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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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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1、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和标准;拟定 全县落实医疗保障政策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监 督管理全县医疗保障基金,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 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3)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 (4)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 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 制。 (5)组织制定实施全县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 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 策并监督实施,制定全县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实 施。 (7)制定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 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 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 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 建设。拟定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医保经办服务的具体办法并组织 实施,指导和监督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 保障经办业务工作。 (9)组织制定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 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承办中央和省、市财政相关 补助资金的分配监管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组织架构,人员编制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简称县医保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 为正科级,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 领导职数4名,内设办公室、财务股、基金监管与法规股、待遇 保障与医药服务管理股4个股室,主管县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个 二级机构。根据编委核定,县医疗保障局机关和事务中心共定编 36人,实有人员32人。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退休8人。 3、资金支出管理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上级医保部门的精心指 导下,坚持以确保基金安全为前提,以保障参保人切身利益为 核心,不断创新管理机制和提升服务能力,全力破解影响医保 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着力推动各项医保工 作的全面、协调、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所有资金支出管 理都统一纳入预决算管理,划清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的界限, 没有相互占用,在资金使用上,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使各项 专项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专项资金做到先论证、报 批,再使用最后验收。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 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主管领导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 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 位,合理。 4、年度重点工作为: (1)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5 月,我局出台了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一是加强与相关部 门衔接,及时收集相关人员信息,每月在省防返贫监测平台按 时上传医保数据及处理返贫风险点;二是实行每月动态排查、 每季度全面核查的工作机制,凡排查发现困难群众未参保的, 及时组织乡镇落实动态参保;三是每月在医保系统中对动态调 整的困难群众参保人员属性进行标识,确保及时享受医保倾斜 政策。截止到 12 月底,我局上报的监测系统数据准确性 100%, 省防返贫监测与帮扶平台预警数据 100%按时清零,集中排查和 每月监测排查共落实动态参保 45 人。1-8 月对脱贫人口继续按 照原来的“六重保障”落实医保扶贫保障政策。根据湖南省医 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 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 (湘医保发〔2021〕29 号)精神, 从 9 月 1 日开始,脱贫攻坚期内健康扶贫六重保障措施统一转 换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制度。 (2)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2021 年 4 月,县医保 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绥宁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 欺诈骗保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2021 年 7 月,绥 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绥宁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挪用 贪占医保基金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在全县开展医保基金集中整 治行动。整治期间,定点协议医药机构上缴自查自纠违规金额 6.58 万元;查处违规案件 5 件,追回医保基金(含处罚、拒付) 47.71 万元,解除定点医疗机构协议 1 家,移交卫健部门问题线 索 1 件;市级交叉检查 11 家医药机构,追回医保基金(含处罚、 拒付)17.56 万元,暂停 1 家医疗机构医保协议一个月,暂停 3 家药店医保刷卡一个月。今年, 《绥宁县高位推进打击欺诈骗保 集中整治工作》得到《人民日报》、《湖南日报》、《邵阳日报》 等媒体推介。 (3)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一是严格落实 邵医保发〔2019〕16 号文件要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支付 4153 人次,支付基金 1735.76 万元。二是严格执行绥政办 发〔2017〕52 号文件,全年医疗救助总支出 1388.81 万元,其 中对特殊困难群体参保资助 11152 人次,资助金额 254.77 万元, 医疗救助 9709 人次,支出 1134.04 万元。三是统一政策,按照 邵医保发〔2021〕32 号文件要求,从 9 月 1 日起执行全市新调 整的大病保险政策,从 10 月 1 日开始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救助 政策。 (4)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 理增长。一是继续推行和优化按病种收付费支付方式改革。160 个不含并发症、相对独立的疾病单独核算费用总量、医保支付 标准。二是优化总额控费制度。