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工字【2017】26号关于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doc
校工字〔2017〕26 号 关于评选表彰 2016—2017 年度 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的通知 各分工会: 根据《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会关于开展“巾帼建功”活 动的实施方案》 (校工字〔2017〕23 号),校工会决定在全校 范围内开展 2016—2017 年度“巾帼建功标兵”、“巾帼建功 先进集体”评选活动。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按照《实施方 案》具体要求,认真总结本单位两年来开展“巾帼建功”活 动情况,组织本单位“巾帼建功标兵”的评选推荐工作,申 报参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 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严格掌握标准,把师德高尚、业绩 突出、能发挥典型示范作用的女教职工骨干推选上来。 具体要求: 1.各分工会报送 2000 字左右的“巾帼建功”活动总结。 1 不报送活动总结的单位,不得参加“巾帼建功标兵” 、 “巾帼 建功先进集体”的评选。 2.各分工会参评“巾帼建功先进集体”,需填写《巾帼 建功先进集体申报表》,主要事迹不超过 2000 字,并附荣誉 证书复印件、音像资料等佐证材料。 3.各分工会按分配名额民主推选本单位巾帼建功标兵, 填写《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审批表》,主要事迹不超过 1500 字, 并附荣誉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 4.拟表彰名额:以 2017 年 11 月各分工会在岗女教职工 人数为基数,按 3%评选“巾帼建功标兵”(具体分配名额见 附件);评选“巾帼建功先进集体”不超过参评单位的三分 之一。 5.各分工会于 2017 年 12 月 29 日前将各项材料报送校 工会办公室,所有材料均报送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送至 gh8058272@163.com。联系人:董丽涛,电话:8058272。 附件:2016-2017 年度“巾帼建功标兵”推荐名额分配 表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工会 2017 年 11 月 24 日印发 2