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证材料5--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1月18日).docx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学生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扩招学生教育与管理,维护学校正常教 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扩招学生顺利 完成学业,依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 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 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 织高职院校面向社会人员做好普通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工 作的通知》(粤教职函[2019]137 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 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录取的高职扩招 学生。 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跟其他招生形式录取的普通学生依法享 有同样的权利和履行同样的义务,详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管理规定》。 第三章 学籍管理 第四条 学制与学习形式 学制三年,学生学习年限最高为 5 年,除另有规定外,应当 在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留级、保留学籍)内完成学业。学生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达 到学校毕业要求的,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按照普通高职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培养规格,针对高职扩招 专项行动招收的学生,分类制订和实施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 较强的人才培养方案。 第五条 考核与成绩记载 (一)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单独编班,实 施教学与考核。 (二)集中教学和分散教学相结合。学生应当按时参加教育 教学计划规定的活动,不能按时参加的,应当事先请假并获得批 准,无故缺席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 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生取得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行业 企业实践经历等可以折算为学分,计入学业成绩。具体折算办法 参见学校有关规定。 (四)学生违反考试纪律或考试作弊的处理,按照《湖北工 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执行。 (五)每学年结束后,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体育 发展等方面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具体考评办法按照《湖北工业职 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条 学籍预警 为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习,学校实行学籍管理制度,具体预 警对象和办法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办法》。 第七条 转专业与转学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职扩招学生不得转 专业、转学。 第八条 其他 学生的入学与注册、休学与复学、退学、毕业、结业与肄业 及奖励与处分按照其他招生形式录取的普通学生管理,具体参照 《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 安全教育管理 第九条 所有扩招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树立 法制意识与安全意识,接受学校法制与安全教育。学校向学生发 放安全提醒书,开展各类主题教育,学生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提 醒与规定,具体参照《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生源学生 岗位安全管理规定(试行)》执行。 第五章 资助管理 第十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享受国家、广东省和惠州卫生职业 技术学院相关奖助政策,具体按照《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办法》及各类奖学金评选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退役军人的资助工作按照国家、广东省的相关规定 予以落实。 第十二条 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生源地贷款,具体按照国 家、广东省及各地资助中心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三条 学生在校期间违纪处分管理、安全管理、学生档案 管理、学生证管理等参照在校学生教育管理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详见《惠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第十四条 因高职扩招属于新的招生与人才培养形态,在学生 教育管理中出现的一些新现象、新问题,若属本办法或现行学校 相关制度中无执行依据的,可由学校招生办公室、教务处、学生 工作处、教学单位等共同商议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中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制度执 行。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 2020 年 1 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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