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
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编号: 1 申请人姓名: 2 常住地址: 3 身份证号码: 4 5 6 7 8 9 10 11 性别: 工作单位:嘉兴学院 邮编: 电话: 申请资格种类及学科: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工作、政治 思想表现 热心社会公 益事业情况 遵守社会 公德情况 有无行政 处分记录 有无犯罪 记录 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鉴定单位 (全称) 鉴定单位 地址 嘉兴学院 浙江省嘉兴市越秀南路 56 号 (单位)填写人(签名): 电 话 0573-3642527 填写日期: 年 邮 编 月 314001 日 (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章) 本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监制 说明:1、表中第 1—3 栏由申请人填写;第 4—11 栏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乡镇(街 道) 填写(其中第 8 栏也可以由公安派出所或警署填写)。 2、 “编号”由教师资格认定机关填写。 3、填写字迹应端正、规范。 4、本表必须据实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