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清远市清新区关于申请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递交材料情况登记.doc
附件 3 清远市清新区关于申请设立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递交材料情况登记 : 您在办理申请设立 时, 递交的相关材料如下: □1.《广东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申请表》;(要求:按表 格要求如实填写并签章。) □2.《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使用信用 承诺书》或《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要求:到相应登记管 理机关办理,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3.申办报告;(要求:内容主要包括——举办者、培养目标、培 训规模、培训层次、培训形式、培训条件、《设置标准》规定的各项管 理制度、经费筹措与管理、管理人员与师资队伍等。) □4.机构章程;(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设置标准》规 定。) □5.举办者的资质证明文件;(要求:①举办者是社会组织的,应 提供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信用状况良好承诺书, 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信用状况良好和无犯 罪记录承诺书。②举办者为个人的,应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信用 状况良好承诺书、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6.开办资金、注册资金有效证明文件;(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银 行存款证明、举办者(社会组织)的财务审计报告、设备设施购买合同 及发票等。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应提交开办资金已全部缴足的验资报 告。) □7.办学场所房产权属材料;(要求:①以自有场所举办的,须提 供不动产权证、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等,并提供查询内容为房产 登记、抵押、查封信息的不动产登记查册表;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须提 1 供土地使用权或所有权证明文件及建设工程报建、验收文件;或镇政府、 街道办事处、土地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文件等。②以租赁场地 举办的,还应提交经备案的租赁合同(协议)以及出租人产权证明文件, 租赁期应符合《设置标准》的规定。) □8.培训场所内部结构平面图;(要求:应标明实际用于教学的区 域、面积。) □9.消防安全证明材料;(要求:应提交建设工程消防审核验收文 件,或者是符合消防部门制定的从业条件和服务标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 构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 □10.设施设备情况表;(要求: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签章。培 训机构应具有与培训层次、培训类别、培训项目和培训规模相适应的设 施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11.拟任首届董(理)事会、监事会明细表;(要求:按表格要 求如实填写并签章。同时还应提供表中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健康证明、 学历证、相关从业资质证明等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12.(拟任)校长(行政负责人)履历表;(要求:按表格要求 如实填写并签章。 ) □13.从业人员明细表;(要求: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签章。还 应提供表中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健康证明、学历证、相关从业资质证明、 劳动合同等复印件及无犯罪记录承诺书。) □14.培训机构党员名单;(要求: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签章。 党员 3 名以上,应提交按照相关规定成立党组织并开展活动承诺书;党 员人数不足 3 名,应提交联合组建、挂靠组建的工作思路、方案和开展 活动的计划。) □15.拟用培训教材备案表;(要求: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并签章。 同时提供培训计划、课程设置和教学大纲。) □16.网站(或教育 APP)测试账号以及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 (ICP)备案证明等材料;(要求:已经设立的有在线培训业务的培训 2 机构需提供;其他类型(尚未正式开展在线培训业务的)暂时不需要提 供;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与备案材料应当是二级或二级以上。) □17.联合办学协议;(要求: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举办培训机构 的需提交。协议内容需明确各自计入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的出资数额 (非营利性)/各方出资的数额(营利性)、方式以及比例,各自权利 义务和争议解决办法等内容;单独举办则不需提供。) □18.捐赠协议;(非营利性培训机构,如有)(要求:资产来源 属捐赠性质的需提供。内容应载明捐赠人的姓名、所捐财产的数额、用 途和管理方法及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备注: 1.所有提交材料一式三份,所有内容须真实无误。 2.填写内容字迹要清晰、工整,若手写,请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3.材料中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4.申请人提交材料为复印件的,复印件必须清晰、印鉴齐全、内容 齐全、字迹清晰,需申请人在所有复印件上签章,并在提交材料时带上 原件进行核对。 5.如代理人代办,则需提供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授权委 托书(举办者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名) 。 材料递交人: 递交人联系电话: 材料接收人: 接收时间: 年 月 日 清远市清新区教育局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