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徐州医学院“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doc
附件 1: 徐 州 医 学 院 “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动学校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研究生在“德、智、体、美、创”诸方面 全面发展,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高 级医学专门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范围 1.优秀研究生评选范围:毕业年级在籍的研究生均可参评。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范围:毕业年级中在校期间担任研究生会、班委会或党支部、 团支部干部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 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 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关心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遵纪守 法,道德品质好。 (2)学习态度明确,刻苦学习,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有 较强的运用知识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优良,第一学年各门课程成绩全部及格且 平均分在 85 分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临床实践表现优异。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4)在读期间在国内核心期刊及以上刊物至少发表一篇论文或学位论文被评为校级优 秀硕士论文。 2.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条件 (1)基本具备优秀研究生的评选条件 (2)能主动热心地为同学服务,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在自己负 责的工作范围内做出一定的成绩。 (3)注意品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热爱集体,团结同学,对不良现 象敢抓敢管,以身作则,在同学中间有较高威信。 三、评选办法 (1)“优秀研究生”由本人申请,各学科点组织推荐,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公示后产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由研究生学院召集主要学生干部酝酿推选候选人,经所在班级民主选举, 报研究生学院审核公示后产生。 (2)“优秀研究生” 、“优秀研究生干部”于毕业前进行评选,在毕业典礼上表彰。 (3)“优秀研究生”评选名额不超过研究生总数的 10%。“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名额 不超过研究生干部总数的 30%。 (4)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将由学校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状,并给予相应的物质 奖励。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五、本办法由研究生学院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