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变更申报表及申报指南.doc
课程变更申报指南 一、核心概念及基本要求 课程变更指课程停开,或课程的基本信息发生变更,或将专业课作为校选课推出(指专 业课同时作为全校性技能选修课或通识选修课开设) 。 课程停开指课程永久性地停止使用。 课程基本信息变更指课程名称(中文)、课程管理单位、学分、学时等信息的变更(注: 仅变更课程使用信息,如模块类别、课程组、开课学期等或调整课程教学大纲内容者,不属 于本项)。 课程变更申报所需基本材料为: 《课程变更申报表》 (必) 变更前后新旧版本课程教学大纲(必) 《课程变更论证报告》 (必) 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记录复印件(必) 课程变更的申报单位应为课程管理单位。当课程管理单位与开课单位不完全一致时,应 先充分沟通、协商、确认,共同做好课程建设工作。 为保证该项工作的稳定性、规范性,要求由课程管理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负责填写 本表并收齐各项基本材料。除复印件外,所有申报材料需有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签 名,以示确认;不接受个人印章。 二、填写规范 1.课程停开/专业课作为校选课推出 若属课程停开/专业课作为校选课推出,课程基本信息仅填报“变更前”一栏,并注明 “培养方案版本(适用年级) ”。 2.课程基本信息变更 (1)变更后课程名称: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管理办法(试行)》中的课程名称 设置要求编写,不允许与课程库现有课程重名。 (2)变更后学分/学时:按照“16 个理论学时/32 个实践学时=1 学分,非整数学分者四 舍五入计算”的原则换算,需注意与变更后课程教学大纲的学分/学时标注保持一致。 3.教学工作量计算方案:发生学时调整且含有实践学时的课程,必须依照《厦门大学嘉 庚学院专任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2017 年修订版) 》(厦大嘉教〔2017〕49 号)填报计算 类型,并在论证报告中说明原因。 4.培养方案版本(适用对象):即该调整哪些专业自哪一级起生效,撰写方式为“XX 专业自 20XX 级起”,原则上原课程所有使用专业均应自同一年级起开始变更。如为技能选修 课或通识选修课,可写为“自 XX 学期起变更” 。 5.教学计划安排是否同步调整:即课程使用信息是否同步发生变化,包括调整模块类别、 课程组、开课学期,增加新使用专业或从原使用专业中删除,修订校选课限选专业等情况; 请务必准确、清晰地陈述。 6.教学指导委员会意见:需将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结论简要予以描述,注意不得仅表达 1 为“同意调整” 。当课程管理单位与开课单位不完全一致时,各方均应签署意见(全校性公共 课程除外)。 三、论证报告撰写要求 申报单位应对课程变更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与稳定性展开严肃、认真、负责的调 研论证,形成准确清晰的论证报告。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课程变更论证报告(模板) 》 。 四、课程教学大纲报送要求 须同时附该课程变更前后的大纲版本。课程教学大纲须依照《厦门大学嘉庚学院课程教 学大纲编制指南(2019 年修订版)》的要求规范撰写,注意对课程信息的变更(包括同步发 生的课程使用信息的变更)进行必要更新。 附:课程变更论证报告(模板) 2 《XX》课程变更论证报告 (本论证报告需随同课程教学大纲(指导版)一起由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后方可上报) 一、变更原因(必填) 结合行业专业发展需求,国内外高校的同类课程的调研情况,主讲教师以往授课经验及 教学反馈等,课程在专业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中的定位和作用,阐释课程变更的必要性、合 理性。 二、教学大纲对比(必填) 对比课程变更前后的新旧大纲内容,说明主要变更内容及原因。 三、变更影响 (一)可行性 变更对象为必修类课程且学分变化的,须阐明由此产生的其他课程模块学分调整方案及 学期学分分布变化。 (二)学生修读影响 变更对象为必修类课程,须阐明: 1.已修读合格或正修读原课程的学生,其学分认可方案; 2.已修读但未通过原课程,或转专业需补修原课程的学生,其学分重取/补修方案及具 体名单。 四、教学需求 如变更后同步对开课人数标准、课程排课方式、教学工作量计算等方面存在特殊需求, 应在此阐明并论证原因。 五、其他说明 对于该门课程变更其他方面的补充说明。 撰写人: 撰写日期: 3 编号: 课程变更申报表 申报须知: 1.本表适用于停开课程、变更其基本信息及将专业课作为校选课推出的申报,具体填报要求及所需论证材料详见《课程变 更申报指南》。 2.本表及其相关材料应于开课前一学期第 10 周之前提交至教务部教学管理中心(主 3#615),经教务部报学校审批通过后 方可执行。 填表人 (教指委秘书) 申报日期 申报事由 课程管理单位 □课程停开 □课程基本信息变更 □专业课作为校选课推出 开课单位 课程基本信息 变更前 变更后 课程名称(中文) 课程名称(英文) 课程管理单位 学分 学时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理论学时: 实践学时: 教学工作量 计算方案 培养方案版本 (适用年级) 教学计划安排 是否同步调整 (会议应对含论证报告、课程教学大纲(指导版)等在内的所有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审 议讨论,并将本单位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结论简要描述,并同步附上本单位教学指导 委员会会议记录复印件作为支撑材料。如课程管理单位与开课单位一致,签署一处即 可。) 课程管理单位意见: 课程管理单位 开 课 单 位 教学指导委员会 意见 主任委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开课单位意见: 主任委员: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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