或精品专业带头人; (三)有较好的外语基础。派出人员外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标准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或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 (BFT)并达到合格标准(考试成绩 2 年内有效); 2.托福成绩 80 分以上; 3.雅思成绩 6.0 分以上; 4.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外语专业本科毕业; 5.近 10 年曾在与所派往国家同一语种国家留学 1 年或连续工作 1 年以 上; 6.曾参加教育部所属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应语种高级班培训并获得结业 证书(结业证书 2 年内有效)。 二、访学高校和期限 1.原则上应到对口访学专业具有职业教育特色和优势的海外知名高等 院校、研究开发中心或知名企业访学研修。 2.访学研修期限均为 1 年,可在 2 年内分段完成。 三、资助经费 优秀专业带头人每人 10 万元。 四、申报程序、时间及材料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 1.申请人填写《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 (附件 2),《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 表》(附件 3)。 2.所在系部初步审核申请人材料,于 3 月 24 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 1 份报送人事处罗希处。 3.经学院研究,确定推荐的候选人,上交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报材料。 (二)申请材料 1.《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一式 3 份)。 2.申请书附件材料(一式 1 份,应编写目录和页码,复印件加盖人事处 公章,论文论著只需在封面或首页盖章)。 (1)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学历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 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2)身份证、职称证书和外语水平证书复印件; (3)主要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材料,包括代表性论著、知识产权权属 证明、获得专利、产品等; (4)海外高校、研究机构或大型企业的邀请函复印件及中文翻译(若 有); (5)其他在申请书中所填报内容的支撑或证明材料。 3.《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一式 1 份)。 附件:1.福建省教育厅关于选派 2014 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 附件1.福建省教育 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厅关于选派2014年高等学校优秀学科(专业)带头人赴海外访学研修的通知.doc 附件2:福建省高等 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xls 2. 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申请书 3. 福建省高等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 附件3:福建省高等 学校千名学科带头人海外研修人选推荐情况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14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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