在对医疗机构充分调研的基础 上,对总额控费的额度进行合理调整,并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开, 按月限额结算,年终按规定对超总额费用进行合理分摊。三是 严格协议管理。严格按照《邵阳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年度 考核暂行办法》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日常稽查。通过医保支付 方式改革,进一步明确了各定点医药机构和经办机构的职责, 较好的督促了按服务协议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控制了医药 费用不合理增长,扭转了我县 2018 年以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 金收不抵支状况。 (5)积极配合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我 县已开展八个批次国家集中组织的药品带量采购及抗生素药品 的集中采购任务,组织公立医院完成了湖南省(六市)组织的 耗材集中采购及高值耗材人工晶体和冠状动脉支架的采购,全 县 46 家医药机构参与了集中采购。 已完成第一批和第二批任务, 第一批完成任务数的 439.54%,药品平均降价 52%, 最高降价 90%; 第二批完成任务数的 214.18%,药品平均降价 53%, 最高降价 93%。 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规范化、常态化,老百姓能及时用上更多 降价后的药品和耗材,有效减轻了群众医疗负担,缓解了医保 基金支付压力,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6)全力推进新医保系统上线。根据市医保局统一安排, 我局周密部署,强化落实,加强经办人员培训、学习,及时完 成医保新系统前期准备工作,就新系统上线后可能遇到的问题, 制定了应急方案,成立了相关业务应急小组,明确了专人负责。 2021 年 9 月 28 日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顺利上线,建立 了统一基本医疗保障数据库,执行统一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目 录,实施统一的待遇保障政策。 (二)部门整体支出情况 1、年度预算资金收支结余 2021年预算总收入1665.81万元,其中经费拨款1665.81万 元。全年预算总支出166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81万元, 项目支出1357.00万元,收支平衡。 2、年度财政拨款决算支出情况 2021年实际收入19652.63万元,较上年21120.41万元减少 了1467.78万元,减少6.95%,主要是财政减少了2021年对抗疫 特别国债资金的补助支出。较年初预算收入调整增加17986.82 万元,增长1079.76%,主要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补助支出年初预算未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16524.55 万 元)。 2021年实际支出19652.81万元,较上年支出21122.63万元 减少了1469.82万元,减少6.96%。 较年初预算支出调整增加17987 万元,增长1351.27%。主要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 补助支出年初预算未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116524.55万 元)。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及完善情况: (一)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用于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 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基本支出为308.81万元,年中追加 304.77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数98.69%),上年指标结转0万元, 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19645.01万元。 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9645.18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支差额 -0.17万元。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42万元,年末财 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25万元。 2021年决算基本支出613.5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447.1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60.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 助0.48万元,资本性支出5.7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 比,基本支出差异304.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差异185.98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差异2.66万元,主要是基本工资、 奖金、伙食补助等科目,其原因是增加了新进人员的工资和奖 金的拨款,伙食补助未纳入年初预算。商品和服务支出差异 115.76万元, 其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维修费等费用的增加。 (二)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 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医保基金的补助、 医疗救助资金等其他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021年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为1357万元,年中追加 17682.22万元(占年初预算批复的1303.04%),上年指标结转0 万元,本年收回及核减指标0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收入为 19039.22万元。全年财政拨款支出为19039.22万元,本年财政 拨款收支差额0万元。2021年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021年决算项目支出为19039.22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 庭的补助支出19039.22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指标对比,项 目支出差异17682.22万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7682.22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和省 级财政补助、专项扶贫资金、医疗救助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 (三)“三公”经费情况 2021年初批复预算的“三公”经费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 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全年决算支出“三公”经费1.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8万 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决算支出增加 0.35万元,上升30.97%;较年初预算节约1.52万元,节约比为 50.67%,完成年初预算的49.33%。具体情况列表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公务接待费 年 初 预 年 末 决 金 额 差 超支节约 算数 算数 异 比率 3 1.48 1.52 49.33 0 0 0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 0 及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 0 运行维护费 公务车购置费 0 0 0 0 合计 3 1.48 1.52 49.33 1、公务接待费 全年国内公务接待共19批次,174人次,其中有公务接待函 接待共19批次,174人次。全年决算支出公务接待费1.48万元, 较年初预算节约1.52万元,节约49.33%;较上年支出增加0.35 万元,上升比为30.97%。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单位实有车辆0辆,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运行 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其中: (1)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的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为0万元,较年初预算节约0万 元,节约0%;平均每台车的运行费用为0万元,较上年平均每台 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新增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较年初预算下降0万 元,完成预算0%;较上年增加支出0万元。 (3)2021年公务租车0次,金额0万元,其中到县外省内租 车0次,金额0万元。 三、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各预算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 评价工作的通知》(绥财绩〔2022〕6号)文件,我单位成立了 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2021年度财政资金绩效自评 方案》,并依据方案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小组采取座谈 等方式听取情况,检查基本支出、项目支出有关账目,收集整 理支出相关资料,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分析,形成评价结论。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我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依法行政、 执法为民,稳中求进,改革创新,积极作为,突出抓改革强监 管促发展,各方面工作稳步推进,根据我单位制定的《部门整 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值表》评分,得分87分,财政支出绩效 为“良”。主要绩效如下: (一)成绩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县委、县政府决 策部署和本单位职能。 (二)成绩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 兴战略。5 月,我局出台了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1-8 月对 脱贫人口继续按照原来的“六重保障”落实医保扶贫保障政策。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 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湘医保发 〔2021〕 29 号)精神,从 9 月 1 日开始,脱贫攻坚期内健康扶贫六重保 障措施统一转换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 障制度。 (三)成绩三: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按 照邵医保发〔2021〕32 号文件要求,从 9 月 1 日起执行全市新 调整的大病保险政策,从 10 月 1 日开始执行全市统一的医疗救 助政策。 (四)成绩四: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2021年4月, 县医保局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绥宁县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 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重点聚焦“假病人、假病情、假票 据”等欺诈骗保问题,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 (五)成绩五: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有效控制医 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一是继续推行和优化按病种收付费支付方 式改革。二是优化总额控费制度。三是严格协议管理。 (六)成绩六:积极配合开展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 购工作。我县已开展八个批次国家集中组织的药品带量采购及 抗生素药品的集中采购任务,组织公立医院完成了湖南省(六 市)组织的耗材集中采购及高值耗材人工晶体和冠状动脉支架 的采购,全县46家医药机构参与了集中采购。 (七)成绩七:全力推进新医保系统上线。2021 年 9 月 28 日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系统顺利上线,建立了统一基本医 疗保障数据库,执行统一药品、诊疗、服务项目目录,实施统一 的待遇保障政策。 (八)成绩八: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扎实到位。年初制 定《绥宁县医疗保障局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实 施方案》,保留县医疗保障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医疗救治工 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机制不变,加强统筹协调。继续落实国家 医保局“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 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积极落实全员免费接种政策, 年度支付新冠疫苗接种费用 3461.59 万元,保障了疫苗接种费 用及时到位。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部门预算的准确性和执行进度达不到预 期的要求,预算调整较高,上级对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资金 年初没有纳入本级预算,导致年终决算时预算调整数较高。 (二)资产核算:一是固定资产没有分级管理,二是上级 调拨资金有些没有纳入本单位一体化核算。 (三)内部管理:内部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细化,要与年 终考核紧密相连。 (四)经费保障:公用经费的控制有一定的难度,基本为 刚性支出,而预算远远不足要通过其他资金弥补。 (五)其他:专业人才十分缺乏,目前我局缺少基金监管、 信息技术、财务会计等相关人才,由于不能招考,难以引进新 的专业人才。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建议一:加强预算编制方法学习,结合实际不断提 高预算编制质量,建议固定上级补助资金要么纳入年初预算, 要么剔除年终决算。 (二)建议二:重视固定资产核算管理,单位固定资产实 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办公室固定专人与财务人员共同负责 管理。 (三)建议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化资金管理,确保各项 资金安全,确保各项资金在预算项目上不随意调整资金用途。 (四)建议四:建议财政按实际情况提高办公经费的预算数 确保单位办公经费、年终绩效奖得到强有力的保障。 (五)建议五: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 (六)建议六: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专业人才的引进及 现有人才的业务培训与能力的提高。 (七)建议七:绩效评价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财务管理、 经济学、社会学等多项领域,故仅依靠本单位内部的绩效评价 小组对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独立评价可能结果并不完整,应该交 由第三方评估,让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 绥宁县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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